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结建防空地下室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汇总
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汇总一.审计说明审查要点(1)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构造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节能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构造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6)建筑防火: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并、防火门、防火眷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7)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
(8)室内外装修做法。
(9)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10)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二.图纸基本要求审查点(1)总平面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
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
(3)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
成都地区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要点
附件1成都市房建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1 —附件2成都市施工图审查消防内容审查标准一、审查范围建设工程除住宅室内装修的套内部分。
二、审查依据(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六)《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七)《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2015〕98号)(八)《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川公消办〔2018〕228号)(九)《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十)《四层及四层以上巨幕影厅消防技术论证会议纪要》(川公消办〔2016〕12号)(十一)《关于转发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复函的通知》(川公消办〔2018〕202号)(十二)《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 2 —(公厅消发〔2011〕319号)(十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GA1290-2016)(十四)其它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及国家行业标准涉及消防设计相关内容三、判定标准(一)不符合第二条审查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中任一A类、B类标准的内容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
(二)不满足其他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强制性条文,及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的约定事项的,则判定为不合格。
注: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GA1290-2016) (1)A类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2)B类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四、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时,可由建设单位向市消防支队提出申请,市消防支队转报省消防总队,省消防总队会同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审查技术要点
第二章建筑专业建筑专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内容及其性质,重点审查建筑防火设计,包括建筑分类、防火分区、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构造等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规定,以及符合环保、节能、抗震、卫生防疫、人防地下室等有关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规定和符合安全、公众利益的规定。
审查其有无违背规划条件及部颁设计深度的规定,具体审查要点如下:2.1设计深度要求2.1.1设计说明中的设计依据,包括主管部门对方案或初设审查批文及方案的批复、建筑道路及用地红线图、建筑规模及控制高度应在规划许可范围内、设计基础资料和相关的主要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应列出,并注明有效版本,对建筑规模、建筑的使用年限、结构类型、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等级、人防地下室设防等级、工业建筑的生产类别(包括仓库)以及特殊建筑的特别要求等应已明确确定并列出。
室内外装修做法说明符合技术要求和规范规定、对特殊构造要求的做法说明,如屏蔽、防火、防震、防腐、防爆、防辐射、防尘等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和安全要求。
2.1.2总平面应给出地形和地物、坐标及高程系统、建筑红线、建、构筑物定位的放线基点、施工坐标和定位尺寸,相互关系尺寸的标注要求准确齐全,室内设计标高及层数、道路和排水沟等的施工坐标和相互关系尺寸、路面宽度及平曲线要素以及场地的竖向布置、指北针或风玫瑰等标示齐全。
2.1.3建筑平面图尺寸的标注、轴线编号、墙身厚度、门窗和防火门窗的编号及定位尺寸、各层设计标高、卫生洁具、重要设备位置尺寸等标注齐全,选用图和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正确到位,并可满足施工的需要。
2.1.4立、剖面齐全,各层层高尺寸,窗口尺寸等标注完整,剖面图的剖切关系正确,表达清楚。
2.1.5详图构造交待清楚,对必要的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厨、卫间等的详图、以及对应该表示的局部构造、建筑装饰作了大样,对低窗台的防护设计交待清楚安全可靠,其详图的构造尺寸和做法、材料应标注清楚,可指导施工。
人民防空地下室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培训
9. 施工中应遵守的施工规范和注意事项。例如:在施工期间存 在上浮可能时,应提出抗浮措施;后浇带的设置;冬季施工 要求等。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4 防空地下室结构平面图
2.4.1 底板结构平面图(基础结构平面图)、桩基结构平面图 1.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如独立基础、承台、柱墩、地基
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 ⑵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 ⑶防空地下室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设计是否
满足规定的战时防护要求; ⑷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方面的设计能否满足战时人员的基
本生存条件; ⑸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否保证战时的防护安全
2.按照平面表示法绘出柱、墙及墙梁的配筋,应标明人防特殊构 件的编号,如门框墙等,并应有墙体暗柱大样图及采光窗等洞 口的构造做法,说明平战转换的措施和要求;
3.应注明穿人防密闭隔墙、临空墙、外墙的给排水管、采暖及消 防管等预埋密闭套管的位置及管径,且穿密闭隔墙及扩散室的 风管应注明预埋密闭穿墙管,并应注明预埋管管径及标高。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1.2 申报资料内容
建设单位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资 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 ⑴批准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无初步设计的按方案设计) 审查批准文件; • ⑵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如无初步设计阶段,报方案设计 文件); • ⑶由建设单位填写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申 报表》; • ⑷工程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审查意见; • 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⑹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的全套图纸以及有关专业计算书;
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汇总
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汇总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前,需要进行审查以确保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都符合规范,保证人防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高效。
本文将汇总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几个要点,以供参考。
1. 设计方案审查1.1 人防工程定位及用途要求确定人防工程的定位及用途,如地下层民防工程、地面层民防工程、游泳池防空洞、地下车库防空洞、铁路地下车站防空洞等等,以确定适合的设计要求。
1.2 设计基本参数需要审查设计方案中的基本参数,如建筑结构形式、建筑高度、地下层数、面积、容积率、防护等级等,以便确认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3 人防结构构件材料措施应审查设计方案中的人防结构构件材料措施,如采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以及人防结构的防护、排水及防渗措施等,以确保安全可靠。
1.4 人防应急设备配置还需要审查设计方案中的人防应急设备配置,如应急水源、发电机组、通风空调设备、发射器、电话等,2. 施工图设计审查2.1 施工图设计及安装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时,需要关注施工图设计及安装图,确认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包括建筑物整体结构、构造及配合、光管布置及导线走向、材料使用、施工方法等。
2.2 人防防护设施设计及施工还需要审查人防防护设施设计及施工,如地下层民防工程的防护窗、通风管道、燃气管道、电线线路、照明及停车线等,依照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2.3 人防结构构件安装及质量检验施工图中人防结构构件的安装及质量,也需要进行审查,包括人防结构构件的安装位置、连接方法及质量、钢筋混凝土浇筑过程及质量、钢结构制作和连接的质量控制等。
2.4 地下排水及防渗措施还需要关注地下排水及防渗措施的设计及施工,包括地下水位及排水方式、防渗及隔水措施等。
3. 审查标准在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前,需要仔细了解审查标准,包括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相关专业标准、施工图纸设计规程等,以确认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符合相关审查标准。
4. 结论人防设计施工图审查,需要关注设计方案中的基本参数、结构构件材料措施和人防应急设备配置,以及施工图的设计及防护设施、人防结构构件安装及质量、地下排水及防渗措施等,同时要仔细了解有关的审查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设计文件概述人民防空地下室是用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审查人员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能够满足功能要求、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
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总体设想2、地下室结构设计方案3、室内布局和通风系统设计方案4、防水隔气保温、防震设计方案5、供排水系统设计方案6、电气、通信、防火与应急照明、消防设备等方案设计二、审查要点1、地基基础和地下室结构在审查地基基础和地下室结构方面,需注意以下要点:①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场地实际情况,考虑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等因素,确保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②地下室结构设计应考虑防震要求和通道的功能要求,保证结构的牢固性和安全性。
③地下室结构仰着大量的混凝土工程,应根据国家标准确定混凝土等级、强度等参数,确保混凝土的抗震性和持久性。
2、通风系统设计审查通风系统是人民防空地下室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利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来排出污染物和换气。
在审查通风系统设计方案时,应考虑以下要点:①确保通风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并满足施工、使用要求。
②通风管道应采用防火材料,通风管道内应有撑杆,设备安装点应牢固、可靠。
③通风机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
3、防水隔气保温设计审查在地下室防水隔气保温设计审查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①地下室防水隔气保温材料应选择防潮、防水材料,以满足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要求。
②防水材料应该覆盖整个墙壁和地面,且不应有任何破裂和裂缝。
③地下室应有不透气的墙和防潮材料以保护室内设施,还需要对隔音措施进行审查。
4、供排水系统设计审查人民防空地下室需要配备供排水系统,以保证人员生活需求。
在审查供排水系统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①满足相关国家标准,需要考虑环保因素,同时考虑使用者的舒适性。
②所有的给水管道必须满足防止冻裂、耐腐蚀和耐压的要求,可以使用钢制管道、铸铁管、塑料管等材料。
人防工程施工检查要点(3篇)
第1篇一、前言人防工程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防工程,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检查要点。
二、施工准备阶段1. 设计审查: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人防工程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得到有效保障。
3. 材料设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确保材料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4. 人员资质:审查施工人员资质,确保具备相应施工技能和经验。
5. 施工现场:审查施工现场布置,确保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三、施工过程检查要点1. 基坑开挖(1)检查基坑平面尺寸、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性,确保边坡坡度、坡高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基坑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2. 地基处理(1)检查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地基处理施工质量,确保处理深度、压实度等符合规范要求。
3. 模板工程(1)检查模板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模板刚度、稳定性满足施工要求。
(2)检查模板安装质量,确保模板接缝严密、平整。
(3)检查模板支撑系统,确保支撑牢固、稳定。
4. 钢筋工程(1)检查钢筋加工质量,确保钢筋尺寸、形状、表面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钢筋绑扎质量,确保钢筋间距、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规范要求。
5. 混凝土工程(1)检查混凝土配合比,确保混凝土强度、耐久性等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混凝土浇筑质量,确保混凝土密实、无蜂窝、麻面等缺陷。
(3)检查混凝土养护,确保混凝土强度、耐久性等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6. 防水工程(1)检查防水材料质量,确保材料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2)检查防水施工质量,确保防水层施工平整、无破损、无气泡等缺陷。
(3)检查防水层施工缝处理,确保施工缝严密、无渗漏。
7. 通风、空调、消防工程(1)检查通风、空调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保通风、空调效果满足使用要求。
人防工程设计报送审查须知(高新区)6.30
成都高新区人防工程建设流程图注:高新区人防办设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范围内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由高新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报建须知一、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审查1.1 准备资料1.2 注意事项:1)在项目规划阶段,人防办应就该项目如涉及已建人防工程的拆除、换建处理办法,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战时功能、防护等级以及防空地下室的分期修建、部分修建部分缴费等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2)当确定该项目需要修建人防工程时,开始人防工程方案设计。
2人防工程方案设计须确定应建人防面积指标、防护区域位置、战时功能、防护及防化等级、防护单元划分、战时出入口设置、人防工程与相邻地下建筑的关系等等。
3)人防设计单位负责方案报审。
报建文件资料送高新区并联审批窗口。
4)人防设计单位对项目报建文件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1.3服务承诺:1)并联审批窗口接件,当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当报建资料齐备且符合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2)人防办窗口联系电话:028-后台电话:028-1.4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方案送审文件内容:1)方案设计说明书2)《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明细表》3)人防总平面图4)人防战时功能平面图、剖面图高新区人防办工作联系人:赖维联系电话:3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方案审查流程4二、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2.1 准备资料2.2 注意事项:1)在建设项目报建前,先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领取《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3)建设单位对报建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4)对于审查基本合格、需要作局部修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在5日内将设计修改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单等资料送区人防办备案。
高新区人防办工作联系人:赖维联系电话:5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目录3.2.1 施工图设计文 (3)3.2.2 设计依据 (3)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 (3)3.2.4 结构体 (4)3.2.5 结构计算 (4)3.3.1 地基基础设计内容 (5)3.3.1 地基基础设计内 (5)3.3.2 抗浮验算 (5)3.4.1 设计使用年限 (5)3.4.2 区分甲乙类防空地下室 (6)3.4.3 结构验算内容 (6)3.4.4 结构设计控制条件 (6)3.5.1 钢筋选用要求 (6)3.5.2 材料强度的调 (6)3.5.3 最低材料强度等级 (6)3.6.1 主体结构等效静荷 (6)3.6.2 口部结构等效静荷载取 (8)3.7.1 基本要求 (9)3.7.2 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荷载组合 (9)3.7.3 乙类防空地下室结构荷载组合 (9)3.8.1 内力分析 (10)3.8.2 截面设计 (10)3.9.1 结构构件最小厚度 (10)3.9.2 变形缝设置要求 (10)3.9.3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1)3.9.4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与连接 (11)3.9.5 钢筋混凝土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 (11)3.9.6 受拉钢筋最大配筋率 (11)3.9.7 无梁楼盖配筋 (12)3.9.8 反梁配筋 (12)3.9.9 梁板结构配筋 (12)3.9.10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 (12)3.9.11 非承重墙 (13)3.10.1 砌体结构 (13)3.11.1 平战转换设计 (14)3.11.2 转换构件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 (14)3.11.3 通风采光窗的临战转换 (14)3.1 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中第4.1.3 、4.1.7 、 4.9.1 、 4.11.7 、 4.11.17 条,具体条文从略3.2 基本规3.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 08FJ06 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 的规定2. 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 1 : 50 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3. 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4. 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 A 中底 A.2 节规定的内容3.2.2 设计依据1. 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
3.2 基本规定3.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
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
3.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
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底A.2节规定的内容。
3.2.2 设计依据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
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人防设计的内容。
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
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隔断墙和抗爆墙设计
通风系统设计
电气系统设计
结构计算分析报告、人防专项审查意见等
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平面布局
设备系统设计
给排水系统设计
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隔断墙和抗爆墙材料选用及连接节点设计
03
审查标准和方法
审查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人防法规、规范及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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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措施
审查结论: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具体的问题和建议
改进措施: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规范标准:明确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范标准
审查流程: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06
审查记录和档案
审查记录要求
记录内容:审查过程、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
审查建议
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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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计文件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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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功能不完善的设计文件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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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性不佳的设计文件提出优化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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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审查结论:评估设计文件是否能够保障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筑安全、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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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审查结论: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的使用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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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审查结论:评估设计文件是否能够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审查建议
人防工程施工检查要点
人防工程施工检查要点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抗灾能力,保障战时城市正常运转而建设的重要设施。
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防护效果和生命安全,因此,施工检查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人防工程施工检查的要点:一、工程准备阶段检查1. 设计文件:检查人防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内容是否齐全,图纸是否清晰,设计变更是否得到批准。
2. 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3. 施工材料:检查施工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二、施工过程检查1. 土建工程:(1)拉结筋:检查拉结筋的间距是否不大于500mm,是否成梅花型。
(2)面筋与梁:检查面筋是否从梁的下方穿过。
(3)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检查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是否符合07FG01~04图集的要求。
(4)门槛钢筋:检查门槛钢筋的水平筋是否锚入墙柱,箍筋是否闭口,门洞四角是否设斜向加强筋。
(5)加强梁或暗梁:检查加强梁或暗梁的两端是否植入墙体或形成柱支撑。
(6)门框墙:检查门框墙的水平钢筋是否位于外侧,直径是否大于12mm,是否形成闭口。
(7)穿墙对拉螺杆:检查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对拉螺杆是否采用金属套管。
(8)顶板吊钩:检查顶板吊钩的直径是否为16mm,是否勾到顶板上层钢筋。
2. 通风工程:(1)超压测压管:检查超压测压管的直径是否为DN15,是否一头连在防化值班室,一头直通室外或竖井。
(2)穿墙密闭短管:检查穿墙密闭短管的密闭肋(止水片)是否厚大于3mm,翼高是否大于50mm,风管出墙长度是否大于100mm。
(3)气密测量管:检查气密测量管的直径是否为DN50,是否中间设厚3mm的密闭肋,两头是否各伸出墙面40mm。
(4)过滤吸收器:检查过滤吸收器是否采用新型,型号是否为RFP-500,RFP-1000。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与图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与图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防空地下室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对其建筑设计和图审工作需要加以重视。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规范以及施工验收规范,建筑设计图纸和成果都需要交付给专业审图机构进行全面审核,并定期组织多方会审活动,对建筑设计图纸和文件中不规范的内容加以纠正。
本文将着重分析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与图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图审问题防空地下室的建筑设计图纸,需要涵盖多个专业技术领域,因此需要对总平面图、不同专业施工图以及构造图纸进行全面审查。
专业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的相关人员,需要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规范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等文件,对成套施工图集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多方图纸会审环节中集中探讨各项专业细节问题和设计要素缺失等问题。
1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与图审问题1.1 工程主体设计和口部设计问题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建筑物的建筑设计需求,工程主体结构设计和口部设计问题不容小觑,还会直接影响到防空地下室建筑物的抗爆性能指标稳定性和有效性。
工程主体结构设计问题一般体现在防护抗爆单元设计、顶板埋置深度设计、连通口设计、净高设计以及临空墙顶板厚度设计[1]等层面上。
防空地下室建筑物的口部设计问题,则主要集中在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等通道设计问题之中。
人民防空工程的地下室建筑物结构和内部功能区域,都会直接影响到战时和平时使用需求的稳定性以及转换机制。
针对人防工程的主体设计和口部设计问题,部分设计单位在结合专业图审机构给出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的过程中,也会被较多强制性设计规范指标所影响,主体结构和口部通道结构的设计效果并不显著,对后续施工建设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和限制[2]。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的不同专业设计规范,部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对平面施工图中的细节问题进行讨论和沟通,但是主体结构设计和口部设计问题都非常突出,从而直接影响到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进程。
(建筑工程管理)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管理)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
3.2基本规定3.2.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
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
3.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
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底A.2节规定的内容。
3.2.2设计依据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
3.2.3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人防设计的内容。
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
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
(整理)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
3.2 基本规定3.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
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
3.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
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底A.2节规定的内容。
3.2.2 设计依据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
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人防设计的内容。
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
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
人防工程技术方案审核要点
人防工程技术方案审核要点人防工程技术方案审核是指对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保证人防工程的设计能够满足实际需求,达到预期的防护效果。
在审核人防工程技术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1. 设计依据和目标:审核人防工程技术方案时,首先需要了解设计方案的基本依据和目标。
设计依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以及项目委托方的要求。
设计目标包括人防工程的防护范围、防护等级、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审核时需要确认设计依据和目标是否清晰明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 地质、水文和环境条件:人防工程的位置和周围环境对设计方案具有重要影响。
审核时需要对地质、水文和环境条件进行评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地质灾害、水文问题或环境污染等不利因素。
3. 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是技术方案审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需要审核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承载能力、抗震性能、抗爆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确认结构设计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4. 设备设施:人防工程需要配备各种设备设施,包括通风、供电、给排水、消防、应急照明等设备设施。
审核时需要确认设备设施的选型是否合理、功能齐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 施工工艺:人防工程的施工工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审核时需要确认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可行,并对可能出现的施工难点和风险进行评估。
6. 防护效果:人防工程的设计目的是为了达到一定的防护效果。
审核时需要对设计方案的防护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防护范围、防护等级、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7. 其他要点:审核人防工程技术方案时,还需要考虑投资预算、工期计划、环保和节能要求等其他方面的要求,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严格把关。
二、人防工程技术方案审核程序人防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评审委员会成立:由设计单位或项目委托方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人防工程技术方案。
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2. 提交技术方案:设计单位按照项目委托方的要求,提交人防工程技术方案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一、设计依据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防护设计规范》、《民防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空地下设施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设计目标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要明确设计目标,包括建筑物的抗震、抗风、抗冲击等能力,以及人员疏散、简易防护设施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三、建筑结构设计1. 结构体系:审查结构体系是否符合抗震、抗风等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人防工程的技术要求。
2. 基础设计:审查建筑物的基础设计是否满足地基承载能力、抗震要求、地下结构等设计要求。
3. 建筑结构:审查建筑结构的抗震、抗风、抗冲击等能力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 钢结构设计:如有钢结构部分,要审查其抗震、抗风、防火等设计要求。
四、防护设施设计1. 人员疏散设计:审查人防工程的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疏散间距等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隔离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的隔离墙、隔离门、封闭设施等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 防护措施设计:审查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是否满足防毒、防尘、防爆、防火等设计要求。
五、设备设计1. 通风设备:审查人防工程的通风设备设计是否满足空气流通、氧气供应等要求。
2. 照明设备:审查人防工程的照明设备设计是否能够满足疏散通道、隔离设施、应急设备等场所的照明要求。
3. 应急设备:审查应急设备设计,包括紧急报警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供水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消防设施设计1. 自动灭火系统:审查人防工程的自动灭火系统设计是否满足火灾扑救和控制要求。
2. 疏散疏通设施:审查人防工程的疏散疏通设施设计是否满足火灾疏散和疏通要求。
3. 防火分隔设计:审查人防工程的防火分隔墙、防火门、防火玻璃等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七、管理及维护设计1. 设施管理:审查人防工程的设施管理及维护设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
2. 定期检查:审查人防工程的定期检查、保养及修复设计是否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3.1强制性条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4.1.3、4.1.7、4.9.1、4.11.7、4.11.17条,具体条文从略。
3.2 基本规定3.2.1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图纸表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的规定。
2.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宜有比例不小于1:50的结构详图,主要表示防护密闭们、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位置及配筋,以及扩散室、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等配筋。
3.采用平站转换设计的防空地下室,应提供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措施的施工详图。
4.设计文件应提供本要点附录A中底A.2节规定的内容。
3.2.2 设计依据1.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等应与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应为有效版本。
3.设计采用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抗浮设计水位等应与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致。
3.2.3 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若防空地下室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为同一个子项,可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合写,也可专门列一小节,说明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未包含人防设计的内容。
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宜提供供审查使用的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战时功能,防护单元划分及各防护单元的抗力级别等。
2、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防空地下室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遵循的标准、规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面建筑抗震设计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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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结建防空地下室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1.0.1为贯彻国办发【2018】33号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成都市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标准和文件制定本要点。
1.0.2本要点适用于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
1.0.3 本要点适用于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规定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基本技术审查。
本要点不含人防指挥工程、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地铁人防工程、综合管廊人防工程。
战时功能为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食品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生产车间、警报站等的防空地下室还需结合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1.0.4建设单位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告知书》。
2、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文件(全套):1)人防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2)人防结构计算书;3)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明细表;4)核算人防应建面积简框图(用PL线框出人防建筑面积并填充);5)防空地下室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以上4项内容均应列入,其中人防图纸需要DWG/PDF两种格式);6)如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及当地人防办批示文件。
1.0.5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3.防空地下室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设计是否满足战时人防防护和防化要求;4.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专业方面的设计能否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5.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否保证战时的防护防化安全;平战转换标准是否满足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
1.0.6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如下:1、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图设计符合现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人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详附录,包含但不限于附录的标准、图集和文件,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市人防办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2)符合人防审批主管部门明确的防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抗力级别、战时用途、人防应建面积等;(3)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全,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4)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设计满足规定的战时防护要求;(5)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方面的设计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6)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保证战时的防护安全,且满足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7)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注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必须符合的内容。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不合格:(1)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图设计未能达到战时防护密闭要求,不能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的;(3)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的;(5)未满足人防审批主管部门对项目配建要求的;(6)违反人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的;(7)面积审核时发现虚报人防建筑面积的;(8)平战转换措施不符合要求的;(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必须符合的内容的。
1.0.7 本要点所列的审查内容是保证防空地下室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非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设计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
1.0.8参与人防审查的机构和人员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和本要点的要求,以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人防专项技术审查,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建筑2.1 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第3.1.3、3.2.13、3.2.15、3.3.1(1)、3.3.6(1、2)、3.3.18、3.3.26、3.6.6(2、3)、3.7.2条。
2.2 基本规定2.2.1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
2.2.2设计依据1. 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战时功能等应符合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建设批准文件要求;2. 应建人防面积、设计人防面积应符合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3.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图集等和设计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图集等应为有效版本。
2.2.3设计说明内容包括:建设地点、设计范围、建筑面积、防护单元数量、掩蔽面积、掩蔽人数、平时和战时功能、防护类别、抗力级别、防化级别、出入口数量及宽度、人防门窗统计表、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部位、时限及工作量统计表。
2.2.4总平面1.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 3.1.3条的规定。
2.应列出防空地下室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3.总平面应清晰表达每层防空地下室范围,准确表达防空地下室出入口、电站进风井、排风排烟井、油管接头井,注明出入口类型、做法及疏散宽度。
4 防空地下室各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出地面处宜保持最大距离和不同朝向,确因条件限制需临近布置时,最不利点间距不应小于15米。
2.3 主体2.3.1顶板底面标高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15条的规定。
2.3.2防空地下室室内净高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 3.2.1条的规定。
2.3.3密闭防毒措施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13条的规定。
2.3.4穿管限制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 3.1.6条的规定。
2.3.5防护单元划分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6、3.2.8条的规定,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应自成系统;人员掩蔽工程原则上单个防护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0㎡,当单个工程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时,允许设为一个防护单元。
2.3.6防空地下室的外围护结构防护厚度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2、3.2.3、3.2.4、3.2.5条的规定。
2.4 出入口2.4.1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其设置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1条的规定。
2.4.2防空地下室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的室外出入口通道的出地面段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4条的规定。
2.4.3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宽度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8条的规定。
2.4.4电梯通至地下室时,不得设置在防空地下室防护密闭区内。
2.4.5口部通道形式与长度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10、3.3.12、3.3.14条的规定。
2.4.6主要出入口防毒通道、设进风口部的次要出入口密闭通道的第一道防护密闭门,距离楼梯起步或坡道起坡线的有效距离,超过15米时不能计入有效疏散宽度;其余次要出入口密闭通道的第一道防护密闭门,距离楼梯起步或坡道起坡线的有效距离,超过25米时不能计入有效疏散宽度;当人防出入口为非机动车坡道时,不满足人员通行的部分不能计入有效疏散宽度。
2.4.7临空墙厚度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11、3.3.13、3.3.15、3.3.16条的规定。
2.4.8 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6、3.3.17和3.3.18条的规定。
2.4.9人防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开启和安装要求。
2.4.10当一个防护单元没有条件设置室外出入口时,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15米。
当一个防护单元已经设有一个室外出入口(主要出入口)时,主次口间距应不小于10米(防护密闭门之间)。
2.4.11 防空地下室合用主要出入口不得超过两个单元,其它单元主要出入口与该合用主要出入口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4.12上下叠合的防空地下室,下层面积超过4000㎡的应单独设置战时主要出入口。
2.4.13出入口平面详图应表达人防规范中规定设置的洗消集水坑及抗爆地漏。
2.4.14洗消间的设置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3.23、3.3.24条的规定。
2.5 通风口、水电口2.5.1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
2.5.2战时通风口采用悬板活门时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4.6条的规定,扩散室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4.7条的规定。
2.5.3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4.10条要求设置洗消污水集水坑。
2.5.4 物资库的进、排风系统应设置相应的消波设施。
2.5.5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的进风口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4.5条要求,且单个楼梯间(含剪刀梯)仅可作为不超过2个防护单元的合用进风口(含电站进风口)。
2.6 柴油电站2.6.1防空地下室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7.2.11条要求设置柴油电站。
2.6.2当设置固定电站时,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6.2条的规定。
2.6.3当设置移动电站时,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6.3条的规定。
2.6.4柴油电站的贮油间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6.6条的规定。
2.6.5人防电站中,储油间不应与排烟扩散室紧邻。
2.7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2.7.1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不允许采取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7.2条规定内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