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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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验收过程情况..................................................

三、验收结果及整改情况............................................

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论

五、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确认表

六、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2、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理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另册装订)

4、生产建设项目试生产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整改情况报告

5、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

6、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9、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0、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11、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2、兰考县局出具的复查意见

13、专家组出具的确认意见

14、专家签名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工程情况

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由河南汇通甲醇有限公司投资注册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混合园区科技路南、工业路西,占地100亩,总投资1.5亿。汇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选择银催化剂甲醇空气氧化法制甲醛生产工艺。装置分为两各5万吨生产装置。该工程项目由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负责设计,由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负责施工;由河南兴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为150.52万元。

2.项目备案及安全审查情况

2011年5月,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受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7月,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备案,备案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8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12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1〕00251。

2012年1月18日,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该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二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1〕02。

2014年8月,我公司通过与设计院进行沟通,设计院重新进行了设计变更并出具了《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说明书》,于2014年8月22日通过专家组经过专家组评审并通过。

3、项目试生产情况

我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于2012年11月1日份开工,于2013年12月二期全面完成施工。

2014年5月,我公司向河南省环保厅提交了该项目试生产方案,并得到批复(豫环评试【2014】77号),试生产期限为:2014年5月12日-2014年9月12日。

试生产到期后, 2015年1月12日我公司再次提交试生产方案,并得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豫危化项目备字【2015】00185号),试生产期限为2015年1月13日-2016年1月12日。

我公司于2015年12月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递交安全竣工验收材料。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于2016年1月6日对我公司进行安全竣工验收,专家组对我公司安全竣工验收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现我公司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正在积极地按要求整改。由于我公司对安全竣工验收程序理解不透彻,导致时间上安排不恰当,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试生产已经到期。为了安全竣工验收顺利完成,我公司又于2016年1月26再次提交试生产方案并得到批复,试生产日期为2016年1月13日-2017年1月12日。

在试生产过程中,公司本着“安全第一、稳定运行、质量至上”的原则,强化管理、细化制度、优化操作,狠抓落实。所有安全设施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各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电力设备、仪表设备、以及安全、消防、储存、环保、监测设施等均已正常运行,完全符合设计能力,各项工艺指标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合格,废气、废水排放指标达标,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员工的安

全意识及安全技能逐渐提升,生产操作技术日益成熟,能完全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整个生产处于安全、有序、平稳的运行之中。

4.评价情况

我公司委托河南中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该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10月12、11月4日三次来到现场检查,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安全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二、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过程如下:

1、我公司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

2、评价单位介绍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设计单位介绍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变更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了安全设施施工情况。

5、监理单位介绍了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

6、省、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和专家对项目各环节提问。

7、专家组成员按专业分工到现场审查。

8、专家组审查了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

9.专家组提出审查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该生产项目安

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2016年1月6日,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组织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程序,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会议由汇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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