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卫生死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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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案例分析
王周
事件始末:2018年3月18日,江西省鹰潭市民夏女士通过问政鹰潭平台投诉,白露桥洞附近的荒地上垃圾成堆。对此,网友戏称“这是要建垃圾场的节奏啊”。随即,问政鹰潭平台以《鹰潭城区臭烘烘的“垃圾山”无人管》为题,予以曝光。对此,市城管局称该区域属月湖区管辖范围。而月湖区城管局负责人
却表示,这片区域
属于市城管局管辖
范围,或者应该由
街道安排人员自行
清理,街道则表示
居民没有按时缴纳卫生管理费用。2018年4月4日,记者再次追踪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垃圾常年堆积、清理难度大,预计清理工作将需一段时间来完成。
问题:思考如何解决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卫生死角”问题?
分析:
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曾经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本来干净的街道,直到堆积成为臭气扑天的垃圾山,直至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与身体健康。案例中涉及到几个相关主体,包括市城管局、区城管局、街道和居民个人,相关管理部门推诿扯皮的“责任死角”在政府与市民心理之间活生生开辟出一道鸿沟。
英国科学家哈丁用“公地悲剧”描述了理性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恶果。在鹰潭市这块产权不明的公共用地上,社区居民乱倒垃圾,不缴费用的“搭便车”行为,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居民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的行为,使诸如垃圾清运之类简单的公共管理工作陷入了“集体行动的困境”之中。“我不做总有人去做”,社区居民将垃圾随手一扔,方便省事还不失动作潇洒;“别人出钱我不出,照样能办好”,拖欠乃至不缴卫生费用或期冀政府买单,每个理性居民的最优选择均是“不缴费”;“我不管总有人去管”,居民盼着社区管,社区盼着城管部门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是费力又费钱的公共事务。每个人都被困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追求自己
利益最大化的“纳什均衡”中,“尽管各方都有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但却始终没能明确各方的责任,无法形成解决问
题的合力”,结果正如哈丁设想的一样,发生的是一场无人缴费、无人管理、垃圾成山的“公地悲剧”。勿庸置疑,垃圾堆积的不仅仅是一座臭气难闻的“卫生死角”,也堆积出相关部门在卫生管理中“踢皮球”的一块“责任死角”,更透露出政府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弊病与危机。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政策配置或制度安排来达到目的:
第一,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公共资源的使用必然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定性,并确定负责任的提取方式,以使公共资源可持续发展。边界的不清晰和非确定性,只能使公用资源过分提取直至耗竭。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也要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否则无人负责,一片混乱,公共产品供给势必短缺,公共组织效率势必缺失,公共秩序无法安排(“公地悲剧”发生)。因此,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合理界定居民、企业、街道办事处和城管部门四者的责、权、利关系,化“责任死角”为产权明晰、职责明确、自主经营的“责任田”。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城市公共卫生的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在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垃圾站)和垃圾清运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区居民作为直接受益人,也应为垃圾清运工作买单付费,积极缴纳卫生费用。
第二,市场交易,降低外部性。公共物品的消费是非排他的和不可分割的,我消费,你也消费,我付出成本进行消费,你不付出成本也可得到同样的消费。这表明正外部性的存在。“公用地”过度使用,我要得到最大利益,你也要满足最大利益,于是资源耗竭——负外部性出现了。为降低外部性,使收益与成本对称,必然要对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引入市场交易的办法,垃圾有偿处理制度正体现了这一点。在垃圾山治理工作中,也可引入市场运作的办法,如通过让渡部分使用权给企业管理以解决垃圾清运中经费不足
的问题,通过企业外包方式破解街区公共卫生管理难题。
第三,沟通协调,自主治理。无论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公共政策的执行都少不了协调机制和契约机制。没有协商就无法达成公共事务管理的契约,也就无法形成公共管理的秩序安排。同时,有了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契约和规则,就建构了公共组织,就可以开展“多中心治道”和进行集体公共选择。垃圾成山的“公地悲剧”的发生,凸现出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协商服务不到位和作为不够问题。发挥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沟通协商职能,引导企业、社区和居民建立自主治理的非政府组织,如成立社区卫生管理委员会,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居民公约等契约机制,规范居民卫生行为,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第四,理性激励,合理监督。要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使行动个体所在的集团具有越来越强的相容性,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目的,必须解决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即通过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明察秋毫的监督机制,克服个体“搭便车”行为,最大实现公共利益和公众福祉。如对乱扔垃圾和拖欠费用的单位或个人课以罚款,对推诿扯皮的管理部门深究其责,乃至曝光批评等。
“群众利益无小事”,何况公共卫生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城市卫生也是城市形象与城市文明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