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一节通则第133条信号维修是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134条现场维修实行计划性维修和状态修两种模式。
第135条计划性维修是根据规定的维修周期和内容有计划地实行日常养护、集中检修和人所修。
第136条状态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
实行状态修的基本条件是该设备具备有效的自检、监测、报警、冗余等功能和手段,能够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137条现场可替换的设备、器材实行人所修;可更换电路板、模块的信号电子设备采用故障换板、换块修;具备系统冗余、状态监测可靠的设备可实行状态修;电务段元检修能力的设备、器材实行人厂修。
第138条应充分发挥微机监测设备的作用,指导维修工作,增强维修工作的针对性。
第139条车站、区间信号设备检修实行天窗修;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
信号维修工作应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包保责任制。
第140条加强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工作,建立雨中和雨后设备的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41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周期、人所修信号设备器材更换周期及检修工时定额由铁路局(公司)分别参照本规则附件5和附件6制定。
第二节维修组织第142条电务段是信号设备维护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维修组织,强化职能科室和车间管理,加强工区建设,适应维修生产需要。
第143条现场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维修、施工、质量、设备及综合等管理职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直接组织、指挥现场生产和应急抢险,负责现场检修作业、施工作业、故障处理的控制和对工区的管理。
第144条专业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人所检修、修配及入厂修等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理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质量、施工及设备等管理职责,并对周期内设备检修质量负责。
1.信号检修车间主要负责道岔转换设备、色灯信号机灯组、继电器、变压器、整流器、电源设备、闭塞设备、道口设备、防雷设施以及驼峰专用设备等入所修工作。
《CTCS-2、3级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2015)57
TG/XH 202-2015CTCS-2/3 级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CTCS-2/3 级列控车载设备(以下简称列控车载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动车组安装的列控车载设备采购、安装、检修、升级改造及运用管理,规定了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检修周期、修程范围、质量控制和运用管理等内容,是开展运用维护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列控车载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关键技术装备,有关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列控车载设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可靠运用。
第四条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责任制。
第五条列控车载设备维护工作涉及电务、机务、车辆、运输等部门。
电务部门负责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机务部门负责列控车载设备运用管理工作,车辆部门负责动车组(含列控车载设备)检修一体化管理工作。
铁路局应加强结合部管理,制定结合部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六条列控车载设备主要部件包括主机、人机界面单元(DMI )、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 )及天线、轨道电路信息读取单元(TCR )及天线、司法/ 数据记录单元(JRU/DRU )、列车接口管理单元、速度传感器(含雷达天线)、无线传输单元及GSM-R 天线、相关电缆及接线盒、列控设备动态监测装置(DMS )等。
第七条列控车载设备部件、器材实行寿命期管理,已达到寿命期的设备部件和器材应结合修程及时更换。
铁路局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应加强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九条列控车载设备实行总公司、铁路局和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十条根据列控车载设备技术管理需要,铁路局电务处、电务段应设置相应列控车载设备专职管理岗位,负责列控车载设备专业技术管理、设备维护工作第十一条电务段须根据列控车载设备技术管理和维护需要,设立专业车载设备检修车间和工区。
CTC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结构与维护
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用于保障 系统安全。
软件结构
操作系统
如Windows、Linux等,用于提供系统运 行环境。
数据库管理系统
如Oracle、MySQL等,用于存储和处理 数据。
应用软件
包括调度集中系统软件、维护软件等,用 于实现各种功能。
数据传输与通信协议
数据传输方式
如TCP/IP、UDP等,用于数据传输 和通信。
系统安全防护体系
防火墙配置
合理配置防火墙,对进出 系统的数据流进行过滤和 监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
问和恶意攻击。
入侵检测系统
部署入侵检测系统,实时 监测系统中的异常行为和 恶意攻击,及时报警并采
取应对措施。
安全漏洞扫描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 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 并及时修复,确保系统的
安全性。
数据加密与备份恢复
列车运行监视与调整
列车位置跟踪
通过与列车定位系统的配合,实时跟踪列车的运行位置和速度。
列车运行调整
根据列车的实时运行情况和调度员指令,对列车进行速度控制和线路占用调整,确保列车安全、准时 到达目的地。
列车故障诊断与处理
故障诊断
通过与列车安全监测系统的配合,实时 监测列车的运行状态和各项参数,发现 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大修计划
制定大修计划,对CTC系 统进行全面检修,修复潜 在问题。
系统故障处理流程与应急预案
故障报告
及时报告CTC系统故障,并记录 故障现象。
故障诊断
对故障进行诊断,确定故障原因 。
故障处理
根据故障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 措施进行修复。
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故障 或系统崩溃等情况。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2014)330
TG /XH 211 -2014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和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是全路各级调度指挥的基础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
为规范TDCS/CTC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TDCS/CTC系统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综合了铁路信号、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现代控制技术,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和集中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 TDCS/CTC系统直接涉及行车安全,必须自成体系,单独成网,独立运行,严禁与其它系统直接联网。
对外提供信息和增加标准用户外终端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四条 TDCS/CTC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TDCS/CTC、高速铁路CTC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 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全路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全路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铁路局TDCS/CTC中心机房所在地应设立TDCS/CTC维护机构,维护机构一般设置在电务段,也可设置在铁路局。
第十条电务段是TDCS/CTC系统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第二节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制定TDCS/CTC系统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TDCS/CTC系统网络的规划。
第十二条总公司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职责:(一)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升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保证铁路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于铁路业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是指在信息系统投入使用期间,为保证信息系统正常、可靠、安全运行,进行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包括运维需求管理、运维计划管理、运行值班管理、事件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应急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铁路信息系统由应用软件、支撑其运行的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以及基础设施环境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站段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运行维护的信息系统、子系统或系统部分。
未交由信息技术部门运行维护的系统、子系统或系统部分,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行维护,参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实行总公司、铁路局两级专业管理,总公司、铁路局、站段三级运维,日常维护分级负责,重大事件统一调度、协调处置机制。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采用一线运行值班、二线技术支持、三线厂商保障工作模式。
第六条总公司运输局信息化部归口管理全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审核批准总公司本级及跨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重大变更、外包申请等有关事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质量。
第七条铁路局信息化处归口管理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制定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审核批准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重大变更、外包申请等有关事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质量。
第八条信息中心负责全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解决技术问题;统一调度指挥总公司跨级或重大信息系统变更、故障处理工作;负责总公司本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第九条铁路局信息技术所负责管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指导工作,对站段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统一调度指挥管内跨级或重大信息系统变更、故障处理工作;负责铁路局本级信息系统工作。
铁路行车调度集中系统维护和管理—故障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三、CTC中心值班人员应急处置措施
6. CTC系统通信前置机、应用服 务器、数据库等服务器故障时, 应启用一级应急响应,若影响到 设备正常使用时,立即登记停用 CTC系统,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通知有关技术人员。
三、CTC中心值班人员应急处置措施
观察状态指示灯及程序运行状态
若判断设备故障,可进行主备机切换TDCS功能试验 若应用程序运行不良,可进行退出程序后重启程序操作 若设备故障,程序异常一时不能恢复时,立即通知有关厂家,
二、列车调度员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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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台工作站故障,运行线铺画、阶段计划等下 达受阻时,应立即通知CTC中心处理,一时不能 修复时,列车调度员应改为手工绘制运行图,电 话布置列车计划、人工收取列车到发时分的行车 组织方式。故障消除后恢复正常使用,并将故障 时段缺失的运行线补齐。
五、统部分功能异常影响使用时,应立即报 告电务段调度和CTC中心,在调度或CTC中心人员的 指导下处理故障,发生问题较为严重且一时不能恢复 时,应登记停用,调度应速派技术人员赶赴处理。
故障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第二节 故障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第二节 故障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1.车站CTC系统分机、终端等设备故障影响使 用时,应立即登记停用,并报告电务段调度。 调度速派有关技术人员带齐抢修备件赶赴处理
五、电务值班员应急处置措施
2.车站CTC系统网络故障影响使用时,应立即登记停 用,并报告电务段调度和CTC中心。调度和CTC中心
人员分别通知有关单位,安排技术人员赶赴处理。
故障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三、CTC中心值班人员应急处置措施
1.调度台工作站故障,启用 二级应急响应,首先查看双 网状态是否正常,重启工作 站是否有提示报警,若是硬 件故障不能立即修复时应更 换备用工作站。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和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是全路各级调度指挥的基础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
为规范TDCS/CTC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TDCS/CTC系统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综合了铁路信号、计算机、网络通信和现代控制技术,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和集中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 TDCS/CTC系统直接涉及行车安全,必须自成体系,单独成网,独立运行,严禁与其它系统直接联网。
对外提供信息和增加标准用户外终端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四条 TDCS/CTC系统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它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铁路TDCS/CTC、高速铁路CTC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六条 TDCS/CTC系统维护管理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全路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维护管理,并指导全路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TDCS/CTC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铁路局TDCS/CTC中心机房所在地应设立TDCS/CTC维护机构,维护机构一般设置在电务段,也可设置在铁路局。
第十条电务段是TDCS/CTC系统的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第二节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制定TDCS/CTC系统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TDCS/CTC系统网络的规划。
第十二条总公司电务部电务试验室职责:(一)负责总公司TDCS/CTC中心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指导和协调铁路局TDCS/CTC系统维护工作。
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
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铁路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铁路调度命令系统安全、可靠、有序运行,实现调度命令准确、及时,保障全路运输生产正常进行,依据《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铁路调度命令系统(以下简称调度命令系统)是以全路内部网络为基础,横向实现铁路命令的拟写、审核、会签、签发、下达的过程管理,纵向实现铁路签收铁路局提报申请、下达调度命令及铁路局提报申请、签收铁路调度命令的工作闭环信息系统。
第3条调度命令系统硬件设备,包括铁路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以及铁路、铁路局两级客户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以及打印机等相关辅助设备。
第4条调度命令系统软件,包括调度命令系统、调度命令系统数据库、系统管理平台以及相关数据字典、编码规则、文档资料等。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铁路局的运输调度部门和信自技术部门。
第二章管理维护第6条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的原则1.统一性。
应用软件、业务流程、编码规则、数据字典、数据格式应全路统一2.规范性。
不得随意改动本系统的业务流程、数据字典等内容,确需修改和维护时,必须依据铁路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文电和有关规定,严格按权限进行。
3.保密性。
有关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数据库内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公布,严格按权限查询和使用。
第7条调度命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采用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
铁路负责本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铁路信息技术中心设调度命令系统技术维护组,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铁路局成立调度命令系统管理维护组,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系统的生产维护工作,小组成员要有明确分工,确定一名负责人,并报上级系统技术维护组备案。
维护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运输组织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维护的技术水平。
各级维护组织应根据系统应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按规章文电进行基础数据和软件的更新、发布等维护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CTC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结构与维护
❖ 根据列车调度员安排的运行调整计划和调度员的口 头指令进行车站的列车进路自动排路的监督和必要 的人工干预
❖ 提供车站的按钮操作界面,可直接遥控车站的进路 和其他信号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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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台应用系统
综合维修工作站
❖ CTC系统配置,综合维修调度员在列车调度员的领 导下,通过此工作站完成车站设备日常维护、天窗 修、施工以及故障处理方面的登销记手续办理,并 具有设置临时限速,区间、股道封锁等功能。
面上设置闭塞分区的设备封锁状态(注意区间封锁必须设
置在本站管内的范围,否则无效),CTC 系统将根据进
路表定义,禁止自动办理发往该区间的列车进路,同时也
禁止人工通过按钮直接办理发往封锁区间的列车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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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限制卡控条件
2、股道封锁;
计划层面: 调度员在运行图上绘制站内封锁标记,系统判 断有运行线在封锁时间范围通过该车站,则产生报警。 (不区分股道、咽喉、道岔等)。
❖日志服务器 CTC系统配置,用于记录CTC系统日志。 ❖电源设备 电源设备采用集中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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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集中维修子系统
系统维护工作站
主要用于对调度中心及车站的计算机设备、网络通 讯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对故障设备进行报警、 记录和回放进路的排放出清、现场计算机设备和网络 设备的诊断和维护等,配置数据的修改等系统维护工 作。
路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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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限制卡控条件
3、电力臂卡控(电力属性卡控);
计划层面:首先电力牵引的列车的运行线应该被标记为电力牵引属 性(特殊线型表示),电力牵引属性可以从牵引机车信息中获取, 也可以直接设置。其次,运行线的出入口线别以及电网检修标记中 的线别应准确设置。系统根据列车的电力牵引属性、运行线的出入 口、电网检修标记中的线别、区间两端车站的发车时刻、电网检修 时间范围,判断电力牵引列车通过停电检修线路则产生报警。
铁总运【2014】227号(电子版)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剖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文稿纸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主送各铁路局 抄送----------------------装---------------------订---------------------线---------------------现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TG /XH 209-2014)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2日TG /XH 209 -2014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监测)维护管理,提高集中监测维护管理质量,做好集中监测运用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发挥集中监测在信号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监测是监测信号设备状态、发现信号设备隐患、分析信号设备故障原因、加强信号设备结合部管理、辅助故障处理、指导现场维修、反映设备运用质量、提高电务部门维护水平和维护效率的重要信号设备。
第三条集中监测实行预防修、故障修和关键设备委托修的维修方式,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第四条集中监测应采用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影响被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集中监测是信号设备维护、测试的专用系统,与非信号系统接口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六条凡信号设备基建、大修、更新改造时,集中监测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开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高速铁路集中监测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中监测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集中监测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集中监测网络的规划。
第十条铁路局电务处是管内集中监测设备的技术主管部门,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集中监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的列车调度指挥(TDCS)/调度集中(CTC)维修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TDCS/CTC)维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制度铁路局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准入管理实施办法3、工作内容与要求3.1日常巡检作业3.1.1作业前准备3.1.1.1作业负责人布置巡检任务,明确作业地点、时间、任务及相关人员分工。
3.1.1.2安全员布置劳动安全和作业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督导检查。
3.1.1.3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3.1.2登记联系3.1.2.1严格执行《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3.1.2.2作业前,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
3.1.2.3作业人员须经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
3.1.2.4作业过程中,室内联系防护人员须随时监视设备运用情况。
3.1.3巡视检查内容3.1.3.1访问列车调度员,了解TDCS/CTC设备运用情况。
3.1.3.2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及其配套的电源设备、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工作状态运行正常,各部指示灯显示正常、无告警、无异常现象。
3.1.3.3检查TDCS/CTC系统各服务器、主机、各接口服务器(TSRS、GSM-R、RBC等)应用程序运行正常。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一节通则第133条信号维修是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134条现场维修实行计划性维修和状态修两种模式。
第135条计划性维修是根据规定的维修周期和内容有计划地实行日常养护、集中检修和人所修。
第136条状态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
实行状态修的基本条件是该设备具备有效的自检、监测、报警、冗余等功能和手段,能够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137条现场可替换的设备、器材实行人所修;可更换电路板、模块的信号电子设备采用故障换板、换块修;具备系统冗余、状态监测可靠的设备可实行状态修;电务段元检修能力的设备、器材实行人厂修。
第138条应充分发挥微机监测设备的作用,指导维修工作,增强维修工作的针对性。
第139条车站、区间信号设备检修实行天窗修;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
信号维修工作应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包保责任制。
第140条加强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工作,建立雨中和雨后设备的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41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周期、人所修信号设备器材更换周期及检修工时定额由铁路局(公司)分别参照本规则附件5和附件6制定。
第二节维修组织第142条电务段是信号设备维护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维修组织,强化职能科室和车间管理,加强工区建设,适应维修生产需要。
第143条现场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维修、施工、质量、设备及综合等管理职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直接组织、指挥现场生产和应急抢险,负责现场检修作业、施工作业、故障处理的控制和对工区的管理。
第144条专业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人所检修、修配及入厂修等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理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质量、施工及设备等管理职责,并对周期内设备检修质量负责。
1.信号检修车间主要负责道岔转换设备、色灯信号机灯组、继电器、变压器、整流器、电源设备、闭塞设备、道口设备、防雷设施以及驼峰专用设备等入所修工作。
《成都铁路局分散自律调度集中(CTC)系统行车组织
3.车站值班员:
⑴负责接听行车电话、接收(受)调度命令。办理调车
作业时监视车务终端及控制台显示。根据列车调度员指示,
亲自或指派人员对站内线路上障碍物进行检查和排除。必要
时负责向列车司机、运转车长转交调度命令。
⑵未设调车区长的车站,担任车站的调车领导人,组织
完成车站的调车作业。根据日班计划、列车编组、车站现在
(6)负责向车站发布分散自律控制与非常站控模式转
换的口头指示以及指示助理调度员进行分散自律控制模式
下各种操作方式的转换;随时监控管辖各站列车进路和调车
进路的排列情况。
(7)通过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或使用电话向车
站、机务段、车务段、乘务室等部门、处所发布调度命令及
通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直接向机车司机发布调度命令;
1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调度集中设备情况和运输组织
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2 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内分散自律调度集
中区段。
第3 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
路运输调度规则》和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等上级有
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技术设备
车站和线路
第4 条 路局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
值班人员办理、销记手续。
(10)负责向有关站下达摘挂作业的列车编组,摘挂计
划等信息。并监控由车站值班员办理的调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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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助理调度员
(1)接受列车调度员的领导;
(2)根据列车调度员下达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随时
监控管辖各站列车进路和调车进路的排列情况,必要时直接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是铁路运输指挥的重要设施,其应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铁路运输的安全与效率。
为满足铁路通信设备养护维修需要,不断提高系统运用质量,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系统构成第二条大准450MHz无线调度通信系统由调度总机、机车设备(450MHz机车台、机车数据采集编码器、调度命令传送机车装置等)、车站设备(450MHz车站台、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调度命令车站转接器等)、便携电台、区间设备(光纤直放站、射频漏泄同轴电缆等)、网管及监测设备。
第三章设备维护分工第三条生产技术科主要负责无线列调设备的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业务指挥工作。
第四条无线列尾区段主要负责机车设备入库检测工作、机车设备、车站设备、区间设备等设备故障修、集中检修、重点整修、春检秋鉴工作。
第五条通信光电缆区段、准池工队负责所辖区段车站设备、区间设备、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六条建立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及台账。
技术资料及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有变动及时修订,每年核查修订一次。
第七条无线列尾区段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1.竣工资料、验收测试资料;2.无线列调系统图;3.无线列调场强覆盖示意图;4.设备台账(含设备型号、规格、软硬件版本、生产厂家、开通时间等);5.设备技术资料(设备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等);6.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7.应急预案。
第八条生产技术科根据《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结合设备状况、年度重点工作、维修天窗作业规定,每年组织区段、工区编制无线通信设备维修工作计划表。
第九条计表检修记录等(纸质或电子版)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条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日常检修、集中检修、重点整修项目与内容及周期、机械强度质量标准、工艺标准、主要电性能指标等应符合《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品备件按照“集中管理、分级存放、统一调配的原则进行管理。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一节通则第133条信号维修是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134条现场维修实行计划性维修和状态修两种模式。
第135条计划性维修是根据规定的维修周期和内容有计划地实行日常养护、集中检修和人所修。
第136条状态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
实行状态修的基本条件是该设备具备有效的自检、监测、报警、冗余等功能和手段,能够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137条现场可替换的设备、器材实行人所修;可更换电路板、模块的信号电子设备采用故障换板、换块修;具备系统冗余、状态监测可靠的设备可实行状态修;电务段元检修能力的设备、器材实行人厂修。
.第138条应充分发挥微机监测设备的作用,指导维修工作,增强维修工作的针对性。
第139条车站、区间信号设备检修实行天窗修;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
信号维修工作应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包保责任制。
第140条加强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工作,建立雨中和雨后设备的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41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周期、人所修信号设备器材更换周期及检修工时定额由铁路局(公司)分别参照本规则附件5和附件6制定。
第二节维修组织第142条电务段是信号设备维护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维修组织,强化职能科室和车间管理,加强工区建设,适应维修生产需要。
第143条现场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维修、施工、质量、设备及综合等.管理职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直接组织、指挥现场生产和应急抢险,负责现场检修作业、施工作业、故障处理的控制和对工区的管理。
第144条专业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人所检修、修配及入厂修等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理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质量、施工并对周期内设备检修质量负责。
,及设备等管理职责.1.信号检修车间主要负责道岔转换设备、色灯信号机灯组、继电器、变压器、整流器、电源设备、闭塞设备、道口设备、防雷设施以及驼峰专用设备等入所修工作。
铁总运【2014】227号(电子版)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文稿纸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主送各铁路局 抄送----------------------装---------------------订---------------------线---------------------现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TG /XH 209-2014)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2日TG /XH 209 -2014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监测)维护管理,提高集中监测维护管理质量,做好集中监测运用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发挥集中监测在信号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监测是监测信号设备状态、发现信号设备隐患、分析信号设备故障原因、加强信号设备结合部管理、辅助故障处理、指导现场维修、反映设备运用质量、提高电务部门维护水平和维护效率的重要信号设备。
第三条集中监测实行预防修、故障修和关键设备委托修的维修方式,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第四条集中监测应采用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影响被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集中监测是信号设备维护、测试的专用系统,与非信号系统接口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六条凡信号设备基建、大修、更新改造时,集中监测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开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高速铁路集中监测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中监测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集中监测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集中监测网络的规划。
第十条铁路局电务处是管内集中监测设备的技术主管部门,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集中监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铁路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铁路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日常管理,提高系统运行质量,确保行车安全、快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信号生产技术科统一负责CTC系统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有关CTC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CTC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二)提报CTC系统软硬件修改、网络通道需求及变更申请,报电务处审批,组织开展CTC相关变更工作,并做好系统试验验证。
(三)配合上级部门对管内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数据信息校对等工作。
(四)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组织系统设备鉴定,依照设备运行现状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
(五)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共同查找处理跨单位、跨专业间的故障及其它各类疑难故障。
(六)全面掌握CTC运用状况,指导现场解决各类技术疑难问题和处理设备疑难故障,考核设备的维护质量。
第五条车间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检查、监督现场工区对CTC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CTC设备的升级、改造、数据测试及信息核对。
(三)收集现场工区反馈的各类信息,组织分析、处理,无法解决的事项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四)配合厂家处理相关的技术疑难问题。
第六条信号工区主要职责是:(一)依照维修计划,完成CTC日常维护工作。
(二)组织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配合车间、信号生产技术科处理设备故障。
(三)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类数据、信息采集,按时上报。
(四)及时将故障设备、板件送到信号生产技术科返厂修。
第三章维护要求第七条车间负责管内CTC设备的集中修项目(半年一次)。
(一)系统主机、采集分机、电源设备、车务终端及网络设备清扫检查,接插件及各部螺丝检查紧固,工控机内部检查清扫。
(二)各部配线整治。
(三)电源设备检查测试、主备切换试验、旁路实验。
(四)主备机转换试验。
(五)网络通道检查核对及转换试验、各串口检查试验(六)计算机系统检查、数据整理、程序文件版本核对。
01.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维护管理规程
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维护管理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简称列控系统)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行车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实现列车运行控制现代化的主要技术装备必需纳入严格的联锁管理,严格执行电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确保列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可靠运用。
第2条 CTCS-2级列控系统是基于轨道电路加点式应答器传输列车运行许可信息,并采用目标距离模式监控列车安全运行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包括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
列控车载设备由车载安全计算机(VC)、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单元(STM)、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制动接口单元(TIU)、记录单元(DRU)、人机界面(DMI)、速度传感器、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天线、应答器信息接收天线等部件组成。
地面设备包括车站列控中心设备、地面电子单元(LEU)、应答器、轨道电路及电码化设备。
第3条列控系统维护工作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4条列控系统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确保列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可靠运用。
第5条列控系统维护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维护技术标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6条列控系统维护工作涉及运输、机务、工务、车辆等部门,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为加强列控系统结合部管理,铁路局(公司)应制定电务与运输、机务、工务、车辆等部门的结合部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进行联合检查整治,提高设备的运用质量。
第7条列控系统设备、器材实行寿命管理。
铁路调度集中控制CTC设备的应用与维护
近 年 来, 随着 国 民经济 的迅 速发 展 ,我
各铁 路运 营 中,调度 集 中控 制 系统 中使
国铁路运 能与运量间的矛盾越来越突 出,过 去 用 到的硬件和软件平 台必 须应 当统一,应当通 济高速 发展 的需求 。基于此 ,新时期在信 息技 保 技术配置的相对稳定和可靠运 行,从而能够 术迅速 发展的大背景下 ,如何应用先进 的科 学 在适 应调度指挥 的高度集 中统 一要求的同时 ,
最大的特征在 于,引入了非常高端的计算机通 讯技术,利用计算机 网络对 于调度 中心的调度 计划 以及调度命令 的传播 、下达 来进行控制 ,
同时还利用外 围设备对于铁 路沿线所遇到的实 时信息进行采集 ,并将其传 达给中央服务器 , 以最终达到对于列车跟踪 、监 督报 警以及运行
图 自动 绘 制 的 目的 。 C T C还 具 有 较 高 的 智 能 性 ,
参考文献
[ 1 ] 张凤 英 . ” 跨 越 式发 展 ” 的特征 研 究一一 以中 国高铁发展 为例 [ J 】 . 河 南师 范大 学 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 2 0 1 1 ( 0 2 ) . [ 2 】 张海红 . 浅谈 列车运 行调度指挥 与分散 自 律调 度 集 中系统及 简单故 障处 理 [ J ] . 科
3 结 束 语
现阶段我 国铁路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展 的阶 段 ,新线建设 已全面展开 ,相关技术装备水平
考虑 到铁路编组站作业相对复杂 ,调度中 也得到 了前所未有 的提升 ,我 国铁路信息化正
心可 以不对 编组站采取统一管理 ,而选 择让编 组站 自动化 系统,也就 是 YI S来对于编组站列 车 的 日常业 务流程 ,如到达 、解编 以及 出发进 行 管理。应 当留有接 口。C T C 可 以将铁 路干 线上 相 关列车 的实时动态信 息传 输到 YI S ,从而使得 YI S能够对列车现 下的情况进行监控 ,并且 能 在逐步实现总体规划 的要求 。因而需要高度重 视铁路调度集 中控制 C T C的建设和应用,坚持 国内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调度和统一指挥。
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
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日常管理,提高系统运行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信号生产技术科统一负责CTC系统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有关CTC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CTC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二)提报CTC系统软硬件修改、网络通道需求及变更申请,报电务处审批,组织开展CTC相关变更工作,并做好系统试验验证。
(三)配合上级部门对管内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数据信息校对等工作。
(四)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组织系统设备鉴定,依照设备运行现状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
(五)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共同查找处理跨单位、跨专业间的故障及其它各类疑难故障。
(六)全面掌握CTC运用状况,指导现场解决各类技术疑难问题和处理设备疑难故障,考核设备的维护质量。
第五条综合车间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检查、监督现场工区对CTC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CTC设备的升级、改造、数据测试及信息核对。
(三)收集现场工区反馈的各类信息,组织分析、处理,无法解决的事项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四)配合厂家处理相关的技术疑难问题。
第六条信号工区主要职责是:(一)依照维修计划,完成CTC日常维护工作。
(二)组织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配合综合车间、信号生产技术科处理设备故障。
(三)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类数据、信息采集,按时上报。
(四)及时将故障设备、板件送到信号生产技术科返厂修。
第三章维护要求第七条综合车间负责管内CTC设备的集中修项目(半年一次)。
(一)系统主机、采集分机、电源设备、车务终端及网络设备清扫检查,接插件及各部螺丝检查紧固,工控机内部检查清扫。
(二)各部配线整治。
(三)电源设备检查测试、主备切换试验、旁路实验。
(四)主备机转换试验。
(五)网络通道检查核对及转换试验、各串口检查试验(六)计算机系统检查、数据整理、程序文件版本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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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调度集中系统(CTC)维护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日常管理,提高系统运行质量,确保行车安全、快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信号生产技术科统一负责CTC系统的全面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有关CTC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CTC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二)提报CTC系统软硬件修改、网络通道需求及变更申请,报电务处审批,组织开展CTC相关变更工作,并做好系统试验验证。
(三)配合上级部门对管内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数据信息校对等工作。
(四)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组织系统设备鉴定,依照设备运行现状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
(五)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共同查找处理跨单位、跨专业
间的故障及其它各类疑难故障。
(六)全面掌握CTC运用状况,指导现场解决各类技术疑难问题和处理设备疑难故障,考核设备的维护质量。
第五条车间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检查、监督现场工区对CTC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CTC设备的升级、改造、数据测试及信息核对。
(三)收集现场工区反馈的各类信息,组织分析、处理,无法解决的事项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四)配合厂家处理相关的技术疑难问题。
第六条信号工区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维修计划,完成CTC日常维护工作。
(二)组织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配合车间、信号生产技术科处理设备故障。
(三)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类数据、信息采集,按时上报。
(四)及时将故障设备、板件送到信号生产技术科返厂修。
第三章维护要求
第七条车间负责管内CTC设备的集中修项目(半年一次)。
(一)系统主机、采集分机、电源设备、车务终端及网络设备清扫检查,接插件及各部螺丝检查紧固,工控机内部检查清扫。
(二)各部配线整治。
(三)电源设备检查测试、主备切换试验、旁路实验。
(四)主备机转换试验。
(五)网络通道检查核对及转换试验、各串口检查试验(六)计算机系统检查、数据整理、程序文件版本核对。
(七)终端设备各项功能检查试验。
(八)不良器材更换。
(九)熔断器装置测试、检查、更换、整修。
(十)配合通信进行通道干线及引入线测试。
第八条信号工区负责管内车站CTC设备日常维护(每日一次,无人值守站每月两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检查CTC系统主机、采集分机、路由器、KVM、交换机、UPS电源各部分工作状态,表示灯正常,无异常现象。
(二)检查风扇运行情况,保持机箱通风良好。
(三)各种电路板及接插件、熔断器插接状态,无异常现象。
(四)检查车务终端、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工作正常。
(五)各种配线紧固良好、电气接触可靠、配线整齐、走线平顺,绑扎良好。
(六)及时配合CTC中心进行疑难故障处理,接受CTC 中心的技术指导进行简单故障的处理。
完成非正常情况下的系统关闭和启动,配合有关部门施工,办理CTC车站设备停用启用的登销记等工作。
第九条信号工区负责管内车站CTC设备的月度检修(纳入年表计划,每月一次),主要包括:
(一)进行主(A)备(B)机切换运用(单月A机,双月B机).
(二)表示信息重点核对。
(三)系统分机(采集机)检查、机柜清扫、接插件各部螺丝检查紧固。
(四)网管设备检查。
(五)清理计算机、UPS通风防尘网。
(六)各防雷元件、设备地线、防护地线、通道防雷地线检查。
(七)电源设备检查测试。
(八)UPS电源放电试验测试(半年一次)。
(九)设备地线、通道防雷地线、电源防雷地线测试(半年一次)。
(十)表示信息校核(半年一次)。
(十一)在车间指导下进行电气特性报警上下限检查设置(半年一次)。
(十二)信号工区遇到本站车站信号设备施工时,要认真核实施工停用范围确定CTC系统是否停用。
切记不可随意切断电源屏对CTC统的供电,当CTC设备因施工停用检修而切断供电电源时,要及时关闭CTC车站所有设备后,再关闭UPS的输出,防止UPS过放电。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十条CTC设备开通投产、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时,信号生产技术科必须验收交接完整的CTC技术资料,设备修改后应及时更新相关技术资料。
信号生产技术科、车间、信号工区各自独立存放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台帐。
(一)信号生产技术科应配备以下技术资料:
1.设备硬件台帐(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安装地点、
开通日期等内容)。
2.管内IP地址表、站码。
3.设备使用说明书,硬件及软件技术手册、使用手册、
维护手册和设备技术标准。
4.竣工图(包括系统结构、网络构成图、设备布置图、
设备原理图和通道网络图等)。
5.软件台帐(软件文件名称、安装地点、来源、版本号、
用途等内容,备份软件还包括存放地点)、密码台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