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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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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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一、刑法基本概念刑法是一门研究刑事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学科,是由国家制定,强制实施的专门规定犯罪行为和责任的一部法律。

刑法是一部保护社会秩序和人身利益的法律,通过刑法的规定和制裁,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防范,以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刑法的法律效力1. 刑法的普遍适用原则刑法适用的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的人员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航空器、其他交通工具上犯罪的人员,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地,都适用刑法。

2. 刑法的特殊适用原则刑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外的人,犯罪行为和犯罪所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及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也适用刑法。

三、刑法的一般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法规定,无论犯罪人的身份高低、地位贵贱,都应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有特权的情况。

2. 明确规定犯罪和刑法责任刑法对各种犯罪行为和刑法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对犯罪行为和不同情况下的刑法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3. 守法原则刑法规定,对刑法相关规定应当遵纪守法,刑法责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度、种类、时间和地点等因素进行认定。

四、犯罪的构成1. 犯罪构成要素犯罪构成要素包括:犯罪的客体、主体、客观方面的行为、主观方面的上级行。

2. 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中所造成的危害对象,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要素之一。

3. 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主体应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刑法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4. 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指犯罪构成中的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是构成犯罪的重要要素之一。

5. 犯罪的主观方面的上级犯罪的主观上级是指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动机、意图等心理状态。

五、犯罪的特征1. 犯罪的法益性犯罪构成的行为应当对法益有实际的危害和威胁,才能构成犯罪。

2.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应当具有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社会秩序的摧毁或破坏。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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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危害行为: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2.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接过,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损害的事实。

3.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

4.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5.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6.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者刑罚加减根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

7.想象竞合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8.结果加重犯:指一个行为触及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因为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

9.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10.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行使惩罚或单纯否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11.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中的一种主刑。

12.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13.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4.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15.特别累犯:是指蹭犯一定之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再犯一定之罪的。

16.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再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二.简答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和派生内容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派生内容:(1禁止有罪类推(2禁止重罪溯及既往(3排斥习惯法(4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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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整理一、单项选择题1、犯罪概念是 A、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B、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C、划分此罪与彼罪的具体标准 D、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2、犯罪客体是 A、犯罪行为侵犯的物 B、犯罪行为侵犯的人C、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D、犯罪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3、李四带邻居家七岁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看管好小孩致其在河里溺水死亡。

李四应负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其不作为的义务是 A、法律规定的义务 B、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C、职务、职责所产生的义务 D、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4、对单位犯罪A、以单罚制为原则,以双罚制为例外B、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C、一律实行双罚制D、一律实行单罚制5、王五欲毒死妻子,便在妻子的饭碗中放置剧毒药物。

不料妻子在吃饭时,突然其三岁幼子抢着要母亲饭吃,王五害怕事情败露没有阻止,致其幼子与妻子一起死亡。

王五对其子的死亡,主观方面属于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6、无认识的罪过形式是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7、张三持刀追杀李四,王五路过见状举棒打伤了张三。

王五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故意伤害罪D、防卫过当8、任何犯罪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件是 A、刑法因果关系 B、危害结果 C、犯罪目的D、危害行为9、甲男欲强奸乙女,先将乙女禁闭于室内数十日,待乙女无力反抗时对其实施奸淫。

甲男的行为属于 A、结合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10、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不负刑事责任B、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应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C、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D、待其满十四周岁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从宽处理 11、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2、———— A、B、 C、 D、13、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14、甲因与别人勾搭成奸而欲杀夫另嫁。

2024学年6月份考试 刑法学(2)复习题

2024学年6月份考试 刑法学(2)复习题

期末考试刑法学(2)复习题一、单选题(共20题,60分)1、下列哪种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A、甲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曹某包养情人并匿名举报,使曹某失去晋升机会B、乙捏造“文某明知王某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人而向其提供资金”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C、丙捏造同事贾某受贿10万元的事实,并写成5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D、丁匿名举报单位领导王某贪污救灾款50万元。

事后查明,王某只贪污了救灾款5000元正确答案: B2、某军需工厂接了某部队一份军服订单,但是由于该工厂拖欠外债较多,为了降低成本,制作中偷工减料,致使军服质量低劣,许多士兵因为军服御寒不佳患病。

该工厂的行为构成()A、生产伪劣产品罪B、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C、非法经营罪D、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正确答案: A3、下列关于想象竞合犯,说法正确的是()A、想象竞合犯只有一个行为,但触犯了数个的罪名B、想象竞合犯是形式的一罪、实质的数罪C、想象竞合犯按照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处罚D、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处罚正确答案: D4、某日深夜,甲与乙共同前往丙的住处实施盗窃行为。

根据分工,乙在丙家楼下望风,甲入室窃取财物。

甲进入丙家后,见丙的妻子在床上熟睡,便对其实施了强奸。

对本案应如何处理?()A、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犯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构成共犯,甲单独构成强奸罪C、甲、乙构成强奸罪和盗窃犯的共犯D、以上选项都不正确正确答案: B5、下列规定法定刑的方式,未被我国刑法采取的是()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以上都不正确正确答案: B6、甲是某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在其作为审判长审理某一桩民事案件时,其收受原告送来的10万元人民币,对有利于被告的证据置之不顾,判决原告胜诉,则对甲应当如何处罚?()A、按照受贿罪处罚B、按照民事枉法裁判罪处罚C、按照受贿罪与民事枉法裁判罪数罪并罚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正确答案: A7、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要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

刑法期末要点总结第一章刑法概论1.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刑法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的法律。

2. 刑法的地位和作用刑法是国家权力的一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具有惩罚和预防犯罪、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作用。

3. 刑法与道德关系刑法是视犯罪与非犯罪区别和刑事责任与非刑事责任的法定依据,而道德是个人内心对善恶的认知。

4. 刑法与其他法律关系刑法与宪法、行政法、民法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要与刑法保持内在一致。

5. 刑法的典型特征刑法具有反映犯罪行为的特点、禁止原则的特点、攻击性的特点、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特点等。

第二章刑法基本原则1. 法律效力的原则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法是最高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行为都不能与刑法相抵触。

2. 影响力原则刑法对外国人的适用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为适用法律的界限。

3. 法无缺席或法无不公平原则任何人都可以作出不犯罪的选择,刑法是人人平等的。

4. 刑法非罪推定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刑法不倒任何推定。

5. 刑法限制的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和量刑范围必须明文规定。

第三章刑法适用原则1. 适用法律的程序和适用法律的选择在刑事诉讼中,需要依法适用适用的法律。

2. 实体刑法与形式刑法实体刑法是指规定了犯罪的实质要件和处罚的法律,而形式刑法则是指涉及到刑事诉讼的犯罪法律。

3. 刑法举证原则刑事案件中的事实查明和证据的举证要求。

第四章刑法责任1. 刑法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刑法责任是指犯罪人的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担刑法责任的资格。

2.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患精神病等原因导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3.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在刑事责任能力上有缺陷,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和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是通过法院对被告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刑事责任能力的丧失是指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一定时间内被认定无法实施刑事法律行为。

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

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

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一、选择题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钱包后不归还D. 酒后驾驶2.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行为人、行为、结果、因果关系B. 行为人、行为、结果、过错C. 行为人、行为、结果、目的D. 行为人、行为、结果、动机3. 以下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A. 甲在被乙持刀追赶时,用石头击打乙的头部B. 甲在乙睡觉时,用棍棒击打乙的头部C. 甲在乙醉酒后,用拳头击打乙的腹部D. 甲在乙逃跑时,用脚踢乙的腿部4. 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A. 故意犯罪是有预谋的,过失犯罪是无预谋的B. 故意犯罪是故意的,过失犯罪是无意的C. 故意犯罪是主观的,过失犯罪是客观的D. 故意犯罪是主动的,过失犯罪是被动的5. 以下哪种行为构成贪污罪?A.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C.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D.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泄露国家秘密二、判断题6.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不包括无过错。

()7. 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进行的防卫行为。

()8. 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行为人的行为、行为的结果和行为的因果关系。

()9. 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10. 过失犯罪的处罚一般比故意犯罪轻。

()三、简答题11. 简述刑法中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

12. 简述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13. 简述刑法中关于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四、案例分析题14. 甲因与乙有矛盾,趁乙不在家时,潜入乙家中,将乙的电脑偷走。

请分析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并说明理由。

15. 丙在一次聚会中,酒后驾驶车辆,撞伤了行人丁。

请分析丙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并说明理由。

五、论述题16. 论述刑法中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关系。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整理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整理

刑法考试复习整理第一编刑法基础论刑法学导言一、刑法学与刑事法学(一)刑法学广义: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狭义:刑法解释学(二)刑事法学包括:犯罪学、监狱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比较刑法学、刑法史学等二、现代刑法观念(一)价值取向专政工具——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平衡(二)调整范围1.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刑法谦抑主义2.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法(而用其他刑罚代替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

1)动用刑法应具备两个条件: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罚具有不可避免性2)不应动用刑法的四个条件a)无根据,不包括思想。

b)无效果c)可替代d)太昂贵(三)刑法运用1.崇尚“治乱世用重典”——刑事责任方法多元化2.中国现状:起刑点高、刑期长、重刑主义、轻微犯罪有放罪之嫌(四)刑事诉讼目的:不枉不纵——大力提倡程序公正的理念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刑罚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

二、刑法的渊源(一)刑法典(二)单行刑法。

(三)附属刑法。

(四)此外,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谓刑法的渊源。

三、刑罚的分类(一)刑法的形式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3.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4.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二)刑法的性质分类1.权威刑法和自由刑法2.侵害刑法与意志刑法3.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4.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任务和目的一、性质(一)规定内容的特定性(二)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三)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四)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

(五)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六)其他法律的保障性刑法与其他部门法都是处于宪法之下的子法,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又不是平行关系,刑法保障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实施,故刑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保障法的地位。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刑法复习题(课程代码362139)一、名词解释1.犯罪构成: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2.犯罪中止: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3.缓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4.累犯: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5.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6.自首: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7.想象竞合犯:即想象的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8.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9.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10.犯罪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11.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动作实施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2.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

13.犯罪未遂:己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14.假释: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惩治犯罪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法律规范。

刑法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的规范。

刑法的形式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刑法典的内容、刑法解释的规范等。

2.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刑法通过惩治犯罪行为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2)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刑法不仅适用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还包括预防犯罪行为的规范和惩治机制。

(3)保障公民权利。

刑法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 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有罪性,才能构成犯罪。

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和主观方面的犯罪故意或过失、违法性、有罪性。

其中,犯罪行为是构成犯罪的第一个要件,犯罪故意或过失、违法性、有罪性是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犯罪的分类和等级1. 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的性质,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分子犯和犯罪分子之间犯。

犯罪分子犯指的是个人或单位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之间犯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2. 犯罪的等级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犯罪可以划分为不同等级。

一般来说,犯罪分为犯罪、轻罪和重罪三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罚程度。

四、犯罪的法定和罪刑法定原则1. 犯罪的法定原则犯罪的法定原则是指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

即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对于犯罪人员的处罚也必须依据法律进行。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罚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前提,刑罚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度和限度。

刑罚不得随意自行增减,刑罚的方式和程度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

五、共犯和从犯1. 共犯共犯是指在犯罪行为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刑法期末考试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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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1、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2、①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两者的区别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3、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4、数罪并罚的t青况:走私罪有涉外性、国际性时;保险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在组织、运输时有实施了其他犯罪;择重论处的情况:国内性的走私;故意杀人罪中区分竟合犯、牵连犯,择重论处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什么情况下算犯罪?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其次,暴力行为必须是为了干涉婚姻自由而实施6、什么情况下牵连犯罪处理?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在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具有俩个以上的行为,且数个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数个行为又触犯了不同罪名的情况下适用牵连犯。

犯有数罪,所犯的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内,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刑罚的并罚原则,范围和方法决定并罚后应当执行的刑罚二、单选题1、危险才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C属于危险犯的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物品罪2、为敌人指明轰击目标的罪是:间谍罪3、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属于举动犯的有: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传授犯罪方法罪5、择重论处的有:6、复杂客体的犯罪有:三、名词解释1、引证罪状:引用同-•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2、空白罪状: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刑法期末复习考试必过提纲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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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广义: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刑法的体系:总则、分则、附则。

两编,后为章、节、条、款、项。

3、刑法的解释:①按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②安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4、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罪行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5、刑法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法体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6、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罪行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①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②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7、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具体体现:①定罪上一律平等②量刑上一律平等③行刑上一律平等8、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9、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体现:①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②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③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制度。

10、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①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和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②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③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1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2024学年6月份考试 刑法学 复习题

2024学年6月份考试 刑法学 复习题

期末考试刑法学(1)复习题一、单选题(共10题,20分)1、成立犯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

A、犯罪行为B、犯罪结果C、犯罪目的D、犯罪动机正确答案:A2、某甲实施犯罪在1997 年9月30日之前,但至新刑法典施行后才被审判,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同。

对甲应适用()审判。

A、新刑法B、旧行法C、新刑法和旧刑法D、新刑法或旧刑法都可以正确答案:B3、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城内犯罪的()。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B、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C、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D、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正确答案:B4、甲对某危害结果没有阻止其发生的义务,如果该危害结果发生,甲的不作为行为()。

A、不可能构成犯罪B、可能构成纯正的不作为犯罪C、可能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可能构成手段不能犯正确答案:A5、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

A、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正确答案:A6、甲在深夜进入了乙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在里屋睡觉的乙听到外屋有动静,大喊“抓贼”,甲只好仓皇逃走。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正确答案:B7、避险过当的主观罪过是()。

A、过失B、故意C、既可以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也可以是过失D、既可以是间接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正确答案:D8、下列何种犯罪的主体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A、伪证罪B、诬告陷害罪C、贪污罪D、非法拘禁罪正确答案:C9、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A、应当负刑事责任B、不负刑事责任C、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待治疗痊愈后再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B10、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某文物机构的文物。

甲负责放风,乙负责窃取文物,丙负责运输销售赃物,甲、乙、两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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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的体例:编章节条款项2.扩大解释: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超出字面的通常含义,但不能超出可能具有的含义)3.刑法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棍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原则(三原则:罪行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4.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法嘴行为的,按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5.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司法上的平等;是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体现;并不排除刑罚个别化6.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定罪上,量刑上,行刑上一律平等7.罪行法定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8.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原则(领路,领空,领水,船舶和航空器,驻外使馆),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9.刑法的时间效力(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决判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若适用,则有溯及力10.四种原则:从旧,从新,从新兼从轻,从旧兼从轻原则11.犯罪概念:解决什么是犯罪1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①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③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及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13.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14.犯罪对象:指刑法分类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或具体物15.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①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犯罪对象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③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伤害,犯罪对象则未必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不是16.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17.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指犯罪成立在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②危害结果③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18.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或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19.基本特征:①有体性(人为性):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②有意性: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基于行为人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③社会性(危害性):危害行为在法律上事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20.表现形式:作为和不作为(客观上的两种基本形式)故意与过失(主观心理)21.作为: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危害行为22.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行为的危害行为23.成立不作为,具备三要件:①前提条件: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②重要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③关键条件: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24.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25.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26.危害结果的特征:①危害结果的客观性②因果性③侵害性④多样性27.危害结果的在犯罪构成中地位:①在所有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中,特定结果的出现是犯罪成立的要件②在直接故意的结果犯中,特定结果的出现与否决定犯罪既遂与否③在直接故意的行为犯,危险犯中,特定结果是否出现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28.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①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②相对性(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作为因果关系中的结果,是指法律所要求的已经造成的有形的,可被具体测量确定的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指危害社会的行为)③时间序列性(指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④条件性和具体性(一种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⑤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因多果或一果多因)29.刑事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要使行为人对自己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人还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有因果关系没有主观罪过,不一定成立犯罪)30.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31.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32.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因素:①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②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33.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⑴刑事责任年龄(计算: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出生第二天起算;按行为时年龄计算)①完全不负:不满14周岁②相对负: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③完全负:已满16周岁(周岁的计算:应当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一周岁以12个月计)⑵精神障碍⑶生理功能丧失⑷生理醉酒3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35.特殊身份群体的刑事处遇:⑴未成年人犯罪①从宽处理原则(从轻减轻处罚)②不适用死刑③不成立累犯④从宽适用缓刑⑤免除前科报告义务⑵老年人犯罪①从宽处理原则②原则上不适用死刑⑶犯罪孕妇①不适用死刑②从宽适用缓刑36.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犯罪的过失37.犯罪故意(罪过心理):是罪过形式之一,是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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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整理1、单项选择题1、犯罪概念是()a、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b、划分犯罪与非犯罪的一般标准c、划分本罪与其他罪的具体标准d、成立犯罪的必要条件2、犯罪客体是()a、犯罪客体是b、犯罪人是C、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被犯罪行为所侵犯d、法律法规被犯罪行为所侵犯3、李斯拿了邻居的七年他淹死在河里,因为他没有好好照顾孩子。

李四应当对不作为犯负刑事责任。

他的不作为的来源是(a,b,c,d,4,A,单一处罚原则,例外b,双重处罚原则,例外c,d,5,王武想毒死他的妻子,并把有毒的药物放在她的饭碗里。

却发现他的妻子正在吃饭,这时他三岁的儿子突然抢走了他母亲的食物。

王武害怕这件事的披露不会阻止他,导致他的小儿子和他的妻子一起死去。

王武对儿子死亡的主观方面属于()a,间接b,直接c,过失d,过度自信6。

不知罪(深谋远虑)的表现形式有()a、间接b、直接c、过失d、过度自信7、张三用刀追杀李四。

王武举起棍子,打伤了路过的张三。

王武的行为属于()甲、紧急乙、正当防卫丙、故意伤害丁、防卫过当8。

任何犯罪成立的客观条件是:(一)刑法因果关系(二),危害结果(三),犯罪目的(二)D,危害行为(三)9。

一个男人想强奸一个女人,首先要把这个女人锁在室内几十天,然后当这个女人无法抗拒的时候,他就犯了通奸罪。

一个人的行为属于()a,共同犯罪b,连续犯罪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10,14岁以下的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但不承担刑事责任B,构成故意杀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免除刑事处罚c,不构成犯罪。

因此,199d不负刑事责任,14岁以后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应该宽大处理。

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有()一、各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检察院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 a、b、c、d、13,我国刑法规定的我国境内的犯罪是指()一、被害人的居住地在我国境内b、罪犯居住在我国境内C,犯罪或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d,受害人和罪犯都居住在我国境内14,一个因与他人勾搭而想杀死自己的丈夫并娶另一个一天,贾听了巫婆的话,烧了一张写着人和丈夫名字的纸。

他拿了一点纸末,把它和白糖混合在一起。

他让丈夫喝下它,并试图用神力杀死它。

不久,她的丈夫意外地死于一种奇怪的疾病。

丑闻曝光后,a承认了这一事件,并实施了犯罪。

a的行为()a,a的故意犯罪b,a的事实认定错误c,a的事故d,a的排除犯罪行为15,a的男性,14岁,从学校骑自行车回家,由于非法逆行和极快的速度,撞上对面走在拐角的b,造成b因头部受伤死亡,经抢救无效a的行为:(a)a因不满16岁,对b不负刑事责任,属于c类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D,与b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16、陆(15岁)教唆张(15岁)盗窃他人财物并进行1万元以上的交易。

李某(19岁)被教唆绑架他人勒索财物。

在XXXX年期满后,经法律程序批准,死刑被减为无期徒刑。

一、悔改表现b、无故意犯罪c、悔改表现d、立功表现37、一、1982年11月出生、无业1998年12月,为了“赚钱”,他绑架了一个富裕家庭的孩子b,并向b的父亲勒索了50万元。

当他发现b的父亲报了警,勒索失败后,他非常愤怒,杀死了b。

中级法院于1999年12月公开审理了该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应为:()A,判处死刑B,判处死刑,缓期1年执行,丙,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丁,未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38,吴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审判于7月27日结束,XXXX 与他服刑的监狱当天上报了材料两天后,也就是7月29日,对郑的无理侮辱置若罔闻。

我们该拿吴某怎么办?(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b、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c、数罪并罚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d、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39、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死缓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XXXX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一)无故意犯罪;(二)确有悔改表现;(三)确有立功表现;(四)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五)40。

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是指(a)刑低于法定刑限,b刑低于法定刑幅度的中线,c刑低于法定刑幅度的中线,根据法定最低刑D,在法定刑限内相比无从轻处罚情节判处较轻刑罚41,a因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在讯问中,一次供认犯有盗窃罪a 的行为是()a,自首b,坦白c,立功d,揭发42,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合并处罚属于()a,先减后合并b,限制加重c,先加后减d,绝对加43,如果有数罪并罚,附加刑()a,可以执行b,仍必须执行c,不能执行d,4年,一个因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执行10年后,又犯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

实际服刑的最高刑期是()a,XXXX b,15c,23d,2545,以及一次连续犯下的盗窃、强奸和抢劫。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5年,并处数罪并罚,并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B.30年监禁C.终身监禁d .定期监禁XXXX年46、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构成要件是()a,前者和后者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两种罪行之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C、前两种犯罪是已经或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后一种危害国家安全罪必须在前一种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内发生。

47.适用缓刑的范围限于(一)犯罪分子b判处拘役,犯罪分子C判处管制,犯罪分子d判处有期徒刑不超过3年,犯罪分子48判处有期徒刑不超过3年,以及陆某因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陆某入狱后,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真正的悔悟。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陆某?()a、要么减刑,要么假释b、减刑但不假释c、假释D、既不减刑也不假释49、罪犯被判处缓刑,如果缓刑考验期届满后,在宣判前发现有其他犯罪行为()a、缓刑应当撤销。

对前一罪和后一罪的处罚,应当按照先合并后减少的原则,对数罪并罚。

缓刑应当撤销。

对于前一种犯罪和后一种犯罪,应当按照先合并后减少的原则,对几种犯罪合并处罚。

c、缓刑不得撤销。

发现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直接判处刑罚d,缓刑不撤销。

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发现的罪行将从重处罚50。

在下列犯罪中,依法不得适用假释:a、b、C、d、52。

当甲和乙住在同一家旅馆时,甲得知乙身上有一大笔钱,于是他利用聊天的机会从乙的茶杯里偷了安眠药,并在乙睡着的时候把那大笔钱拿走了。

甲的行为构成()甲,盗窃乙,诈骗丙,抢劫丁,抢劫53,当甲正在盗窃财物时,乙发现乙对甲说,“交1000元,否则告发你。

”甲被迫向乙交出1000元。

由乙的行为构成的犯罪是什么?()甲、抢劫乙、盗窃罪的共犯丙、敲诈勒索罪D,这些都不构成犯罪,但所得应予以没收。

1000元57年,甲去洗手间,听到她1岁的女儿哭了,跑出去看见她4岁的儿子乙推了推乙一的把手,乙摸了摸他的头,没有动一想到他已经死了,就把他带到了山洞。

突然,他发现b似乎在动,所以他用一块石头来修补刀子。

但是后来法医专家发现b在刀被修补之前就已经死了。

a的行为分别构成哪种犯罪(a,B,b,c,D,d)答案:bcbbabcbdccc d-cbbdcdbddcddba-cccbd cdda aabd adbadcdccab多项选择!!!张琪在这一环节提供了1和特殊刑法,包括ACDA,附属刑法b,刑法c,刑法修正案d,单独的刑法2,3,a,b,c,d,4和|教师199说这是无用的,我没有看到特殊辩护的目标犯罪包括:ACD 正在进行的绑架,正在进行的盗窃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抢劫,和正在进行的强奸。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犯可以是BCDA、帮手B、首要分子C、教唆犯d、实施者5,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基本行为准则A、定罪量刑B、定罪量刑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不起诉6。

以下关于累犯的正确表述是:从重处罚b、不缓刑c、不假释d、从重处罚7、()由公安机关执行ABA,控制b,拘留c,罚款d,死刑8,减刑可适用于()犯罪预备阶段可能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犯罪未遂阶段、犯罪中止阶段、犯罪完成阶段、教唆犯阶段、主犯阶段、过失犯罪阶段、从犯阶段、直接故意犯罪阶段在我国()是一个具体的刑罚执行机构ABD A,监狱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公安机关12,刑罚执行不包括()假释适用于被判刑的罪犯()甲类、监视乙类、拘留丙类、有期徒刑丁类、无期徒刑十四类,在下列罪犯中,不得假释:甲类、累犯乙类、犯强奸罪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丙类、犯抢劫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丁类、犯杀人罪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十五类、以下哪一项反映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于累犯,将对b处以更重的处罚;对于自首和立功,将处以°C的宽大处罚;对于缓刑犯,将对未遂犯处以宽大处罚;对于预备犯,将处以° D的宽大处罚;对于18岁以下的人,将实施犯罪。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6。

下列哪种情况在我国境内属于犯罪:被视为,,,17只要任何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或其结果在我国境内。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何种情况下新刑法具有溯及力:公元前一世纪,当时的法律并不被认为是犯罪。

新刑法认为是犯罪b,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C,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当时的法律处罚比新刑法d重,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

但是当时的法律处罚比新的刑法轻18,而且一个人是铁路转换工,他的工作是当对面的火车来时改变铁路轨道,以使火车安全运行。

一天,一个男人和他的领导就奖金分配发生了争执。

为了发泄他的不满,他在执勤时没有按下开关就离开了。

结果,两辆火车迎面相撞。

那么A的行为呢,属于故意犯罪b,属于过失犯罪c,属于不作为犯罪d,属于不作为犯罪19,甲方和乙方作为青梅竹马,一个从海外归来,又作为青年男子用拳击互相殴打没想到,在甲打了乙的肚子后,乙感到有点不舒服。

一小时后,他晕倒在地。

甲急忙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

原因是B的脾脏异常肿胀。

由于A拳头的外力冲击,脾脏破裂,体内大量出血导致死亡。

甲的行为:丁二甲,与乙的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乙,与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丙,甲的刑事责任丁,甲的刑事责任20,幼儿园教师甲(女)带领全班春游一个孩子被意外转移到了粪池。

一个初中学生听到呼救声,跑过去用树枝救他。

然而,丙并没有救乙,只是和甲一起呼救。

后来乙被救时,乙已经死了。

下列说法是正确的:公元前年甲不构成犯罪乙,甲构成故意杀人,丙属于不作为犯罪,而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他的义务要求丁,丙构成故意杀人21,根据我国刑法。

数罪并罚不适用的案件有:刑法第条A款、一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

但是,该犯罪的犯罪方法、行为或结果也违反了其他犯罪d、犯罪22,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有害行为:行为A、行为b在睡眠中,行为在不可抗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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