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合集下载

【五分钟法学院】《新婚姻法》四大颠覆,全职太太赶紧看!

【五分钟法学院】《新婚姻法》四大颠覆,全职太太赶紧看!

【五分钟法学院】《新婚姻法》四大颠覆,全职太太赶紧看!前段时间看到这么一段对话,自从颁布了新婚姻法,李女士就对老公开玩笑说:“这个新婚姻法怎么就像是为你修改的啊,房子是你爸妈买的,万一离婚后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得给自己多买点保险,来保障自己的日后生活,起码还有个依靠!”老公笑笑说不会有这么一天的。

各大保险公司理财类保险产品的女性客户明显增多。

“以前很多女性都是为自己的老公和小孩买保险,给自己买保险的很少。

”一个代理人朋友是这么说的。

新婚姻法颁布后,许多女性也开始关注自己的保障和理财问题。

这是好事。

女性除了学会独立,有自己的事业,在面对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和风险,如何靠自己的力量去化解风险,保障日后的生活呢?相信保险是当之无愧的首选。

但是现在很多女孩子在恋爱阶段,几乎都有工作,只是生孩子后,尤其是孩子三岁前,女人几乎没心思工作,然后由于长时间不工作再工作时比较吃力,再加之丈夫怂恿,女人这时候很容易辞掉工作,步入全职太太的轨迹。

而全职太太却是新婚姻法下最危险的职业。

为什么呢?全职太太为何成最危险职业不知从何时起,钞票取代了责任、义务成为家庭乃至社会的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独生子女时代,很多中年男子面临着赡养双方老人,抚养孩子的重担,再加之家里杵一个不赚钱的女人,男人肩上的担子可想而知?这时,男人会因为重压,表现出浮躁情绪。

当这种情绪达到不能承受之重时,夫妻双方感情会受到考验,这时,家庭危机也会随之出现。

全职太太的十大弊端·在经济上没有自主权女人一旦做了全职太太,意味着家庭全部开销都要依赖男人,先别说男人慷慨与否,至少女人要钱次数多了,都会觉得自己没用。

其次,经济决定社会地位,也决定家庭地位,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大家都懂,因为全职太太在经济上对男人过于依赖,很容易滋长男人的大男子主义。

·埋汰了自己的剩余价值家务虽然繁琐,但与在校期间所学知识没有太多关联,换句话说,女人上学期间的书白读了,当自我价值不能够体现的时候,会存在莫名的悲伤,再加之做全职太太久了,会丧失很多朋友,就算有昔日朋友叫着聚会,自己也会觉得和那些朋友已经没有共同语言,无形之中,会让自己染上自闭症。

试分析新婚姻法的进步和弊端

试分析新婚姻法的进步和弊端

题 导致 了离 婚 。然 而 离 婚 必然 就 会 涉 及 房产 问题 ,那 么 房 产 如 何分配就成 了一个 老大难问题,被婚姻动机不纯的人分掉一半 房产 对 老 人 而 言 还是 较 难 接 受 的 。这 对 这一 问题 ,新 婚 姻 法 出 台了相应 的解 决措 施 ,在 一定 程度 上保 护 了个人 的相 关财 产 。 三 、新 婚 姻 法 的弊 端 1 . 夫 妻 财 产 制 度 上 的不 足 在婚 姻 财 产 制 度 方 面 ,新 婚姻 法 尚且 还 存在 一 定 不 足 。首 先,新婚姻法在对夫妻财产进行规定时,采用了列举式的方法 这一方法虽然使得法院等审查机关的相关工作的操作性更强, 但也 存在 着 一个 致命 缺陷 ,即无 法从 根本 上将 问题 解决 。所 以, 在 制 定法 律 时 ,不 仅 需 要 规定 夫 妻 共 同 财产 的一 般性 质 ,也 应 当规 定个 人 特 有 财产 的一 般 性 质 ,再 根 据这 些 特 征 ,制 定 出一 个较 为统 一 的标 准 。 例 如 ,因为 感 情 不 和长 期 分 居 的夫 妻 所 获得 的个 人 财 产 到 底应 当归 属 个 人财 产 还 是 夫妻 共 同财产 这 一 问题 并 没 有 做 出 明 确规定 ,所以只能将其纳入共 同财产范围,但事实上 ,这并不 合理。所 以,需要对新婚姻法作出进一步补充规定,使夫妻 双 方在 自愿分居期间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归属至个人财产范围当中。 2 . 生 育制 度 上 的不 足 在 生 育制 度 上 ,新 婚 姻 法 仍 旧存 在 一 定 弊端 ,并 没 有对 生 育 制度 进 行 设 立 ,更 没 有对 夫 妻 之 间所 共 同拥有 的生 育 权 的相 关问题作 出具体规定。作 为我 国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 同时也是 婚姻 的重要 内容。所 以,需要将其调整至新的婚姻法房 中。而 现代 科 学技 术 的发 展也 催 生 了一 些试 管婴 儿 和胚 胎移 植 等行 为 , 婚姻 法 也 应 对其 作 出相 应 的规 定 。对 于 夫 妻 双方 中任 意 一方 故 意和他人通奸怀孕或受精生育等行为,受害方理应有权提起诉 讼 ,以使 受 害者人 身权 利得 到保 护 。 四、结束语 可见 ,德治和法治 的结合、离婚内容的充实以及对婚姻家 庭违法行为的遏制等行为都是新婚姻法 的基本特点。新婚姻法 不仅 在 立 法 模 式 和立 法 技 术上 有 了显 著进 步 ,其 在 对 个 人财 产 权利 的保 护 方 面 ,也 体 现 出 了一 定 的进 步性 。尽 管如 此 ,也 不 能忽略其存在的弊端 ,夫妻财产制度和生育制度 的不足都是新 婚姻 法所 体 现出来 的 弊端 ,尚待 改进 。 参考 文献 :

新婚姻法ppt

新婚姻法ppt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在发布会上介绍,离婚案件
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 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 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 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 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 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夫妻按份共有 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
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 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 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 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 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 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 符合实际情况。
2、为了使实施家庭暴力者得到应有的处罚,有效地遏制家庭暴 力现象的发生,新婚姻法进行了修改,把严惩家庭暴力作为重点 之一,在婚姻法第3条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并且在 第五章第43 .45 .46条规定了相应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3、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引用民法中“无效”和“可撤销”的规 定,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提出,是婚姻法的一大进步, 使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有法可依,人们也可以更有效地拿起法 律武器,捍卫个人的意愿,同时还可以及时逃脱婚姻“陷阱”, 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近年来,中国婚姻法律制度经历了许多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

新婚姻法对于保障婚姻自由、平等,以及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然而,该法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我们来看新婚姻法的进步方面。

新婚姻法突破了传统的婚姻观念,倡导婚姻自由、平等。

例如,法律取消了之前对结婚年龄的限制,规定男女双方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就可以结婚,这一变革有利于保障年轻人的婚姻权利。

新婚姻法还扩大了婚姻登记的适用范围,将涉外婚姻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也纳入其中,这有利于加强婚姻登记的规范性和法律约束力。

新婚姻法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例如,法律强化了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

对于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新婚姻法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这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

新婚姻法还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这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严格界定婚姻无效情形方面,新婚姻法也有所成就。

针对以往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新婚姻法明确了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近亲结婚、结婚未经登记等。

这一变革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使得法律对于无效婚姻的认定更加明确和规范。

然而,新婚姻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该法律过度追求形式正义,而忽视了实际情况。

例如,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新婚姻法虽然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但对于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具体操作缺乏详细的规定,这容易导致实际操作中的混乱和争议。

法律在规定离婚程序时,也过于繁琐和形式化,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负担。

新婚姻法的法律可操作性不足,存在执行难等问题。

虽然法律明确了一些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能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例如,在认定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时,由于缺乏具体的标准和实践经验,法院可能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新婚姻法缺乏有效的婚姻教育,导致婚姻观念落后。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作者:王一如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4期摘要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同时也丰富了当代婚姻法制度的内容。

体现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度的立法思想。

新婚姻法不仅适应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而且在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关系中,也起到规范和调整的作用。

但是,该法律从总体上来看,仍然存在着不少缺陷,而2011年8月13日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纷纷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

所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的制度,探讨和继续研究就显得十分的必要。

本文将针对新婚姻法的基本特点来论述这项法律的发展和不足。

关键词新婚姻法新婚姻法解释三进步作者简介:王一如,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我国新婚姻法是于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通过的,并在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婚姻法在坚持原有的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婚姻法的基本内容,对家庭暴力、无效婚姻和重婚,以及夫妻财产制、可撤销婚姻、离婚损害赔偿等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规定。

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这一关系全民切身利益和千万家庭幸福的基本法律,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对于维护平等、文明和睦的婚姻家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新婚姻法的基本特点(一)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建设最好的发展方向是德治与法治结合在一起婚姻法在道德理论中是一项道德理论性很强的一项法律。

新婚姻法添设了夫妻双方应该共同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和相互尊重。

同时婚姻法还比较注重婚姻自由平等,和保护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的内容中还包括实行计划生育等一系列的原则。

(二)新婚姻法也充实了离婚程序的内容从中明确规定了夫妻财产的效力以及一方个人所有财产和双方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增加了关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制度的规定。

这就使得司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新婚姻法的利与弊

新婚姻法的利与弊

新婚姻法的利与弊作者:黄翠芬来源:《新教育时代·教师版》2016年第15期摘要:新婚姻法出台几年以来,并不是皆大欢喜,而是众议纷呈,利弊众说纷纭,本文主要研究新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和夫妻权利义务方面的变化。

关键词:新婚姻法;利与弊;权利;义务新婚姻法,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

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

针对昀高人民法院2011年 8月 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读新婚姻法成为法学研究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一、新婚姻法的利与弊(一)对男性的影响对男性的主要影响是婚前财产的划分,对夫妻财产的规定有所改变。

简单地说,会对人们的婚恋观有所影响。

不再是传统人们观念中的,夫妻共同生活了八年的房子就会成为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的话,房子之类的只会成为房子登记者的财产。

比如一女嫁了一个男人,而房子由男方购买,如果离婚,房子依然只是男方的。

相反,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打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财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婚姻法对男性的婚姻起到了很好的舒解压力的作用,有助于纠正当前为房而动的过于物质的不正当的婚恋观。

(二)对女性的影响新婚姻法不同于原婚姻法的部分在于对中国女性的影响。

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新婚姻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不健全的。

新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但在社会的大环境下,中国女性相对男性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

对于未婚女性而言,新婚姻法不得不让人在结婚前就考虑财产问题。

原来的婚姻法只是告诉我们,在婚姻破裂的时候要怎么去处置财产,但新婚姻法让人不得不在还没结婚之前就要考虑,如果面临离婚怎么为自己争取经济方面的权益。

经济上不能独立的女性根本就不敢结婚,因为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会有不安全感,万一离婚自己就没有任何保障。

对于未婚女性来说新婚姻法也是不公平的。

总体来说,新婚姻法要求男女更加具有独立意识,也逼得男女不得不自己创造,不得不自己奋斗,不管是现实的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已经逼迫青年男女自己独立起来,经济独立,事业独立,而且婚前的劳动成果不会因结婚而减少,更大意义上,对奋斗中的男女都是一种保障。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新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就是为了更加完善社会的需要,新婚姻法的修订是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能够得到一个更加公平的待遇,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否存在,也是所有的女性朋友所关心和担心的,但是法律永远都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的,但是新婚姻法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新婚姻法对中国女性弊大于利 立论

新婚姻法对中国女性弊大于利 立论

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新婚姻法对中国女性的影响。

我方观点一致认为,新婚姻法对中国女性弊大于利。

今天的辩题关键在于一个“新”字,即要讨论的是新婚姻法不同于原婚姻法的部分对中国女性的影响。

我们先来看一下外国的婚姻体系是怎样的。

在加拿大,夫妻离婚时的主要原则是要保证最弱的一方,保持其婚姻中的生活水平。

在日本,不管是社会还是法律,对女性都是很保护的,如果男性是过错方,那么他将会为其过错付出高额代价,甚至是倾家荡产。

反观我们中国,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新婚姻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不健全的。

新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但在社会的大环境下,中国女性相对男性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

就新婚姻法而言,女性需要承担与男性相同甚至更多的压力与责任,这显然不利于处于弱势的中国女性,在无形中加重了女性的压力。

一旦女性超过了他们的承压能力,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立法本身应该是基于现实的,但在一个事实上男强女弱的社会中,新婚姻法让女性承担与男性相同的义务,会加剧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对于未婚女性而言,新婚姻法不得不让人在结婚前就考虑财产问题。

如果男女之间什么都要记账,那么两个人的感情就变得没有人情味了。

原来的婚姻法只是告诉我们,在婚姻破裂的时候要怎么去处置财产,但新婚姻法让人不得不在还没结婚之前就要考虑,如果面临离婚怎么为自己争取经济方面的权益。

两个人划分的这么明显,那人情何在?都这么斤斤计较了,未免太伤感情了,那还结什么婚啊?在这样男女之间斤斤计较之后缔结的家庭,真的能够和谐稳定吗?又或者经济上不能独立的女性根本就不敢结婚,因为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会有不安全感,万一离婚自己就没有任何保障。

试想一下,女人不能独立就不敢结婚,男人找不到老婆,是不是要大家一起打光棍呢?对于未婚女性来说新婚姻法也是不公平的。

俗话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但是谁来为这份伟大买单呢?女性辛苦操持家务,生养子女,这些付出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这些在新婚姻法中却没有体现出来。

婚姻法新规定:对女人来说,是致命打击,谁还敢结婚?

婚姻法新规定:对女人来说,是致命打击,谁还敢结婚?

婚姻法新规定:对女人来说,是致命打击,谁还敢结婚?展开全文中国五千年历史文明,流传下来很多民风民俗,在农村,很多习俗保留的比较完整,例如七夕节,异地情侣的相思相守,清明节,给去世的老人扫墓和烧纸,生老病死,婚葬嫁娶等更是隆重和庄严,其中农村结婚、订婚习俗最多。

农村结婚前有订婚的传统,按照传承下来的订婚仪式,男方农民根据自家的经济状况给女方送一定的礼金,最近几年,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奢靡之风盛行,有的农民认为,彩礼不仅代表着婚事的约定,而是自家在村里的“面子”。

很多农村的彩礼金额较大,少的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

而别有用心之人就开始打起彩礼的主意,用手段捞一笔彩礼钱就走人,从此过上富贵人生。

有的女方悔婚时拒绝退还彩礼,或结婚几天后就消失,这种骗婚行为,法律是不允许的,如果悔婚,女方也应该退还彩礼,新婚姻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第一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女方必须无条件需要返还。

贫困地区的农村,娶媳妇难度较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私下偷偷买媳妇的人较多,特别是越南媳妇,久而久之就滋生了骗婚团队,高额彩礼只要到手后,骗子就直接消失了。

这种骗婚的情况是违法的,女方必须全额归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男方家庭因彩礼背负债务,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以申请,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有的农村因为攀比心理,彩礼金额较大,农民靠地为生,一下子掏出那么多钱难度较大,很多家庭只能借贷,结果导致男方家庭一贫如洗,严重影响家庭。

这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要回彩礼。

在农村,没有上大学的年轻人结婚较早,十几岁就结婚,到不了法律结婚年龄,只通过办酒席或者直接将女方领家来就过起了日子,因为无法领取结婚证,,没有法律证明是夫妻关系。

这时候,如果那女女双方分手,男的要回彩礼,女方没有权利拒绝返还。

婚姻法新规定,严重打击那些骗婚、骗彩礼钱的女人。

同时,如果女人想离婚,也要考虑好,离婚后你的彩礼钱怎么还给男方。

新婚姻法有哪些变化?

新婚姻法有哪些变化?

新婚姻法有哪些变化?1、明确规定禁止“包二奶”等行为。

2、新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3、新婚姻法放宽了离婚的条件4、新婚姻法首次提出探视权和尊重父母婚姻权的问题5、夫妻双方财产占有、分割应遵循的规则是与旧的婚姻法相差最大的地方。

新婚姻法中,在家庭财产方面最大的改变是:旧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定期限,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重大财产经过8年,一般财产经过4年。

而新婚姻法取消了这个转化,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都不会分割给对方。

除此之外,另有补充条例,比如股权的分割、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割、合伙企业份额的分割等,以及夫妻双方债权债务,责任如何承担等。

以债权债务为例,夫妻任何一方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事先约定,收入、债务分离,而且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么另一方不必为对方承担债务。

本律师还曾经手这样一个案子,夫妻双方有一幢别墅,虽然住在一起,但在存续期间约定别墅归女方,别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煤气费也全部由女方承担。

后来这个别墅共欠了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多达十几万。

当物业公司讨债时,作为男方的法律顾问,本律师把夫妻间关于别墅的归属权的约定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送给物业管理公司,并且拿到了回执。

此后物业费一直拖欠下去,当物业公司再起诉的时候,只能向女方起诉,与男方无关。

另外,新《婚姻法》还第一次明确提出“损害赔偿”。

一方有家庭暴力、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均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允许在两年之内,再次提起。

与此类似,离婚之后发现一方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时,发生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发现财产新线索,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还有一点,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且办完离婚手续后,如果由于当时存在胁迫或者是欺诈的情形,一方可以对离婚协议书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消离婚协议书,有权利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样本(一)新《婚姻法》让处于劣势的女方丧失了原本有的权利。

这是一个建立在无性别差异上的所谓的公证法律。

自然引起了女人的不满。

对于女人来说,不满和抱怨是没有用的。

还是想想如何调整心态吧。

首先,别再做傍大款的梦,大款的不动产也不属于你。

婚嫁市场上,无数女人找老公就要看男人的硬件,无非就是房子车子票子。

其中,有没有房子成为了女人和女人他妈考虑的重要指标,甚至有了“房价上涨是因为丈母娘的刚性需求”的话。

如今,这一切都成为美梦了。

是的,如果交往的男人有房子的确是不错的,最好还是有不少不动产的大款。

如今,新《婚姻法》摆在这里,男人有房有钱固然好,但那不属于你。

所以,年轻的女孩子们,尤其是渴望通过找男人一步到位的女孩子们,可要谨慎了,也不要再幻想了,除非你们真的白头到老,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那就没有问题。

其次,实在想要保证自己的权益,那就签婚前协议和婚前公证。

女人实在想要保证自己的权益,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那就是公证。

比如做婚前财产公证。

或者签一个婚前协议,内容:“双方亦可约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倒可以避过这个新条款。

婚前协议或者婚前公证,这是一道关卡。

无数情侣在此面前会现原型,一定有很多情侣在此关卡上却步了。

女人有要求,男人会犹豫。

双方未达成共识,那感情可能随时灰飞烟灭。

多么____。

对于女人来说,这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你要说服对方签约或者公证,要对方很爱你才成。

同时,双方都要务实主义,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丑话说在前面。

”这样,免得有天分手时还不至于大打出手。

第三谨防老公婚外恋,届时人老珠黄,连个窝都没有。

新《婚姻法》不得不让女人要注意,那就是一旦老公有了婚外恋并离婚,如果房子是男人结婚前买的,如果月供妻子有付出,得到了部分赔偿。

那么这时候离婚的女人仍然会很惨,人老珠黄,说不定还带个孩子,最后连个窝都没有。

怎一个惨字了得。

第四给女强人吃了定心丸。

新《婚姻法》保障了婚前买房的权益,婚前买房的男人居多,不过婚前买房的女人比例也在扩大。

中国婚姻法对女人不利

中国婚姻法对女人不利

中国婚姻法对女人不利其实新的婚姻法真的对于女性权利有了很多的不利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首先我们来说说现在已婚的吧,新法已经大家都应该知道男方买房女方付装修或者是买车子这才是大多的传统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那么女人1.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2021年1月1日起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女性不公平,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2.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女女婚姻合法吗,律图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中国婚姻法为什么不保护女性,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又比如,不买房就不生孩子;又比如,老婆发现老公出轨后,出现的各种血案。

这都跟婚姻法对女性保护的不足有直接的关系,当然扭曲的房价也是个重要的诱因。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婚姻法变。

呵,是不是很奇怪?男人出轨,是男人和小三的错,他们共同伤害了作为妻子的女人,结果两个人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惩罚,还平白无故得到一套房子和一辆车。

中国的婚姻法这是公然支持男人出轨,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不公,体现在对传统婚姻的挑战,古往今来一直流传的就是男方家置办房子(不论是买的新房也罢家里的老房子也罢),女方到男方家居住生儿育女新婚姻法坑了女性,按照新。

新婚姻法女性有什么不利?特邀嘉宾陈浮中律师高级合伙人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咨询TA 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法对女人越来越不利了,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新婚姻法逼迫女人要提前考虑:如果没有了这个家,女人将一无所有,女人的付出将付之东流新婚姻法会造成大量男性不婚,女人的牺牲将不值一提,那么,以后万一男人出轨,或者真的过不下去了,女人需。

关于新婚姻法的几点看法

关于新婚姻法的几点看法

各位同事,早上好!今天呢,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新《婚姻法》的一些问题与看法。

之所以会选择这个题目呢,是因为今天在场的各位都已经或是即将进入婚姻生活。

作为21世纪全新一代的强悍的男人或女人呢,我们有必要在此时此刻深入了解一下与婚姻相关的一些问题。

关于新婚姻法,我想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

8月中旬一出台之后,这个新婚姻法立马在社会各界掀起一场争议的热浪。

那主要争议点在于哪里?就在于新婚姻法关于婚前婚后房产的颠覆性解释。

这个解释总结起来就是一点:就是婚前买房,房子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离婚时按比例补偿。

据了解,这个新婚姻法出台之后,有80%的适婚人群变更了结婚或是购房计划。

我总结了一下,这个计划的变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以房子为目的结婚的新人开始犹豫;2.具备购房能力的一方将提升购房速度;3.女方在房产证上署名的态度将更加强硬。

4.房产问题分歧剧增,感情告吹。

那为什么说新婚姻法能在一夜之间几乎改变全体人的结婚或是购房观念?主要在于新婚姻法的解释对于婚姻双方以及双方父母带来的影响完全不同。

于是争议多了,分歧多了,矛盾也就多了。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婚姻法对结婚女方的影响。

这也是新婚姻法争议最多的地方之一。

根据当下社会的整体现状,女性一旦步入婚姻就开始更加被动。

主要有两个原因:1.从整个社会来看,目前具备独立购房能力的女性还比较少。

尽管女性越来越独立,但基于生理以及当下的社会分工等原因,女性整体的资产储备能力仍然落后于男人;2.婚后,女性事业受孕期、哺乳期等影响较为严重。

从生儿育女的角度而言,女性必须被视为弱势群体。

步入中年之后,维持婚姻的成本将明显大于男方。

若果房产在男方名字下,即使你们有共同还贷,你也只能得到一定比例的金钱赔偿。

因此对于婚姻女方而言,新婚姻法的规定比较难以让人接受。

除非你是女强人,否则新婚姻法对普通女性不具备任何的保护性。

有专家说,女方最后可能的下场就是拖着个孩子,没有房子也没了票子,更没了青春。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应该如何维护权利?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应该如何维护权利?

The boss is like a tiger. The tiger's ass is untouchable, and the tiger's ass is not suitable for shoot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应该如何维护权利?国家新颁布的《婚姻法》里面有一条规定,如果一方的父母出钱买的房,并且登记的是他们家孩子的名字,那么这栋房子就不会被视为夫妻财产,而是被视为个人财产。

许多人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大大伤害了婚姻中女性利益。

一、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应该如何维护权利?年4月28日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遭到了非常多女性朋友的批判,其中最尖锐的是“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这个规定打破了非常多女性的价值期望,要求的婚前男方买房,结果离婚了自己却得不到这个房子,人财两空,愤愤不平。

很多人简单理解为,如果男方婚前买房离婚后女方净身出户,不利于对女方权益的保护。

从法律和道理来讲,我认为这个规定没问题,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如果不要这么规定,那结婚一个月离婚,一下子就分走几百万的房子,我认为更加的不利于社会稳定。

二、女方在婚姻中如何的保护自己的财产或者说如何的更加保护自己的利益1、双方可以签署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内财产的归属,也可以将婚前财产重新约定权属。

2、男方用钱签借条;很多家庭贷款买房,一般男方婚前已经买了,结婚后女方搬过去住。

一方工资还贷,一方工资用于生活,这种情况如果男方家庭有大额用钱,男方的钱都还房贷了,这时候就需要女方支援。

女方如果不给双方闹矛盾,给了心理不痛快,怎么办?可以让男方签署书面借据。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引争议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引争议

马忆南 教授 为,多 数国家没有要求女方堕胎需要征得男方同 婚就在想着离婚的事。 意, 对自己身 体的支配 权要高于夫妻 之间的知睛权 和身份权。 女 如果
的工具 。
性不能支配自己的身体、 不能拥有拒绝生育的权利, 很可能沦为生育 不能保证 自己以 后会天长地久, 但看到连法律都支持 自己的房子要
打击 骗 婚 鼓励独 立 较之 此起 彼伏 的 声讨 声音 , 些支持 的 观 点认 为新婚 姻 法 强烈 打击 了“ 一 骗婚 ” 的现 象 , 时也 给普 通 家庭 的 男 同 青年 与 “ 富二代 ” 竞争 的机会 。 网友 L ve 示 : 新婚姻 法不是挺 好 的吗 , u ln表 “ 男的付钱 买房 子 , 的 结婚 就 坐享其成 女 本 来就 不公 平。 道结婚 就 为 了得到 房子 吗? ‘ 男型 b 号” : 果新 婚姻 法 能抑 制“ 大款 ” 难 … 索 说 如 傍 这种扭 曲的爱情
最坏 的打算 , 还是先努力让他 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为妙” 以, 。所 即使婆婆刁难 , 她也硬着头皮不争不吵。只是 , 婚姻到了如此算计的 成功地离婚? 婚姻新政后最悲【 参的可以说是南京的一位女土。她因丈夫出轨
【 条款】 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 在一个屋檐下小心忍耐吧。”
外 : 一方有隐藏、 ( 一) 转移、 变卖、 毁损、 挥霍夫妻共 同财产或者伪造夫 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方负有法定 ( 二)
用 的。
子, 离婚时也没有那么多负担 ; 现在朋友却劝我草率离婚特别不值, 先 张小姐现在依然举棋不定,因为她对丈夫还有感 隋, “ 但为了 做
“ 现在城市 中的女孩都把 ‘ 有房 ’ 当成结婚前提 , 可现在万一离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It will be more beneficial to treat your competitors as rivals rather than enemi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离婚虽然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一旦发现对方出轨,一般都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认定出轨方为过错方,因此财产分配上也应少分或部分,但前提时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出轨事实的成立。

另外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就算是我国非常权威的法学界人士,也不能够保证我国现行的所有法律制度当中就没有任何的缺陷了,因为这世界上本身绝对完美的事情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更不用说时代的变化会逐步淘汰一些法条。

就像是现在人们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也有可能是持两种态度来看的,那么,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一、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3、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4、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5、对夫妻之间子女身份关系的认定问题做出科学合理规定,解决了传统司法中关于亲自身份关系认定方面的困扰。

6、新婚姻法解释违背中国基本伦理亲情,“房子拨乱了婚姻的琴弦”。

7、婚姻法新解释未注重农村现实。

8、新婚姻法解释规定的男女生育权并不平等。

二、新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什么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新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就是为了更加完善社会的需要,新婚姻法的修订是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能够得到一个更加公平的待遇,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是否存在,也是所有的女性朋友所关心和担心的,但是法律永远都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的,但是新婚姻法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
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是公平的,因此大家也要相信法律,法律不会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就存在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新婚姻法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确保公平正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