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外部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外部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构建公司董事会、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体系。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审核、过程的监督管理;公司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年审、及选用工作;项目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过程管理、过程评价和合同的签订。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为工程部、法律事务部、材料设备部、人力资源部、合约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意向书的签订、劳务结算的审核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工程部(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账,是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大型劳务队伍的竞标选用工作。
3、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资质、人员素质、设备、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外部劳务队伍提交的《分包队伍准入调查书》和公司(或项目部)出具的《外部劳务队伍施工评价表》进行评审,并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准入审批手续,进入公司施工队伍准入名录。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编制项目部月度劳务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外部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项目部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外部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和《劳务队伍评价表》报公司材料设备部。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包括年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劳务队伍,)和《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
7、负责及时公布公司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
8、负责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季度例会;组织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系统会议。
9、参与劳务合同评审工作。
10、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二)工程部
1、负责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劳务队伍作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审核确定项目部提交的劳务分包方案的区段划分、队伍数量和人力机械配置方案。
3、负责对进场的外部劳务队伍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负责劳务合同中工程数量的审核。
5、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参加大型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
6、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三)合约部
1、负责项目部外部劳务队伍工序单价的审核工作,协助材料设备部完成大型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
2、负责组织劳务分包合同的集中评审,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
3、负责劳务合同中单价费用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合同数量与结算数量的对比台帐,建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对比台帐。
4、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五)人力资源部
1、指导、监督、检查外部劳务队伍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
2、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六)财务部
1、负责劳务分包结算款的支付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外部劳务队伍结算款支付情况。
2、负责督促项目部建立外部劳务队伍财务支付台帐、合同价与付款额对比台帐。
3、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对劳务用工报酬支付的延伸管理。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大型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
5、参与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第五条项目部主要职责
(一)项目部是合同签订的主体,也是公司劳务队伍分包管理的主体,要行文成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明确主管领导、部门及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是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的分管领导为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二)负责提报本项目部劳务分包需求计划及分包方案。推荐符合本项目劳务分包的合格劳务队伍。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对本项目部大型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
(三)负责本项目部作业层管理模式和劳务队伍管理的有效结合,符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四)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及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实施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过程管理,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五)项目部配备的作业层队长负责外部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作业层队长归属项目部管理,具体工作由生产副经理安排协调。作业层队长负责本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牵头项目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外部劳务队伍各类管理台帐和报表,为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对口人员。
(六)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及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按期上报劳务费用的结算资料。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初步评审。
(八)对外部劳务队伍组织定期检查和季度过程评价,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外部劳务队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违反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约定承诺及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的外部劳务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一)负责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并落实《廉洁责任协议》。
第四章资格准入
第六条对外部劳务队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于申请准入的劳务队伍,由公司对其资质证件和综合实力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公司审验合格后核发《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单》。
第七条外部劳务队伍申请准入申报条件和相关证件: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资质。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施工能力。有相应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施工机械,劳务队伍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规定比例的技术工人。
3、施工人员持有效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有相应的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的合作信誉。
5、长期与公司合作且良好的合作信誉的优秀队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相关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税务部门核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5、企业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未成立公司的出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条申办合格外部劳务队伍资格准入的程序及权限(流程图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