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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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09护绿行动和《关于开展09夏季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林护字[2009]226号)文件的总体部署,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09夏季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遏制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抬头的势头,坚决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现有成果,大力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安平、绿色生态安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安平县09夏季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局长刘旭洲任组长,县林业局副局长赖利溪、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纪继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局相关股、室(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谋旺兼任办公室主任,祝应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餐饮业、集贸市场、药店、药材市场、医院等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集、运输、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2、专项整治行动以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为主体,对辖区内车站码头、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餐饮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对典型案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力以赴,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把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行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3、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为确保行动中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行动前,各站要对辖区内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场所展开一次彻底的调查摸排,行动台要结合摸排结果,突出重点、难点,重点突破,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全程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4、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专项行动中,各站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要突出严打精神,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尽快结案,坚决杜

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严禁滥用强制措施,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珍贵野生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的热情,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来,努力营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民参与,共同监督,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6、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站要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案件执法情况,同时,行动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大战果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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