(完整版)简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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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4年调整完善版
(送审稿)
简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08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5)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必要性 (5)
二、指导思想 (8)
三、指导思想 (9)
四、规划调整任务 (10)
五、规划调整依据 (11)
六、规划调整范围 (12)
七、规划调整期限 (12)
八、区域概况 (13)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15)
一、规划调整完善基期数据转换 (15)
二、土地利用现状 (17)
三、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 (18)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9)
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调整 (22)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7)
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3)
一、市级任务下达 (33)
二、目标分解下达乡镇情况 (33)
三、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3)
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4)
第六章三线划定 (37)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37)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8)
三、城镇开发边界线划定 (39)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43)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43)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5)
四、独立工矿用地区 (46)
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47)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47)
七、林业用地区 (48)
八、其他用地区 (48)
第八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0)
一、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50)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50)
第九章重点区域土地利用控制 (54)
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54)
二、空港新城空间布局 (56)
(一)空港新城土地利用现状 (56)
(二)空港新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57)
(三)空港新城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58)
(四)空港新城产业规划 (59)
第十章土地综合整治安排 (60)
一、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60)
二、规划任务安排 (60)
三、土地整合整治保障措施 (63)
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68)
一、交通项目 (68)
二、水利项目 (68)
三、能源项目 (69)
四、环保项目 (69)
五、教育项目 (69)
六、旅游项目 (69)
七、农林项目 (70)
八、其他项目 (70)
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环境有利影响 (71)
(一)与相关法律与其他规划的相符合性评价 (71)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生态环境有利影响 (72)
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环境不利影响及减缓措施 (72)
(一)耕地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及减缓措施 (72)
(二)建设用地扩展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及减缓措施 (73)
(三)重大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和减缓措施 (74)
三、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环境影响评价 (75)
附表1简阳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77)
附表2简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8)
附表3简阳市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9)
附表4简阳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82)
附表5简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83)
附表6简阳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99)
第一章前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和相关规划实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6]11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1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简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简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必要性
(一)规划调整的原因
1、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2、2014年11月,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要依据第二
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4、成都市贯彻落实部、省、市国土资源工作部署。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2014]1237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6]117号)文件要求。

5、现行《规划》,难以满足简阳市“十三五”发展和稳增长等战略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简阳市当前经济社会,满足“十三五”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综合研判内外形势,简阳市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出炉。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规划建设是简阳市未来发展的机遇、潜力和优势。

对我市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临空经济
等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扩大开放合作,参与打造内陆开放前沿区,深度融入成都一体化发展,助力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实现“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布局等带来宝贵的战略契机。

二是国省市区域布局优势叠加的机遇。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启动实施,成渝经济区、成都城市群、天府新区加快建设等布局,我市区位优势更加突出,为提升产业层次、健全综合交通网络、完善城镇体系、提高开放水平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国省市实施重大政策措施的机遇。

国家鲜明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供给侧改革。

省委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以及成都市委“东进战略”和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政策的实施。

“十三五”期间,简阳市将面临国家战略的启动实施和省、市重要发展契机,促进简阳协同整合更多资源,站在更高的视野,这就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2、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市委“东进”总体思路,融入成都一体化发展,勇担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兴增长极的历史使命新要求。

成都“东进”吹响简阳“北上”号角,东进战略实施后简阳将为成都市空间、产业拓展的“主战场”。

龙泉山东侧工业走廊是成都市制造业跨越发展的核心区域,届时产业齐聚交通升级,简阳将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这就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3、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托打造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绿心契机,建设生态城市新典范必要条件。

简阳中心城区是成都市域内唯一的山水与丘陵地貌景观相结合的城市。

随着龙泉山国家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的推进,龙泉山从“城市屏障”变为“城市绿心”,简阳将依托“两湖一山”资源,发展国际旅游、国际研发设计、国际会议博览等国际高端特色服务产业,这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4、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简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客观要求。

根据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定,自2016年5月12日起简阳市整体划归成都市代管,三岔镇、福田乡、新民乡等12个乡镇划入高新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简阳市的发展环境、区位条件将更加优越。

简阳市将作为成都市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化发展步伐和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也将伴随着发展定位、发展方向、用地空间和布局的改变,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一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及落实成都市委“东进”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成都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指导思想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市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市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

根据本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对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刽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街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视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四、规划调整任务
1、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按市级要求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工矿规模,贯彻市委“东进”战略,沿二绕、三绕轴线以及“三大新城组团”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强化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充分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3、推进“三线划定”,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4、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建设用地规模管控,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五、规划调整依据
(一)相关政策标准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26号);
5、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1号)
6、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6]117号)。

(二)相关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三)相关基础资料
1、《简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简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3、《简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版》;
5、简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6、简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7、简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8、其他相关规划和调查评价成果。

六、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简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包括简城镇、石桥镇、新市镇等共计55个乡镇,土地总面积2213.50平方公里。

七、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规划期限:2015年-2020年。

八、区域概况
简阳市位于四川盆地西部、龙泉山东麓、沱江中游,北倚成都市龙泉驿区、双流区、金堂县,东南邻资阳市雁江区、乐至县,西连眉山市仁寿县,自古被誉为“蜀都东大门”,具有“密迩锦城,西控巴陵”的战略区位。

东距成都市区48公里,南距内江100公里,踞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和国道318、321之要。

市辖范围地跨东经104°11′34″至104°53′36″,北纬30°04′28″至30°39′0″,南北长63.3公里,东西宽68.3公里。

幅员面积2213.50平方公里。

2016年5月,经国务院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简阳市改由成都市代管。

简阳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其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其次为低山和河流冲积坝,丘陵约占土地总面积的88.13%。

因沱江河自北向南流经全境,将境内丘陵分割为东西两个部分。

东部丘陵以中丘中谷、深丘中谷为主,海拔一般在400米至580米之间,西部丘陵以浅丘宽谷为主,海拔在369米至500米之间;低山位于境内西北部龙泉山脉,呈东北—西南走向,山体狭长,地势陡峻,海拔在500米至1059米之间,为川西平原的东方屏障;河流冲积坝分布于沱江河及其支流沿岸,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11%。

其地势平坦开阔,海拔最低处359米。

简阳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盆地西部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7.1℃;热量丰富,全年太阳日照总辐射为90.9千卡/平方厘米;雨量比较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82.9毫米,最多的年份为1267.4毫米,最少的年份为567.0毫米。

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长,无霜期平均300天,最长的年份为352天,最短的年份为
258天。

霜雪少、平均风速小。

具有冬干、春早、夏旱、伏旱、洪灾、秋多绵雨等气候特点。

简阳市境内水系发达,水量丰富。

除龙泉山脉以西河流流入岷江水系以外,其余均属沱江河水系。

沱江河水系属长江一级支流,是长江中上游重要的集雨区,绛溪、环溪等河流从全市各地流入沱江,加大了沱江河集水量。

简阳市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6平方公里以上的中小河流有36条,总长度640多公里,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条。

简阳市全年水资源总量为90.35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83.48亿立方米,境内水6.87亿立方米。

而水资源可利用量全年平均达13.08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7.51亿立方米,境内水5.57亿立方米。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01.37亿元。

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2010年的20.7:54.2:25.1调整为2015年的
17.6:56.6:25.8,二、三产业稳步攀升,一产业呈良性下降。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8.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8倍、1.2倍、2.3倍。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一、规划调整完善基期数据转换
根据四川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及审批规定,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数据而定。

本次规划采用国土资源部2009年颁发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分类方法,以此为依据,采用2014年简阳市土地变更调查国控数据为本轮规划用地基期数据,结合简阳市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阶段性成果,按照新一轮的土地规划分类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文件要求,现状数据转为规划数据按照如下关系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1、农用地转换。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

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其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按其用地类型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

3、未利用地转换。

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地类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转换对照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转换为规划调整基期数据对照表
单位:公顷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简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全市土地总面积221349.96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18724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9%;建设用地面积2761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8%;其他土地面积649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109687.8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8.58%;园地17586.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39%;林地36372.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43%;其他农用地23594.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2.60%。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1018.0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76.10%;交通水利用地6401.7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1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97.97公顷,占0.72%。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01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0%。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665.8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7.44%;农村居民点17051.40公顷;占81.13%;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00.77公顷,占1.43%。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40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9%。

3、其他建设用地: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其面积为197.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用地面积5705.5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87.89%;自然保留地面积786.4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2.11%。

三、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
(一)耕地分布广,但等别低
简阳市位于成都市东南,四川盆地中部偏西边缘,踞沱江河中游,龙泉山东麓。

全市辖范围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按大的地貌类型全市可分为低山、丘陵、河流冲积坝三种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约占百分之九十。

丘陵丘体多呈台阶状、龙岗状,自然形成沟谷田、槽平地、台地、坡地等类型。

全市耕地面积占土地利用总面积的49.55%,其中:水田28910.81公顷,占耕地26.36%;旱地80777.05公顷,占耕地73.64%。

耕地质量等别分布在8、9、10等,以9等地居多。

(二)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大,城乡统筹利用潜力高
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中的水库和水工建筑物占地)合计2761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8%,比例并不高。

但农村居民点17051.40公顷,占建设用地61.74%,人均141.79平方米。

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大,城乡统筹利用潜力高。

(三)土地利用率较高,后备资源有限
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为97.07%,其他土地649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其中自然保留地为786.45公顷,宜农后备资源相对较少。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依据新形势下简阳市作为成都“国际枢纽新门户、成都发展新引擎、生态城市新典范”的社会经济发展定位。

应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引导空间结构优化,集中集聚布局,节约集约;强化土地生态保育,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等战略。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和“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对简阳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进行调整: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236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6300.00公顷,全市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7805.56公顷。

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366.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693.33公顷,全市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713.71公顷。

2、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27617.7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1018.0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966.62公顷。

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745.34公顷以内,其中: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192公顷以内;到2020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138.67公顷以内。

其中预留指标:简阳市预留170.61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解决不能确定用地选址的建设项目。

3、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本次调整完善成都市下达我市净增量为5127.58公顷,考虑到复垦,挂钩等因素新增建设用地以净增量1.2倍计算。

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148.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025.2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244.22公顷以内。

4、土地补充义务量
根据"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本次调整完善后2015-2020年简阳市土地补充义务量为4244.22公顷。

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以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为核心,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转变,追求以尽量少的土地资源目标来实现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到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

6、园地、林地、牧草地目标
2014年全市园地面积为17586.05公顷;林地面积为36372.28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

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市园地目标17186.67公顷,减少399.38公顷;林地目标37480.00公顷,增加1107.72公顷;牧草地目标0.00公顷。

简阳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

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为保证土地资源的统筹利用,我市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时,严格落实成都市下达我市的各项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下达指标、建设用地相关指标不突破下达指标。

2、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
维护自然地貌的连续性,稳定重要河流、湖泊等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3、严格保护耕地,合理调整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对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保护耕地的方向进行。

4、有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必要的基础设施是保证区域内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基础设施布局应当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应当规避基本农田、生态屏障用地,减缓建设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乡风民俗、景观环境和文物保护等产生的负面影响。

5、合理调整城乡用地结构,推动城镇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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