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横琴税收优惠实施方案
横琴税收优惠实施方案横琴作为中国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战略布局中的重要节点。
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来横琴发展,横琴特别区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首先,横琴特别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对于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享受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税负,鼓励了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在横琴特别区投资兴业,推动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其次,横琴特别区还对个人的税收政策进行了优化。
对于在横琴特别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在横琴特别区工作的收入,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甚至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吸引了更多的人才来横琴工作和生活,为横琴特别区的人才引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另外,横琴特别区还对境外投资者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在横琴特别区投资的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吸引了更多的境外投资者来横琴投资兴业,为横琴特别区的对外开放和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的来看,横琴税收优惠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横琴特别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激发了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活力,吸引了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来横琴发展,推动了横琴特别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信随着横琴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横琴特别区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四大自贸区
四大自贸区的政策及评价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
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中国四大自贸区:上海、天津、福建、广东。
其中广东自贸区涵盖三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
(一)上海自贸区政策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挂牌成立,发展目标是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一、四大保税区上海自贸区获批建设,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大保税区囊括其中。
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9月正式启动。
是全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也是全国15个保税区中经济总量最大的保税区。
集自由贸易、出口加工、物流仓储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外高桥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已开发运作区域8.5平方公里。
2010年,外高桥保税区在英国伦敦《金融时报》全球自由贸易区按八大要素综合评比中获得第一名。
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作用
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作用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作为国家级经济特区发展方案,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发展、外资吸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以及区域协同等方面,分析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作用。
一、经济发展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在经济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横琴方案位于珠江口西岸,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大开放力度,成功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前海方案则是深圳市重要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吸引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和高端人才,推动了深圳的经济转型升级。
二、外资吸引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作为经济特区,都注重吸引外资的引入。
横琴方案通过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外资企业在横琴投资兴业,并成功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前来设立驻址。
前海方案则通过特殊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者和跨境投资,为深圳的经济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三、创新驱动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都聚焦于创新驱动发展。
横琴方案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推动转型升级,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支持,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前海方案则以创新为核心,通过构建智慧城市、建设科技金融中心等举措,发挥了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
四、产业升级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都积极推动产业升级。
横琴方案通过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国际化商贸物流中心,引进了一批优质的服务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升了当地的产业结构。
前海方案则推动产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发展,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了深圳的产业竞争力。
五、区域协同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横琴方案紧邻澳门,通过横琴澳门合作区等机制,实现了一体化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两地的互利合作。
前海方案则与香港相邻,通过建立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平台,推动了两地经济的融合与发展,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之,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作为国家级经济特区发展方案,在经济发展、外资吸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以及区域协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横琴方案 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引言横琴和前海是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两个特殊经济区,它们被视为激励国内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本文将介绍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背景、目标、政策和发展进展。
横琴方案背景横琴位于珠江口东岸,是珠海市唯一的央地协调的经济发展区域,被赋予了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强与澳门深度合作的使命。
目标横琴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吸引外国投资者和澳门企业在横琴设立业务,并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横琴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服务中心和粤澳合作示范区。
主要政策措施1.财税优惠政策:横琴享受国家税收政策,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实行按固定比例分成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2.跨境金融政策:横琴允许澳门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双向人民币资金流动和金融创新。
3.居民合规政策:横琴为澳门居民提供便利的居住和就业条件,减少两地居民往返的行政手续和时间成本。
4.产业支持政策:横琴鼓励发展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并推进创新科技和人才引进。
发展进展横琴方案自201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截至2020年,横琴已经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澳门企业投资,建立了众多的产业园区和商务中心。
横琴还与澳门合作建设了通关大桥和轨道交通系统,实现了两地之间的便捷交通。
前海方案背景前海是深圳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特殊经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担负着推动深港经济合作和改革创新的重要使命。
目标前海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特区,吸引全球优秀企业和创新人才来前海发展。
前海方案还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主要政策措施1.法律制度创新:前海通过创新法律制度,探索符合国际规范的法治体系,使企业和投资者能够在更稳定和透明的环境中发展。
2.跨境金融政策:前海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设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离岸人民币市场,促进金融业务和投资的便利化。
3.产业支持政策:前海支持金融、科技、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
横琴新区金融政策介绍
横琴新区金融政策一、横琴金融政策横琴金融创新是在新形势国家金融改革的有益探索和有特色的组成部分,在横琴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对加快横琴开发、加强粤港澳经济金融合作融合、促进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意义。
横琴金融创新得到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得到了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鼓励金融创新的具体要求;2010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相关意见提出抓紧办理的有4项: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区内企业参加跨境人民币结算;允许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试点;允许将部分涉及金融机构和业务准入、货币交易以及外汇市场方面的审批事项和监管权限下放到珠海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此外,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离岸业务等6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研究;2011年3月6日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第四条配套政策中明确要求推进横琴金融创新;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政策有关批复》明确将金融业作为横琴产业主要发展方向之一;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在横琴新区开展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等任务;2012年7月2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CEPA9)签署,明确了“允许澳门银行为服务横琴新区经济发展,在横琴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40亿美元”。
二、横琴新区内香港澳门居民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的有关精神,广东省财政厅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颁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广东省政府按内地与港澳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港澳居民给予补贴。
横琴方案vs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vs前海方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出,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济交流逐渐增多。
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广东省深圳市与珠海市相继提出了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优秀人才,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进行综合对比和分析,探讨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异和各自的优势。
一、横琴方案横琴方案是广东珠海市为了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的发展规划。
横琴片区地处珠海与澳门之间,人口少,土地资源丰富,是一个以产业规划和发展为主的经济特区。
横琴方案主要侧重于引进海外资本、技术和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吸纳更多的外资和人才到来。
珠海市计划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条,注重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商务服务,吸引国内外企业入驻,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前海方案前海方案是广东深圳市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而提出的发展规划。
前海片区地处深圳与香港之间,紧邻香港,是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经济合作窗口。
前海方案以金融创新和科技产业为重点,积极探索金融改革开放,加强与香港金融市场的合作,引进境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并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深圳市将加大投资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入驻,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
三、1. 目标定位横琴方案主要定位为产业经济特区,重点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
前海方案则主要定位为金融科技和科技创新中心。
2. 开放程度横琴方案相对封闭,更加注重自身产业链的完善和优化,引进的资本和人才相对较少。
前海方案相对开放,注重与香港的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境外金融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入驻。
3. 政策扶持横琴方案注重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商务服务,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吸引企业到横琴发展。
前海方案也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吸引金融科技和创新型企业入驻。
4. 地理位置横琴方案地处珠海与澳门之间,离香港较远,交通便利性相对较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9.03.14
•【文号】财税〔2019〕31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正文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1号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3月14日。
横琴、前海、南沙"暗战''珠三角部分
计 等 现 代 服 务 业 , 代 物 流 、 运 服 现 航 务 、 应链 管理 、 新金融等服 务业 。 供 创
而根 据 “ 二 五 ” 划 , 圳 前 海 将 打 十 规 深 造 成 粤 港 现 代 服 务 业 创 新 合 作 示 范 区 ; 州南 沙 打 造 服 务 内 地 , 接 港 澳 广 连
经 深 港 两地 先 后 出 台近 十 多 种 开 发方
案 , 后 转 为 现 在 的前 海 地 区 。就 区 之
育 培 训 基 地 ; 海 横 琴 逐 步 建 设 成 为 珠 探索 粤港 澳 合 作 新 模式 的示 范 区 。近
位 而 言 , 为 珠 三 角 地 理几 何 中心 的 作
广 州 南 沙 面 积 达 到 7 o平 方 公 里 , 0 比
2 5公 里 长 的 海 岸 线 , 是珠 江 口上 的天 然 良港 。其 所 依 托 的经 济 腹地 要 远 远 大 于 横琴 和前 海 。不 过 相 比横 琴 和前
港 澳 紧 密 合 作 新 载 体 的历 史 使 命 , 但 对 于 粤 港 澳 合 作 来 说 , 东 还 有 两 大 广
步 强 化 珠 海在 珠 三 角 西 岸 地 区 的 核心
前海 。相 比南 沙 , 琴 更 有 政 策优 势 。 横
1 4日《 国务 院关 于横 琴 开 发 有 关 政 策
其 实这三个地 方应该追求错 位发展 ,
从 更 加 有 利 于 深 化 粤港 澳 合 作 的高 度 出发 , 学 谋 划 、 筹 考 虑 , 科 学 确 科 统 在 立 各 自发 展 战 略定 位 、 略 目标 的 基 战 础 上 , 新 合 作 方 式 , 粤 港 澳 紧 密 合 创 使 作 , 重 点领 域 、 在 重点 地 区率 先 实 现 突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惠政策一览表
国内大企业总部
(一)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
(二)在全国或管理区域内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国或跨省企业
(二)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留成部分按比例奖励:1.年度地方留成100万-300万的企业,30%给予奖励;2.年度地方留成300-1000万的企业,增量部分按40%奖励;3.年度地方留成1000-3000万,增量部分按45%奖励;3.年度地方留成3000万以上,增量部分50%奖励。
(三)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本区年纳税地方留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剔除当年出口退税的地方财政负担部分)
成长型总部
(一)年纳税地方留成50万元以上(剔除该企业当年出口退税的地方财政负担部则上没有区内公共资源和经营具体项目。
其他情况
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项目,经区管委会批准,在认定条件和奖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成长型总部
尚未达到上述两类总部的认定标准,但是具有较高成长性,对横琴新区财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总部企业认定条件
具体内容
基本条件
(一)在横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结算资格,在横琴缴纳税费等;
(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三)承诺认定开始的五年内在横琴不迁出,在横琴纳税义务。
跨国公司总部
(一)符合商务部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投资的跨国公司可直接申请;
/
具体政策3:商事登记
序号
创新点
具体内容
1
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
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可以与住所不一致。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随着南沙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南沙自贸区投资经营,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被制定出来。
南沙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在南沙自贸区发展壮大。
下面将介绍南沙自贸区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纳税人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中小微企业可以全额减免企业所得税,在连续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大型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2.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扣除优惠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1.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
2.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具体政策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优惠内容可以参考相关的税收政策文件。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在南沙自贸区工作并居住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免税额增加、税率递减等税收优惠政策。
2.在南沙自贸区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在购买首套住房时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扣除,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四、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1.在南沙自贸区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等因素享受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南沙自贸区的社会保险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只是对南沙自贸区部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简要介绍,具体政策内容和享受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报税,遵守税法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粤建科〔2023〕196号•【施行日期】2023.11.16•【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工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探索优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信贷增长,通过对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融资保障、减费让利、差异化支持,发挥建筑业绿色保险作用,提升我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水平,助力广东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规模和占比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工作措施(一)构建双协同的基础支撑体系。
1.建立预评价工作机制。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绿色建筑管理实际,完善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机制,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
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均在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申报、评审和公开(详见附件1)。
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项目可按各地现行管理体制机制做好预评价工作,支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开展上述项目的预评价工作,优化和完善过程管理和闭环管理机制。
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2023)
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2023)广东自贸区的优惠政策1.相同点:(1)均提及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要求以《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3)要求开展实质性运营,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差异对比从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范围看,横琴的适用范围最广,整个106平方公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均可适用,南沙和前海则仅限于部分先行区域。
从适用的行业类别看,南沙更偏重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前海侧重于支持现有优势产业类型,如现代物流产业;横琴则在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专门针对澳门地区的优惠产业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南沙《通知》明确,对在南沙设立的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四个重点领域35项高新技术重点行业的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相较于现行的税收政策,这一政策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突破现行可以弥补的亏损年限,将弥补的亏损从现行政策的5年延长至具备资格前8个年度;二是相应突破最长亏损结转年限,将准予弥补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相应从10年延长至13年,有利于技术含量高、亏损回报周期长的企业享有更长的时间弥补亏损,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而横琴则专门针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PK总体上看,三个区域对境外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类似,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对标指定税率15%或按香港和澳门的税制所计算的税负,就其超出部分的税负给予优惠。
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看,横琴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使用范围最广,涉及境内、境外的高端紧缺人才及澳门居民,而南沙和前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局限于境外人才,其中,南沙仅针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前海仅针对在区域内工作的境外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粤府办〔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3〕1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8日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融资租赁是经济主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推动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升级、促进产品销售、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支持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丰富融资租赁服务策略,深化产融信息对接,大力促进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助力我省建设制造强省和科技创新强省。
(二)发展目标。
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明显提高,服务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以横琴、前海、南沙为集聚地,打造立足湾区、联动港澳、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高地。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对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1000万以上的企业,增量部分按 实际贡献额的40%安排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落户奖: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理道财税 曾建斌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深圳前海:税收优惠
对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范围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前海合作区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 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对在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从事国际中转、拼箱、融资租赁、
离岸贸易、结算中心、专业市场等业务的新办企业,其 开办费用可给予一定扶持。 对现有从事物流、贸易、货运代理、货物运输的企业, 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南沙地方财力部分给 予50%补贴。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1. 租赁办公用房的企业按该办公用房所在区域租金市场指
导价的30%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 2. 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
3年内可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给予补助; 3. 综合型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累计不超过300万 元,职能型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累计不超过 2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对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待政策一览表
横琴新区已颁布优待政策一览表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横琴新区对纳税人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对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具体情况,可享受税务登记备案手续简化、减免税、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
- 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按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横琴新区从事高级技术、高精尖领域工作的人才,获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享受税收优惠。
二、贷款优惠政策
1. 银行贷款优惠
对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和灵活还款方式。
2. 人才住房贷款政策
在横琴新区工作并购买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特定额度的低利率贷款。
三、办理手续优惠政策
1. 企业注册登记优惠
在横琴新区注册的企业可以享受一站式注册登记服务,实现办理手续的简化和加速。
2. 外籍人才签证优惠
横琴新区对于从事紧缺专业技术工作的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办理优先和简化手续的优惠政策。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 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在横琴新区工作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引进补贴。
2. 人才公寓待遇
为吸引优秀人才,横琴新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公寓住房,提供特定标准的生活待遇。
以上是横琴新区已颁布的优待政策一览表,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惠及3类人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惠及3类人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惠及3类人才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为了项目落地的重点区域之一。
作为中国内地规模最大、政策最优的自贸试验区之一,横琴不仅提供了完善的投资环境和便捷的营商服务,更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本文将对横琴税收优惠政策在3类人才方面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一、高端人才横琴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高端人才着力,这也是横琴打造“粤港澳人才流动示范区”战略的重要措施。
具体来说,从2018年起,横琴对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税补贴,并且为企业提供免费办公场地、住房补贴、医疗服务和车辆购置裸车价减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此外,横琴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共同研究实现高端人才的转化和应用。
二、创新人才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创新驱动的背景下,横琴也在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首先,横琴对于创业投资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实行1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他们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益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横琴还支持大学生及海归创业,鼓励创新型人才落户横琴,并提供了创业担保贷款和科研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旨在激励创新型人才创业创新,推进横琴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专业人才除了高端人才和创新人才,横琴还注重对于专业人才的吸引和发展。
这里的专业人才包括了涉及到医疗、教育、旅游等多个领域的人才。
针对这些人才,横琴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首先,横琴对于涉及到教育、科研等专业领域的单位实行企业所得税免征的政策,为这些单位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其次,横琴还对医院和高端医疗机构、四星级以上酒店等提供了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引导这些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总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着力支持人才引进和发展,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贸试验区。
随着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有望成为更多投资者、创新型人才和专业人才的“福地”,推动珠海的快速发展。
横琴方案VS前海方案
横琴方案 VS 前海方案引言在珠海地区,横琴和前海作为两个特殊的经济合作区,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两个地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改革开放,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人才。
本文将对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各自的优势和特点。
横琴方案横琴位于珠海市南端,与澳门隔海相望,区位优势显著。
横琴方案在经济发展方面注重引进先进产业和高科技企业,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
横琴经济合作区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土地优先使用权等,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企业。
横琴方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区位优势:横琴位于珠海市南端,交通便利,与澳门相连,区域内的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利用;2.税收优惠:横琴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了投资吸引力;3.先进产业:横琴方案注重引进先进产业和高科技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虽然横琴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挑战:1.土地资源有限:横琴地区虽然区位优势明显,但土地资源有限,对于大规模产业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压力;2.人才匮乏:横琴地区相对较新,在吸引人才方面可能会面临竞争压力。
前海方案前海位于深圳市南端,是深圳经济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海方案重点发展与香港的金融合作、创新科技和现代服务业,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商务中心和创新创业基地。
前海经济特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吸引了众多优秀企业和创业者。
前海方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合作:前海方案致力于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打造国际化的金融中心,吸引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和资本;2.创新科技:前海方案注重发展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吸引了众多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者;3.政策优势:前海方案在税收、人员流动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尽管前海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土地资源有限:前海地区土地资源也相对有限,需求与供应之间可能存在差距;2.竞争压力:前海地区在吸引人才和投资方面,需要与其他经济特区竞争,增加了一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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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3. 4. 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对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金的 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高管生活补助:按照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 过10个、职能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高级管理人才 可以享受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该高管对地方直接经济 贡献额的80%,补助自该总部企业被认定次年起连续执 行3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税收优惠 属于《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产业[2013] 206号)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与其个人所得税按照香港、澳门地区税法测算的应 纳税款的差额,给予全额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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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属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 和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 产品,在二年内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25%), 由财政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企业。 对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保税 仓储、第三方物流的新办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形成南沙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 其余年度给予50%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上市扶持 上市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 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主要投放当地,市政府奖励80 万元;在境外上市成功并确定募集资金主要投放在本市 的企业,市政府奖励100万元,以上奖励各区按市政府 奖励金额1:1配套奖励 企业实现上市三年内,以上年上交所得税为基数,按照 环比增长地方分成部分的10%为比例,根据税收归属原 则,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支出预算,作为扶持上市企业 的专项发展资金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深圳前海:税收优惠 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金融、财税等相关优惠政策适用于 保税港区 积极研究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政策,条件具备时, 可在前海试点 结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优惠政策,探索鼓励 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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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理道财税 曾建斌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深圳前海:税收优惠 对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范围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前海合作区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 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境外商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 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 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税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金融扶持 降低中小企企业贷款项目予以贴息,申请贴息项目的贷款期 限必须是三年以内,贴息金额不超过已付息的50%,每 个企业年度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获得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相应贷款贴息。贴息 按签订借款合同当期人民银行公布同档次基准利率的 50%计算,单笔不超过20万元,每个企业一年享受1次 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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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落户奖: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职能型总部每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 元,迁入珠海未满一个纳税年度的总部企业,奖励资金 分两次拨付。认定后先拨付20%,迁入我市满一个纳税 年度经复核确认满足认定条件的,再拨付80% 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前2年按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 50%给予奖励,后3年按对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30%给 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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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当年 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 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营运中心、航运类重点企业的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可给予一定奖励补贴; 对年度有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可给予一 定奖励补贴; 在注册地实际经营的航运类、贸易类、物流类、加工制 造类重点企业,经广州南沙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认定,对 其员工就近借住的,可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扶持股权投资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个税 按照当年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80% 给予奖励,用于鼓励和支持其深造培训、购买自用住房 等 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法人制企业中的董事、经理、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 型企业中负责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 定的其他人员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对新引进的贸易类、加工制造、维修类企业,其实现的 增加值、利润总额形成的南沙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 100%补贴,其余年度给予50%补贴。 对新引进从事订单管理、技术服务、融资租赁、数据服 务等业务的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南 沙地方财力部分一年内给予100%补贴,其余年度给予 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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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实业扶持 新增生产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增加年销售收入不 低于1000万元,单位产值能耗同比下降时,即可在土地、 用电、财政资金等方面获得支持 鼓励企业申报农业、工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增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增资扩产项目,优先纳入市 “政银企”合作平台,协助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 可按照技改贴息的规定给予贴息支持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 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 〈珠海 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对符 合人才目录内的特殊人才已纳税额进行返还: 0.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返还市留成的100% 1.5万元以上的,返还市留成的160% 10万元以上的,返还市留成的200%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深圳前海:税收优惠 境外商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外国国籍人士,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士 创办或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属于前海重点发展的金融、 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产业领 域 在前海创业或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 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珠海横琴:扶持股权投资企业 股权投资项目 投资于横琴新区的企业或项目,在项目退出时再按项目 退出的形成的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给予额外 奖励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实际租赁面积,连续3年给予房 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房屋租金市场价的30%,每年补贴 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上市扶持 企业沪深上市政府奖励300万元 对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从减免税收、资金奖励等方 面予以扶持 从完成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并申报材料到在深圳、上 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市政府在三个阶段奖励 的金额总计150万元,各区按市政府奖励金额1:1配套 奖励,合计3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税收优惠 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 予免税或保税 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 实际报验状态征税 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 退税 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稍往内地的 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对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 企业,按实际贡献额的10%安排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对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5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 的企业,增量部分按实际贡献额的20%安排企业发展扶 持专项资金; 对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 元)的企业,增量部分按实际贡献额的30%安排企业发 展扶持专项资金; 对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1000万以上的企业,增量部分按 实际贡献额的40%安排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珠海横琴:扶持股权投资企业 新设股权投资企业扶持: 营业税:前两年按营业收入所缴纳营业税横琴新区留存 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营业收入所缴纳营 业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 所得税: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利润所缴纳企业 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 照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 予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横琴拟将地税分成到的个人转让限售股个人所得税中的 80%返还给来横琴投资的投资者 对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均给予3万元的示范奖励。 同时,在2012年外包业务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示范企 业,还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业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