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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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税是一项重要但有时令人感到困惑的任务。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在报税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些报税常见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报税问题1、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2、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如何申报?答: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3、我的收入没有达到纳税起征点,还需要报税吗?答:即使您的收入未达到纳税起征点,也建议您进行报税申报。

这有助于您积累纳税记录,对于未来可能的贷款、购房等方面可能会有帮助。

4、我同时有两份工作,如何报税?答:如果您同时有两份工作,两个单位会分别按照您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年度终了后,您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5、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答: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报税问题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答: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的?答: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中的常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应税所得,按照法定的税率计算纳税的一种税收。

它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起到了重要的调控作用。

然而,由于企业所得税涉及到的税率、税基、税法等方面较为复杂,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二、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1.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税务处理中常见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以税务机关核定的进项税额与已扣减免税项目后的销项税额为基础,根据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然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税率标准并不相同,这就导致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税率的选择。

解决方法: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自身所属行业、地区的税率进行计算。

可以通过查阅税务局发布的税率表或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来获取准确的税率标准。

2. 税务机关的税前扣除问题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政策进行税前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遇到税务机关对税前扣除项目的认可问题,导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面临困扰。

解决方法: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项目时,应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同时,可以请税务顾问或专业人士协助进行申请,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

3. 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是税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减免政策的不适用或申请遭到税务机关的否决等问题。

解决方法: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在申请过程中,可以请税务顾问或专业人士提供协助,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4. 跨地区税务申报问题对于在多个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税务申报可能涉及到跨地区的问题。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问题汇总对于小企业来说,税务申报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任务。

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汇总一下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税收政策不断变化和更新,小企业由于资源有限,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

例如,对于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期限和申报流程不清楚,导致错失优惠机会,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另外,对于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征收方式理解有误,也会造成申报错误。

比如,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及计税方法不同,如果企业错误地判断了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就会在申报时出现问题。

二、税务申报期限把握不当小企业可能由于业务繁忙或管理不善,错过税务申报的期限。

每个税种都有规定的申报期限,如增值税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一旦逾期申报,企业不仅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小企业的财务制度可能不够健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这会给税务申报带来困难。

例如,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不准确,费用的列支不符合税法规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不正确等,都会导致申报数据的不准确。

而且,财务人员在记账时,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要求进行分类核算,也会增加税务申报的复杂性和出错的风险。

四、税务申报表格填写错误税务申报表格通常比较复杂,包含众多的项目和数据。

小企业在填写时,容易出现填写不完整、数据错误、逻辑不符等问题。

比如,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销售额、进项税额等数据计算错误;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成本费用的扣除项目填写不全或金额错误。

五、税务申报系统操作不熟练现在大部分税务申报都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系统进行,小企业的财务人员可能对这些系统的操作不熟练,导致申报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例如,不知道如何上传相关的申报资料,不熟悉系统的申报流程和功能模块,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无法及时解决等。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注意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重要事务,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准确、按时地完成申报。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给申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法律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所得税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申报期限的问题首先,要特别注意申报的期限。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有明确的申报截止日期。

如果错过了这个日期,就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罚。

对于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季度申报的时间一般是在季度终了后的次月 15 日内,年度汇算清缴则是在次年的 5 月 31 日前。

而个人所得税,如综合所得通常是在次年的 3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进行汇算清缴。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可能因为财务核算的复杂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这就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合理安排财务人员的工作,确保能够按时申报。

对于个人来说,也可能因为忘记或者不了解申报期限而错过,因此要关注税务部门的通知和提醒。

二、收入确认的问题收入的准确确认是所得税申报的关键之一。

对于企业来说,不同类型的收入确认时间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销售商品的收入通常在商品所有权转移、收到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则要根据完工进度来确认。

在确认收入时,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不能随意提前或推迟确认。

对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的确认也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工资薪金一般是按照实际发放的时间确认,劳务报酬则是在提供劳务完成并取得收入时确认。

在实际申报中,容易出现收入确认不准确的情况。

有些企业可能为了调节利润或者其他目的,不规范地确认收入。

而个人可能会因为对某些收入的性质判断错误,导致申报不准确。

三、扣除项目的问题扣除项目是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因素。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的全年利润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向企业征收。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需要到税务机关领取纳税申报表格,填写完整后递交给税务机关。

电子申报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周期是多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周期一般是每年一次,时间为全年度的纳税期限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而定。

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税率是多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税率根据企业所得利润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调整,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五、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通常以企业全年利润额为基础,按照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机关。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文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企业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完整准确,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和审查。

七、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一些减免和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者税率优惠。

企业应了解相关政策,并在纳税申报时申明享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八、企业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有哪些?企业不按照法定程序申报、不如实记录账目、虚报、隐瞒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拘留等。

新办企业税务常见问题

新办企业税务常见问题

新办企业税务常见问题(1)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查账有什么区别?哪一种方式对企业更有利?答: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查账征收:适用于财税会计核算标准和企业,按收入减本钱费用后的利润乘以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一样适用于不能正确核算本钱费用的企业。

税务部门依照企业的要紧业务内容确信固定的企业利润率,按收入乘以利润率核算企业利润,再按该利润乘以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

即:所得税=收入 X 核定应税所得率 X 税率。

查账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哪一个税收更少,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孰高,不然就会多缴税。

比如,贵公司经营收入10万元,本钱费用5万元,即利润率为50%,假设税局核定贵公司的应税所得率为28%,那么:查账征收所得税=(收入-本钱费用) X 税率=(10-5) X 25% =万元核定征收所得税=收入 X 核定应税所得率 X 税率= 10 X 28% X 25% =万元现在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更有利。

但如果是企业的本钱费用为9万元,即利润率仅为10%,那么:查账征收所得税=(收入-本钱费用) X 税率=(10-9) X 25% =万元现在应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更有利。

因此,采取哪一种方式有利,要紧确实是取决于企业的利润率。

问:我公司需要缴纳什么税?答:一样常见的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生意)、营业税(效劳)、关税(出口)、房产税(租住房产)、印花税等,还有其它多项税种,视公司的具体业务范围而定,具体的税种及税率在办理税务记录时由税局核定。

问:我公司能够经营进出口免退税业务吗?需要什么条件?答:新办企业能够直接申请进出口权,在资金及其他方面没有专门要求,但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进出口相关内容。

能够委托代理公司代办进出口权和免退税申报。

新办企业税务常见问题(2)问:我公司临时没有收入,能够不报税吗?答:一些企业在税务记录以后,暂没发生营业收入,也暂无需购买发票,就误以为无需报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企业所得税相对其他税种来说,具有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不易操作等几个特点,它贯穿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几乎都与所得税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税务机关加强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至关重要。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

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

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

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

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

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第二, 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摘要: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税务方面的筹划,试图通过减轻负税来降低自己的生产经营成本。

不过,当前不少企业的税务筹划存在问题,下文,笔者就来分析下企业税务筹划中常见的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问题;对策引言:税务筹划确实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但是很多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只想着尽可能降低所得税税额,忽视了企业的发展战略。

因此,企业要想将税务筹划的效用给真正发挥出来,应该做好对企业的整体考量。

一、税务筹划的意义(一)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税压力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扩张,要承担的赋税也会相应的增长,而通过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要缴纳的税额,从而减轻企业原本的负税压力,让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税务筹划方面的管理。

(二)有助于提高国家的税收收入科学的税务筹划不但可以减轻企业负税的压力,还能够促进资金流动、改变利润流向,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而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然会提高税额,这样我们国家的税收收入也能得到相应的增长,并促使我国的税收整项工作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

相反,如果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缺乏科学性,非但无法减轻负税的压力,提高企业生产利润,还会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我国的税收额度减少。

(三)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于企业内部来说,税务筹划属于重点控制管理的内容,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增强企业控制成本的意识,从而对生产经营做出更科学合理的规划,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另外,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让企业的纳税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提升企业经营的信誉度,这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一)缺乏对税务筹划的科学认识和重视当前,有不少企业因为缺乏对税务筹划的科学认识,所以忽视了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甚至还有部分企业根本没有进行税务筹划方面的工作,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一、常见问题1.税基确定问题房地产企业主要以售房收入作为税基。

然而,税基的确定面临着多重问题,如订单和营销策略的变化、房产估值问题、税务部门的审查等。

税务部门在税前利润的计算方面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并尽可能地保证税务部门的理解和认可。

2.税收筹划问题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税法规定的合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的一种方法。

但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稳健、合规、合理的原则,避免使用类似涉税规避等非法方法导致的潜在风险。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关注企业财务和经营运营状况,而税务会计则关注纳税义务的履行、税收负担的承担和税务合规的需求。

因此,企业需要重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保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数据一致性。

4.经营模式转型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转型涉及的税务问题较多,如企业所得税财务成本的重分配、转型后的利润分配等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税务问题。

5.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房地产企业应该了解涉税风险,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同时,企业应建立稳定的税务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法规,预测涉税风险,保持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以减轻涉税风险并确保自身税务合规。

二、对策1.加强税务合规自查和管理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制定内部税务合规自查制度,建立起专业的税务合规自查团队,定期进行自查和修订。

企业应多方位开展税务合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税务合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合规纳税。

2.合理使用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寻找优惠政策,抓住节税机会。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和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各种税收政策,使企业在纳税方面获得优势。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财经金融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不利于标准化管理1、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弹性较大的税种,其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为根底,加减纳税调整后得出的。

由于企业本钱核算的复杂性和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伸缩性。

加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比拟复杂,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一样的计算结果。

同时,管理方式的灵敏多样也决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平衡现象的不可防止。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而核定征收又视能否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本钱总额,分别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所得税税额两种征收方式。

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都可能会有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

而且,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只有结合地方实际确定详细的操作方法,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以上种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受骗前国地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不同,标准管理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这一问题假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给纳税人以可乘之机,从而滋生、蔓延“人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的不良倾向。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2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样性质、类型的企业,将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街创造条件。

20个企业税收常见问题和解答

20个企业税收常见问题和解答

20个企业税收常见问题和解答一:按照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买的软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按照2年计提折旧,税务机关的核准手续该如何办理?答: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情况说明即可,即:采取事后备案的方式,无需专门履行报批手续。

二: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是否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作为前提?答: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要件之一为已经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如果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证明其工资薪金支出的属性,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合法的扣税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合法的扣税凭证,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能够重新从实际销售货物方取得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

四:纳税人当年发生了费用、成本支出,但取得发票在第二年,是追溯调整扣除在费用发生年度,还是扣除在发票取得年度?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为,企业所得税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如果企业的发票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的,允许在当年扣除,如果企业的发票在汇算清缴结束时仍未取得发票的,不允许在当年扣除,待以后取得发票时,追溯调整扣除在费用发生年度,不允许改变税款所属年度。

费用不能在当年扣除和追溯调整,成本能在当年扣除或者追溯调整。

五:企业购买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每年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国债利息收入,但在国债到期前将国债转让,该企业取得的持有利息收入是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答:按照国债净价交易单上列明的国债利息,允许享受免税优惠。

六:金融机构超过90天的利息收入是否允许冲减应纳税所得额?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规定已失效。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

(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

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

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

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

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

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

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合规运营至关重要。

然而,许多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企业税务管理中常见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税务政策理解与运用不足税务政策具有复杂性和频繁的变动性,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政策,就容易出现税务问题。

部分企业缺乏专门的税务研究团队,对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法规的变化未能及时了解和掌握。

这可能导致企业错过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增加了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同时,一些企业在理解税务政策时存在偏差,错误地运用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将不符合条件的业务强行纳入税收优惠范围,或者对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理解不准确,导致税务申报错误。

二、税务筹划不够科学合理税务筹划是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然而,许多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存在不足。

一些企业的税务筹划缺乏整体性和长远性,仅仅关注短期的税负降低,而忽略了对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影响。

例如,为了追求短期的税收优惠,进行过度的资产重组或业务调整,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部分企业在税务筹划时缺乏风险意识,只注重节税效果,而忽视了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旦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审查和调整,企业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罚。

三、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务管理也逐渐走向信息化。

但不少企业的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无法满足现代化税务管理的需求。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未能有效集成,导致税务相关数据的传递和共享不及时、不准确。

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业务数据不能及时转化为税务数据,影响了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常见问题1、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所有表单是否都需要填报?答: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全部表单,并根据企业涉税业务发生情况,选择填报或不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表格也不需要报送税务机关。

2、企业职工薪酬税会没有差异,是否还需要填写《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答: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3、企业本年度亏损,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是否需要填写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答:《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由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4、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为什么填不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网上申报系统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填写设定了监控条件。

即《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的“103 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4 从业人数”、“105 资产总额”和“107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所填报数据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万的,纳税人才可以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栏。

5、主表第22行与附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的数据不一致,是什么原因?答:税务机关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以往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数据建立了“企业亏损台账”,台账中的“当年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会在主表上方提示。

主表第22行会根据此亏损金额自动计算该行应填报数据,如果该数据与纳税人填报的附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不一致,纳税人可先核对以往年度申报数据,如果认为系统提示亏损数据有误(即认为“企业亏损台账”数据有误),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核实后经双方确认认为系统提示亏损数据需要调整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对亏损台账进行调整,调整后,纳税人可按调整后数据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企业资金运营、税收筹划等核心问题。

其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征管环节是保障税收收入合规化、维护税收公平、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征管中,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 税收监管机构的监督不够到位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征管中,税收监管机构的监督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征税不规范、违规操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合规性和收入水平。

2.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够准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够准确,导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存在误差,并且部分企业存在利用税收漏洞的情况,有意回避应缴纳的税收。

3. 普及度较低的征税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多样,但部分企业不了解、不熟悉以及未及时更新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导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存在差异以及不准确的情况。

4. 外籍人员所得税缴纳问题随着外籍人员进入我国就业和创业的日益增多,外籍人员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也变得愈加复杂,存在从业单位未按规定向其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二、问题分析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征管中的税收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税务局、安全监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等。

然而,这些部门在日常的纳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监管手段和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更加灵活和多元的监管手段,导致企业征税不规范、违规操作等问题无法得到更好的处理和整改。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的不准确,部分原因在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不够完善和明确,无法准确界定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此外,由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依据较为复杂,也导致了部分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存在误差和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包括年度一次性汇算清缴方法、按月预缴、年度汇算等多种形式,并且在实践中应用也较为普遍。

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以及不同的经营方式,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一直在不断变化和调整,很多企业无法跟进最新情况,使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出现差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实务处理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实务处理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实务处理问题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岁末年初各企业都要在较短的期限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紧,加之受利益因素影响,这不仅容易使一些企业财会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工作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更重要的是给后来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带来很大的审计难度和风险。

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并综合有关同仁的经验,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的常见错误作归纳整理,以期求对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能起到微薄的帮助。

一般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主要表现在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增,该调减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减,以及资产类项目计税基础确定不当等这三个方面,其在实务中的具体表现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应调增未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1.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货物、财产、劳务,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对记入营业费用的交客户试用的产品、以及将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和记入应付福利费的劳保费用,都没有调增应纳税所得。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睑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按《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一些企业没有调增。

3.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有三种错误表现:(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3)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实际利润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围绕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反馈。

问题一: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化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的重要因素。

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需求的变化,可能会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和税收征收方式等。

这些变化对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分配产生直接影响。

影响一:税率调整税率调整是税收政策变化中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

当税率上升时,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税款,这将减少企业的净利润。

相反,当税率下降时,企业的净利润将增加。

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率的变化,合理规划经营活动,以减少税负。

影响二:优惠政策变化政府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对某些行业或地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当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时,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影响三:税收征收方式调整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也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可能会改变税收征收的方式,从原先的核定征收改为核算征收。

这将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的征收方式,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纳税错误。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是企业纳税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节将介绍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问题一: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是企业所得税核算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例如,企业可能会忽略了一些可以抵扣的费用,导致实际纳税额偏高。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加强税务会计的培训,确保会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正确处理企业的财务信息。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房地产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税收的重要来源。

但是,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存在着许多常见问题。

这篇文章将着重讨论这些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问题一:准备资料不全或不准确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时,要提交相关资料,如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附注等。

如果这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会影响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解决方案: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财务会计工作,并保持好相关的会计凭证、报表等切实可行的资料备案。

这样可以确保文件的齐全有效,避免税收管理机关的处罚和经营风险。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缴纳不及时或缴纳不足,将会产生罚款等不良影响。

解决方案: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按时缴纳所得税。

要注意申报和缴纳所得税的期限,避免拖延。

企业还应严格履行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缴纳等义务,避免因疏忽而受到惩罚。

问题三:资产减值损失的核销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产减值损失,并对减值损失进行核销。

如果企业未能及时执行减值损失的核销,将会导致企业税务负担加重。

解决方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核销制度,与实际互相碰撞,尤其需要对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账款进行反复核算,确保减值损失的确定和核销及时有效,避免财务风险的,降低所得税税负,减少企业税务成本。

企业所得税调整是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核实和审计,发现企业存在税务违规行为,进行所得税的调整。

解决方案:企业需要合理规划企业所得税结构和税务策略,确保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此外,企业还应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协助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和审计,并主动纠正所存在的问题。

问题五:因税收问题导致企业倒闭由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体制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的不稳定性,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

解决方案: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长期稳定的税务策略,建立规范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制度,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和风险应对,确保稳定的营收和健康的经营活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利润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企业经营活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仍存在
一些问题,如下:
一、税法政策变化频繁,企业难以及时适应。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多次修订,税率、抵扣政策、减免政策等均有所调整,给
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例如,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部分企业对此难以适应。

建议:政府应当在税法政策变化前,对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和解释,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和咨询,让企业及时了解新政策,避免企业因政策调整而产生过多的成本和损失。

二、税收征管环节中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有些企业会利用虚假报销等手法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能力相
对薄弱,对这些问题难以及时准确的发现和处置。

建议: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和管理能力,提升税收征管部门的工
作效率和精度。

同时,适当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有效遏制企业逃税行为。

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难以保证数据安全。

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数据流通、更新难度
较大,也容易造成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

建议:政府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IT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
企业负担,同时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以达到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
管理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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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2010年第5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之一)
作者:12366发布时间:2010-03-31
1.企业应如何确定合理的工资薪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了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能否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哪些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有特殊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费的处理: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
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执行以下政策:(1)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能否税前扣除?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不征收收入?
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税法允许资产的折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对企业相关资产价值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既然企业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资产实质上价值已经获得了补偿,因此即使该类资产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其对应的折旧、摊销也不得从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5.企业本年发生的差旅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还用提供什么资料吗?那差旅费补税扣除的标准呢?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自定标准的应将企业董事会决议和内部控制文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2009年的年报什么时候报送?需要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7.企业提取的准备金能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
等准备支出。

目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的金融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文件规定的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文件规定的期货公司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

8.企业哪些资产损失可以自行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9.哪些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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