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管理制度
军校学生管理制度
军校学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军校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军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部门有专门的学生事务处,负责学生的健康、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学生管理职责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责:1. 学生入学管理:对入学学生进行面试、身体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符合军校的招生条件。
2. 日常管理: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 活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宿舍管理: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5. 卫生管理: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定期的体检和卫生宣传教育。
6. 纪律管理:负责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7.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8. 奖励与惩罚:对学生进行奖励与惩罚,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9. 其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其他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学生入学管理1. 招生对象:军校主要面向中学生招生,招收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2. 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服从纪律、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军队、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3. 入学程序:招生对象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最终由学校确定录取名单。
4. 入学体检:入学学生需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
5. 入学宣誓:入学学生需在校园中心举行入学典礼,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入学宣誓,表明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
四、日常管理1. 学习管理:学生按照学校的课程表进行学习,每学期组织考试,确保学生成绩合格。
2. 生活管理:学校提供统一的伙食,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学生需维护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3. 纪律管理:学生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违纪行为。
国防生关于考研保研、取消国防生资格、权利、义务等的方方面规定
国防生与普通大学生的区别国防生学籍管理是根据高校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确认、学习情况督导管控的工作过程,与普通大学生的学籍管理有着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入学登记、注册、转学或转专业、提前或延期毕业等具体事项上。
新生注册招收的国防生新生入学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按规定要求和日期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及时到驻校选培办报到。
如果不能按期报到,应事先向高校和驻校选培办请假。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超过规定时限仍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后l 5天内,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对国防生新生进行复查复审。
复查复审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动机、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
复查复审合格,经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国防生资格;高校予以单独注册,档案单独管理;驻校选培办登记备案,并组织填写《国防生登记表》。
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国防生资格。
其中,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拔国防生的注册选拔对象经审查批准后,高校、驻校选培办和学生三方共同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对新选拔的国防生,高校将予以单独注册,驻校选培办登记备案。
学期注册每学期开学时,国防生应当及时到高校注册,并到驻校选培办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需向高校和驻校选培办请假。
请假未经批准或逾期未注册,登记的,高校视为自动退学并取消学籍,驻校选培办按照协议规定,取消国防生资格并进行相关处罚。
转学和转专业每年国防生的培养数量和专业,是根据部队建设的实际需求确定的,具有较强的计划性。
为确保国防生按需培养.有序补充,军队和教育部明确规定,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转专业的,应当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
未经审批同意的,高校不办理有关手续。
提前或延期毕业目前许多高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大学生学制时间的自由度比较大。
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
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2007年5月颁布)2009年06月18日 17: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加速推进人才战略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的地方大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是组织实施国防生教育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未涉及的教育管理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所在高校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着眼军事人才培养要求,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主,注重军政训练养成,打牢适应毕业任职需要的素质基础。
第五条国防生教育管理由高校负主要责任,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校选培办)协助。
高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本校有关部门、院系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开展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
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作为高校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六条招收选拔国防生,由高校、驻校选培办和学生本人共同签订协议书,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
确定国防生资格后,高校予以单独注册,档案单独管理,驻校选培办登记备案。
第七条招收的国防生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国防生资格。
其中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国防生应当按时到校注册,到驻校选培办报到。
第九条国防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转学和长期(2个月以上)出国出境学习交流。
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当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审批。
未经审批同意的,高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国防生一般应当在标准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高校规定学业、军政训练合格准予毕业的,列入当年接收计划,由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入伍手续。
因为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学习时间的,须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
国防生培养协议书
国防生培养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达成,以确保国防生的培养和培训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军队招生政策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各方同意并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培养目标为了培养符合国家需要的优秀国防生,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国防生在思想、素质和军事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二条培养内容1. 学科素质培养:国防生将接受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相同的学科培养,包括但不限于文科、理科等学科。
2. 军事理论与实践教育:国防生将接受军事理论和实践教育,包括军事训练、军事科目学习等内容。
3. 政治思想教育:国防生将接受党的军事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教育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第三条培养计划1. 培养时间:国防生的培养时间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课程学制期限加2年。
2. 学分安排:国防生需完成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学分要求,并根据军事理论与实践教育的特殊需要,完成相应的军事学分。
3. 实践锻炼:国防生将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防生实践锻炼活动,包括实地考察、军事演练等。
第四条选拔和管理1. 选拔标准:国防生的选拔按照军队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选拔对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2. 业务管理:国防生的日常管理由相关军队单位负责,必要时可以与培养单位合作共同管理。
第五条保障措施为了确保国防生的正常培养,各方将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资金保障:各方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国防生培养所需的资金保障。
2. 教学资源保障:培养单位将为国防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要的教学资源。
3. 生活条件保障:各方将为国防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食宿、医疗等。
第六条培养评估为了及时掌握国防生的培养情况,各方将进行定期的培养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七条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1. 协议解除:在特殊情况下,如国防生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培养计划,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2.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在校选拔国防生适用)
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在校选拔国防生适用)国防生培养协议书本协议书由_______学校和_______学员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学校和学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国防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培养目标1. 学员自愿参加国防生培养计划,为国家建设和国防事业作出贡献。
2. 学员应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军事理论与技能等,为日后从事军事相关工作做好准备。
3. 学员应严格遵守军事训练纪律,培养战斗作风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学校责任1. 学校将提供军事教育和训练资源,组织学员参加各类军事训练和演习。
2.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和军事理论水平。
3.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监督学员的学习和训练情况,及时对学员进行评估和奖惩。
三、学员责任1. 学员应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军事训练和演习活动,并按要求完成任务。
2. 学员应遵守军事训练纪律,坚持严格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保持良好的军人形象。
3. 学员应认真学习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4. 学员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报告个人情况和训练成果。
四、奖惩制度1. 学员在培养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 学员在培养期间违反培养要求、违纪违规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书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培养计划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学员各执一份。
双方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防学校的管理制度
国防学校的管理制度一、招生管理1. 招生计划的确定:每年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设施条件和招生需求确定招生计划,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招生对象的确定:国防学校主要以招收军队干部、军队家属子女、党政机关人员子女、职工子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子女为主,招生对象需符合相关规定。
3. 招生程序的规范:招生程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学员。
二、学员管理1. 学籍管理:学校根据学员的入学情况设立学籍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成绩、奖惩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学习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学员进行规范的学习,确保学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
3. 生活管理:学校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保障学员的生活、饮食、住宿等需求,同时加强学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教职员工管理1. 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确保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 岗位分工:对学校的职工进行岗位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果。
3. 教育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职工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安全管理1. 设施设备管理: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 火灾防范:学校要制定火灾防范预案,加强对校园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学校对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员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纪律管理1. 学校纪律: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对学员和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2. 奖惩制度:学校要建立奖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和职工给予奖励,对违纪行为进行惩罚,并确保奖惩的公正和严肃性。
总之,国防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学校运行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国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国防生培养相关说明(精选5篇)
国防生培养相关说明(精选5篇)第一篇:国防生培养相关说明国防生培养相关说明——东线国防生网站1、国防生培养目标是什么?(一)具有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军队,献身国防思想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修完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
(三)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达到军事体育训练标准,具有适应紧张、艰苦军事工作的强健体魄和良好心理素质。
(四)具备良好的军人气质和较强的团队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意志顽强,勇于牺牲;崇尚科学,敢于创新。
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领导才能。
形象仪表好,掌握军人基本的礼节礼貌和部队管理常识。
2、国防生在校期间如何报考研究生?(一)基本条件①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②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③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条件;或符合毕业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条件。
④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
⑤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二)报考程序①国防生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
申请时间为本科生第三学年7月20日前。
②驻校选培办接到国防生考研申请后,应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院校和专业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把关,并报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报考。
(三)攻读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研究生①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经复查复试合格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②国防生在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攻读普通高校研究生①被普通高校录取者均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之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
学校国防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国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和国防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防动员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学校国防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国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将国防教育列入学生课程计划,计入学生成绩,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国防知识竞赛。
第五条学校将国防教育作为教职员工继续教育的内容之一,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
第六条学校为教职员工提供国防知识学习的机会,组织参观军事基地和参加国防讲座。
第七条学校积极支持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国防科研项目,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八条学校国防工作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安排,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学生国防教育第九条学校国防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军事训练、国防知识普及等形式,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和国防意识。
第十条学生国防教育分为课堂教学和校园实践两部分,每学期至少开设一门国防知识课程,并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和国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军事训练基地,配备军事教官和相关设施,保障学生军事训练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参加国防科普知识竞赛,提高学生的国防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为优秀学生设立国防教育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保障学生国防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学生的国防权利。
第三章教职员工国防教育第十五条学校强调教职员工国防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军事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学习。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国防讲座和培训,提高国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定期开展教职员工国防知识测试,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外聘人员国防教育第十八条学校与外聘人员签订合同时应注明国防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外聘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国防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为外聘人员提供国防知识的学习机会,组织相关培训和讲座,加强外聘人员的国防意识。
华东大学内务管理规定
华东交大国防生内务卫生管理规定政选〔2005〕16号一、总体目标国防生内务设置及卫生应做到六无、五统一、四整洁、三净、两要求。
1、六无:室内无乱拉电线网线,天花板无蛛网,地面无尘土痰迹,无脏烂衣物,无纸屑、烟头与果皮,墙壁无乱钉、贴挂。
2、五统一:桌凳摆放统一,学习用具放置统一,洗漱用具放置统一,垫被凉席存用统一,蚊帐悬挂统一。
3、四整洁:床上被子床单整洁,衣柜衣物整洁,书架书籍整洁,阳台凉晒衣物整洁。
4、三干净:玻璃干净,灯具电风扇干净,地板和厕所干净。
5、两要求:军被按《内务条令》要求整理叠放、储藏间物品按基层连队储藏室要求存放。
二、内务设置标准宿舍内应保持整齐、清洁、有序,衣物与用具的摆放应统一放置。
1、床铺设置。
床铺应当铺垫整齐。
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阳台,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距床头10CM。
2、电脑的放置。
机箱置于主机柜内,显示器置于桌面中央,键盘紧靠键盘桌边,鼠标置于桌面右侧,音箱置于桌面左侧。
3、书籍的放置。
书籍按自右至左、从高到低、由厚到薄的次序整齐置于书架上。
4、大檐帽置于书桌右侧最上格,帽徽正朝外;水杯、碗筷置于书桌右侧第二格;台灯置于书桌右侧第三格。
5、衣柜设置。
衣柜最上层放置衣服,按内衣左侧、外套右侧叠放整齐,叠好的衣服外侧与衣柜外沿平齐;衣柜第二层放置被子和枕头,枕头放里,被子折叠与军被一致,外侧与衣柜外沿平齐;挂衣柜悬挂夏常服、外套,从里到外、由长到短摆放。
6、鞋应整齐放置在鞋柜内,分两排放置,里面一排可叠放,外面一排只能放两双,左侧是拖鞋,右侧是军用皮鞋。
7、阳台设置。
清洁工具由里到外摆放次序:撑衣杆、垃圾桶、簸箕、扫把、拖把。
(簸箕开口朝外,扫把靠在簸箕上)9、衣服晾晒。
从卫生间门开始,由短到长的次序晾晒。
10、卫生间设置。
牙杯柄与墙壁成45度角置于洗漱台上,牙刷在外、牙膏在内;脸盆整齐置于脸盆架上;沐浴露、洗发水等瓶状洗涮用品从右至左,由高到低的顺序置于窗台上。
军校学生的管理制度
军校学生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军校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素质,保障军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军校学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军校的学生。
第三条军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军人职业道德,努力学习,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弘扬军校精神。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四条军校招收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学生应当符合入学条件,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当接受学校的教育和训练,听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第六条学生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应当接受学校的军事训练,进行入学军训。
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应当签署入学承诺书,承诺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第三章学生行为管理第八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遵守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加非法社团组织,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九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散布谣言。
第十条学生在课堂上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走神玩手机。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节约用水用电,保护环境,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扰乱宿舍次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严重者报警处理等。
第四章学生学习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热爱学习,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定期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晋级。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第五章学生生活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应当保持身体健康,按时进行体育锻炼,定期进行体检。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内饮食、起居、消费等方面应当遵守学校规定。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熬夜玩游戏。
第六章学生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学校将对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表彰奖章、奖金等。
国防班级管理制度
国防班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班级管理,保障军事训练的进行,提高国防班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防班级是军事课程设置,培养学生国防观念,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军事素质的重要课程。
第三条国防班级管理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全体师生,包括学生、班主任、军事教师等。
第二章班级管理第四条班主任是国防班级的直接管理者,负责班级管理工作。
班主任应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国防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军事素质。
第六条学生应服从班主任的管理,认真参加军事训练并遵守纪律。
第七条对于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参加军事训练、违反纪律的学生,班主任有权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课外劳动等。
第三章军事训练第八条军事训练是国防班级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军事素质的主要途径。
第九条军事训练应按照军事课程安排,包括军事理论学习、军事技能训练等内容。
第十条军事训练应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训练中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军事训练应注重实战性,让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军事理论学习第十二条军事理论学习是国防班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防政策、军事战略、军事历史等内容。
第十三条军事理论学习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了解国防的重要性和军事的基本知识。
第十四条军事理论学习应与军事训练相结合,让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训练中去。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五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军事训练纪律,服从军事教师和班主任的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席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在军训场上擅自乱动,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班主任有权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可以向学校报告。
第六章队列训练第十九条队列训练是军事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照教官的指示参加队列训练,提高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国防生管理规定
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2007年5月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加速推进人才战略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的地方大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是组织实施国防生教育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未涉及的教育管理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所在高校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着眼军事人才培养要求,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主,注重军政训练养成,打牢适应毕业任职需要的素质基础。
第五条国防生教育管理由高校负主要责任,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校选培办)协助。
高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本校有关部门、院系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开展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
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高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作为高校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六条招收选拔国防生,由高校、驻校选培办和学生本人共同签订协议书,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
确定国防生资格后,高校予以单独注册,档案单独管理,驻校选培办登记备案。
第七条招收的国防生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国防生资格。
其中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国防生应当按时到校注册,到驻校选培办报到。
第九条国防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转学和长期(2个月以上)出国出境学习交流。
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当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审批。
未经审批同意的,高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国防生一般应当在标准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高校规定学业、军政训练合格准予毕业的,列入当年接收计划,由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入伍手续。
因为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学习时间的,须经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批准。
军校管理制度及规定
军校管理制度及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军校的管理,确保教育质量,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规定。
二、学员管理1. 学员守则(1)尊重教官和同学,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2)保持军容风度,不得有违纪行为;(3)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活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4)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2. 学员管理(1)学校有权对学员进行教育管理,包括学习、生活、训练等方面;(2)对于违纪行为的学员,学校有权适当处罚或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3. 学员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2)对于违纪行为的学员,学校将给予惩罚,包括扣分、警告等。
4. 学员权利和义务(1)学员有权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个人素质;(2)学员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三、教官管理1. 教官资格(1)教官应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教育水平,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2)教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教官职责(1)教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教育学员,提高学员综合素质;(2)教官应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3. 教官评优(1)学校将对优秀教官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教官的工作积极性;(2)对于表现不好的教官,学校将进行适当处罚或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四、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1)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对于教学计划的调整,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2. 教学质量(1)学校应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效果;(2)对于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教师,学校应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教学考核(1)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学考核,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五、后勤管理1. 财务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正常运作;(2)对于学校资金的使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报销。
创新管理方法
“作风养成月”活动创新管理方法今年是我们10级国防生进入交大的第二年,我们在素质全面进步的同时,国防生管理工作也面临着管理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诸多难题。
近年来,学校和选陪办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坚持学校党委主导、大胆改革创新、依律依规管理、源头治理五个原则,从五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国防生管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探索新形势下国防生管理创新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做到管理与培养相结合,在管理中体现培养,在培养中强化管理,通过对国防生的生活学习的严格要求,推动国防生管理创新。
树立源头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科学高效常态化,形成中队,大队监督、选培办管理三大平台,建立依律管理、常态管理、有序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大队工作体系、中队责任体系。
树立依靠个人自律,学校协助理念,扩大国防生管理协同自由性,建立中队、大队、选培办、学校四级管理体系。
一、运用网格化手段,实现国防生管理精细化。
依据所在宿舍、中队、区队、班级、专业情况、上课时间及教室等因素,将国防生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实行“一格多员”(管理员、协管员、督导员等)责任捆绑管理模式,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同格同责,同奖同罚”,实现事前主动防范、常态化治本管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国防生管理动态化。
加强公寓楼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实有宿舍全部纳入管理和人来登记、按时间段出入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宿舍普查登记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人口信息做到实时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二、考核制度创新——责任考核奖罚分明、科学合理。
建立各专业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根据各成员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重新确定国防生骨干管理责任,逐一量化,形成新的骨干管理成员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体系,全面评价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完善责任制考核体系。
把以往分别进行的骨干责任制考核、国防生管理工作抽查考核合并统一进行,既减轻了骨干工作负担,又增强了工作效率。
浅谈大学国防生管理应注意处理的几个关系
浅谈大学国防生管理应注意处理的几个关系[摘要]我校自2000年开始承担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以下简称国防生)任务以来,到目前为止共培养国防生680余名(包括正在培养),已毕业130名,其中有60余名同学已考取或保送硕士研究生。
几年来,我们在如何搞好国防生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认为国防生应首先是一名在校本科生,其次才是一名准军官,从一般本科生到国防生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从国防生再到“合格军官”更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从实际情况和从发展趋势两个方面客观地看,完全要求国防生在校期间就成为一个合格的军官是不现实的,但是不用“合格军官”的标准要求锻造他们更是不积极的,这是一个经过努力逐步接近的过程。
为了加速这种转变,在对国防生的管理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即基础性和前瞻性、通用性和专业性、趣味性和严格性。
[关键词]国防生管理依托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军队干部(以下简称国防生),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深刻分析当今世界军事发展大势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全面加强我军的现代化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军几十年人才培养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未来我军能否走在世界军事发展前列的深谋远虑,是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的必由之路。
同时也体现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普通高校的充分信任和殷切希望。
为军队培养后备干部,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普通高校的一项关系国防建设全局的新的历史任务,是我们普通高校的光荣,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国防生可以说是高等院校中的一特殊群体,是大学本科生中的一重要层面,对其管理不应完全等同于一般本科生。
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在对国防生的管理的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正确处理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系,紧紧抓住学好科学文化课这个基础。
首先,有必要界定“基础性”和“前瞻性”这两个概念的具体内容。
对于国防生来说,“基础性”的东西还是要学好科学文化课。
为什么要依托高等院校培养军队干部呢?一个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
华东交通大学国防生军政训练实施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国防生军政训练实施办法华交学〔2004〕27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部、南京军区关于国防生军政训练的一系列指示,规范国防生军政训练组织与实施,提高国防生军政训练效果,打牢国防生的军政素质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总参谋部、总政宣传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和南京军区《国防生军政教学大纲》规定为依据,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尊重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坚持学历教育与军政基础训练相结合,突出重点,科学施训。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华东交通大学国防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国防生军政训练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会同选培办共同拟制国防生大学四年军政训练教学计划,负责安排教室、校内教师授课、考试、发放教学经费,负责检查教学计划落实,现选培办共同负责教学资料的整理保管。
第五条选培办负责日常军政训练组织与实施;承担部分军政训练课目的授课任务;聘请校外授课教师,考评教学效果,会同承训单位共同拟制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计划和当兵锻炼计划。
第六条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基地负责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以及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鼓励教师讲授军政训练课,支持动员国防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
第八条学工处会同选培办做好军政训练中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
第九条后勤集团负责协调食堂搞好国防生寒暑假集中军训期间的伙食保障。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十条国防生军政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早操、双休日和暑期集中军训等时间。
军政课程教学分为八个阶段,即新生入学军训、第一学年、第一暑假、第二学年、第二暑假、第三学年、第三暑假、第四学年,每一训练阶段制定相应训练内容。
(一)新生入学军训1、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学会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养成姿态端正、军容严整和有礼节的良好习惯,动作达到整齐划一、协调一致。
主要训练内容: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步法变换、行进间转法、脱帽、戴帽、敬礼、坐下、蹲下、起立。
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管理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管理制度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全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领导,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赢得学校、军队、社会的一致好评!上海交大国防生主要是通过选培办领导下的国防生大队体制进行管理,同时还有国防生班级指导员制度,学校设有国防协会,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办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网站,学校的饮水思源BBS上也有国防生的讨论版。
下面就对各个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办公室:基本情况: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是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的专门负责依托普通高等教育选拔培养军队干部的职能机构,选培办目前已在上海交通大学设立国防奖学金,资助有志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实现他们报效祖国的梦想。
人员组成:办公室目前有成员3人,其中主任1人,干事2人。
主任耿梅娟袁怀振干事王海鹏主要职能:一、负责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展宣传工作,增进高校师生对军队的了解,激励青年学生参军报国的热情。
二、根据上级职能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负责对在校生中确定的培养对象和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进行考核、选拔、军政训练和毕业后的分配输送工作;协助上海交通大学做好国防定向生的招生工作。
三、收集掌握部队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了解上海交通大学参军积极分子的数量、专业分布和择业意向等情况,组织协调军队用人单位和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的供需见面活动。
四、按照直接接收毕业生的任务分工,积极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考核推荐工作,协助军队用人单位完成直接接收任务。
五、依据国防奖学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好国防奖学金的报领、管理和发放工作。
六、积极做好现役干部到高校学习深造的有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职能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
国防生大队: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由总装驻上海交大选培办选拔培养,每个年级国防生编为一个队,共计四个国防生队。
每一个国防生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
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周日训练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周日训练计划一、训练要求1.不得随意请假,迟到早退;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3.态度端正,严肃认真。
二、训练流程1.集合:a.各队向大队值班员组织报告,报告词内容如下:“值班员同志,xx级训练前集合完毕,应到xx,实到xx,请指示,xx级xx”。
b.对上星期的情况进行点评。
c.值班员整队稍息后下达指示,口令如下:值班员:“科目,目的,内容,时间,地点,方法,要求。
”2.热身慢跑(2圈),并带到指定位置热身;3.训练按通知要求组织训练,要求严格刻苦,保质保量;4.点评听哨声,集合整队向值班员组织汇报,值班员进行总结点评,各队带开点评。
5.解散三、训练细则1.集合训练开始前,整队集合后,值班员应总结上周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出席情况、请假情况、掉队情况等,并对上周训练表现优秀或不佳的班级(班级表现的评价标准见附页)进行口头表扬或批评;随后,大队指挥员下达口令,由训练部考核组检查着装;最后,大队指挥员对本周训练内容作出要求和指示。
2.热身训练开始后,热身慢跑2圈,不必带开,各队逐次跟上;慢跑结束时,各队应分别带到体育场四角,分别进行准备活动。
热身结束后,各队应相互配合,尽量保持一致的训练步调,使训练整齐划一。
3.训练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训练,以提高同志们身体素质为最终目标。
训练时,严守纪律,听从指挥,如不服从命令,值班员,训练部有权将其清除场外,并按旷训处理。
训练中,各队应该进行适当合理的竞争,男生队应该至少超过女生队一圈,否则加冲刺一圈。
在进行变速跑时,直道冲刺弯道慢走,直到全队到齐后,在下一直道起点起跑开始下一轮冲刺,如此重复。
在跑步训练结束后,每队应等候本队迟到的及第8圈后掉队的同志归队后再进行下一项目的训练。
迟到的处理方式迟到的同志在考核组相关负责人的组织下进行训练,且必须在最外道跑道跑步;不得被套圈。
跑完后归队进行其他项目的训练。
并于周五参加训练。
每次迟到在综合测评成绩表中减去3分。
[国防生手册]国防生权利和义务
[国防生手册]国防生权利和义务《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国防生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1、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不参加除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和宗教组织。
2、自愿将本人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义务担保,由学校和军队共同保管。
3、及时向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汇报个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4、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活动,达到考核标准;在军政训练期间,接受军队实施的准军事化管理。
5、在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要求达到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规定。
6、不得转学和留学、退学、停学、休学。
7、经军队同意,可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
转学的专业、选修的第二专业应是军区部队紧缺和急需专业。
提前毕业者在校学习时间应不低于三年,并取得学位证书。
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取得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证书;报考院校应是本校、军队院校或与军区签约的其他地方高校;报考的专业应为本专业或军队认可军区部队紧缺的其他专业;学校确定录取后,拟学专业宜补充技术岗位的,可在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毕业后根据部队需要分配到部队相应岗位;拟学专业宜补充指挥岗位的,在征得学校为其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到部队工作1至2年补充必要的任职经历后,再继续攻读。
8、毕业时服从军队分配,到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工作;在部队工作年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9、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该协议内容由南京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后备军官选拔培训指导办公室提供)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具体由各大军区级政治部干部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同军区制定的协议书会有所区别,请考生和家长认真查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管理制度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全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领导,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赢得学校、军队、社会的一致好评!上海交大国防生主要是通过选培办领导下的国防生大队体制进行管理,同时还有国防生班级指导员制度,学校设有国防协会,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办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网站,学校的饮水思源BBS上也有国防生的讨论版。
下面就对各个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办公室:基本情况: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是总装备部驻上海交通大学的专门负责依托普通高等教育选拔培养军队干部的职能机构,选培办目前已在上海交通大学设立国防奖学金,资助有志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实现他们报效祖国的梦想。
人员组成:办公室目前有成员3人,其中主任1人,干事2人。
主任耿梅娟袁怀振干事王海鹏主要职能:一、负责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展宣传工作,增进高校师生对军队的了解,激励青年学生参军报国的热情。
二、根据上级职能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负责对在校生中确定的培养对象和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进行考核、选拔、军政训练和毕业后的分配输送工作;协助上海交通大学做好国防定向生的招生工作。
三、收集掌握部队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了解上海交通大学参军积极分子的数量、专业分布和择业意向等情况,组织协调军队用人单位和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的供需见面活动。
四、按照直接接收毕业生的任务分工,积极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考核推荐工作,协助军队用人单位完成直接接收任务。
五、依据国防奖学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好国防奖学金的报领、管理和发放工作。
六、积极做好现役干部到高校学习深造的有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职能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
国防生大队: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由总装驻上海交大选培办选拔培养,每个年级国防生编为一个队,共计四个国防生队。
每一个国防生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
同时选培办会根据按学院集中的原则将每个国防生队分成若干小班,每班十人左右,设班长一名。
新生班长由老生担任,每年2、3月份,新生各班在老班长组织下,选举新班长。
小班是国防生管理的基层组织。
四个年级国防生队统一由国防生大队部管理,大队办公室位于电信群楼一号楼321房间。
大队设大队长一名,下设两个部:作训部和宣传部,每部设部长一名。
国防生大队各部职责如下:作训部职责: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制定活动计划,制定考核计划等。
作训部下辖考核组、活动组两组,部门工作由各国防生队配合执行。
作训部下辖各组职责:考核组:负责作训部对于训练意见的反馈和及时调整,以使训练计划更加科学有效,学期初制定训练计划,并通知并监督各队执行;负责选拔培养国防生内各种运动裁判;活动组:策划组织有创意和可行性高的活动来展示国防生的风采,增强国防生的体能素质和凝聚力;负责国防生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国防生各类比赛的规则,并执行裁决工作。
宣传部职责:负责国防生日常通讯工作,国防生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国防生网络平台的开发和管理,《国防》报编辑发行等。
宣传部工作由下辖通讯组、网络组、文艺组、报编组执行。
宣传部下辖各组职责:通讯组:负责重大活动和国防生集体活动影相资料拍摄处理,通讯稿撰写以及采访工作。
网络组:负责办公室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国防生BBS的管理以及国防生其他网络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文艺组:策划组织国防生迎新晚会以及国防生日常文艺工作。
报编组:负责《国防报》的编辑、发行,国防生宣传资料的制作。
国防协会:上海交通大学国防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份,由总装驻交大选培办耿梅娟主任和上海交通大学人民武装部部长朱建民担任协会顾问,总装驻交大选培办袁怀振老师和校人武部赵建世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国防协会有着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协会会员很大部分是国防生同学。
国防协会与我们国防生集体是水乳交融的,她在总装驻交大选培办和上校人武部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由04级国防生学长罗阳等同学组织成立,成立之初会员全部是国防生,在而后两年中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与普通同学交流的平台,开始接纳交大普通同学为会员,并不断地发展与壮大。
但,有一点始终不变,那就是国防协会是一个以国防生为主体,为骨干的团队,是国防生的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舞台。
通过常年的实践经验,我们不断完善协会内部组织制度,形成以团支部为工作核心,下辖联络部、宣传部、综合部三个常务部门的架构,分别负责协会与各行政部门、各共建单位的联系与共同进步;制作各种宣传品,宣传国防协会自身与国防知识和国防精神;统筹各个部门的工作,协调人员安排和进行资料汇总与整理。
这是我们在不断摸索与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不断成长进步的艰辛之路。
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以“服务会员,服务校园文化”为宗旨,以“关注军事,宣传国防”为主线,组织会员参观了海军上海博览馆、海军某舰队军舰、淞沪抗战纪念馆、上海博物馆、一大会址、孙中山故居等国防教育基地;协会会员定期前往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与战斗英雄们交流并与疗养院建立共建关系;协会举办了“冰火四季”杯校级辩论赛,神六归来全校签名等活动;协会与上海航天局合办了“航天知识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国防协会在各项特色活动中,不仅有以参观教育,讲座交流为主的国防知识和爱国精神的宣传,更有亲身体验、参与的实践活动。
例如国防协会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参加上海警备区与上海市教委举办的上海高校彩弹射击比赛,并与上海伟成国防教育基地达成共识,使交通大学国防协会的会员拥有了定期到该基地参与国防教育培训和彩弹射击培训的机会。
国防协会在交通大学学生社团中拥有独特的优势和重要的地位,是交通大学军事爱好者汇集的平台,是进行国防教育的重要枢纽,是交通大学校园文化的一朵奇葩。
一系列活动让会员们乐在其中、学在其中的同时,一次又一次在交大校园点燃国防教育的火花。
协会也因此连续两年被评为“上海交大十佳特色社团”。
国防协会军事阅览室介绍:国防协会还拥有自己的军事阅览室,为关心军事、热爱国防的有志青年提供了一个自我充实、相互交流、激扬文字的理想场所。
国防协会军事阅览室位于上海交大人民武装部二楼。
阅览室中拥有丰富的军事书籍、杂志,并在不断更新中。
得益于校人武部的大力支持,国防协会会员每学期还可以自己选购军事类相关图书两本,购书费凭发票或收据到武装部报销,书籍归阅览室所有,在购买两个月内存入阅览室归档即可。
国防生班级指导员制度介绍:交大各年级国防生入校后便会自然组成本年级国防生队,例如全体2009级国防生组成“09级国防生队”。
选培办会根据按学院集中的原则将每个国防生队分成若干小班,每班十余人。
小班是国防生管理的基层组织。
为了使新入学的国防生尽快适应环境,更好地融入交大国防生大家庭,在交大得到全面的发展,选培办会为每个新入学国防生小班安排一名指导员,各小班指导员从优秀国防生中选取。
指导员们都品学兼优,热爱国防生大家庭,并且他们十分期望能为你们排忧解难,成为你们的知心朋友。
以后无论是学习上有问题,生活上有困难,还是感情上有挫折,思想上有困惑,都可以联系各自的指导员,他们会认真倾听,努力帮你分担的!国防生发展基金会: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的领导下,由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大队组成的面向全体在校国防生进行扶贫助学的一个公益性组织。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助学,营造和谐温馨的国防生大家庭。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是:通过开展宣传和调查活动,发扬全体国防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关心、帮助生活有困难的国防生,不让我校国防生因贫困而辍学,为有困难的国防生奉献一份爱心,增进国防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增强全体国防生的凝聚力。
第四条基金会的一切活动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基金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接受全体国防生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基金会设会长一名(原则上由大队长担任)、副会长三名(原则上由队长或区队长担任)、秘书处,财务部和监察部。
所有人员由国防生大队任命。
第六条基金会的职责是:1、对基金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决定。
2、制定、审查基金的使用方案。
3、指导、评议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的机构和职责是:1、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原则上由区队长担任)。
2、调查了解征求意见,核定国防生困难情况和各方面的表现,向基金会提出扶助名单和有关资料。
3、根据基金会的决定,向困难国防生发放扶助金。
4、组织开展基金募捐活动。
协助基金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察部的机构和职责是:1、监察部人员为八名,分别由各年级国防生党支部选出两名中共党员组成,正副部长在八名党员中选举产生。
2、监督检察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3、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每学期对基金会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财务部的机构和职责是:1、财务部设正副部长各一名(原则上由一名队长和一名副队长担任)。
2、对基金会的各种资料、帐目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负责支取资金,发放,回收并存档《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发展基金发放登记表》。
4、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收入支出公示。
第三章资金第十条资金的来源1、全校国防生的捐款。
2、社会各界赞助捐款。
3、选培办专项拨款。
4、国防生校友捐款。
5、基金利息。
6、其它正当途径筹款。
第十一条基金的开支1、基金使用范围:⑴资助在校勤奋学习、品德高尚的特别贫困的国防生;⑵慰问家庭发生自然灾害或变故、亲人患重病住院等特殊情况的在校国防生;⑶看望本人生病住院的在校国防生;⑷奖励、表彰品学兼优、有突出表现的在校国防生;⑸视具体情况资助发生重大变故的毕业国防生;⑹募集资金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2、基金的管理国防生发展基金由上海交通大学基金会统一管理,款项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工作程序: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其他知情同学推荐;2、国防生大队组织调查核定,征求国防生所在班班长意见,提出方案;3、资助对象及金额由国防生大队骨干会讨论确定后,报总装驻校选培办审定;4、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发展基金发放登记表》后到学校基金会办理报领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取消资助资格1、被资助对象组织纪律差或学习成绩明显倒退,取消资助资格。
2、经调查贫困国防生家庭已脱困,不符合资助条件,取消资助资格。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大队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章程根据情况不断修改、完善。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国防生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素质综合评分暂行办法为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全面加强对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和军人素养的培育,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对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