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6清华MBA班费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华大学MBA2016级P5班班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班费的收取、使用,确保公平、合理、公开原则。
二、范围
适用于清华大学MBA2016级P5班学前阶段(2016年5月~2016年8月31日)第一期班费管理。
三、具体要求与控制点
3.1 班费收取
3.1.1每位学员按班委会确定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方式向财务委员或其授权委托人缴纳;
3.1.2财务委员按学员姓名登记班费收入帐。
3.2 班费使用
3.2.1班费使用项目由班委会达到五个以上成员(含五个,其中班长、副班长至少一名)同意方可办理支付。
3.2.2财务委员中会计支付的委员或其授权委托人按照班委会集体议定的付款项目进行支付,并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3.2.3进行支付活动时,经办人应尽可能采购正规超市或单位物品,保留发票或购物小票以作入账凭据,特殊情况下无发票或购物小票需经办人自行填写购物清单作为报账依据。
3.2.4 班费的使用作为班级日常零星公共支出,其标准是人均低于100元以下;进行较大活动时[人均100元(含)以上]通过AA制度结算,
先从缴纳班费中按人头扣减,直到每人费用不足时再另行收取费用,另行结算。
3.2.5 财务委员中负责会计职责的同学应开设专有账户进行班费保管,专款专用,防止与个人资金混淆。
3.3 结算及其他
3.3.1班费实行一月一结,每月时须至少在班级群、班级公众号、班级成员邮箱进行一次账目公示。公示前有财务委员负责审计的同学做财务审计;
3.3.2更换财务委员人选时,应办理款项和账目交接手续,并由班长监交。
3.3.3班级毕业时对使用后的班费余额进行均分返还给学员。
3.3.4财务部长有义务随时接受班委会或其他学员的班费账目查询。
四、附加说明
4.1本制度由班委会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4.2本制度于2016年5月17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