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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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工程变更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装饰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

第三条变更指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或施工计划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第四条变更管理原则:变更必须经过合理审批,变更必须合理合法,变更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变更必须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五条变更需求提出:当设计方案或施工计划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时,相关人员可以提出变更需求。

第六条变更需求分析: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影响。

第七条变更方案制定: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合理的变更方案,并对变更进行合理的控制。

第八条变更方案审批:提交变更方案,并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

第九条变更实施:经过审批的变更方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完整地进行实施。

第十条变更成果验收:完成变更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原则第十一条合理性原则:变更需求必须合理,不能随意变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变更,需设定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变更审批的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全面性原则:变更管理必须做到全面,包括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变更都需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及时性原则:变更需求提出后,必须及时处理和跟踪,不能拖延。

第四章变更管理的责任第十五条项目经理:负责变更管理的具体实施,审核变更方案的可行性。

第十六条设计师:负责对设计方案的变更进行审核、修改和调整。

第十七条施工队长:负责对施工计划的变更进行安排和调整。

第十八条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变更后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第五章变更管理的监管第十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对变更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门统一执行,必须严格遵循。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一、目的和原则制定工程变更制度手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控制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执行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所有变更必须基于合理的原因,确保变更是必要的。

2.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及时性原则:变更请求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评估和处理。

4. 透明性原则:变更过程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方都应了解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流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预计影响及建议的解决方案。

2. 变更评估收到变更申请后,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和时间影响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报告,项目决策层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利益方。

4.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申请获批,应立即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并分配必要的资源以执行变更。

5. 变更监控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变更执行情况,确保变更按照计划进行,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活动都应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实施计划和监控记录等。

三、责任与义务-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整个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有效性。

- 设计单位负责根据变更要求调整设计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

- 施工单位负责执行变更工作,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 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6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6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6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变更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达成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三、变更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相关人员如需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附上变更理由、影响分析、变更后的预算和进度计划等相关信息,形成变更申请材料。

2. 变更评审项目经理收到变更申请后,需组织变更评审委员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

变更评审委员会由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结果需书面记录并报总经理审批。

3. 变更实施经总经理批准后,项目组需制定变更实施方案,明确变更后的所有工作内容、责任单位、资源需求等,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实施。

变更实施过程中需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4. 变更监控项目经理需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变更方案有序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变更工作。

若出现变更后的问题需要解决,需及时调整变更实施方案。

5. 变更总结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需对工程变更进行总结,包括变更的原因、影响、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为今后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提供经验教训。

四、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变更需符合项目实际需要,经过合理评估和审批。

2. 及时性原则:变更需及时提出并处理,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3. 保障性原则:变更需确保项目风险不增加,工程质量不降低。

4. 优先性原则:变更需根据项目紧急程度和影响程度来确定优先级。

五、变更管理的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变更管理流程的组织和实施。

2. 设计师负责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影响进行评估。

3. 施工单位负责变更的实施和监控。

4. 变更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和审批。

5. 总经理作为最终审批人,需对变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其他1. 若变更后的影响程度较大,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

2. 涉及到重大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并征得其同意。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送审稿)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送审稿)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1•【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送审稿)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保障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造价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指按照造价管理规定和造价标准,对不同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审查、执行与监督等进行规范的系统活动。

公路建设项目不同阶段造价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竣(交)工验收等阶段所对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计量支付价、结算、竣工决算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公路基本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依法管价、科学计价、合理定价、阳光造价。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省公路造价管理机构承担省管和国家授权省管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业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公路工程造价活动进行相关的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符合市场规律、职责明确的政府监督、建设单位审核、从业单位自律的造价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造价监督、全过程控制、诚信管理等制度,确保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承担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具体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公路工程造价的审查、管理和监督及相关业务指导;(二)公路工程专业定额和概预算补充定额等计价标准的制(修)订;(三)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四)参与制定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工厂工程变更横向管理制度

工厂工程变更横向管理制度

工厂工程变更横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厂工程变更的顺利实施,提高变更管理效率,保障变更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协同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工程变更管理的全过程,涵盖变更提出、评审、批准、实施和评估等环节,旨在规范变更管理操作流程,确保变更活动合规、有序进行。

二、变更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程变更管理委员会:设立工程变更管理委员会,由工厂总经理兼任主任,各相关部门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等为委员,负责工程变更的统一协调和决策,审核和核准关键变更事项。

2. 工程变更管理员:由专人担任,负责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变更提出、申请、汇总、分析、评审、跟踪和确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

3.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变更的实施和监督,及时报告变更情况,配合变更管理员做好变更管理工作。

三、变更管理操作流程1. 变更提出:任何人员或部门可以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具体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范围、影响、成本、进度等相关信息。

2. 变更申请:变更管理员收到变更提出后,应及时启动变更流程,向工程变更管理委员会递交变更申请表,并配合变更提出者做好信息汇总和审核准备工作。

3. 变更评审:工程变更管理委员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或驳回,并确定变更计划和措施。

4. 变更批准:经评审通过的工程变更申请,由工程变更管理委员会签署批准书,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实施。

5. 变更实施: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批准书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变更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变更进度和质量,并及时报告变更情况。

6. 变更确认:工程项目完成后,变更管理员应对变更进行确认,确认变更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产生新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流程。

四、变更管理要求1. 变更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变更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变更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活动的高效性和适应性。

工程变更 防控制度

工程变更 防控制度

工程变更防控制度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制定本工程变更防控制度。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发生变更的行为。

变更的原因可能涉及设计变更、客户需求变更、施工难度等多方面因素。

合理的工程变更管理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失。

一、工程变更管理流程1. 工程变更提出(1)设计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工程变更需求。

(2)对变更需求进行初步评估,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对符合条件的变更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形成变更申请报告。

2. 工程变更评估(1)由专业团队对变更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技术、经济、安全等多方面考虑。

(2)对变更的影响范围、工程周期、成本等进行详细评估,制定变更方案。

3. 工程变更批准(1)将变更申请报告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签署变更合同或协议,明确变更内容、成本、时间等信息。

4. 工程变更实施(1)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变更工程实施,确保工程变更的顺利进行。

(2)对变更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质量符合要求。

5. 工程变更验收(1)变更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通过后,工程变更算正式完成。

二、工程变更管理责任1. 工程部门(1)负责工程变更的提出和初步评估工作。

(2)组织专业团队对变更进行深入评估和制定变更方案。

(3)监督工程变更的实施过程,确保变更质量。

2. 设计部门(1)负责对设计方面的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调整。

(2)确保变更设计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财务部门(1)审核工程变更的成本估算和变更合同。

(2)跟踪工程变更的费用支出情况,确保财务安全。

4. 监理部门(1)对工程变更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施工过程合规。

5. 合同部门(1)负责变更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

三、工程变更管理措施1. 制定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范变更管理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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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工程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遵循规范、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变更内容应基于实际情况,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专业原则,变更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内容应考虑工程建设的成本和效益,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可行性。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程序规范原则,变更流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程序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及职责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保证设计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建设需要。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方案,确保设计变更满足项目需求。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程序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设计变更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二)设计变更评审:由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确定变更方案。

(三)设计变更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领导批准设计变更。

(四)设计变更实施:设计单位按照变更方案进行设计。

(五)设计变更验收:完成设计变更后,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六)设计变更总结:对设计变更进行总结,形成设计变更文件。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一、变更管理流程
1. 变更提出:当发现需要变更时,由项目经理或相关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2. 变更评估:收到变更申请后,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预估变更对工期、成本的影响。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项目管理团队应将变更申请提交给有权决策的管理层或业主方进行审批。

4.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得到批准,项目管理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5. 变更监控:在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应持续监控变更的执行情况,确保变更按照计划进行。

6.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的细节,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以及实施过程等,都应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后续参考。

二、变更管理原则
1. 公正客观:在进行变更管理时,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所有决策都是基于项目的最佳利益。

2. 透明沟通:变更管理过程中,应及时与所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信息的透明性和及时性。

3. 文档记录:所有的变更决策和管理活动都应有详细的文档记录,以便于追溯和审计。

4. 风险管理:在变更管理中,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三、变更管理注意事项
1. 任何变更都不应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实施。

2. 变更管理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条款,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3. 变更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因此在实施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4. 变更管理应注重细节,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总结:。

变更管理办法

变更管理办法

变更管理办法⼯程变更管理办法⼀、编制依据1、福州市建设⼯程⼯程变更管理办法(送审稿);2、琅岐岛雁⾏江北岸⽚区综合整治开发建设项⽬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建设⼯程施⼯合同书;3、关于加强施⼯图设计⽂件修改变更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07]17号);4、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财建[2004]369号);5、《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价款结算暂⾏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6、《建设⼯程监理规范》;7、《市政⼯程施⼯技术⽂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变更原则1、本办法所称的⼯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当需要变更原有施⼯图等设计⽂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件或补充设计⽂件的⾏为。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施⼯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确认的,由发包⼈、监理⼈与承包⼈签字确认的备忘⽂件的现场经济签证⾏为。

现场经济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承包⼈、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现场负责⼈签名同时签署相关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程变更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的原则。

经审查批准的施⼯图设计⽂件,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

3、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件,施⼯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程实施之前。

4、⼯程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程质量和使⽤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5、设计变更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单位必须按照⼯程设计图纸和施⼯技术标准施⼯,不得擅⾃修改⼯程设计;施⼯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件和图纸有差错、不合理、或因施⼯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够完全符合设计要求需进⾏施⼯图修改时,应当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发函由原设计单位对设计⽂件进⾏修改。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二章国家标准的计划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一、合同变更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变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

2. 公平性原则:变更应当保证双方权益不受损害,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3. 透明性原则:变更事项应公开透明,相关各方应及时了解变更信息。

4. 真实性原则:变更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或隐瞒行为。

二、合同变更的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当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

2. 评估变更影响业主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3. 协商变更条款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就变更的内容、范围、价格、工期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签署变更协议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5. 实施变更工作承包商按照变更协议执行变更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变更工作的验收变更工作完成后,业主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变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所有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变更过程中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 变更可能涉及的额外费用应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变更工作不得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要求。

四、合同变更的记录与归档所有合同变更事项应有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协商记录、变更协议等,以便日后查证和审计。

变更记录应随原合同一并归档保存。

五、结束语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最终成果的质量。

通过建立规范的合同变更管理流程,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变更管制程序

工程变更管制程序

工程变更管制程序一、引言工程变更管制程序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稳定运行和完成质量保证,及时有效处理和管理工程变更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和程序。

工程变更管制程序的设立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变动,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并降低变更带来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工程变更管制程序的基本内容和执行步骤。

二、背景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工程项目的范围、需求、资源、时间等都可能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变更管制程序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变更管制程序不仅能够确保项目正常进行,还可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并降低项目风险。

1. 确保项目进行顺利合理的变更管制程序可以确保项目在变动情况下也能够按计划进行。

通过严格的管制程序,可以及时处理变更请求,减少对项目的影响。

2. 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有效的变更管制程序可以避免无效的变更请求,节省项目管理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明确的变更管制程序可以使项目团队对项目的整体进度和变更情况有清晰的认识。

3. 降低项目风险变更管制程序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问题,避免变更给项目带来的风险。

通过严格的管制程序,可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不受变更影响。

1. 变更请求的提出当出现工程变更需求时,相关人员需要填写变更请求表格,提出变更需求,并描述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等信息。

变更请求需要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并经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 变更请求的评估变更请求提交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变更请求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影响分析、潜在风险等内容。

评估结果应该经过相关人员审批确认。

3. 变更实施计划的制定经过评估确认的变更请求,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计划包括变更的时间安排、资源调配、执行步骤等内容。

变更实施计划需要经过相关人员审批确认后执行。

4. 变更实施和监控项目团队按照变更实施计划进行变更的执行。

在变更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确保变更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工程变更内部审批制度怎么写

工程变更内部审批制度怎么写

工程变更内部审批制度怎么写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需要对原有计划做出调整的情况。

这种调整,我们称之为“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变更内部审批制度,对于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明确工程变更审批制度的目的。

该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所有变更请求都经过严格的审查,评估其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项目成本、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通过这一过程,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变更,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我们将详细介绍工程变更内部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变更申请:项目团队成员在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应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预期的效果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2. 初步评审:项目经理或指定的负责人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其合理性和紧急性。

如果变更申请明显不合理或不必要,可在此阶段予以驳回。

3. 影响分析: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变更申请,需要进行详细的影响分析。

这包括对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4. 审批流程:根据影响分析的结果,变更申请将提交给相应的审批机构。

一般情况下,小的变更可由项目团队内部审批,而较大的变更则需要上报给公司的高级管理层。

5. 决策与通知:审批机构在审议后做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给申请人和相关利益方。

6.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申请获批,项目团队需按照审批意见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

7. 跟踪与记录: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跟踪进度,并对变更的结果进行记录,以便未来的回顾和总结。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为了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所有的变更申请、评审意见、决策结果都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审批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应当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以确保审批的效率。

工程技术部管理评审总结报告

工程技术部管理评审总结报告

工程技术部管理评审总结报告一、科研和科技管理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要求,保证公司高新企业每年的科技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度产值的3%,推动土木工程事业部及xx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部在公路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规范科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适应总承包部的发展需求,总承包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科技管理制度》,成立了以总承包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科技管理领导小组,科技管理机构健全。

同时,为推进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完善总承包部科技进步激励约束机制,总承包部修订了《科技管理考核和奖励制度》,科技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技术措施方案管理为确保现行管理办法的可行性、适用性,总承包部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技术管理制度》、《专项方案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强对各项目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的管理。

总承包部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一般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编制后根据方案内容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报总承包部审查后再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各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进行评审,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总承包部,总承包部工程技术部牵头质量管理部及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评审并形成方案评审记录表,项目部按评审意见修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报审表》报事业部审查,事业部审查后报公司工程科技部,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各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评审后,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总承包部,总承包部工程技术部牵头质量管理部及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评审并形成方案评审记录表,项目部根据总包部评审意见修改后上报总承包部,由总承包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或承包单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做出评估:a、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计算及工程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说明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⑥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指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协调:①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业务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③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工程变更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

4、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制度汇编

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制度汇编

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中的变更处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需求变更、设计漏洞等原因导致的对工程项目的计划、设计、合同、进度等方面的调整。

第三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变更的合理性、程序性、及时性及可控性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涉及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需要项目经理、设计师、工程师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合作配合,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并形成初步处理方案。

第七条初步处理方案应当涉及变更的原因、影响、必要性等内容,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正式启动变更处理工作。

第八条变更处理工作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调整、审批流程、施工计划、合同变更等程序进行,必要时应当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决策。

第九条变更处理工作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的配合,各个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意见,并确保变更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条变更处理工作应当注重沟通协调,项目经理应当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情况。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应当注重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加以防范。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变更的追踪和记录,便于后续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工程变更处理工作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的配合,对于不按规定执行变更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琼建定[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定[2012]60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住建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修订本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组织宣贯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应纳入全省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经费可以从财政拨款、上级有关部门的拨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赞助、编制单位的资助、标准出版发行的收入、科研经费、标准培训收入等方式筹措解决。

第五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的宗旨,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予以奖励,并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科学技术奖。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工程项目在规模和复杂程度上不断提高。

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更需求,这可能是由于技术要求的更改、设计缺陷的修正或者是业主的需求改变等原因造成的。

如果没有有效的变更管理制度,将会对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变更管理原则2.1 主动性原则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主动采取主动性原则,即通过前期规划和设计,尽量避免变更的发生,从根本上降低项目变更的频率和程度。

2.2 一致性原则变更管理的决策应与工程项目目标和战略一致,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对项目整体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2.3 公正性原则变更管理的决策应公正、客观、公平,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维护项目各方的权益。

2.4 可追溯性原则变更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和执行应有明确的依据和记录,方便追溯和查找,以确保变更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5 可控性原则变更管理应具有明确的阶段和程序,便于管理者和相关人员实施,以及对变更过程进行监控和控制。

第三章变更管理流程3.1 变更申请阶段变更申请是指相关人员提出变更需求的阶段,包括变更需求的提出、需求分析和评估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避免无效变更的发生。

3.2 变更评审阶段变更评审是指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和决策的阶段,包括变更方案的制定、风险评估和效益分析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避免对项目整体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3.3 变更执行阶段变更执行是指对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和跟踪的阶段,包括变更过程的监控、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实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避免对项目的正常进展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4 变更评估阶段变更评估是指对变更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的阶段,包括变更效果的评估、问题的发现和修正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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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产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施工图管理,减少因变更带来的投资和进度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合理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概算,根据国家、重庆市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联合储备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定正式实施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合同标的、数量(在图纸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合同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的量差除外)、标准、价款、工期和施工工艺等的变化,且将导致工程投资增减的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实行事前报审、层级管理的控制原则。

未经批准的变更,一律不得执行。

手续不完备的变更项目,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不得计量,跟踪审核单位不得计价。

《工程变更洽商单》中“回执栏”签章不齐全的工程变更,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由建设管理部牵头,包括规划部、审计部,以及与对应项目资金来源有关的土地储备部门。

本办法所称项目实施单位是指负责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集团部门或直属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部指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合同部指负责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项目部是指建设工程具体实施的现场项目部。

第六条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本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专门设置工程变更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工程技术的分管领导牵头,由工程部、合同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应采取会审的方式。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第七条根据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将其划分为五个类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计划变更;材料设备标准变更;工程增减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承包人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方案的变更。

材料设备标准变更是指业主及相关单位要求变更有关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重要设备的规格、标准和档次的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项目需要,调整原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的变更。

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计划变更不在本办法之列。

工程增减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扩大或减少建设规模,增加或减少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建设内容的变更。

第八条除集团直属公司自负盈亏的开发项目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变更涉及投资变化的金额大小,划分为五个层级:细微变更、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特别重大变更。

细微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不足5万元的单次工程变更。

一般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5万元及以上,不足20万元的单次工程变更。

较大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2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单次工程变更。

重大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100万元及以上,不足200万元的单次工程变更。

特别重大变更是指工程投资变化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次工程变更。

第九条除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界定的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行政审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提出和申报第十条工程变更可由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方或其它相关单位提出。

根据变更审批流程的时间需要,变更提出应有预见性和超前性,特别对重大变更,须预留不少于30天的准备时间。

第十一条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方提出的变更,均由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施工图等依据判定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判定变更类别后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由市、区发改委和集团审批投资概算的项目,累计发生投资变化处于概算总金额控制范围之内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变更;累计发生投资变化导致项目投资超过概算总金额的,由原报批单位专报原概算审批单位,取得原概算审批单位许可并落实超出部分资金的来源后,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变更,并附通过原概算审批单位许可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变更的申报应按变更事项进行完整申报,杜绝分解变更。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资料应能充分说明变更事由、测算依据,一般至少包括以下资料:变更事由(如代建工程由使用单位提出的功能性变更应提供使用方决策的会议纪要和提出功能性变更需求的书面函件,因原设计或地勘错漏导致的变更应在变更资料中明确责任)、图片、变更设计图、工程量计算表、会议纪要、清单单价编制依据、合同计价依据等能全面、客观说明变更的发生、变更计量计价依据的材料。

附件资料应具备参与单位的代表签名、单位签章;以清单方式计价的项目,应最终以清单方式体现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第十四条细微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经项目实施单位合同部负责人审签确认后实施。

第十五条一般变更由项目部组织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工程变更评审小组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经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实施。

第十六条较大变更由项目部组织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工程变更评审小组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经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后实施(直属公司主管领导指公司总经理,集团项目的主管领导指集团分管副总经理)。

第十七条重大变更在完成项目实施单位审核流程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集团申报。

由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进行会审后,报集团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特别重大变更在完成项目实施单位审核流程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集团申报。

由集团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组织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进行会审后,报集团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第十九条细微变更1.承包人依据变更事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变更估算后,提交《变更洽商单》,项目部就变更事项组织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商议和审核,形成《变更洽商单》及有关附件。

2.经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业主代表核实相关资料并签字认可后,项目部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经项目实施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并报项目实施单位合同部备案。

第二十条一般变更1.承包人依据变更事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变更估算后,提交《变更洽商单》,项目部就变更事项组织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商议和审核,形成《变更洽商单》及有关附件。

2.经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业主代表核实相关资料并签字认可后,项目部向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

3.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认可,报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复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较大变更1.承包人依据变更事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变更估算后,提交《变更洽商单》,项目部就变更事项组织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商议和审核,形成项目层面会议纪要和《变更洽商单》及有关附件。

2.经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业主代表核实相关资料并签字认可后,项目部向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

3.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全部内容进行会审论证,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报项目实施单位经理办公会审议,由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重大变更1.承包人依据变更事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变更估算后,提交《变更洽商单》,项目部就变更事项组织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商议和审核,形成项目层面会议纪要和《变更洽商单》及有关附件。

2.经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业主代表核实相关资料并签字认可后,项目部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

3.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全部内容进行会审论证,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报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复核签字后,报集团项目管理部门。

4.集团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报集团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特别重大变更1.承包人依据变更事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变更估算后,提交《变更洽商单》,项目部就变更事项组织合同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商议和审核,形成项目层面会议纪要和《变更洽商单》及有关附件。

2.经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业主代表核实相关资料并签字认可后,项目部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

3.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全部内容进行会审论证,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报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复核签字后,报集团项目管理部门。

4.集团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报集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于工程投资变化在50万元及以上的单次工程变更,项目实施单位工程变更评审小组会审前,应通知集团项目管理部门,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参加会审会议。

第二十五条对于集团直属公司自负盈亏的开发项目,工程投资变化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单次工程变更,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特别重大变更审批权限和流程执行;工程投资变化在1000万元以下的单次工程变更,由实施开发项目的直属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自行制定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参照本办法执行。

其中,工程投资变化在10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单次工程变更,在完成项目实施单位审核流程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集团报送变更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变更时间的管理1.项目部在收到变更提出后,3日内完成《变更洽商单》或会议纪要;2.设计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类《变更洽商单》后,5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3.合同承包人收到非设计变更类《变更洽商单》后,5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关方案和费用文件;4.监理单位和跟踪审核单位在收到相关设计文件和预算文件后,5日内提交工程造价估算资料;5.项目部在收到工程造价估算资料后,3日内提交《工程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6.项目实施单位各部门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7.集团建设管理部在收到特别重大类《工程变更申请表》后,7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集团项目管理部门会审,并向集团报送专题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凡因工程遇突发事件并可能危及工程及人员安全的,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抢险排危工作,以保障工程及相关人员安全。

同时应就工程可能涉及的变更范围、内容以及费用估算等事项报告相应层级的审批部门或领导,并在危险排除后及时按程序组织相关报审工作。

第六章工程变更的执行管理第二十八条全面推行工程变更台账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各类工程变更按《工程变更统计表》和《工程变更登记表》的格式建立健全动态的变更台账,每月5号前将实施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变更统计表》和《工程变更登记表》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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