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39472
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net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阳台balcony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规范:3.0.3
2、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 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 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
建筑面积规范:3.0.3
【例】某坡屋面下建筑空 间的尺寸如图,建筑物长 50m,计算其建筑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500+19.16+15.81 =534.97m2
建筑面积规范:3.0.2
计算局部楼层时,要遵循“相加”的原则,而不是“扣减”的 原则,即:应该是逐层计算后相加计算建筑面积,而不是先乘层数 再扣减孔洞。
建筑面积规范:3.0.2
正确: 一层建筑面积=(0.1+4.2+3.6+0.1) (0.1+5.4+0.1)=44.80m2 二层建筑面积=(0.1+4.2+0.05) (0.1+5.4+0.1)=24.36m2 合计建筑面积 =44.80+24.36=69.16m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201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筑面积规范:3.0.1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 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规范:3.0.2
3、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定义仅规 定了三种部件“墙体、门、窗”,“栏杆、栏板”按照本规范的定 义,属于围护设施。
本规范局部楼层分两种:一种是有围护结构,另一种是无围护 结构。但需要注意,无围护结构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围护设施。如 果既无围护结构也无围护设施,则不属于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正确的面积计算不仅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建筑物的大小和尺寸,也是计算建筑材料和成本的基础。
因此,建筑工程面积计算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
以下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一些规范:1.基本概念和定义:(1)净平面面积:指建筑物各层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壁柱、阳台、凸窗、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等占地面积。
(2)总平面面积:指建筑物外墙面积的总和,包括内外凸窗、阳台、建筑中的壁柱等。
2.地下室的面积计算:(1)地下室的净平面面积计算时,应不包括地下室中的土方量、地下室分割墙的厚度。
(2)地下室净平面面积通过地下室高度乘以各个层面的面积来计算。
3.建筑物外墙的面积计算:(1)外墙面积=墙身面积+凸窗、阳台面积。
(2)墙身面积=建筑物的外形面积-窗洞面积。
(3)窗洞面积计算时,应按照窗洞的实际尺寸计算,包括窗框的尺寸。
4.屋面的面积计算:(1)有坡屋面的面积计算,应按照坡屋面的实际平面投影面积来计算。
(2)无坡屋面的面积计算,应按照屋面的实际平面面积来计算。
5.房间的面积计算:(1)房间面积计算时,应按照房间墙体的内部尺寸计算,不包括墙壁的厚度。
(2)房间面积计算时,不包括阳台、过道、梯间等占地面积。
6.各种专用房间的面积计算:(1)厨房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厨房墙壁、橱柜等设备的占地面积。
(2)卫生间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卫生间墙壁和洗手盆、马桶等设备的占地面积。
总之,建筑工程面积计算应该准确、科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计量规范和准则。
面积计算对于建筑工程的设计、预算和施工都非常重要,只有合理计算建筑面积,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预算的有效管理。
319870_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不计算面积
不计算面积
3.0.10
3.0.11
3.0.12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落地橱窗是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 窗,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 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 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 间 檐廊是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 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 水平交通空间 门斗是指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 间
1、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 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 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 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 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 窗等部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 算建筑面积的构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 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 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 3、外墙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 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 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 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 算建筑面积 4、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 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 、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 指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 得见的变形缝
计算1/2面积 1、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 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2、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 、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 均不属于结构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结构层高<2.2m
不计算面积
3.0.27.6
不计算面积
1、附墙柱指非结构性装饰柱 2、台阶指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 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室外台阶 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 3、勒脚指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 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辑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目录1出处2前言3目次1出处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2前言编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目次编辑1总则 (1)2术语 (2)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 (1)2Terms……………………………………………………………………………………… (2)3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Code (8)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9)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拟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切合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 ( 包含墙体 )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含墙体的面积),所以计算建筑面积时,第一之外墙结构外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含隶属于建筑物的室外天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基层,从“混凝土结构”的上表面算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 分两种状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反梁,则应从反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结构的,从地面结构中最上一层混凝土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制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本规范撤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具备可进出、可利用条件( 设计中可能标了然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注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 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设备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围护设备的设置应切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地下室basement室内陆平面低于室外处平面的高度超出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总结(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不计,计一半,全计建筑面积的记忆分类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1、层高小于2.2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为统一标准,所有层高低于2.2m以下的房屋、房间、房层、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走廊、檐廊、阳台、挑廊、挑楼、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都不宜计算建筑面积。
这也是作为人民生产和生活空间的最基本的需求。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构件是组成房屋结构的各单元,如房屋的梁、柱等,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梁、柱等构件。
配件是组成房屋的零件或部件,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部件,例如砖和瓦等部件。
装饰柱是指为装饰或点缀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承重柱是指对房屋起承重作用的结构柱。
承重柱有时在外表附有装饰性的部分。
装饰柱或承重柱,以及承重柱的装饰性部分的认定,以设计图纸为准。
装饰性的玻璃幕墙是指附在或架在房屋外墙面上起装饰作用的玻璃幕墙。
垛是指房屋墙上,向上或向外突出的部分,如突出房屋墙面的砖、瓦以及水泥构件。
勒脚是位于房屋外墙面下部,突出房屋外墙面的,为保护墙基和墙体的、防水浸蚀、防腐蚀的、附在房屋外墙面下端的表面构筑层,它由砖或混凝土或三合土等材料构成。
不是所有房屋都有勒脚。
台阶在这里是指室外台阶,室外台阶是房屋的辅助设施,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台阶是房屋室内外地面联系的过渡构件,是根据室内外地面之间的高差而设置的。
无柱雨蓬这里指的是无柱的、位于门上方或窗上方的为防雨和防晒用的顶盖。
顶盖一般由混凝土构件(板)构成,与房屋的墙体或房屋的梁柱相连接,顶盖的下方无承重柱或承重墙支撑,顶盖下方可能是房屋的进出口或人行通道,没有围护结构或围护物。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这里还应包括无上盖的挑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房屋的天面是指房屋屋顶面上,四周有围护结构的,可供人民正常活动的平台,也称天台。
GBT50353-2005建筑面积计算要求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范2009-12-24 01:15 阅读1 评论0字号:大中小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13]
建造工程建造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一、总则1.本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保证建造面积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本规范适合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3.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本规范的规定,采用准确的测量方法和数据,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核,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二、术语1. 建造面积 constructionarea:建造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围护结构 buildingenclosure:围合建造空间的墙体、门、窗。
5. 建造空间space:以建造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 围护设施 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0. 架空层 stilt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 走廊 corridor:建造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造物外墙面的窗户。
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精讲班第十四章第六节-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二)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9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人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采光井2-室内3-地下室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各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8)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9)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的标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要点和方法,以帮助读者理解并正确应用该规范。
一、总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等。
计算的目的是准确衡量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为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依据。
二、主要计算内容(一)建筑物外部结构面积计算建筑物外部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立面(包括墙面、屋面、天窗等)的总面积。
计算时,应根据实际的平面布置和立面形式,准确测量每个立面的有效面积,并进行累加计算。
(二)建筑物平面布置面积计算建筑物平面布置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的平面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间等。
计算时,应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准确测量每个房间、走廊等区域的面积,并进行累加计算。
(三)建筑物功能区面积计算建筑物功能区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如厨房、卫生间、会议室等。
计算时,应根据功能区域的实际需求,准确测量每个功能区域的面积,并进行累加计算。
(四)公共设施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的公共设施区域,如电梯、楼梯间、消防通道等。
计算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准确测量每个公共设施区域的面积,并进行累加计算。
三、计量单位和精度要求建筑面积的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测量时,应使用专业测量仪器,并遵循以下精度要求:建筑物外部结构面积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1%,平面布置面积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2%,功能区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3%。
四、计算报告和验收要求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要求,建筑面积计算应编制计算报告,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进行核查。
计算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计算结果和相关测量数据,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时,需注意以下问题和事项:1. 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准确测量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2. 遵循测量精度要求,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3. 计算报告应详实清晰,确保计算过程和结果可追溯;4.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建筑面积计算应与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进行比对,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的外墙结构外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当设计室外地坪与屋顶(平屋顶)外沿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坡屋顶内设计为建筑物功能的部位,当底板结构面积超过一半时,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足一半时,应按1/2面积计算。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结构系跃层式建筑物,其共有使用部分楼梯、电梯通道、公共门厅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六)有柱雨篷应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等应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七)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形成有效空间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比例系数1/2或1/3计算。
(八)由两个建筑物合并成的建筑,建筑面积按其建筑相互连接部分水平投影面积并作适当调整后计算。
(九)与室内相通的阳台,其挑出部分在2.10m以上的,应按阳台底板或其上盖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
(十)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车棚、货棚、站台等,有顶盖和柱,并计入建筑物围护结构内的立体空间,应按柱外围水平面积乘以系数2或3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窗帘盒、窗帘轨等构件,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二)挑出宽度在1.5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的顶盖,不计入建筑面积。
(三)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入建筑面积。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要求规范GBT50353-2013(添加说明书)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建筑设计、施工和投资等方面。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和方法。
一、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上的总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
1. 地上部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地上部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每一层的建筑面积,包括主体墙体内侧表面积、房间或功能区的面积以及共用区域的面积。
(2)将每一层的建筑面积相加,得到地上部分的总建筑面积。
2. 地下部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地下部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每一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包括主体墙体内侧表面积、房间或功能区的面积以及共用区域的面积。
(2)将每一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相加,得到地下部分的总建筑面积。
3. 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将地上部分的总建筑面积与地下部分的总建筑面积相加,即可得到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二、建筑物不同部分的面积计算除了总建筑面积外,建筑工程还需要针对不同的部分进行面积计算,例如建筑物外墙面积、屋顶面积等。
1. 建筑物外墙面积计算建筑物外墙面积计算方法如下:(1)将每个墙体按照垂直方向切分为若干纵向单位面积,计算每个单位面积的长宽。
(2)将每个单位面积的长宽相加,得到墙体面积。
(3)将所有墙体的面积相加,得到建筑物外墙面积。
2. 屋顶面积计算屋顶面积计算方法如下:(1)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将屋顶按照平面形状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加的单元。
(2)计算每个单元的面积,将其相加,得到屋顶的总面积。
三、其他注意事项在建筑面积计算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忽略非建筑区域在计算建筑面积时,不包括非建筑区域的面积,例如外围绿化区、道路等。
2. 考虑建筑物跨越道路的部分如果建筑物跨越道路,需要将跨越部分计算在总建筑面积中。
3. 考虑变形缝和结构体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将变形缝和结构体积纳入考虑范围。
4. 规范符号在建筑面积计算中,需要使用规范的符号和单位,确保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正确计算建筑面积可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进度和材料使用的合理性。
以下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一些要点:1. 建筑面积分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和建筑平面面积。
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总使用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
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所占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物外墙线外的地面面积。
建筑平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所有建筑物内外与地面相接触的水平投影面积。
2. 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建筑物内部的各个房间面积之和、建筑物的轮廓线围成的面积等。
计算建筑物内部的面积时,应注意考虑墙体、柱子、梁、门窗等建筑构件的面积,并排除非建筑面积,如垃圾间、管道井等。
计算建筑物的轮廓线围成的面积时,应注意排除凹陷部分,如露台、凸窗等。
3. 规范要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例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
在进行面积计算时,应准确测量尺寸,并参考相关规范对建筑构件的面积计算方法。
同时,应注意避免计算中的重复计算或漏算问题,确保面积计算的准确性。
4. 面积单位建筑面积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平面面积、户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不同的单位。
在面积计算中,应清楚标明每个面积的具体类型和计算方法,避免混淆和误解。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正确应用可以确保建筑设计与施工之间的一致性,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成本。
各个参与方应遵守相关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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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 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 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 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0.25 骑楼 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0.27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0.28 露台 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0.29 勒脚 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2.0.30 台阶 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
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条文说明》2 术语2.0.1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5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2.0.13 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
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2.0.14 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2.0.15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
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2.0.16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