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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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加快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规范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禹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

获奖工程应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大禹奖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以一个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为申报项目参加评选。

评选工作按申报、初审受理、现场复核、评审和奖励等程序进行。

评选活动在水利部指导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工程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条大禹奖每年组织申报,两年表彰、颁奖一次。

对获奖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其主要贡献人进行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报工程范围及规模要求(详见附件2);(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工程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要求通过竣工验收五年以内;(三)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优良;(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得申报:(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工程,或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二)涉及保密的工程;(三)已经申报过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单位和程序第八条申报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的主要参建单位。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大禹奖申报表;(二)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三)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图片及视频材料。

具体申报资料的要求详见工程协会网站“大禹奖网上申报系统”。

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加快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规范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禹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

获奖工程应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大禹奖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以一个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为申报项目参加评选。

评选工作按申报、初审受理、现场复核、评审和奖励等程序进行。

评选活动在水利部指导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工程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条大禹奖每年组织申报,两年表彰、颁奖一次。

对获奖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其主要贡献人进行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报工程范围及规模要求(详见附件2);(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工程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要求通过竣工验收五年以内;(三)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优良;(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得申报:(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工程,或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二)涉及保密的工程;(三)已经申报过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单位和程序第八条申报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的主要参建单位。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大禹奖申报表;(二)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三)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图片及视频材料。

具体申报资料的要求详见工程协会网站“大禹奖网上申报系统”。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禹奖是为了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而设立的奖项。

该奖项以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治水英雄大禹命名,旨在鼓励和推动水利工程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确保大禹奖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标准1. 技术创新:候选人或组织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了创新性的技术贡献,推动了水利工程的发展和进步。

2. 工程质量:候选人或组织完成的水利工程项目具有较高的质量,达到或超过了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社会影响:候选人或组织的水利工程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4. 可持续发展:候选人或组织的水利工程项目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名候选人或组织,提名需填写提名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提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提名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组织将进入评审阶段。

2. 评审阶段:(1) 评审委员会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对候选人或组织的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2)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或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最终的获奖者。

(3) 评审结果将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公布。

3. 颁奖仪式:(1) 颁奖仪式将在每年的12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获奖者。

(2) 颁奖仪式上将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给获奖者,并对获奖者的贡献进行表彰。

四、奖项设置和奖金1. 大禹奖设立以下奖项:(1) 大禹杰出个人奖: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评选1名。

(2) 大禹优秀团队奖: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团队,每年评选1个团队。

2. 奖金设置:(1) 大禹杰出个人奖奖金为100万元人民币。

(2) 大禹优秀团队奖奖金为200万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每年的大禹奖评选活动。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禹奖是中国水利部设立的一个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为了确保大禹奖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水利部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禹奖的实施细则,包括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标准、奖项设置以及评选结果公示等方面的内容。

一、评选条件:1.1 个人评选条件:- 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 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在水利工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贡献。

- 候选人应在水利工程领域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至少10年,并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1.2 团队评选条件:- 候选团队应由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机构或者单位推荐。

- 候选团队应在水利工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果和贡献,为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 候选团队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能够合作完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1.3 其他评选条件:- 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的成果应为原创性研究成果,未曾经获得其他奖项的认可。

- 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未曾经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2.1 提名阶段:- 水利部向各相关单位发出评选通知,邀请推荐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

- 相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2 评审阶段:- 水利部组织专家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

- 评审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评审意见。

2.3 决选阶段:- 水利部组织决选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获奖者。

- 决选结果将在水利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

三、评选标准:3.1 学术贡献:- 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能力。

- 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的学术论文数量、质量和影响力。

3.2 技术创新:- 候选人或者候选团队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成果和应用能力。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禹奖是为了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团队和组织而设立的奖项。

旨在激励和推动水利工程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奖项设置1. 大禹奖分为个人奖、团队奖和组织奖三个类别。

2. 个人奖设立三个级别: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 团队奖设立两个级别:一等奖和二等奖。

4. 组织奖设立两个级别: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申报条件1. 个人奖申报条件:(1)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2)在水利工程技术创新、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3)在过去五年内有重要成果或项目完成。

2. 团队奖申报条件:(1)由五人及以上组成的水利工程团队;(2)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3)在水利工程技术创新、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4)在过去五年内有重要成果或项目完成。

3. 组织奖申报条件:(1)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2)在水利工程技术创新、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3)在过去五年内有重要成果或项目完成。

四、申报材料1. 个人奖申报材料:(1)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2)个人申报表;(3)个人成果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团队奖申报材料:(1)团队成员名单和简历;(2)团队申报表;(3)团队成果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组织奖申报材料:(1)组织概况和介绍;(2)组织申报表;(3)组织成果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流程1. 评审委员会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评审申报材料和决定获奖名单。

2. 评审流程包括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3. 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入复评阶段。

4. 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深入评审,综合考虑其在水利工程领域的贡献和成果。

5. 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复评结果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名单。

六、颁奖和奖励1. 大禹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将在水利工程领域的重要会议或活动上公布和颁奖。

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创优计划编制大纲、资格初审表、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

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创优计划编制大纲、资格初审表、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

附件1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创优计划编制大纲“禹王杯”奖创优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基本情况1.1工程概况1.2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和平安监督单位等二、编制目的及依据三、创优实施计划1工程创优目标3.2创优组织机构3创优任务3.1“四新技术”运用计划四、创优保证措施3.2建设规范措施2施工先进措施4.3质量优良措施五、工程施工过程中重难点部位质量控制措施六、资料管理6. 1工程资料6. 2影像资料附件8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名称:复查专家:年月日-10 -附件9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施工先进)工程名称:复查专家: -12 -附件10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质量优良)工程名称:-14 -填表说明:复查内容合理缺项的,该小项分值不计入应得分。

扣分工程直至扣完该小项标准分。

复查专家:-15 -附件11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赋分标准(运行可靠)工程名称:填表说明:复查内容合理缺项的,该小项分值不计入应得分。

扣分工程直至扣完该小项标准分。

复查专家:-16 --17 -18附件2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资格初审表工程名称:工程法人:(代建、工程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初审人员:年月曰附件3无利益关系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我与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评审工程各参建方无任何利益关系,特此承诺。

我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当相应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附件4工作纪律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在年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现场复查/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坚持原那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评选方法和有关纪律规定,不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不参与任务有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接待安排。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禹奖是中国水利工程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禹奖,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禹奖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1.1 评选范围:大禹奖评选范围包括水利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

1.2 评选条件:申报者必须具备中国国籍,且其所提名的项目或者成果必须在中国境内完成。

1.3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这些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二、评选程序2.1 申报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向全国范围内发布评选通知,申报者需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展示等。

2.2 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项目。

2.3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将邀请候选项目的申报者进行现场答辩,并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三、奖项设置3.1 大禹奖: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结果,授予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团队大禹奖。

3.2 优秀奖:评选委员会还将根据评选结果,授予在水利工程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者团队优秀奖。

四、评选委员会组成4.1 组织机构:评选委员会由中国水利工程学会组织,包括学会会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4.2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评审。

五、评选结果公示与奖励授予5.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委员会将公示评选结果,并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

5.2 奖励授予:评选委员会将在相关的水利工程领域的会议或者颁奖典礼上,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

总结:通过制定和实施大禹奖实施细则,可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为水利工程领域的杰出个人和团队提供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大禹奖的实施细则将继续完善,以适应水利工程领域的发展需求,并激励更多的人材投身于水利工程事业的研究和创新中。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加快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规范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禹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

获奖工程应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大禹奖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以一个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为申报项目参加评选。

评选工作按申报、初审受理、现场复核、评审和奖励等程序进行。

评选活动在水利部指导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工程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条大禹奖每年组织申报,两年表彰、颁奖一次。

对获奖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其主要贡献人进行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申报条件- 1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报工程范围及规模要求(详见附件2);(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工程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要求通过竣工验收五年以内;(三)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优良;(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得申报:(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工程,或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二)涉及保密的工程;(三)已经申报过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单位和程序第八条申报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的主要参建单位。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大禹奖申报表;(二)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 2 -(三)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图片及视频材料。

具体申报资料的要求详见工程协会网站“大禹奖网上申报系统”。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大禹奖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禹奖是为了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而设立的奖项。

该奖项的设立旨在鼓励水利工程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水利事业的进步和提高。

二、奖项设置1. 大禹奖共设有五个奖项,分别为大禹奖一等奖、大禹奖二等奖、大禹奖三等奖、大禹奖优秀奖和大禹奖特殊贡献奖。

2. 大禹奖一等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金为200万元人民币。

3. 大禹奖二等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金为100万元人民币。

4. 大禹奖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金为50万元人民币。

5. 大禹奖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金为20万元人民币。

6. 大禹奖特殊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1. 申报者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注册的法人组织。

2. 申报者必须在水利工程领域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且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贡献。

3. 申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 申报者必须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相关项目介绍、成果展示等。

四、评选流程1. 申报阶段:申报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 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入围候选人。

3. 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深入评审,评选出获奖者。

4. 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颁奖典礼上颁发奖项。

五、评选标准1. 创新性:申报者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创新思维和技术应用。

2. 实用性:申报者的成果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效果和社会效益。

3. 可持续性:申报者的成果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贡献。

4. 影响力:申报者的成果对水利事业的推动和发展的影响力。

5. 团队合作:申报者所在团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成员的贡献。

六、注意事项1.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者抄袭行为,将取销申报资格。

2. 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不得进行人为干预。

3.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选纪律,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禹奖是中国水利工程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为了更好地规范大禹奖的评选和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1 评选对象:大禹奖的评选对象包括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企业单位等。

1.2 评选条件:评选对象需要在水利工程领域有显著的成就和贡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

1.3 提名程序:评选对象可以通过自荐或他人提名的方式参与大禹奖的评选,提名需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和成就介绍。

二、评选标准和程序2.1 评选标准:大禹奖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创新成果、科研成果、技术成果、实践成果等方面。

2.2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包括初评、复评、终审等环节,评选委员会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对提名对象进行评审。

2.3 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获奖者将在颁奖典礼上接受表彰并颁发奖章。

三、奖项设置和奖金发放3.1 奖项设置:大禹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每年各设立若干名额。

3.2 奖金发放:获奖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并获得大禹奖奖章和证书。

3.3 奖项宣传:大禹奖的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水利工程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评选机构和管理机制4.1 评选机构:大禹奖的评选机构由水利工程领域的权威机构和专家组成,保证评选的公正和公平。

4.2 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大禹奖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公信力。

五、持续改进和提升5.1 反馈机制:建立获奖者反馈机制,听取获奖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大禹奖的评选机制。

5.2 审核机制:定期对大禹奖的评选机制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保持大禹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5.3 提升影响力:通过不断改进评选机制、提高奖项设置、加强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大禹奖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禹奖是中国水利工程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和团队。

为了确保大禹奖的公正评选和颁发,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禹奖的实施细则。

一、资格条件1.1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水利工程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绩,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

1.2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水利工程领域有重要的创新成果或项目实践,对行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3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2.1 评选委员会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组成,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2.2 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情况和成绩,进行初选和复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3 评选结果将在水利工程领域的权威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同时颁发奖项和证书。

三、评选标准3.1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创新性、实用性和社会效益,对水利工程领域的贡献和影响进行综合评定。

3.2 创新性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能够引领行业发展和推动技术进步。

3.3 实用性包括项目实践、成果转化和应用效果等方面,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水利工程效益。

四、奖项设置4.1 大禹奖设立多个奖项,包括个人奖、团队奖、创新奖、实践奖等,覆盖不同领域和层次。

4.2 每个奖项设立不同的奖金和奖品,以及不同的荣誉称号和证书,以鼓励水利工程领域的人才和团队。

4.3 大禹奖还设立了终身成就奖,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有卓越贡献和成就的长者或前辈。

五、未来展望5.1 未来,大禹奖将进一步完善评选机制和评选标准,提高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2 大禹奖将继续鼓励水利工程领域的创新和实践,促进水利工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5.3 大禹奖将继续发挥表彰和激励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团队投身水利工程事业。

大禹奖实施细则范文

大禹奖实施细则范文

大禹奖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大禹奖是中国水利部设立的重要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个人和组织,鼓励他们在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实施细则是对大禹奖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规定,以便于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1.大禹奖评选对象为在水利行业领域、水利科研和水利工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2.个人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独立创新能力,取得较长时间的优秀成绩。

3.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取得突出的综合业绩和社会贡献。

4.个人和组织评选时应符合水利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

三、评选程序1.评选工作由水利部组织实施,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落实。

2.评选分为提名和评审两个环节。

(1)提名环节:由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向各单位、组织和个人公开征集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应包括个人或组织的获奖经历、业绩介绍、推荐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按照提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然后进行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为水利方面的专业人士和权威人士,并具备公正、公正的作风。

评审委员会根据提名者的综合情况评分,评分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选者。

四、表彰方式1.大禹奖分为独立个人奖和组织奖两个类别。

2.独立个人奖:表彰在水利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奖牌和证书等奖励,以及享受一定的荣誉待遇。

3.组织奖:表彰在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组织。

获奖组织将获得奖金、奖牌和证书,以及享受相关荣誉待遇。

五、奖金及荣誉待遇1.大禹奖的奖金由水利部拨款,具体数额按照评选结果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获奖者将得到奖金、奖牌和证书等奖励,并享受一定的荣誉待遇,如举办颁奖典礼、组织座谈会等。

六、宣传和推广1.水利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大禹奖的评选活动和结果,提高公众对水利事业的关注度和认可度。

2.获奖者将成为水利事业的代表人物,通过参加相关活动和发表演讲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水利知识,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禹奖是为了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而设立的奖项。

该奖项以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治水英雄大禹命名,旨在鼓励和推动水利工程的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奖项设置1. 大禹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个类别。

2. 个人奖设置为年度最佳水利工程师奖,每年评选一次。

3. 团队奖设置为年度最佳水利工程团队奖,每年评选一次。

4. 个人奖和团队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评选标准1. 个人奖评选标准:(1) 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能力。

(2) 在水利工程设计、施工、运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5) 对水利工程事业有长期的投入和奉献。

2. 团队奖评选标准:(1) 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具有卓越的团队合作能力。

(2) 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质量和安全风险。

(4) 在项目中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对行业发展有积极影响。

(5)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四、评选流程1. 奖项公示:(1) 每年年初,在水利工程领域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大禹奖的评选信息。

(2) 公示内容包括奖项设置、评选标准、评选流程、申报材料要求等。

2. 提名和申报:(1) 个人奖的提名由行业协会、研究院所、高校等单位推荐,也可以由个人自荐。

(2) 团队奖的申报由水利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或者项目承包方提出。

3. 评审委员会评审:(1) 评审委员会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组成。

(2)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和申报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4. 奖项颁发:(1) 每年年底,在水利工程领域的隆重活动上举行大禹奖颁奖典礼。

(2) 颁奖典礼上,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和奖牌。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禹奖是中国水利部设立的一个重要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为了确保大禹奖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性,水利部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大禹奖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大禹奖评选的目的和范围1.1 确定评选目的:大禹奖的评选目的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水利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1.2 确定评选范围:大禹奖评选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灾防治等水利领域的各个方面。

2. 大禹奖评选的条件和程序2.1 评选条件:大禹奖评选要求候选人在水利领域有卓越的成就和突出的贡献,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2.2 评选程序:大禹奖评选程序包括提名、初评、复评、终评等多个环节。

候选人需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环节,最终由水利部确定获奖名单。

3. 大禹奖评选的评审标准3.1 评审标准的制定:大禹奖评审标准由水利部根据水利领域的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2 评审标准的内容: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候选人的科研成果、技术创新、工程实践、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核。

4. 大禹奖评选的奖项设置4.1 奖项设置的目的:大禹奖奖项设置旨在充分体现不同领域和层次的水利工作者的贡献,激励更多人投身于水利事业。

4.2 奖项设置的分类:大禹奖设有个人奖和团队奖两个大类,各类别下设多个不同层次的奖项,如大禹杰出个人奖、大禹创新团队奖等。

5. 大禹奖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开性5.1 公正性的保障:大禹奖评选过程中,水利部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公正无私。

5.2 公开性的要求:大禹奖评选结果将在水利部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确保评选过程透明、可信。

总结:大禹奖实施细则的内容涵盖了评选目的和范围、评选条件和程序、评审标准、奖项设置以及公正性和公开性等方面。

通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和科学的评审标准,大禹奖将继续激励和表彰在水利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

大禹奖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禹奖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水利工程精神而设立的奖项,旨在表彰在水利工程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为了规范大禹奖的评选流程和标准,特制定本《大禹奖实施细则》。

二、评选范围1. 大禹奖的评选范围包括水利工程领域的各个方面,如水利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科研等。

2. 评选对象可以是个人、团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三、评选条件1.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 评选对象必须在水利工程领域有突出的贡献和成就。

3. 评选对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提名候选人,提名需填写提名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

(2) 提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

(3) 提名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进入评选阶段。

2. 评选阶段:(1)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

(2) 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和面试。

(3) 经过综合评审,评选委员会将评选出获奖者。

3. 颁奖仪式:(1) 大禹奖颁奖仪式将在每年的10月份举行。

(2) 颁奖仪式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并由主办单位组织。

五、奖项设置1. 大禹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等奖项。

2. 各奖项的数量根据评选结果确定。

六、奖励措施1. 获得大禹奖的个人将获得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等奖励。

2. 获得大禹奖的组织将获得奖金、荣誉证书和奖牌等奖励。

3. 大禹奖获得者将享受相关政策和优先支持。

七、评选委员会1. 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等组成。

2. 评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综合评定。

八、保密与公正1. 评选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和信息都将严格保密。

2. 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

九、宣传与推广1. 大禹奖的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鼓励水利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结合本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工程环境、社会影响等因素,是我省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每2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在我省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已经竣工验收,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施工过程中曾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二、主体工程为隐蔽工程;三、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工程;四、建设期间主要参建单位被省水利厅列为A级不良记录予以公示的工程;五、已申报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且新建部分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二、新建部分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优良。

第七条申报项目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进行质量评定,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完成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和交通工程按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

第八条工程建设质量既体现技术先进性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经竣工检测质量合格。

第九条申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办法第十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一般由项目法人会同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申报,经项目法人同意,也可由主要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皖水质〔2013〕10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皖水质〔2013〕109号)确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2、请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专题子站“质量监督”下载申报表并如实填报。

二、受理申报和评审安排1、受理申报:2018年4月28日前;2、资格初审:2018年5月2~10日;3、现场复查:2018年5月11~31日;4、组织评审:2018年6月20日前;5、结果公布:2018年6月30日前。

请各单位于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事项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积极组织申报。

2、我厅将从获得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联系人:乔业斌方玉涛电话:0551—62128137安徽省水利厅2018年2月24日。

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评选办法

(四)公示。拟奖励工程及其贡献人名单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工程进行复议, 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
(五)审定。根据公示情况,省水利厅对拟奖励工程及其贡献人进行审定。
(六)发布。省水利厅公布通过审定的“禹王杯”奖获奖工程及其贡献人。 第五章奖励 第十四条对获奖工程的主要贡献单位授予奖牌、奖状,主要贡献人员授予荣誉证书。
主要贡献人范围及名额详(见附件2)。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纳入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范畴,主要贡献人员在申报专业技 术职称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
对获奖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从“禹王杯”奖获奖工程中按自愿申报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工程参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第六章评选纪律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评选办法》(皖水建设
(202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水闸过闸流量达到100m3/s及以上;泵站装机流量达到I。m3/s及以上或装机功率达到100okW及以上工程 规模;
、新建水库工程库容达到100万m3及以上或坝高达到15m及以上; 三、堤防工程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 四、城乡水系整治工程达到20年一遇及以上防洪标准;
五、村镇供水工程达到日供水能力100o。n)3及以上; 六、其他水利工程根据相关规定达到中型及以上工程规模要求。 以上所有申报工程,在满足工程规模要求的同时,其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 物工程概算)不低于3000万元。
附件2 主要贡献人范围及名额 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限报1家单位。主要贡献人为该单位负责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大型工程限 报5人、其他工程限报3人。

2023修正版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大禹奖的评选流程和条件。

大禹奖是一个致力于表彰在水务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的奖项,旨在推动水务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档将详细阐述评选范围、资格条件、评选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2. 评选范围大禹奖评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水务工作:-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水利科技研究与应用- 水务行业的创新与发展3. 评选条件3.1 个人奖项个人奖项的评选条件如下:- 在水务领域有重要学术或技术成果,并取得广泛认可;- 在水务领域有卓越的实践经验,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2 团体奖项团体奖项的评选条件如下:- 在水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集体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在水务项目中作出杰出贡献;-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 评选流程大禹奖的评选流程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4.1 初评初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水务行业的专家和学者组成。

初评的具体流程如下:1. 收集候选人或团队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果介绍、推荐信等。

2. 评审委员会初步筛选申请材料,确定入围候选人或团队。

3. 对入围候选人或团队进行现场考察和面试,进一步了解其贡献和能力。

4. 根据考察和面试结果,评审委员会选择出终评的候选人或团队。

4.2 终评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进行。

终评的具体流程如下:1. 终评阶段对候选人或团队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虑其在水务领域的贡献和能力。

2. 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讨论,最终确定获奖的个人或团体,并进行公示。

3. 根据评选结果进行颁奖仪式,并发布获奖名单。

5. 奖项设置大禹奖奖项包括个人奖和团体奖。

其中,个人奖分为杰出个人奖、优秀个人奖和特别贡献奖;团体奖分为杰出团体奖和优秀团体奖。

6. 办法修订和发布本文档的修订和发布由大禹奖评选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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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鼓励水利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结合本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工程环境、社会影响等因素,是我省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每2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凡在我省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已经竣工验收,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施工过程中曾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二、主体工程为隐蔽工程;
三、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工程;
四、建设期间主要参建单位被省水利厅列为A级不良记录予以公示的工程;
五、已申报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且新建部分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新建部分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优良。

第七条申报项目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进行质量评定,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完成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和交通工程按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

第八条工程建设质量既体现技术先进性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经竣工检测质量合格。

第九条申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办法
第十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一般由项目法人会同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申报,经项目法人同意,也可由主要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如项目法人已撤消,可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代行其相关职能。

具体要求如下:
一、市、县主管的工程项目,由市水利(水务)局审查后申报。

二、省属(含部直属)大中型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审查后直接申报。

三、省直管县主管的工程项目,由县水利(水务)局审查后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的项目,一般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工程简介。

主要反映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反映工程全貌的效果图或工程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四、能反映工程面貌及主体工程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的彩色照片(不少于5张),并附配有解说词的实录声像资料(10分钟左右)。

五、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曾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

七、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检测报告、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的观测和分析资料。

以上文字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一式10份,并附声像资料一份,送达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审委员会。

第五章评选机构及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的评审工作由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审委员会
负责。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由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专家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一般不超过9人。

设主任委员1人,由省水利厅分管基本建设管理的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受理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格初审、组织工程现场复查、汇总有关材料等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现场复查由专家组负责。

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不同专业、具有丰富工程建设经验的专家组成。

复查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十七条组织评审。

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申报材料,观看工程声像资料,听取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经答疑、讨论、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获得2/3(含)以上同意票确定获奖工程。

获奖工程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工程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安徽水利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工程项目报省水利厅批准后予以表彰。

第六章奖励
第十九条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评选结果纳入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和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范畴。

第二十条省水利厅对获得“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贡献人进行通报表彰,项目法人颁发奖牌,项目法人、主要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颁发奖状(标明主要贡献人员名单),主要贡献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并在其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时给予优先。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情况对获奖工程主要建设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现场复查专家和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并撤消工程现场复查专家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皖水质〔2008〕287号)同时废止。

附件
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填报本表。

2、工程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3、工程何时获何种嘉奖,指工程建设期间获得的文明工地称号、示范工地称号、结合工程建设开展QC小组活动所获得的省(部)级奖励、各级优秀设计奖、市级优质工程奖等。

4、项目主要贡献人指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的现场负责人,各参建单位填写2~3人(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不超过2人,2000万元以上不超过3人)。

4、填写工程质量情况时,申报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的,统计到分部工程;申报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则统计到单位工程。

5、申报理由一栏,要说明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安徽省水利水电优质工程(禹王)奖各项申报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是如何采取措施把好质量关的。

6、填写主要经济效益时,既要与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反映工程的效益发挥情况,又要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优化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

7、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处理,要说明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对工程功能、使用寿命和效益发挥的影响,处理措施及结果。

8、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意见主要是对工程质量提出具体评价意见,包括质量缺陷处理和备案情况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等。

9、工程安全监督单位意见主要是对申报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作出评价,包括有无安全事故、事故类别、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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