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XX市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升我市农业科技水平,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指市财政预算设立用于XX市农业科技服务各相关工作项目的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

第三条奖补资金遵循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择优支持、严格管理和讲求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建设内容

第四条农业科技示范户项目

(一)奖补对象:全市从事农作物、园艺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农户、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市从事农作物种植,园艺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生产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种养达到一定规模(采用新技术、新品种种植粮食类面

- 1 -

积达50亩以上、大棚种植经济作物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果蔬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家畜养殖300头以上、“三鸟”养殖5000羽以上,并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农户,能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新型职业农民优先)。

3、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要有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且承包(租赁)期必须剩三年(含三年)以上。

4、必须在生产中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通过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5、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在有关科研人员指导下能完成一般的科研试验。

(三)奖补标准: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被认定为XX市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农户、家庭农场或企业,按每户补贴15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如按此标准当年资金规模不足,采取标准系数分配法,按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第五条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专家、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二)补助条件:

1、补助对象为专家的,必须被市农业农村局聘为农业科技特派员且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户签订服务协议,本市财政供养人员不纳入补助对象。

2、补助对象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必须与市农业农村- 2 -

局签订农业科技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派出本单位专家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种养户提供技术服务。

3、专家须按协议书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三)资金补助标准经费:

1、受聘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单位属市外的,按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受聘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单位属市内的,按每年1.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2、补助给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经费,按其派出的专家人数来计,每人补助标准为2万元。

3、如按以上标准当年资金规模不足,采取标准系数分配法,按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第六条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奖补资金

(一)奖补对象:市内符合条件的畜禽类农业企业(个体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2、引进、保护、推广的国内外优质畜禽品种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或XX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农业主导品种。

(三)奖补标准: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按每户补贴15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如按此标准当年资金规模不足,采取标准系数分配法,按比例分配奖补资金。

- 3 -

第三章项目和资金管理

第七条项目的储备与申报

全市农户、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项目储备申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储备申报,经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等加具意见并盖章后,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第八条项目资金分配和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对储备库中的项目按照《XX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条件择优选择项目进行奖补,并拟定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方案需在XX市农业信息网等信息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批,审批同意后按规定进行下拨资金。

第九条项目验收

(一)农业科技示范户项目采取“事后奖补”形式进行补助,经专家评审后进行奖补,不需要验收。

(二)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以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聘书及服务协议为准,不需要验收。

(三)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第十条奖补资金的拨付

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奖补”的形式。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及资金使用计划,在资金控制规模内,按照财政- 4 -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奖补资金拨付手续。

第四章项目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奖补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后,能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艺农机结合。

第十二条培育的农业科技示范户能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聘请的农业科技特派员能有效解决对接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种养大户)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第十三条通过落实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项目,达到保护本地优质畜禽种源及引进、推广优良畜禽品种。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市农业农村局依照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4〕108号)及《XX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用款、谁负责”原则,在专项资金分配、审批、使用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应予以问责并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反决策制度和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 5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