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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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三亚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三亚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7号令)及《海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琼国资〔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是指市政府确定的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和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二)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三)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总经理,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考核原则。

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二)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施科学规范的分类考核。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是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评估并激励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业绩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草案。

一、考核目标1. 基本目标: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2. 经营目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确定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利润增长、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

3. 发展目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人力资源发展、品牌建设等。

二、考核内容1. 经营绩效: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销售额、利润增长、市场份额等。

考核指标要具体、可衡量且公正。

2. 战略执行:考核企业负责人制定并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能力和效果。

3. 行为表现:考核企业负责人在管理过程中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

4. 组织建设:考核企业负责人推动组织建设的成效,包括人力资源发展、团队建设、员工激励等。

三、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设立年度、季度、月度等不同层次的考核周期,评估企业负责人在不同时间段内的绩效。

2. 多维度评价: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综合考虑经营绩效、战略执行、行为表现、组织建设等多个因素。

3. 自评与上级评:要求企业负责人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评价,并由上级领导对其进行评估。

4. 绩效排名: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绩效进行排名,以激励优秀绩效,并对表现不佳者提出警示和培养计划。

四、考核结果1. 奖励机制:对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如工资增加、奖金、晋升、荣誉等。

2. 激励措施:设立激励机制,通过提供培训、发展机会、股权激励等方式,激励企业负责人在工作中积极努力。

3. 提升机会:对于表现优秀的企业负责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4. 警示机制:对表现不佳的企业负责人,提出警示,并制定培养计划协助其改进。

五、考核监督1. 外部评估: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进行评估,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内部考核委员会或由高层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激励企业员工的经营业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指标1.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销售额:以企业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金额作为衡量销售业绩的指标,销售额越高,业绩越优秀。

1.2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反馈、评价等方式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考核,客户满意度越高,业绩越优秀。

1.3 利润率:以企业的利润与销售额之比作为考核指标,利润率越高,业绩越优秀。

1.4 项目完成情况:按照企业制定的项目要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越好,业绩越优秀。

2. 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公正。

第三章考核过程1. 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考核时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考核结果应当在考核期结束后及时公布,并向员工做出解释和说明。

3. 员工有权提出对考核结果的异议,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复核机构,对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四章考核奖惩1. 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措施的依据。

优秀的业绩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

2. 业绩较差的员工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岗位调整等相应的惩罚。

3. 奖惩措施应当公正、公平,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绩效考核监督1. 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监督制度,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监督机构可以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应当独立而具有权威性。

3.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考核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最终条款1. 本办法由企业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之前的相关规定将被废止。

3. 如因企业内部变化或外部环境变化需要进行修订,应当及时修改和公布。

以上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企业员工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提高自身业绩,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模板】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模板】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一、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分方法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一)市直管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3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3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1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二)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2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2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3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国资委研究同意后,采用市直管国有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

二、指标比较情况考核计分方法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比较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比较得分1.利润总额指标比较利润总额指标对标值为上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中的较高值。

其中,上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均以市国资委核定的“以前年度扣除客观因素后的调整数值”,即“考核利润总额”为准。

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等于或低于对标值得0分。

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经营业绩考核的价值导向、差异化管理要求,分解“一利五率”刚性考核要求,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战略落地,践行价值创造理念,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规范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业绩考核遵循突出价值创造、保障战略落地、坚持高质量发展、体现人均效率效益、强化分类与对标考核、注重结果性评价、当前与长远结合等原则,实施系统化、精细化、差异化考核。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事项包含股份公司对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部分和公司内部考核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所指的所属单位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工程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每年度,以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及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业绩考核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公司业绩考核制度、所属各单位业绩考评报告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公司战略与运控部是业绩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牵头负责股份公司对公司的业绩考核及企业规格评级的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审核所属各单位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签订责任书、开展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股份公司下达的战略导向、基础管理、重点与专项管理及其它事项管理等指标。

第八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事业部)根据职责负责与经营业绩考核有关的完成情况审核、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对应股份公司的相关考核细则与方案,完成与经营业绩考核相关的战略导向、基础管理、重点与专项管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指标的考核工作,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公司战略与运控部。

第九条公司各考核单位应按要求上报考核目标建议值、按下达的考核值开展各项工作、落实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定期开展目标执行情况分析,着重分析目标执行情况的差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利偏差;配合公司战略与运控部提供统计分析所需要的数据和各种分析报告。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模板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模板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的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高管人员与公司签订的《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效益持续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考核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价值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做强做优。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五条年度考核指标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期,根据与公司董事会签订的《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指标包括共性指标(权重占50%)和个性指标(权重占50%)两部分。

1.共性指标。

与集团公司对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挂钩。

2.个性指标。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经理层成员个人分管工作设计下达,包括关键绩效指标(经营成果)、分管工作等个性化指标,以及综合考核评价、特殊奖励事项和否决项。

3.计算公式为: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共性指标考核成绩×50%+个性指标考核成绩50%。

第六条特殊激励事项特殊激励事项为经理层成员个人考核部分的加分项,最高分值为100分,但不占个人考核部分权重。

实行一事一议,由董事会进行审定。

加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商业模式、投资拓展、资本运营、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对公司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可申请加分奖励。

第七条否决项指标经理层成员个人在考核期内出现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重大违规违纪、重大工作事故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国资监管企业负责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

国资监管企业负责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

国资监管企业负责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国资监管企业负责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是一种对国有资产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价机制,旨在促使企业负责人更好地管理企业,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

该办法根据国有资产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将企业负责人的业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一、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市场份额、产品质量、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表现。

这些指标综合反映了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战略决策能力以及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二、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企业负责人需要在考核周期内完成一系列目标和任务。

2. 考核标准:将不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成率和质量,将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3. 考核权重:不同指标的权重不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经营收入、利润等与企业经济效益相关的指标权重较高,产品质量等与企业文化相关的指标权重适度。

三、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对于优秀和良好的企业负责人,可以给予额外奖金、晋升机会等激励措施;对于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可以保持原状;而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则需要进行问责,可以降薪、降职甚至解聘。

四、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考核机构,负责统计、分析和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绩效。

同时,国资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企业负责人在考核期间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提高业绩。

对于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还可以设立申诉机制,确保公正评价。

通过国资监管企业负责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可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和职责,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进一步保值增值国有资产。

同时,也可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减少不合格情况的发生,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五、考核结果的评判标准为了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需要设立一套评判标准。

评判标准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

国企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国企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国企2024年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公司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年度发展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依据《总公司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总公司全资(控股)各部门(单位)公司分类定级管理办法(修订试行)》《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试行)》《公司XX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和所属子公司及其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班各部门(单位)成员。

第三条考核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绩效兑现、人员调整、职务晋升和评先选优等挂钩。

第四条年度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国企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和国有资产运营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依法依规。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四)坚持分类考核。

根据不同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目标任务,实行分类核算和差异化分类考核,提升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对标考核。

针对公司所属企业短板弱项,强化对标行业一流,不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六)坚持有效激励。

按照激励与发展相对称的要求,强化主要负责人责任,增强各部门(单位)发展活力。

(七)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结合。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战略引领,构建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全新经典版)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全新经典版)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强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内部经营管控,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落实各项经营管理目标顺利达成,指导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员工的个人价值和公司经营目标的双实现,现结合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第二条经营管理业绩考核以年初制定目标责任书为支撑,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通过巡检考核最终得分予以实施。

本办法所指经营业绩考核,包括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员工业绩考核。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公开公正、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经营业绩考核与管理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简便易行原则,在保证考核结果信度、效度前提下,考核工作尽量简化。

(三)注重结果、兼顾过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标准和条件,科学评价员工工作状况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机构由公司经营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小组。

组长由董事长担任,考核成员由各经营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经营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设计、试行、改进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二)对各项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为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提供相关咨询;(三)对经营业绩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四)对季度经营业绩巡检情况、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五)对经营业绩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六)协调、处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答疑工作;(七)组织实施经营业绩考核,统计汇总考核评分结果,并严格保密。

第五条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责(一)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督导管理;(二)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关于经营业绩考核相关问题的答疑;(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经营业绩季度巡检专项考核评定标准,并按照制定的评定标准进行季度巡检工作。

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监管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0号),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下列人员:(一)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二)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三)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贝h(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企业活力。

(三)坚持依法依规。

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按照全员绩效考核的要求,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引导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增强发展活力。

(五)坚持分层分类考核。

根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水平,有序落实董事会的业绩考核权,实行分层考核。

根据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

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一、年度自主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方法自主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15%+加分项—扣分项(一)基本指标计分1、业绩净利润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净利润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计分方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但未超过对标值(年度考核目标值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中的最高值相比较的较高者)部分,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超过对标值部分作为奖励年薪的计算依据,不再加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2、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自主经营业绩净利润减去并表口径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在零附近的,计分给予特别处理。

(二)分类指标计分该指标的基本分为35分。

若设两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若设三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他个性化指标10分.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计分办法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

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资产负债率指标,为每高出目标值0。

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0分。

(三)评议指标计分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委托管理企业,由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进行打分。

四川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四川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综合评议指标得分上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一)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2.5%,加0。

5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2.5%,扣0.5分,最多扣4分。

(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

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28分.完成目标值时得28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0。

5分,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

5个百分点,扣0。

5分,最多扣5分.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12分。

达到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的,得12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加3分;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扣0。

5分,最多扣3分;或达到优秀级加3分,良好级加1.5分,较低级扣1.5分,较差级扣3分。

(三)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7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7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0%,加0.5分,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0%,扣0.5分,最多扣1分。

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3分。

达到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平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得3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加0.2分,最多加1分;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扣0。

2分,最多扣1分;或达到优秀级加1分,良好级加0。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本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对公司各部门、各员工的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全面评估,以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二、考核范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涵盖公司所有部门及各级员工,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销售收入、利润贡献、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三、考核指标(一)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作为公司主要经营指标之一,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每个部门及员工应设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并通过年度销售情况来评估实际业绩。

(二)利润贡献除了销售收入外,利润贡献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除了提升销售额外,还需要关注成本控制、资源优化等因素,使得公司利润能够最大化。

(三)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是衡量公司在行业中地位的重要指标,将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通过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可以评估公司是否具备竞争优势,反映出公司的竞争力。

(四)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反映了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值,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公司将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定期收集并评估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水平。

(五)项目完成情况对于与项目工作有关的部门或员工,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通过项目的完成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考核,评估项目组织和执行能力。

(六)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反映了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通过对员工工作量、工作时间及成果的评估,可以体现个人能力和团队协作的水平。

(七)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是公司内部协作的重要方面,也是一个考核指标。

通过评估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情况、员工间的合作能力,来反映公司整体团队协作水平。

四、考核流程(一)目标设定阶段每年初,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年度考核目标,并逐级落实到各级员工。

(二)中期评估阶段在年度考核的中期,各部门及员工应根据设定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与直接上级进行评估讨论。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1一、考核周期对企业管理部经理的考核,实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核实施小组1、总经理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对被考核者实施考核。

三、考核方法1、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与上级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综合评定的方法。

2、述职报告由被考核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上级领导。

四、考核内容(一)任务绩效考核(55%)任务绩效考核主要是针对企业管理部经理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检验,其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任务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部门工作的计划性上级领导审核发现所制订的计划中,缺失的重要内容项数为0,一般工作事项不超过xxxx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部门费用预算的控制部门实际费用与预算费用之间的差异控制在xxx%以内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认证年检报告中不合格的项数不超过xxxx 项方案和建议的有效性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实施的数量不得低于xxxx条部门培训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作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报告的编写并上交至相关部门(二)工作态度考核(10%)对工作态度的考核,主要从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感、工作协作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工作能力考核(35%)①专业知识。

②计划组织能力。

③领导能力。

④分析决策能力。

⑤其他职位说明书上所要求具备的能力。

五、考核结果应用(一)考核结果划分1、A——优秀,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成果。

2、B——良好,工作成果达到企业要求且成绩突出。

3、C——好,工作成果达到企业要求且部分工作表现突出。

4、D——合格,工作成绩达到企业要求。

5、E——较差,工作成绩不能达到企业要求。

(二)考核结果应用1、薪资调整。

2、员工培训。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通用9篇)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通用9篇)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通用9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通用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1一、员工绩效考核目的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绩效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员工绩效考核原则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绩效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及方式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绩效考核指标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绩效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企业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2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及工作成就感,特制订实行本制度,以实现对商务人员的工作量化考核。

一、考核对象:所有商务人员。

二、考核人员与流程设置: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2、考评工作由人事部统一安排与监督;考评实施细则由人事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讨论制定。

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是企业对员工在其中一个月份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的方式。

通过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可以客观地评估员工的表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月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范例: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一)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评估员工在本月完成的工作目标的情况,包括完成情况、时间节点的合理性、工作质量等。

(二)工作态度与行为:评估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是否符合公司价值观和工作规范。

具体包括员工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

(三)工作能力与成长:评估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成长情况,包括技术水平、知识储备、学习能力等。

(四)工作业绩与贡献:评估员工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工作成果、创新和改进、客户满意度等。

(五)工作纪律与规范:评估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范,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时间管理、工作纪律等。

三、考核标准(一)工作目标达成情况:根据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按照目标的完成度和质量进行打分,分数越高表示完成情况越好。

(二)工作态度与行为: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进行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进行评级。

(三)工作能力与成长:根据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成长情况进行评估,可采用技能测评、考试成绩、培训记录等方式进行评估。

(四)工作业绩与贡献:根据员工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进行评估,可根据工作成果、客户满意度调查等进行评估。

(五)工作纪律与规范:根据员工遵守公司工作纪律和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出勤率、迟到早退、请假等因素进行评估。

四、考核评价方法(一)自评:员工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自评表。

(二)上级评价:员工的上级根据自评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填写上级评价表,并与员工进行面谈,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同事评价:员工的同事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填写同事评价表,并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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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1 目的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全面、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正职以上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领导干部。

3 职责3.1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3.2 财务部负责提供和审核各项财务相关数据。

3.3 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部门考核数据,并审核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考评。

4 内容4.1 考核办法与指标4.1 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4.2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与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4.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从价值与目标、客户与评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规定了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的多项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4.4 考核计分办法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各项指标计分标准: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5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50分。

超过目标值时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 B 、C、D四级,A级:95分以上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程序: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考核结果的运用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3. 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办法,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按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增强企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济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及奖惩;(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指标:(一)经营类指标:净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具体约定在责任书中确定。

(二)风险控制类指标:建立经营风险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重视稳定工作、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年度经济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报送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建议值。

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按照公司的要求,并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总公司。

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或者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二)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代表同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

第十条公司对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一)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签订后,下属企业负责人每半年须将责任书执行情况及相关分析材料报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下属企业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如发生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向总公司报告。

(三)指标调整。

为使考核指标切实可行,公司可在半年度财务报告结束后,对年初所下达指标进行考察,对于企业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对考核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可对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奖惩第十一条根据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管理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三个级别。

其中A级的经营业绩指标中净利润总额≥200万元;B级的经营业绩指标中净利润总额≤200万元;C级的经营业绩指标中净利润总额≤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依据下属企业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结果对下属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并把经营管理考核结果作为下属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酬两个部分。

(一)基薪。

1、基薪根据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下属行业、公司的利润水平、净资产收益率、经营难度系数以及企业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定。

2、下属企业副职基薪为总经理基薪的0.7-0.8倍。

具体系数根据各负责人的责任和贡献,由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3、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在一个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但任期内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酌情作适当调整,任期结束后可重新确定。

(二)绩效薪酬。

1、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薪酬为。

2、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绩效薪酬按“基本薪酬×0.5+完成利润指标值×0.2”确定”,但绩效薪酬在0.5—1.5倍基本之间;3、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绩效薪酬按“基本薪酬×1+完成利润指标值×0.3”确定”,但绩效薪酬在1—2.5倍基本之间;第十六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列入考核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薪酬提取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税后)完成值(或减亏额)的20%。

如超过20%,则由经营班子在20%以内调整。

第十四条绩效薪酬的80%在年度考核后当期兑现,其余20%作为延期绩效薪酬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

第十五条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A级的下属企业负责人,其基薪经公司经营班子同意后可适当上浮。

第十九条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目标,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给予下调基薪或调整岗位、解聘处理。

第十六条领取绩效薪酬的限制性条件(一)考核年度内弄虚作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或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发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或延期兑现绩效薪酬,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

(三)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因公司维稳工作不力的。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在考核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下属企业负责人变动等情况的,经公司批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或在期末考评时剔除该因素所产生的影响。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并提出修订。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12年12月3115附件四: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样本)甲方: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公司经营层为明确乙方对甲方投入资产的经营目标与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和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规文件和《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特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考核期限责任期限为一年,自200*年元月1日起,至200*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经营业绩责任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经营业绩第一责任人,乙方其他主要领导人员为合作者。

第三条考核内容(一)年度经营考核指标1、基本指标(1)(指标项)(目标值)(权重)(2)(指标项)(目标值)(权重)(3)(指标项)(目标值)(权重)2、分类指标(1)(指标项)(目标值)(权重)(二)评议指标1、班子建设(2分)领导班子团结、开拓,廉洁高效,有较强的合力和战斗力等。

2、执行力(3分)被考核单位能及时完成集团公司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党政工团工作(5分)(1)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有力,党组织能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违反政府政策行为,企业形象良好;重视职工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能维护稳定等。

(3)工会和团委组织健全,能有效运转。

评价指标具体内容将根据集团年度要求相应调整,在签定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时予以明确。

164、其它第四条报酬及奖罚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合作者的报酬、奖惩的计算和考评办法,见《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本责任书签定后14日内,乙方法定代表人()向甲方交纳数额为()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合作者:(书记)交纳(-)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总经理)交纳(-)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副总)每人(-)万元,共计交纳()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行使以下职权1、按照对乙方的投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权利;2、监督、管理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运营;3、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评;4、确定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合作者的报酬、奖惩;5、其它应决定或批准的有关事项。

(二)甲方履行以下义务1、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2、协助乙方协调关系并提供必要的服务;3、为乙方提供有关信息支持;4、履行本责任书的有关约定;5、其它应尽义务。

(三)乙方享有公司法和出资人赋予的各项权利1、独立的生产经营权;2、本公司重大投资、重大扩大再生产、重大资产处臵、重大资金筹措的计划权(决策权在集团);3、组织机构设臵权;4、用工人事权;5、工资总额预算内的分配权6、投资收益权;7、其它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履行以下义务1、维护甲方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应享有的权益;2、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依法经营;4、忠诚勤勉地履行企业管理职责,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不从事任17何损害企业和国家利益的活动,并接受甲方的业绩考核,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业绩考核办法》及本责任书所涉及的相关考核资料和文件;5、其它应尽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责任目标未完成,相应免除受影响部分的惩罚;如乙方违约,由甲方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其合作者按岗位系数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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