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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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城轨交通轨道主要技术

(整理)城轨交通轨道主要技术

城轨交通轨道系统设计主要技术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学习与实践)二零一零年轨道系统设计主要技术标准目录1.一般设计原则2.钢轨及轨道几何行位3.扣件、轨枕及道床4.道岔及道床5.减振轨道结构6.轨道附属设备及安全设备7.线路标志及有关信号标志我国第一部地铁设计规范《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92于1992年发布,1993年实施。

它基于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成熟的经验为基础,它总结了我国二十余年来地下铁道工程建设和运营经验,以及历年来的科研成果,同时,借鉴了国外地下铁道有关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初期起着指导作用。

随着我国地铁建设的迅猛发展,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又引入了诸多国内外新技术,积累了各种新经验,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对92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将规范名称简化为《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于2003年(以下简称《地规》03年版)发布,2003年实施。

修订后的规范除对原文进行扩充与深化,又新增加了运营组织、高架结构、环境与监控、环境保护、自动售检票等内容,成为一部地铁建设的跨专业、综合性规范。

《地规》03年版实施以来,笔者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对其中部分条文(线路、轨道等)进行探讨,供研究设计人员参考,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1.一般设计原则轨道是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的基础,它直接承受列车荷载,并引导列车运行,因此轨道设计应符合以下主要原则:*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以及适量的弹性,以确保列车运行平稳、快捷、安全、舒适,并尽量减少养护维修工作量和延长使用寿命。

同时应均衡提高轨道整体结构的承载能力、弹性连续、结构等强、合理匹配。

*轨道结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对沿线不同地段的减振降噪要求,采用相应级别的减振轨道结构。

*轨道结构在满足以上功能的前提下,要求结构简单,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降低造价。

*钢轨是运行列车牵引用电回流电路,轨道结构应满足绝缘要求,以减少泄漏电流对结构、设备的腐蚀。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限界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限界

建筑限界应分为隧道内建筑限界、高架建筑限界、地面建筑限界。
隧道内建筑限界按工程结构形式分为矩形隧道建筑限界、马蹄形隧道建筑限界和 圆形隧道建筑限界。
地面双线建筑限界
高架双线建筑限界
矩形隧道建筑限界
圆形隧道建筑限界
马蹄形隧道建筑限界
3、限界的基准坐标系
Y
垂直于直线轨道线路中心线的二维
平面直角坐标。横坐标轴(X轴)与设计轨顶平 面相切,纵坐标(Y轴)垂直于轨顶平面,该基 准坐标系的坐标原点为轨距中线点。
5.3高架区间管线设备布置
当采用车辆侧门疏散模式时,双线高架区间宜在两线间设置疏散平台。弱电和强 电设备宜分开布置在两线之间和两线外侧。信号机宜安装在两线外侧。
5.4车站范围内管线设备布置 岛式车站的广告箱、信号机和弱电电缆宜布置在站台对侧,强电电缆宜布置在站
台板线的结构墙上。
侧式车站的广告灯箱宜布置在两线之间,信号机宜布置在站台侧,弱电电缆宜布 置在站台内的电缆通道中,强电电缆宜布置在站台板下的结构墙体外侧。
6、建筑限界的设计 6.1矩形隧道建筑限界
6.2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
6.4曲线地段圆形隧道的建筑限界
圆形或马蹄形隧道在曲线超高地段,应采用隧道中心向线路基准线内侧偏移的方 法解决轨道超高造成的内外侧不均匀位移量。
谢谢
建筑限界不含测量、施工等各种误差及结构位移、沉降和变形等因素,所以,在结构设 计中应按施工条件和地质条件外放一定余量(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任何沿线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包括施工误差值、测量误差值及结构永久变形量在内,均 不得向内侵入的界线。(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
因此,限界是地铁设计所需的重要技术指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地铁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7-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12、1.0.17、1.0.19、1.0.20、1.0.21、3.3.2、4.1.2、4.1.3、4.1.19、4.7.2、4.7.4、4.7.6、 6.1.2(4)、7.1.3、7.4.1(1)、7.6.2、8.3.5、9.3.10、9.3.11、9.4.4、10.1.3、11.1.6(1)、11.1.10、13.1.4、13.2.31、14.2.5(5)、14.3.1(4、5)、15.1.6、15.1.7、15.1.23、15.3.26 、15.4.1(1)、15.4.2、15.7.15、15.7.16、16.1.13、16.2.11、17.1.3、17.1.9、17.4.9(1、2)、17.4.11(1)、17.4.15(1、7)、18.1.9、19.3.1、19.4.5、20.3.10(2)、21.2.4、21.2.5、 21.3.3、21.7.6、22.6.1、22.6.3、23.1.7、23.1.8、24.8.1、25.1.10、25.1.15、25.2.8、26.1.7、26.1.8、27.3.8、27.4.2、27.4.14、28.1.5、28.2.1(1、3)、28.2.3、28.2.5、28.2.9、 28.2.11、28.4.1、28.4.2、28.4.7、28.4.22、28.5.1、28.5.5、28.6.1、28.6.5、28.6.6、28.7.1、29.4.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地铁车站人行楼梯(完整版)

地铁车站人行楼梯(完整版)
无障碍电梯
地铁车站为乘客服务的各类设施,均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 车站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 无障碍电梯宜设于付费区内,检票口应满足无障碍通行需要。 • 无障碍电梯门前等候区深度不宜小于1.8m,当条件困难时等候区梯门
可正对轨道区,但门前等候区不得侵占站台计算长度内的侧站台宽度。 • 无障碍电梯井出地面部分应采取防淹措施。电梯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
处应设置坡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有关规定。 • 车站内设置的无障碍通道应与城市无障碍通道衔接。
Barrier-free elevator
(1) 地下车站每座站台应设置一 部无障碍电梯联系站台层与站厅
以 上 海
层(此电梯不计入紧急疏散用, 地
兼作车站内部货运);并在站厅 铁
04
车站屏蔽门的位置
Metro barrier door
• 站台门应相对于站台计算长度中心线 对称纵向布置,滑动门设置应与列车 门一一对应,滑动门的开启净宽度不 应小于车辆门宽度加停车误差。高站 台门高度不应低于2m,低站台门高度 不应低于1.2m。
• 对于呈坡度的站台,站台门应同坡度 垂直于站台面设置。安装站台门的地 面在站台全长上的平整度误差不应大 于15mm。
1. 两台相对布置的自 动扶梯工作点间距 不得小于16m;
2. 自动扶梯工作点与 前面影响通行的障 碍物间距不得小于 8m;
3. 自动扶梯与楼梯相 对布置时,自动扶 梯工作点与楼梯第 一级踏步的间距不 得小于12m。
Escalator
(1) 站厅至站台应设3组楼扶梯,其中至少2组上、下 行自动扶梯。车站出入口有条件均应设上、下行自动 扶梯。

地铁设计规范(GB_50157-2003)

地铁设计规范(GB_50157-2003)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2003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地铁BAS定义


地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地铁BAS系 统(Building Automatic System); 是对地铁建筑物内的环境与空气调节、通风、 给排水、照明、乘客导向、自动扶梯及电梯、 屏蔽门、防淹门等建筑设备和系统进行集中 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车站事故照明电源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车站照明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注:1. BAS可不监视就地/远程状态; 2. 如果照明系统在车控室手动控制,BAS可不控制照明回路。
车站导向指示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注:1. BAS可不监视就地/远程状态; 2. 如果导向指示系统在车控室手动控制,BAS可不控制指示牌单元。
自动扶梯监控点基本配置
注:速度偏差报警也可分为欠速报警,左、右扶手带速偏差报警。
屏蔽门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注:1.屏蔽门应独立设置门控单元,完成屏蔽门开门、关门操作和各种联锁保护, 该控制器由屏蔽门系统提供; 2.详细的监控点配置宜根据屏蔽门系统与BAS的集成和接口要求进一步细化。
防淹门系统监控点基本配置
执行防灾及阻塞模式功能




能接收FAS系统车站火灾信息,执行车站防 烟、排烟模式; 能接收列车区间停车位置信号,根据列车火 灾部位信息,执行隧道防排烟模式; 能接收列车区间阻塞信息,执行阻塞通风模 式; 能监控车站逃生指示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 能监视各排水泵房危险水位。
环境监控与节能运行管理功能
地铁BAS目标

营造良好舒适环境 降低能源消耗 节省人力 提高管理水平
地铁BAS监控对象

通风空调系统(重点) 制冷系统(重点) 给排水系统 照明系统 乘客导向系统 自动扶梯、电梯 屏蔽门 防淹门 ……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版强条整理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版强条整理

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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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车站人行楼梯

地铁车站人行楼梯
休息平台长度宜为1.2m~1.8m。 车站主要管理区内的站厅与站台层间,应设置 内部楼梯。

(1) 每个车站均应在付费区内至少设两部人行楼梯, 且站台有效候车区计算长度内任意一点距最近楼梯口 的距离应不大于 50m。楼梯总宽度不应小于 2.4m;每组 出入口均应设楼梯。 (2) 两层或多层车站应至少设一部供工作人员和消防 人员使用的楼梯,该楼梯宜设在工作人员较集中的管 理用房区内,楼梯宽度不得小于 1.2m ,此梯宽度不计 入紧急疏散楼梯宽度,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进入方向 开启的防火门。
• 对于呈坡度的站台,站台门应同坡度 垂直于站台面设置。安装站台门的地 面在站台全长上的平整度误差不应大 于15mm。 • 设置站台门的车站,站台端部应设向 站台侧开启宽度为1.10m的端门。沿 站台长度方向设置的向站台侧开启的 应急门,每一侧数量宜采用远期列车 编组数,应急门开启时应能满足人员 疏散通行要求。
Escalator 自动扶梯
• 车站出入口、站台至站厅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在设置双向自动 扶梯困难且提升高度不大于10m时,可仅设上行自动扶梯。每座车 站应至少有一个出入口设上、下行自动扶梯;站台至站厅应至少设 一处上、下行自动扶梯。 • 车站出入口自动扶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30°,站台至站厅自动扶 梯的倾斜角度应为30°。 • 当站台至站厅及站厅至地面上、下行均采用自动扶梯时,应加设人 行楼梯或备用自动扶梯。 • 车站作为事故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 自动扶梯扶手带外缘与平行墙装饰面或楼板开口边缘装饰面的水平 距离,不得小于80mm,相邻交叉或平行设置的两梯(道)之间扶手带 的外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60mm。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的 距离小于400mm时,则应设置防碰撞安全装置。 • 两台相对布置的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16m;自动扶梯工作 点与前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间距不得小于8m;自动扶梯与楼梯相对 布置时,自动扶梯工作点与楼梯第一级踏步的间距不得小于12m。

2013版地铁设计规范学习

2013版地铁设计规范学习

《地铁设计规范》新老版本主要差异——地下结构部分一、总则1、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老规范: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2、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二、地下结构1、一般规定1)强调地下结构设计应以“结构为功能服务”的原则。

2)新规范对耐久性设计规定更加详细。

老规范:地下结构应根据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新规范:(1)主体结构和使用期间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2)使用期间可以更换且不影响运营的次要结构构件,可按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3)临时结构宜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结构特点确定其使用年限。

(4)地下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盾构法和矿山法隧道作出如下规定:(1)盾构法施工的区间隧道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2)盾构法施工的并行隧道间的净距,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3)矿山法区间隧道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开挖宽度的1倍;(4)矿山法车站隧道的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6m~8m。

2、荷载1)荷载分类中偶然荷载列增加了人防荷载。

2)荷载计算规定更加详细。

(1)车站站台、楼板和楼梯等部位的人群均布荷载的标准值应采用4。

0kPa,并应计及消防荷载的作用.(2)设备区荷载可按标准值8。

0 kPa(注:老规范不小于4。

0kPa)进行设计,重型设备尚应依据设备的实际重量、动力影响、安装运输途径等确定其荷载大小与范围。

(3)施工机具荷载不宜超过10 kPa;(4)地面堆载,宜采用20 kPa,盾构井处不应小于30 kPa。

(5)混凝土收缩可按降低温度模拟。

3、工程材料1)混凝土强度等级普遍提高一级.老规范:新规范:2)钢筋强度等级规定中已不再提HRB335级钢筋.4、施工方法的确定(新规范补充内容)5、结构形式及衬砌新规范补充内容:作为侧墙一部分利用的桩、墙,应计及在使用期内围护结构的材料劣化,内力向内衬转移的影响(条文说明:围护结构刚度折减至60%~70%)。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1.1 车站、区间隧道、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19.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保护等级应为一级;2 封闭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保护等级应为二级,面积超过3000m²的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乘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8 防灾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1.6 当地铁开发地下商业时,商业区与站厅间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 建筑防火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4 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2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补充:没有面积规定),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m2;3 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4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1.1 车站、区间隧道、区间变电所及系统设备用房、主变电所、集中冷站、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19.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保护等级应为一级;2 封闭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m2,但面积不超过3000m2的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保护等级应为二级,面积超过3000m²的保护等级应为一级。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乘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8 防灾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1.6 当地铁开发地下商业时,商业区与站厅间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 建筑防火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4 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8.2.2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补充:没有面积规定),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m2;3 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4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地铁设计规范》新旧版对照(初稿)-0314

《地铁设计规范》新旧版对照(初稿)-0314
正线及辅助线上两相邻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含超高顺坡及轨距递减段的长度),A型车不宜小于25m,B型车不宜小于20m,在困难情况下不得小于一个车辆的全轴距;车场线上的夹直线长度不得小于3m。
正线、联络线及车辆基地出入线上,两相邻曲线间,无超高的夹直线长度,不宜小于(m),并应满足在困难情况下的最小长度λ。
电话
接受单位
签收人及日期
接受单位
签收人及日期
接受单位
签收人及日期
地铁公司总工办
成投科设部
地铁建设公司
设计监理
回复意见:
经办人: 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件1:
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
执行《地铁设计规范》新、旧版对照表
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总体组
2014年3月14日
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执行《地铁设计规范》新、旧版对照表
道岔缩短渡线,其曲线间夹直线可缩短为10m。
7号线缩短渡线夹直线长度按25m控制,此处不做调整。
道岔宜靠近车站设置,但道岔基本轨端部至车站站台计算长度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5m。
在车站端部接轨,宜采用9号道岔,其道岔前端,按道岔中心至有效站台端部的距离不宜小于22m为宜;其道岔后端,应按道岔警冲标(或出站信号机)至有效站
专业
旧规范条文
新规范条文
执行意见
1、线路
(12条)
车站站台计算长度段线路应设在直线上,在困难地段可设在曲线上,其半径不应小于800m。
车站站台宜设在直线上。当设在曲线上时,其站台有效长度范围的线路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 车站曲线最小半径(m)
车 型
A型车
B型车
曲线半径
7号线部分车站折返线、停车线设置在曲线上,但都已满足新规范的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的组成、工作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1SO78O:1997,MOD)GB/T2423.1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1-2008,IEC60068-2-1:2007,IDT)GB/T2423.2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2008,IEC60068-2-2:2007,IDT)GB/T2423.4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2423.4-2008,IEC60068-2-30:2005,IDT)GB/T2423.5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5-1995,IdtIEC60068-2-27:1987)GB/T2423.10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2423.10-2008,IEC60068-2-6:1995,IDT)GB/T3047.2-1992高度进制为44.45mm的面板、机架和机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EC60529:2011)GB/T4588.3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GB/T4588.3-2002,1EC60326-3:1991,EQV)GB/T5023.4额定电压450/75O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GB/T5023.4-2008,IEC60227-4:1997,IDT)GB/T15157.2印制板用频率低于3MHz的连接器第2部分:有质量评定的具有通用安装特征基本网络2.54πun(0.Iin)的印制板用两件式连接器详细规范(GB/T15157.2-1998,idtIEC60603-2:1995)GB/T21562-2008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RAMS)规范及示例(IEC62278-2002,IDT) GB/T24338.5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24338.5-2009,IEC62236-4:2003,IDT)GB/T24339.1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第1部分:封闭式传输系统中的安全相关通信(GB/T24339.1-2009,IEC62280-1:2002,IDT)GB/T28808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GB/T28808-2012,IEC62279:2002,IDT) GB/T28809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信号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GB/T28809-2012,IEC62425:2007,IDT)GJB2889XC系列高可靠小圆形簧孔电连接器规范TB/T449-2003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TB/T12005铁道车辆用轮对型式与基本尺寸TB/T1447信号产品的绝缘电阻TB/T1448通信信号产品的绝缘耐压TB/T1498-1984铁路通信信号产品包装技术条件TB/T2344-201243kg∕m〜75kg∕m热轧钢轨订货技术条件TB/T3074-2003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TB/T3189-2007铁路信号计轴应用系统技术条件IEC62498-3-2010铁路应用设施设备的环境条件第3部分:信号传输和电信用设备UIC790R-1975国际铁路联盟计轴系统的使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

地铁设计规范强条地铁设计规范强条1.0.3地铁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0.7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1.0.8地铁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1.0.13设计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地铁各系统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应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

1.0.15地铁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1.0.16跨河流和临近河流的地铁地面和高架工程,应按1/100的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

对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工程,应在进出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防淹门或采取其他防淹措施。

3.1.3地铁的基本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

系统的运营,必须在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3.2.1地铁的设计运输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单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的需要。

3.3.1地铁线路必须为全封闭形式,同时列车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3.4圆形隧道应按全线盾构施工地段的平面曲线最小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

4.3.7高架线或地面线建筑限界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架线、地面线的区间和车站建筑限界,应按高架或地面线设备限界或车辆限界及设备安装尺寸计算确定。

4.3.10车站直线地段建筑限界应满足下列要求:2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车辆限界加10mm安全间隙确定,但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当采用整体道床时不应大于100mm;当采用碎石道床时不应大于120mm。

4.3.11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80mm。

5.1.2地铁线路的选定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

5.1.4地铁的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城市现状与规划的道路、地面建筑物、管线和其他构筑物、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环境与景观、地形与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的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以及运营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5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5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58号 2003年5月30日)
现批准《地铁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7-2003,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0.7、1.0.8、1.0.13、1.0.15、1.0.16、3.1.3、3.2.1、3.3.1、4.3.4、4.3.7(1)、4.3.10(2)、4.3.11、5.1.2、5.1.3、5.1.6、5.2.1、5.3.9、5.3.10、6.1.1、6.1.3、6.2.3、6.2.10、6.4.1、7.1.1、7.2.3、7.2.6、8.1.1、8.1.2、8.3.1、8.3.7、8.3.9、8.4.2、8.4.4、8.5.1、8.5.4、8.6.3、8.7.2、9.1.4、9.1.5、9.1.9、9.2.5、9.2.19、9.5.6、9.5.10、10.1.3、10.1.7、10.1.8、10.2.4、10.2.5、10.2.6、10.3.2、10.5.1(1)(5)(9)(10)、10.5.5(1)、10.6.1、10.6.3(2)(3)、11.1.3、11.3.2(1)、11.5.9、12.1.1、12.1.3、12.1.4、12.1.5、12.1.7、12.2.8、12.2.9、12.2.11、12.2.14、12.2.15、12.2.24、12.2.27、12.2.29、12.2.42、13.1.2、13.2.4(2)、13.2.5(4)、13.3.4(7)(8)、13.3.8(1)(5)、13.4.8、13.4.9、14.1.7、14.1.11、14.1.14、14.1.15、14.2.6、14.2.12、14.2.21、14.3.8、14.3.12、14.3.21、14.4.1、14.4.16、14.7.8、15.1.4、15.1.6、15.2.8、15.2.9、15.2.10、15.3.3、15.4.7、15.5.1、15.5.5、15.6.3、15.9.1、15.9.2、15.9.3、15.9.7、16.1.1、16.1.2、16.1.3、16.1.4、16.1.5、16.1.7、16.1.8、16.1.10、16.2.7(2.4)、16.2.8、16.2.9(1)(2)、16.3.2(3)(4)(7)(9.3)、16.5.1(1)(2)(3)(4)、16.5.2(2)(3)、16.5.3(1)(2)、16.5.5(1)(2)(7)(11)(12)、16.8.2(1)、17.1.1、17.1.7、17.3.3、17.3.7、18.1.2、18.1.6、18.1.9、18.2.1、19.1.3、19.1.7、19.1.9、19.1.10、19.1.13、19.1.15、19.1.19、19.1.22、19.1.27、19.1.29、19.1.30、19.1.31、19.1.32、19.1.33、19.1.35、19.1.36、19.1.39、19.1.47、19.1.52、19.1.54、19.1.58、19.1.60、19.1.61、19.2.7(4)、19.2.13、19.2.20(2.1)、19.2.21、20.1.1、20.1.2、20.1.4、20.2.1、20.3.1、20.3.3、20.4.3、20.5.1、20.6.1、20.6.4(1)、20.7.1、20.7.2、20.7.3、20.7.4、21.1.1、21.1.5、21.1.7、21.2.3(3)、22.1.3、22.1.7、22.1.8、22.1.9、22.2.8、22.3.6、22.4.13、22.6.1、22.9.1、22.10.2、22.10.5、23.2.1、23.2.6、23.2.7、23.2.10、23.2.13、23.3.1、23.4.1、23.4.6、23.4.7、23.5.1、23.5.4、23.5.8、23.5.9、23.6.2、23.7.1、23.7.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92及原《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157-92的强制性条文同废止。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

地铁楼梯宽度规范篇一: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建筑设计探讨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建筑设计探讨摘要:对地铁车站楼梯及出入口的建筑设计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地铁;车站;楼梯;建筑设计地铁车站内通往室外出入口的数量,应按照车站远期超高峰小时预测客流量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少于四个,当车站客流量较小或设置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可酌情减少,一般不应少于三个,若仅有两个出入口,则必须在车站内为对角设置方式。

车站内的自动扶梯及楼梯应保证在远期高峰小时客流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6min内将一列列车额定载客数量的乘客和站台上候车的乘客及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站台。

某地铁标准岛式车站站台宽度12m,计算站台长度118m;根据客流预测资料,其初期、近期、远期早高峰客流情况见表1: 1 楼扶梯设计(1)自动扶梯宽度和数量的设计1m宽自动扶梯通过能力:9600人次/m.hr;远期高峰小时下车设计客流:(4116+905)×1.3=6527人次/m.hr;2部1m宽上行自动扶梯通过能力:9600×2=19200人次/m.hr;19200人次/m.hr>6527人次/m.hr。

本站布置2部1m宽上行扶梯可满足出站客流需要。

(2)楼梯宽度和数量的设计本站计算站台长118m可按两组楼扶梯计算楼梯所需最小宽度,由于本站站台规模已经确定,通过计算以及对车站周边各种因素及突发客流进行分析,本站楼梯设计为2.6m宽,考虑到扶手因素,楼梯宽度取值为2.6-0.1=2.5m。

楼梯单向上行通过能力:3700人次/m.hr;楼梯单向下行通过能力:4200人次/m.hr;楼梯双向混行通过能力:3200人次/m.hr;按最不利情况,下行楼梯通过能力按双向混行取值,即3200人次/m.hr;高峰小时上车设计客流:(840+3314)×1.3=5400人次/m.hr;2部2.6m宽楼梯通过能力:3200×2×2.6=16640人次/m.hr;16640人次/m.hr>5400人次/m.hr。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版强条整理

1.0.12 天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果结构益坏或者大建对于天铁经营仄安有宽重做用的其余结构工程,安排使用年限没有该矮于100年.之阳早格格创做1.0.17 天铁浅埋、下架及大天线路安排时,应采与落矮噪声、缩小振荡战缩小对于死态环境做用的步伐.1.0.19 天铁工程安排应采与防火灾、火淹、天震、风暴、冰雪、雷打等灾害的步伐.1.0.20 天铁工程应树坐安防办法.安防办法的安排除应切合本典型的有关确定中,尚应合理树坐仄安查看设备的接心、监控系统、伤害品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用房等.1.0.21 天铁工程应树坐无障碍乘止战使用办法.3.3.2 天铁列车必须正在仄安防备系统的监控下运止.4.1.2 车辆应保证正在寿命周期内仄常运止时的止车仄安战人身仄安;共时应具备障碍、事变战劫易情况下对于人员战车辆救帮的条件.4.1.3 车辆及其里里办法应使用没有焚资料或者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4.1.19 列车应具备下列障碍运止本领:1 列车正在超员荷载战正在丧得1/4能源的情况下,应能保护运止到终面‘2 列车正在超员荷载战正在丧得1/2能源的情况下,应具备正在正线最大坡讲上开用战运止到迩来车站的本领;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备正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讲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能源列车运止到下一车站的本领.4.7.2 列车应树坐报警系统,客室内应树坐搭客慢迫报警拆置,搭客慢迫报警拆置应具备乘务员与搭客间单背通疑功能.当采与无人驾驶运止模式时,报警系统树坐应切合现止国家尺度《都会轨讲接通技能典型》GB 50490 的有关确定.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树坐仄安联锁,应保证车速大于5km/h时没有克没有及开开、车门已齐关关时没有克没有及开用列车.4.7.6 客室、司机室应摆设便携式灭火器具,安顿位子应有明隐标记并便于与用.6.1.2 天铁选线应切合下列确定:4 天铁线路之间接叉,以及天铁线路与其余接通线路接叉时,必须采与坐体接叉办法;7.1.3 无咋轨讲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安排使用年限没有该矮于100年.7.4.1 无咋讲床结构应切合下列确定:1 混凝土强度等第,隧讲内战U形结构天段没有该矮于C35,下架线战大天线天段没有该矮于C40,讲床结构的耐暂性谦脚安排使用年限100年的确定.7.6.2 采与减振工程步伐时,没有该削强轨讲结构的强度、宁静性及仄逆性.8.3.5 路基的工后重落量应切合下列央供:1 有咋轨讲线路没有该大于200mm,路桥过度段没有该大于200mm,重落速率没有该大于50mm/年;2 无咋轨讲线路路基工后没有匀称重落量,没有该超出扣件允许的调下量,路桥或者路隧接界处好别重落没有该大于10mm,过度段重落制成的路基战桥梁或者隧讲的合角没有该大于1/100.9.3.10 正在站台估计少度以中的车站结构坐柱、墙等与站台边沿的距离,必须谦脚限界央供.9.3.11 当站台树坐站门时,自站台边沿起背内1m范畴的站台大天化妆层下应举止绝缘处理.9.4.4 车站内应树坐导背、事变疏集、服务搭客等标记.10.1.3 区间桥梁应按100年安排使用年限安排.11.1.6 天下结构的耐暂性安排应切合下列确定:1 主体结媾战使用功夫没有成调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型,按安排使用年限为100年的央供举止耐暂性安排;11.1.10 天下结构的洁空尺寸必须切合天铁兴办限界央供,并应谦脚使用及动工工艺央供,共时应计进动工缺面、结构变形战位移的做用等果素.13.1.4 天铁透气、空调与供温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1 当列车正在仄常运止时,应包管天铁里里气氛环境正在确定尺度范畴内;2 当列车阻塞正在区间隧讲内时,应包管对于阻塞区间举止灵验透气;3 当列车正在区间隧讲爆收火灾事变时,应具备排烟、透气功能;4 当车站内爆收火灾事变时,应具备排烟、透气功能. 13.2.31 树坐气体灭火的房间应树坐板滞透气系统,所排除的气体必须间接排出大天.14.2.5 管讲安插战敷设应切合下列确定:5 给火管没有该脱过变电所、通疑旗号机房、统制室、配电室等电气房间;14.3.1 天铁排火量定额应切合下列确定:4 大天车站、下架车站屋里排火管讲的排火安排重现期应当依照10年一逢的暴雨强度安排,安排落火历时应按5min估计;屋里雨火工程与溢流办法的总排火本领没有该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火量;5 下架区间、关关出出心、关关风井及隧讲洞心的雨火泵站、排火沟及排火管渠的排火本领,应按当天50年一逢的暴雨强度估计,安排落雨历时应按估计决定.15.1.6 一级背荷必须采与单电源单回路供电.15.1.7 一级背荷中特天要害的背荷,应删设应慢电源,并宽禁其余背荷接进.15.1.23 正在天下使用的主要资料应采用无卤、矮烟的阻焚或者耐火的产品.15.3.26 交战网应谦脚限界央供.车辆基天内架空交战网应树坐限界门.15.4.1 系统采与的电力电缆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线路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电线战电缆;15.4.2 火灾时需要包管供电的配电线路应采与耐火铜芯电缆或者矿物绝缘耐火铜芯电缆.15.7.15 曲流牵引供电系统应为没有接天系统,牵引变电所中的曲流牵引供电设备必须绝缘拆置.15.7.16 仄常单边供电运止时,站台出走止轨对于天电位没有该大于120V,车辆基天库线走止轨对于天电位没有该大于60V.当走止轨对于天电压超标时,应采与短时接天步伐.16.1.13 隧讲内托板托架、线缆的树坐宽禁侵进设备限界;车载台无线天线的树坐宽禁超出车辆限界.16.2.11 天下线路的通疑主搞电缆、光缆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并应具备抗电气化搞扰的呵护层.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的规则.采与的仄安系统、设备应通过仄安认证.17.1.9 旗号系统的车载设备宽禁超出车辆限界,旗号系统的大天设备宽禁侵进设备限界.17.4.9 ATP系统应切合下列央供:1 天铁必须摆设ATP系统,其系统仄安完备度等第应谦脚仄安完备性等第(SIL)4级尺度;ATP系统里里设备之间的疑息传输通讲也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规则;2 正在仄安防备预约停车天面的中圆应设仄安防备距离或者防备区段,仄安防备距离应通过估计决定;17.4.11 ATP车载设备应切合下列央供:1 ATP系统引导列车停车应为最下仄安规则.车天连绝通疑中断、列车完备性电路断路、列车超速、列车的非预期移动、车载设备要害障碍等均应引导列车抑制制动;17.4.15 ATP设备应切合下列联锁功能央供:1 ATP设备应保证进路上讲岔、旗号机战区段的连锁.连锁条件没有符时,宽禁进路开通.敌对于进路应相互照查,没有得共时开通;7 车站站台及车站统制室应设站台慢迫关关按钮.站台慢迫关关按钮电路应切合障碍导背仄安的规则;18.1.9 车站统制室应树坐慢迫统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真止联动;当车站处于慢迫状态或者设备得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拆置应处于释搁状态.19.3.1 消防联动统制系统应真止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消防电源及应慢照明、疏集指示、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帘、消防广播、卖检票机、站台里、门禁、自动扶梯等系统正在火灾情况下的消防联动统制.19.4.5 天下车站的站厅层大众区、站台层大众区、换成大众区、百般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讲或者夹层,以及少度超出60m的出出心通讲,应树坐火灾探测器.20.3.10 概括监控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联动功能:2 火灾工况,区间火灾防排烟模式统制、车站火灾消防应慢广播、车站火灾场景的视频监控战搭客疑息系统的火灾疑息颁布功能;21.2.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树坐通疑接心;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颁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劣先真止相映的统制步调. 21.2.5 防烟、排烟系统与仄常透气系统合用的设备,正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战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21.3.3 真止防灾战阻塞模式应具备下列功能:1 接支车站自动或者脚动火灾模式指令,真止车站防烟、排烟模式;2 接支列车区间停车位子、火灾部位疑息,真止隧讲防排烟模式;3 接支列车区间阻塞疑息,真止阻塞透气模式;4 监控车站搭客导背标记系统战应慢照明系统;5 监视各排火泵房伤害火位.21.7.6 环境战设备监控系统的旗号线与电源线没有该共用电缆,本来没有该敷设正在共一根金属套管内.22.6.1 搭客疑息系统的数据线战电源线没有该共用电缆,本来没有该敷设正在共一根金属套管内.22.6.3 数据线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屏蔽电缆.23.1.7 设有门禁拆置的通讲门、设备及管制用房门的电子锁,应谦脚防冲碰战消防疏集的央供.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搁功能,设备及管制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脚动板滞解锁功能.23.1.8 门禁系统应真止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统制.车站统制室概括后备统制盘(IBP)上应树坐门禁慢迫开门统制按钮,并应具备脚动、自动切换功能.24.8.1 统制核心应树坐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事变广播、自动灭火、火消防、防排烟等系统.多线路中央统制室应树坐自动灭火系统.25.1.10 自动扶梯战自动人止讲的传输设备应采与阻焚资料.25.1.15 当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下下度没有大于6m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下下度大于6m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等于0.65m/s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火仄梯级数量没有得少于4块;25.2.8 当电梯兼搞消防梯时,其办法应切合消防电梯的功能,供电应采与一级背荷.26.1.7 站台门没有得动做防火断绝拆置.26.1.8 天下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资料、稀启资料战电线电缆等应采与无卤、矮烟的阻焚资料;大天战下架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资料、稀启资料战电线电缆等应采与矮卤、矮烟的阻焚资料.27.3.8 大天交战轨应分段树坐并加拆仄安防备罩.停车、列检库战单周\三月检库线采与架空交战网时,每线列位之间战库前均应树坐断绝开关或者分段器,并应树坐支电时的旗号隐现或者声响办法.27.4.2 车辆段的定建库、大架建库战临建库均没有该树坐交战网或者交战轨供电.定建段需正在定建库内举止降弓调试做业时,应正在库端设移动交战网.27.4.14 油漆库应树坐透气设备,并应采与消防战环保步伐.库内电器设备均应切合防爆央供.28.1.5 车站站台、站厅战出出心通讲的搭客疏集区内没有得树坐商业场合,除天铁经营、服务设备、办法中,也没有得树坐妨碍搭客疏集的设备、办法及其余物体.28.2.1 天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第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出心通讲、风讲的耐火等第为一级;3 统制核心兴办耐火等第应为一级;28.2.3 车站仄安出心树坐应切合下列确定:1 车站每个站厅大众区仄安出心数量应经估计决定,且应树坐很多于2个曲通大天的仄安出心;2 天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仄安出心数量应经估计决定,且没有该少于2个曲通大天的仄安出心;3 天下车站的设备与管制用房天区仄安出心的数量没有该少于2个,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仄安出心曲通大天;4 仄安出心应分别树坐,当共目标树坐时,二个仄安出心通讲心部之间洁距没有该小于10m;5 横井、爬梯、电梯、消防博用通讲,以及设正在二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天讲没有该动做仄安出心;6 天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讲没有该动做仄安出心.28.2.528.2.9 车站拆建资料应切合下列确定:1 天下车站大众区战设备与管制用房的顶棚、墙里、大天拆建资料及垃圾箱,应采与焚烧本能等第为A级可则资料;2 天上车站大众区墙里、顶棚的拆建资料及垃圾箱,应采与A级没有焚资料,大天应采与没有矮于B1级易焚资料.设备与管制用房区内的拆建资料,应切合现止国家尺度《兴办里里拆建安排防火典型》GB 50222的有关确定;3 天上、天下车站大众区的广告灯箱、导背标记、戚息椅、电话亭、卖检票机等牢固服务办法的资料,应采与没有矮于B1级的易焚资料.拆建资料没有得采与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等制品.28.2.11 车站站台大众区的楼梯、自动扶梯、出出心通讲,应谦脚当爆收火灾时正在6min内将近期或者客流统制期超下峰小时一列近战列车所载的搭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局部撤离站台到达仄安区的央供.28.4.1 天下车站及区间隧讲内必须树坐防烟、排烟战事变透气系统.28.4.2 下列场合应树坐板滞防烟、排烟步伐:1 天下车站的站台战站台;2 连绝少度大于300m的区间隧讲战齐启关车讲;3 防烟楼梯间战前室.28.4.7 防烟、排烟系统与事变透气应具备下列功能:1 当区间隧讲爆收火灾时,应背着搭客主要疏集目标排烟,迎着搭客疏集目标支新风;2 当天下车站的站厅、站台爆收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透气功能;3 当列车阻塞正在区间隧讲时,应付于阻塞区间举止灵验透气;4 当大天或者下架车站爆收火灾时,应具备排烟功能;5 当设备与管制用房爆收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透气功能.28.4.22 透气空调系统下列部位应树坐防火阀:1 风管脱越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及楼板处;2 每层火仄搞管与笔曲总管的接接处;3 脱越变形缝且有隔墙处.28.5.1 天铁公务电话接换机应具备火警时能自动变换到市话网“119”的功能;共时,天铁内应配备正在爆收灾害时供救援人员举止天上、天下联结的无线通疑办法.28.5.5 天铁应树坐消防博用调动电话,防灾调动电话系统应正在统制核心设调动电话总机,并应正在车站及车辆基天设分机.28.6.1 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背荷供电,并应正在终级配电箱处树坐自动切换拆置.当爆收火灾而切断死产、死计用电时,消防设备应能包管仄常处事.28.6.5 下列没有问应树坐应慢疏集照明: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止讲及楼梯;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讲等疏集通讲;3 区间隧讲;4 车辆基天内的单体兴办物及统制核心大楼的疏集楼梯间、疏集通讲、消防电梯间(含前室).28.6.6 下列部位应树坐疏集指示标记: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止讲及楼梯心;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讲等疏集通讲及仄安出心;3 区间隧讲;4 车辆基天内的单体兴办物及统制核心大楼的疏集楼梯间、疏集通讲及仄安出心.28.7.1 天铁车站出出心及敞心矮风井等心部的防淹步伐,应谦脚当天防洪排涝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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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1.0.17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1.0.19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

1.0.20 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

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

1.0.21 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 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 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4.1.19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1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2 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3 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 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 的有关规定。

4.7.4 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 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7.1.3 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4.1 无咋道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强度等级,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道床结构的耐久性满足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规定。

7.6.2 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8.3.5 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有咋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2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2 无咋轨道线路路基工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路桥或路隧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

9.3.10 在站台计算长度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9.3.11 当站台设置站门时,自站台边缘起向内1m范围的站台地面装饰层下应进行绝缘处理。

9.4.4 车站内应设置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等标志。

10.1.3 区间桥梁应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设计。

11.1.6 地下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体结构和使用期间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环境类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11.1.10 地下结构的净空尺寸必须符合地铁建筑限界要求,并应满足使用及施工工艺要求,同时应计入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位移的影响等因素。

13.1.4 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1 当列车在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在规定标准范围内;2 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内时,应保证对阻塞区间进行有效通风;3 当列车在区间隧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有排烟、通风功能;4 当车站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具备排烟、通风功能。

13.2.31 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所排除的气体必须直接排出地面。

14.2.5 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5 给水管不应穿过变电所、通信信号机房、控制室、配电室等电气房间;14.3.1 地铁排水量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屋面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应当按照1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设计,设计降水历时应按5min计算;屋面雨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5 高架区间、敞开出入口、敞开风井及隧道洞口的雨水泵站、排水沟及排水管渠的排水能力,应按当地5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计算,设计降雨历时应按计算确定。

15.1.6 一级负荷必须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15.1.7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其他负荷接入。

15.1.23 在地下使用的主要材料应选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或耐火的产品。

15.3.26 接触网应满足限界要求。

车辆基地内架空接触网应设置限界门。

15.4.1 系统采用的电力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线路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电线和电缆;15.4.2 火灾时需要保证供电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缆或矿物绝缘耐火铜芯电缆。

15.7.15 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应为不接地系统,牵引变电所中的直流牵引供电设备必须绝缘安装。

15.7.16 正常双边供电运行时,站台出走行轨对地电位不应大于120V,车辆基地库线走行轨对地电位不应大于60V。

当走行轨对地电压超标时,应采取短时接地措施。

16.1.13 隧道内托板托架、线缆的设置严禁侵入设备限界;车载台无线天线的设置严禁超出车辆限界。

16.2.11 地下线路的通信主干电缆、光缆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并应具有抗电气化干扰的保护层。

17.1.3 ATP系统、设备及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

采用的安全系统、设备应经过安全认证。

17.1.9 信号系统的车载设备严禁超出车辆限界,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严禁侵入设备限界。

17.4.9 ATP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铁必须配置ATP系统,其系统安全完善度等级应满足安全完整性等级(SIL)4级标准;ATP系统内部设备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也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原则;2 在安全防护预定停车地点的外方应设安全防护距离或防护区段,安全防护距离应通过计算确定;17.4.11 ATP车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ATP系统导致列车停车应为最高安全准则。

车地连续通信中断、列车完整性电路断路、列车超速、列车的非预期移动、车载设备重要故障等均应导致列车强迫制动;17.4.15 ATP设备应符合下列联锁功能要求:1 ATP设备应确保进路上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连锁。

连锁条件不符时,严禁进路开通。

敌对进路应相互照查,不得同时开通;7 车站站台及车站控制室应设站台紧急关闭按钮。

站台紧急关闭按钮电路应符合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18.1.9 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紧急控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当车站处于紧急状态或设备失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装置应处于释放状态。

19.3.1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实现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消防电源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帘、消防广播、售检票机、站台面、门禁、自动扶梯等系统在火灾情况下的消防联动控制。

19.4.5 地下车站的站厅层公共区、站台层公共区、换成公共区、各种设备机房、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走廊、配电室、电缆隧道或夹层,以及长度超过60m 的出入口通道,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20.3.10 综合监控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联动功能:2 火灾工况,区间火灾防排烟模式控制、车站火灾消防应急广播、车站火灾场景的视频监控和乘客信息系统的火灾信息发布功能;21.2.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设置通信接口;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优先执行相应的控制程序。

21.2.5 防烟、排烟系统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的设备,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

21.3.3 执行防灾和阻塞模式应具备下列功能:1 接收车站自动或手动火灾模式指令,执行车站防烟、排烟模式;2 接收列车区间停车位置、火灾部位信息,执行隧道防排烟模式;3 接收列车区间阻塞信息,执行阻塞通风模式;4 监控车站乘客导向标识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5 监视各排水泵房危险水位。

21.7.6 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的信号线与电源线不应共用电缆,并不应敷设在同一根金属套管内。

22.6.1 乘客信息系统的数据线和电源线不应共用电缆,并不应敷设在同一根金属套管内。

22.6.3 数据线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屏蔽电缆。

23.1.7 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

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

23.1.8 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24.8.1 控制中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事故广播、自动灭火、水消防、防排烟等系统。

多线路中央控制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25.1.1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传输设备应采用阻燃材料。

25.1.15 当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升高度不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升高度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等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定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4块;25.2.8 当电梯兼做消防梯时,其设施应符合消防电梯的功能,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

26.1.7 站台门不得作为防火隔离装置。

26.1.8 地下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缆等应采用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地面和高架车站站台门系统的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缆等应采用低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27.3.8 地面接触轨应分段设置并加装安全防护罩。

停车、列检库和双周\三月检库线采用架空接触网时,每线列位之间和库前均应设置隔离开关或分段器,并应设置送电时的信号显示或音响设施。

27.4.2 车辆段的定修库、大架修库和临修库均不应设置接触网或接触轨供电。

定修段需在定修库内进行升弓调试作业时,应在库端设移动接触网。

27.4.14 油漆库应设置通风设备,并应采取消防和环保措施。

库内电器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

28.1.5 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除地铁运营、服务设备、设施外,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

28.2.1 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28.2.3 车站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2 地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3 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4 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通道口部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m;5 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地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6 地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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