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则违约责任概述PPT(共 5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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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PPT课件
己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外和费用
之外,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用来抵偿债务已 满足债权的需要。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
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 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
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2、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
• 法律没有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
权利,合同的债务是相对于债权人的权利而产生
的,是债务人的第一性义务。
• 责任是在没有履行债务或在没有适当履行债务的 情况下产生的,它是相对于国家的权利,债务人 违约,国家公力要救济,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是 债务人的第二性义务。
• 我国民法上的责任有两类
• 侵权责任:建立在行为人违反保护他人权利的一般 性义务的基础之上。
• 1、过错责任原则
•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
本条件 • 行为人对他人造成损害,但主观上既没故意 ,也没有过失,就不用承担责任。
• 大陆法系民事责任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 民事诉讼法上举证责任为谁主张谁举证
• 举证责任在受害人一方,你认为对方应该 承当违约责任,你就要证明对方有过错。 • 在很多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一方的举证很 不利。
• 如在医疗服务事故中,你要举证医院一方 有过错很难,因为资料大都在医院保管, 如手术记录、用药记录等都由医院保管。 这样对受害人很不利。
合同法课件-违约责任PPT
1.迟延履行
二、无免责事由 (一)概述 (二)不可抗力
2.瑕疵履行
1.不可抗力的概念 2.不可抗力的特点 3.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4.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案例7-3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乙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要求免除还款义务 。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乙公司如果迟
延还款,则不免除迟延还款的利息。因为,利息是
对价,不可抗力不免除对价,否则就等于法律允许 一方剥夺另一方的财产。
5.通知义务、举证责任及减损义务。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相对人(被违约人)有过错 (四)免责条款 参考案例7-4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一、实际履行 (一)实际履行的含义 (二)实际履行的适用 1.法律不能 参考案例7-5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5.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要求实际履行
参考案例7-7
——此时的要求不合理,不应当给予支 持。不能把“合理的时间”理解为诉讼时效 。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一)修理、更换、重作。 (二)退货 (三)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三、赔偿损失 (一)赔偿损失的概念
(二)赔偿损失的范围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参考案例7-8
——法院除应判决退回运费外,令 被告按车站当地的土豆的收购价格赔偿 。
第三节
(二)“损益相抵”的规则
违约责任的形式
参考案例7-9
——甲方的主张正确。按损益相抵的规则, 甲方在赔偿的时候应当扣除4万元。
第三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四)可预见规则 (五)减损义务 四、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概念 (二)违约金的基本性质 (三)违约金的种类 1.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2.逾期履行的违约金 3.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第10章违约与违约责任PPT课件
➢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无合同债务 即无违约责任。有合同债务不一定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和合同责任不是同一概念。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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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的性质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质:
➢财产性。违约责任基本上是一种财产责任。 • 解除合同不属于财产责任。
➢补偿性。违约责任具有填补受害人损失的性质。 ➢惩罚性。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一旦发生了违约行为,即推定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债务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具有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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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形态
(一)不能履行 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 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 ➢特定物毁损、灭失。 ➢种类物全部毁损、灭失。
• 债权人往取主义原则。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 的债务以外,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以债权人协助为必要的债务。 • 票据债权人须向债务人提示票据。
•合同有不确定期限,如约定某人死亡时给付某物。
➢ 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自债权人通知或债务人知道期限到 来时起,发生履行迟延;
➢ 依诚实信用原则,给债务人履行留出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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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特性: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 任。 • 以有效的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为前提。 • 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 ➢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 违约责任是违约方自己承担的责任。 • 违约责任原则上是向对方当事人,而不是向一
• 如保管人责任。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 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 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和合同责任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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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的性质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质:
➢财产性。违约责任基本上是一种财产责任。 • 解除合同不属于财产责任。
➢补偿性。违约责任具有填补受害人损失的性质。 ➢惩罚性。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一旦发生了违约行为,即推定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债务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具有正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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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形态
(一)不能履行 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 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 ➢特定物毁损、灭失。 ➢种类物全部毁损、灭失。
• 债权人往取主义原则。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 的债务以外,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以债权人协助为必要的债务。 • 票据债权人须向债务人提示票据。
•合同有不确定期限,如约定某人死亡时给付某物。
➢ 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自债权人通知或债务人知道期限到 来时起,发生履行迟延;
➢ 依诚实信用原则,给债务人履行留出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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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特性: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 任。 • 以有效的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为前提。 • 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 ➢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 违约责任是违约方自己承担的责任。 • 违约责任原则上是向对方当事人,而不是向一
• 如保管人责任。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 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 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课件违约责任.ppt
• 五金公司于1999年10月1日电传告知“luckyfield” 公司称:因你公司违约,所以我公司解除合同。 1999年10月4日,五金公司与该省海运集团达成 航次租船合同,租金120万元。1999年10月7日, 五金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 除与“luckyfield”公司之间的合同; “luckyfield” 公司赔偿因另外租船造成的租金损失20万,缔约 支出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2万元,并承担违约金 10万元。 • 问题:本案中,五金公司直接要求解除合同,赔 偿损失,法律是否支付五金公司的诉讼请求?
迟延履行的构成要件:
• • • • • 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第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约定。 第三,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履行是可能的。 第四,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 第五,迟延履行没有正当理由。
(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
质量有瑕疵的履行的概念:
• 质量有瑕疵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 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的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 财产的损害。
第三节 违约行为形态
一、 预期违约 二、 实际违约
• 所谓违约行为形态,是指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 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 • 在我国,现行立法对违约形态的分类,大多采用 了两分法,即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类型。 《民法通则》第111条 《合同法》第107条
一、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概念
案例思考:
损失的存在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 案情:中国人民大学附近的旅社甲有4间客房门窗 需要整修,以迎接3月15日开始的博士生考试住 店高峰(按照惯例住店高峰于考试前10日开始)。 2月10日,甲旅社经理与个体装修工乙达成协议, 由甲旅社供料,乙负责在2月11日至2月25日期间 将房间内的门窗、地板整修合格,包工工酬共计 1000元;2月25日甲旅社经理检查乙承包的房间 工程时,发现门窗、地板严重不合格,无法对外 出租,甲旅社未向乙支付其工酬。
第13章违约责任ppt课件
情形政府行为:战争
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 注: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债务人迟延履行或债权人
迟延受领后.
精选课件ppt
8
3.债权人的过错: 后果:
①债务人可因债权人的过错而免责
②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迟延受领荔枝等易腐 烂水果,债务人可免责,并要求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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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
拒绝履行:毁约
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
实际违约 迟延
迟延受领:债权人迟延
部分履行:数量 不完全履行瑕疵履行:履行利益
加害给付:履行利益和固有利益
精选课件ppt
11
1.履行不能 债务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
例:甲乙二人6月1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7月 1日交付房屋,6月15日房屋在地震中毁损,问此时 为何种履行不能?
9
第三节 违约行为的形态
一、概念和特征
违约行为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 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1.违约行为主体的特定性 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3.违约行为是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精选课件ppt
10
明示毁约:明确的意思表示
预期违约
默示毁约:行为
违约行为
主观履行不能:主观过错
履行不能
客观履行不能:不可抗力
乙:蔬菜销售商
丙:某大学食堂
①乙、丙于9月1日订立合同,乙与9月30日前交付萝 卜1万斤,每斤一元;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300元。
②甲、乙于9月2日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月25日前交 付萝卜1万斤,每斤8角。甲、乙缔约时,乙出示乙、 丙的合同给甲看。
后甲违约,致使乙违约。乙举证自己准备履行与甲的 合同,花去费用200元,问:乙可要求甲赔偿多少?
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 注: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债务人迟延履行或债权人
迟延受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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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债权人的过错: 后果:
①债务人可因债权人的过错而免责
②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迟延受领荔枝等易腐 烂水果,债务人可免责,并要求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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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
拒绝履行:毁约
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
实际违约 迟延
迟延受领:债权人迟延
部分履行:数量 不完全履行瑕疵履行:履行利益
加害给付:履行利益和固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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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不能 债务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债务
例:甲乙二人6月1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7月 1日交付房屋,6月15日房屋在地震中毁损,问此时 为何种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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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违约行为的形态
一、概念和特征
违约行为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 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1.违约行为主体的特定性 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3.违约行为是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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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明示毁约:明确的意思表示
预期违约
默示毁约:行为
违约行为
主观履行不能:主观过错
履行不能
客观履行不能:不可抗力
乙:蔬菜销售商
丙:某大学食堂
①乙、丙于9月1日订立合同,乙与9月30日前交付萝 卜1万斤,每斤一元;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300元。
②甲、乙于9月2日订立合同,约定甲于9月25日前交 付萝卜1万斤,每斤8角。甲、乙缔约时,乙出示乙、 丙的合同给甲看。
后甲违约,致使乙违约。乙举证自己准备履行与甲的 合同,花去费用200元,问:乙可要求甲赔偿多少?
经济法之合同违约责任培训课件(ppt 34张)
四、免责事由—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
节
第 八
约 责 任
(一)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违
1.含义——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的客观情况
2.性质——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无需
3.范围——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属于无 力,政府行为属于争议性不可抗力
第 八 节 违 约 责 任
4.特例——金钱之债不得因不 抗力免除
(二)约定免责——免责条款
2.卖方资格——民事行为能 拥有处分权
(三)标的物规定 1.合法物体 2.实体物体
第 十 章 买 卖 合 同
3.允许流通的物体——限制 通物体需取得经营资格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卖方义务 1.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第 十 章 买 卖 合 同
1)交付的方式 (1)实际交付 (2)拟制交付——简易交 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
2.违约金赔偿责任
节
第 八
约 责 任
违
1)性质和要点 ①属于约定责任,无约定不适用 ②兼具赔偿性和惩罚性 ③以违约行为作为适用前提,不 求实际损失的存在 2)特别规定 ①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只能由 约方选择适用其一,不能同时适 (因二者同时具有惩罚性,一事 能二罚)
第 八 节 违 约 责 任
违
3.补偿性——弥补遵守合同一 当事人的损失,但仅限于财 性损失
4.惩罚性——惩罚违约当事人 行为
(三)违约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
节
第 八
约 责 任
违
1.与行政责任区别——性质不同 行政责任产生于行政管理关系, 有执法权的行政管理机关作出, 行政责任;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 约定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责任
《民法典》合同法总则PPT课件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 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的损失赔偿作用】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 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约定的定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除执行定金罚则外,可以参照适用违约金酌减规则(第585条第2 款)。
2.构成要件 预期违约对合同信守原则的背弃,对合同的毁弃——不履行主
给付义务 (1)拒绝履行(明示—默示);(2)使对方知道;(3)对
方接受 3.法律效果
“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种框 架性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是一个类型概念,所谓”承担违约责任“,是指承担实 际履行、损失赔偿、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救济手段:履行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等 4.适用范围:应否受到限制
(1)可以无重大花费地或作重大努力地作出替代交易;(2)在 具体情况下不合理(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的履行请求权】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 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与有过失】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 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1.第1款承袭了《合同法》第120条,第2款来自于《买卖合同解释》 第30条。 2.损失赔偿的限制之二,是违约方减少赔偿额的抗辩依据。
违约责任 PPT课件
己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外和费用
之外,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用来抵偿债务已 满足债权的需要。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事故、交通事故、大量
出现,对处于弱势的群体造成很大伤害,严
格责任原则就是为了保护此种情况下受害人 的利益, • 如:有一个小学生,放学时由于好奇,爬上 高压电线杆,被电击伤,失去了左腿。供电 局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没有责任。
• 这种高压、高危的作业属于民法中的特殊
行为,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由于你的
错。
• 违约责任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 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行 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和过失。 • 无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违反合
同债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依
法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 意义: • 对合同履行的保障 • 对违约受害人的保护 • 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 如在医疗服务事故中,你要举证医院一方 有过错很难,因为资料大都在医院保管, 如手术记录、用药记录等都由医院保管。 这样对受害人很不利。
• 所以,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为了保 护受害人的利益,我们又引申出一种归责 原则,即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中间责任原 则)
• 2、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 原告不必证明被告有过错,被告要免于承担责 任,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被告不能证 明自己没有过错,法院或仲裁机构就推定被告 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 如:当医院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时,就推定有 过错,要承担责任。
第三编6违约责任课件
合同法第111条: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 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 (二)适用
一般适用于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 的违约行为
前提: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 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 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
受害方享有选择权,但应当合理
三、赔偿损失
•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在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当赔偿对方 损失。
• 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 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 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
• 第425条:受托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 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权利人的期待利益。
• (2)实际违约。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 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实际违约可以 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 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 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和债权人 过错。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 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但此类约定不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 内容:
• 1.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 为。
• (1)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 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 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 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默示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 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 限到来时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
• 赔偿损失主要以金钱形式进行。就其性质而言,主要体 现为补偿性,目的在于弥补或者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损失。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还具有一定 惩罚性。
• (二)适用
一般适用于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 的违约行为
前提: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 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 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
受害方享有选择权,但应当合理
三、赔偿损失
•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在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当赔偿对方 损失。
• 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 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 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 赔偿损失。
• 第425条:受托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 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权利人的期待利益。
• (2)实际违约。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 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实际违约可以 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 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 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和债权人 过错。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 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但此类约定不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 内容:
• 1.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 为。
• (1)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 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 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 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默示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 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 限到来时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
• 赔偿损失主要以金钱形式进行。就其性质而言,主要体 现为补偿性,目的在于弥补或者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 而遭受的损失。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还具有一定 惩罚性。
第十章违约责任PPT课件
第21页/共39页
4、责任竟合的处理原则
禁止竟合模式 允许竟合模式 有限制的选择诉讼模式
我国采取允许竟合原则, 即允许当事人选择请求权
第22页/共39页
案例1
• 某年4月10日,A公司向某家具厂定做一套办公家具,总价款为10000元,双方约定 同年5月15日前交货,由A公司自备运输工具提货,提货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5月 10日,家具厂已按约定做好了家具,并通知A公司按时前去提货,可多次联系通知,A 公司均无回音。5月20日,家具厂成品库被雷击起火,做好的家具被全部烧毁。次日A 公司派人前来提货,家具厂
用过高; •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29页/共39页
• 二、采取补救措施(111条)
• 不履行、迟延履行能否适用该违约责任形式?
• 三、赔偿损失
• (一)概念及构成要件
•
——损失、因果关系
• (二)赔偿的范围
•
——完全赔偿原则
• 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可得利益)
• 思考: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2页/共39页
• 我国《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为原则,过错责任为例外。
• 过错责任,例如:第303条、320条、406条等。
• 过错推定责任,例如第374条。
•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 归责原则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不同,则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同。
•
违约行为
•
无免责事由
一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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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竟合的概念
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导致 多种责任的产生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民法中主要表现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 任的竞合。(合同法122条)
第18页/共39页
• 2、责任竟合的特点 • (1)责任竟合因为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
4、责任竟合的处理原则
禁止竟合模式 允许竟合模式 有限制的选择诉讼模式
我国采取允许竟合原则, 即允许当事人选择请求权
第22页/共39页
案例1
• 某年4月10日,A公司向某家具厂定做一套办公家具,总价款为10000元,双方约定 同年5月15日前交货,由A公司自备运输工具提货,提货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5月 10日,家具厂已按约定做好了家具,并通知A公司按时前去提货,可多次联系通知,A 公司均无回音。5月20日,家具厂成品库被雷击起火,做好的家具被全部烧毁。次日A 公司派人前来提货,家具厂
用过高; •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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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取补救措施(111条)
• 不履行、迟延履行能否适用该违约责任形式?
• 三、赔偿损失
• (一)概念及构成要件
•
——损失、因果关系
• (二)赔偿的范围
•
——完全赔偿原则
• 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可得利益)
• 思考: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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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为原则,过错责任为例外。
• 过错责任,例如:第303条、320条、406条等。
• 过错推定责任,例如第374条。
•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 归责原则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不同,则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同。
•
违约行为
•
无免责事由
一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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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竟合的概念
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导致 多种责任的产生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民法中主要表现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 任的竞合。(合同法1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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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责任竟合的特点 • (1)责任竟合因为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
《合同法违约责任》课件
采取补救措施
总结词
当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减轻损失。
详细描述
在某些情况下,受害方可能无法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来 减轻损失。例如,如果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受害方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货物。
注意事项
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当合理、必要,并且不得给违约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竞合的例外情况
合同特别约定
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规定在特定 情况下不承担违约责任,则受害人不 能主张侵权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免除违约 责任的情形,如不可抗力等,此时即 使发生竞合,受害人也不能主张侵权 责任。
06 违约责任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迟延履行与预期违约
总结词
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一方未在期限内履行,构成迟延履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详细描述
甲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甲将货物从北京运至上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道路封闭,甲无法按时 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甲构成履行不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能证明是因甲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 行,则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三
总结词
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瑕疵履行。债权人在对方瑕疵履 行时,可行使代为履行抗辩权,拒绝履 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等。
其他免责事由的适用
03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依据其他免责事由免除违约责任,
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05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竞合的概念和类型
竞合的概念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行为既符合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 从而同时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情况。
第六章违约责任-PPT课件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支付定金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 构成要件: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 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 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 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预期获得 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 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 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 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 定比例( 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 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处理:不能收回;双倍返还 报酬等)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无法控制、 无法避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类:自然的;社会的
履行期内发生
Hale Waihona Puke 免责条件: 及时通知对方负有举证责任
案例分析一
湖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公司)到四川收 购了一批干辣椒,价值5万元,准备用于出口。因收 购时没有组织好运输,故在当地与四川省某储运公 司(简称四川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湖南公 司将这批干辣椒在四川公司仓库中存放 7 天( 8 月 20 日至 26 日),待原告派车来运。湖南公司支付了仓 储费后即回去组织车辆来运。8月23日,四川公司仓 库因电线老化,雷击起火,致使湖南公司装在麻袋 中的干辣椒被火烧掉近一半。四川公司工作人员在 废墟中将剩下的干辣椒清理出来,堆放在露天里就 各自回去睡觉了。半夜忽然下起了暴雨,装辣椒的 麻袋经过火灾后很不结实,有的干脆散放在地上, 经暴雨一冲,且在雨水中浸泡了7个多小时,第二天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支付定金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 构成要件: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 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 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 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预期获得 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 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 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 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 定比例( 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 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处理:不能收回;双倍返还 报酬等)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无法控制、 无法避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种类:自然的;社会的
履行期内发生
Hale Waihona Puke 免责条件: 及时通知对方负有举证责任
案例分析一
湖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公司)到四川收 购了一批干辣椒,价值5万元,准备用于出口。因收 购时没有组织好运输,故在当地与四川省某储运公 司(简称四川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湖南公 司将这批干辣椒在四川公司仓库中存放 7 天( 8 月 20 日至 26 日),待原告派车来运。湖南公司支付了仓 储费后即回去组织车辆来运。8月23日,四川公司仓 库因电线老化,雷击起火,致使湖南公司装在麻袋 中的干辣椒被火烧掉近一半。四川公司工作人员在 废墟中将剩下的干辣椒清理出来,堆放在露天里就 各自回去睡觉了。半夜忽然下起了暴雨,装辣椒的 麻袋经过火灾后很不结实,有的干脆散放在地上, 经暴雨一冲,且在雨水中浸泡了7个多小时,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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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特点而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
预期违约 实际违约
明示的预期违约 默示的预期违约
拒绝履行 迟延履行 不适当履行
部分履行 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二、预期违约
(一)预期违约的概念
预期违约——又称期前违约、先期违约 或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 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 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 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一、实际履行
(三)与其他补救措施的关系
强制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定金责任并用,但不 能与合同解除方式并用。
三、实际违约 (二)迟延履行
1、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 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
债务人迟延 受领迟延
2、债务人迟延
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 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1、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 2、履行须为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 条 履行期限到来时确定; 件 3、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债务人没有 履行债务; 4、迟延履行没有正当理由;
三、实际违约
(一)拒绝履行 (二)迟延履行 类 型 (三)不适当履行 (四)部分履行 (五)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三、实际违约
(一)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合同期限到来 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 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 要求其继续履行其合同,也有权要求 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一、实际履行 二、损害赔偿 三、支付违约金 四、定金责任
一、实际履行 (一)概念
实际履行——又称强制实际履行、依 约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 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 的规定继续履行。
一、实际履行
(二)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
1、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2、非违约方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 请求; 3、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 合理的。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一、概念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 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 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有违约行为;
(二)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第二节 违约行为形态
一、概念
违约行为形态——简称“违约形态”,
是指根据违约行人的不当履 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 失。
加害给付
因加害给付而致债权人其
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
后果
人身损害或是财产上的损失, 无论是既得利益的损失或者
可得利益的损失,债务人均
应赔偿。
三、实际违约
(四)部分履行
1、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 不符合数量的规定。
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 据合同规定的数量继续履行, 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 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
三、实际违约 (五)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1)履行方法不当
包 括
(2)履行地点不当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第三节 免责事由
一、概念和特点
免责事由——是指法定的或合同约 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债务不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A、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 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 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事件阻碍 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的范围当事人可通过合同加以约定。
B、约定的免责事由——即免责条款
(二)迟延履行 3、受领迟延
受领迟延——又称债权人迟延,是指债 权人在债务人做了履行时,未能及时接 受债务人的履行。
三、实际违约 (三)不适当履行
1、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 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的情形。
不适当履行
瑕疵给付 加害给付
(三)不适当履行
2、瑕疵给付——所交付的标的物的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要求, 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本身的价值或效 用。其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于正确履行 所能取得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1)瑕疵能补正(即修理、更换、重作)
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
受领迟延责任。
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
瑕 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
疵
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
给 可解除合同。
付 的 后
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 人可诉请法院强制执行。
果
(2)瑕疵不能补正的,债权人可拒绝受领, 并可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债权人如仍愿 意受领的,则应减少价款或报酬。
1、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 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 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且另一方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另 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
二、预期违约
(三)默示毁约
2
①当事人一方具有《合同法》第68条所规
定的情况;
、
要 件
②另一方具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 述情形;
二、预期违约
(二)明示毁约
1、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 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 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 同。
二、预期违约
(二)明示毁约
①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 的表示;
、 条 件 ②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③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2
二、预期违约
(三)默示毁约
不可抗力的效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 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并不绝对当然地 避免义务人部分或全部责任,即所谓“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109、121条)。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 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③一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
(三)默示毁约
在默示毁约的情况下,非违约人可以采取如
3
、
下补救措施:
法
第一,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律
可以减轻预见方的损失。
后
第二,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要求毁约方实
果
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非违约人也可以不必等待履行期限的到
来而直接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 实际违约
明示的预期违约 默示的预期违约
拒绝履行 迟延履行 不适当履行
部分履行 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二、预期违约
(一)预期违约的概念
预期违约——又称期前违约、先期违约 或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 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 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 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一、实际履行
(三)与其他补救措施的关系
强制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定金责任并用,但不 能与合同解除方式并用。
三、实际违约 (二)迟延履行
1、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 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
债务人迟延 受领迟延
2、债务人迟延
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 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1、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 2、履行须为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 条 履行期限到来时确定; 件 3、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债务人没有 履行债务; 4、迟延履行没有正当理由;
三、实际违约
(一)拒绝履行 (二)迟延履行 类 型 (三)不适当履行 (四)部分履行 (五)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三、实际违约
(一)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合同期限到来 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 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 要求其继续履行其合同,也有权要求 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一、实际履行 二、损害赔偿 三、支付违约金 四、定金责任
一、实际履行 (一)概念
实际履行——又称强制实际履行、依 约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 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 的规定继续履行。
一、实际履行
(二)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
1、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2、非违约方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 请求; 3、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 合理的。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一、概念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 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 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有违约行为;
(二)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第二节 违约行为形态
一、概念
违约行为形态——简称“违约形态”,
是指根据违约行人的不当履 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 失。
加害给付
因加害给付而致债权人其
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
后果
人身损害或是财产上的损失, 无论是既得利益的损失或者
可得利益的损失,债务人均
应赔偿。
三、实际违约
(四)部分履行
1、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 不符合数量的规定。
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 据合同规定的数量继续履行, 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 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
三、实际违约 (五)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1)履行方法不当
包 括
(2)履行地点不当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第三节 免责事由
一、概念和特点
免责事由——是指法定的或合同约 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债务不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A、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 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 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事件阻碍 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的范围当事人可通过合同加以约定。
B、约定的免责事由——即免责条款
(二)迟延履行 3、受领迟延
受领迟延——又称债权人迟延,是指债 权人在债务人做了履行时,未能及时接 受债务人的履行。
三、实际违约 (三)不适当履行
1、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 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的情形。
不适当履行
瑕疵给付 加害给付
(三)不适当履行
2、瑕疵给付——所交付的标的物的质 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要求, 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本身的价值或效 用。其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于正确履行 所能取得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1)瑕疵能补正(即修理、更换、重作)
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
受领迟延责任。
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
瑕 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
疵
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
给 可解除合同。
付 的 后
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 人可诉请法院强制执行。
果
(2)瑕疵不能补正的,债权人可拒绝受领, 并可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债权人如仍愿 意受领的,则应减少价款或报酬。
1、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 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 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且另一方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另 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
二、预期违约
(三)默示毁约
2
①当事人一方具有《合同法》第68条所规
定的情况;
、
要 件
②另一方具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 述情形;
二、预期违约
(二)明示毁约
1、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 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 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 同。
二、预期违约
(二)明示毁约
①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 的表示;
、 条 件 ②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③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2
二、预期违约
(三)默示毁约
不可抗力的效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 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并不绝对当然地 避免义务人部分或全部责任,即所谓“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109、121条)。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 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③一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
(三)默示毁约
在默示毁约的情况下,非违约人可以采取如
3
、
下补救措施:
法
第一,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律
可以减轻预见方的损失。
后
第二,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要求毁约方实
果
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非违约人也可以不必等待履行期限的到
来而直接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