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清朝时期的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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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清朝时期的百色

目录

导言

第一节清代治边政策之演进与百色行政建置历史沿革

一、清代治边政策之演进

二、清代百色行政建置之历史沿革

第二节清代百色壮族地方之政权建设及社会政治生态

一、“改土归流”政策对百色少数民族管理之加强

二、清中央政府强化对百色地方政权之建设

三、“改土归流”后百色社会政治生态

四、清代百色壮族地方政权建设之范例——泗城岑氏土司(一)土著壮族:泗城岑氏土司之起源

(二)设“奉祀官”:“改土归流”后泗城岑氏土司保留之特权

1、特许管理当地瑶民

2、特许管理四村“庄田”

3、泗城岑氏土司之氏系

第三节清代百色百色壮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一、百色山地垦荒开发与土地私有制之发展

二、制定农村经济开发惠农政策

众所周知,明末清初,政权更迭,世事多变。1644年清军入关,建立了统一的清王朝。其后,朝廷又继续派兵南下,平定南方各地土司叛乱。1646年,瞿式相等两广官吏拥戴南明桂王朱由榔(1647—1661)于广东肇庆称帝,史称“永历政权”(亦称“南明政权”)在此后一年多时间里,广西成为明末“永历政权”重要的抗清中心。顺治十三年(1673年),吴三桂在西南地区起兵叛朝廷,史称“三藩之乱”,八年后(1681年,即康熙二十年),康熙帝玄烨平定“三藩之乱”,如此祖国西南地区之社会秩序重新得以稳定。

历经明末“南明政权”之建立,李定国农民起义军之抗清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等重大历史事件,

清朝虽为北方少数民族(满族)所建立,然中央朝廷治边之思想核心仍是沿袭汉唐以来施行的“绥靖百越”、“填抚方外”、“守中治边”、“守在四夷”、“恩威并用”和“以其故俗治”之方略。这一治边方略对清代统治者产生了极为深刻之影响。他们摒弃了前代以边疆为基地,对外进行侵略扩张之做法,采取恩威并用之双重治理边疆之方针。如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九月,时安南(越南)之黎维祺到中国奉表贡方物(越南地方出产之物品),顺治帝福临无不嘉许云:“朕惟修德来远,盛代之弘谟;纳款归仁,人臣之正谊。既输诚而向化,用锡命以宣恩。褒忠劝良,典至重也。尔安南国王黎维祺,僻处北方,保有厥众,乃能被服声教,特先遣使来归,循览表文,悃忱可见。……尔受受兹宠命,其益利忠节,永作屏藩,属守职贡。”后又册封黎氏为安南国王。【5】康熙帝玄烨即位后,亦曾云:“朕思从来控制苗蛮,惟在绥以恩德,不宜生事骚扰。【6】”后乾隆帝弘历亦云:“夫开边黩武,朕所不为,而祖宗所有疆宇,不敢少亏尺寸【7】。”又云:“中国抚驭远人、全在恩威并用,令其感而知畏,方为良法。”【8】在“守在四夷”、“守中治边”治边思想指导下,清中央政府把更多之精力放在治理、巩固边疆地区上。对广西(百色)壮族地区之治理亦多接受、沿袭前代(元、明两代)在祖国西南边疆地区施行之“土司制度”【9】。即使在雍正时期(1724—1735),鉴于西南壮族土司势力对中央朝廷之权力产生严重危害而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即土官为流官制),然亦未从根本上彻底废除“土

司制度”。此种情形,一直延至清末及民国初年,亦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西南(广西、百色)。仍存在少量土司。有鉴于此,当代有识见之史家认为,清中央朝廷与明代统治者更为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们将汉唐以来对西南边疆“恩威并用”,“以其故俗治”之治边方略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认识到向西南边地移民有助于解决人口居住生态与解决内地(中原)汉族人口膨胀问题。为此,清中央政府在“守边”之前提下,允许内地流民(包括汉族及各少数民族)到西南边地落户、垦荒与种地,从而推动了内地四川、云南、贵州、广东、福建等地规模空前的移民西南广西百色壮族地区进行垦荒活动。这样就将对祖国西南边地开发治理与实现人口之合理分布联系起来,初步实现了西南地区“壮汉融合”、“壮、瑶、苗、彝、布依、仡佬等民族一体”之目标。“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看作是全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之重要环节。”【10】在清中央政府沿边方略之直接影响下,西南边地百色壮族地区不仅在政治、经济、人口生态上得以改变,且壮族聚居区之原始结局亦得到改变与发展。明清以前传统百色壮族民众大都聚族而居,如宋代安德(今属靖西)、归乐(今属平果)、路城(今属田林)、田州(今属田阳)等四州壮民,都是同姓聚居,“举垌而一姓者,婚姻不以为嫌”【11】。后入明清,经过土司兼并战争,壮族聚居区的“羁縻州”【12】逐个被合并成较大的土司家族领地。以凌云县“岑氏土司”为例,于明清时期,此土司乃是百色壮族地区规模最大、势力最强之壮族土司,其领地管辖今百色市

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右江区诸县(区),以及河池市巴马、凤山、天峨等县和贵州省安隆、贞丰、册亨、望谟、罗甸等全都或部分地方。清代“改土归流”后,作为家庭标志之土司被废除,百色壮族地区自汉唐以降1000余年一姓一州一土司等基本社会组织、结局被打乱了。自此,百色壮族地区之州、垌不再是一姓一家之世袭领地,壮族居住区部落联盟式之聚居传统被自上而下进行改造:一姓改为杂姓,“土官”改成“流官”,“土目”改成“里甲长”,“土民”亦随之变成了封建国家之自耕民。于是,整个西南壮族社会全都完成了“领土制”到“封建制”之华丽转身。

此外,在清中央政府治边之政策影响下,受朝廷委派到百色属地任职之流官与本地土官,他们励精图治,奋发有为,为百色属地政权建设与经济、文化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涌现出一些百色民众有口皆碑之历史人物,如清嘉庆元年(1796年),以“居官以爱民便为急务”之山西永济人崔景仪出任泗城知府,他想为民之所想,做事为民之所做,到任后积极组织泗城壮族民众大力修建被大水冲毁之“镜澄桥”、方便泗城民众出行而深受当地壮族人民称许;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江苏武进人赵翼出任镇安知府,他轻车从简,深入德保、靖西等县民间,了解民情,为民解忧,他不仅果断地铲除压在当地壮民头上之“三害”(苟捐杂税之害、边患之害与虎害),且引导德保民众从归顺州(今靖西)引进八角树种植。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深受德保、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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