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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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社会工作班考勤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为维护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风,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文件精神及2013级社工班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常规考勤制度
第一条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的说明:
迟到:上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由值日班干统一点名,点名未到者(旷课、请假除外)按迟到处理,记迟到一次。
早退:在上课期间未经允许提前离开,记早退一次。
旷课:上课时间,不能正常上课并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到者,按旷课节数记。
活动:凡班级举办的集体活动,均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得缺席,有事,事先请假向班长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注:特殊情况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提前告知生活委员。
第二条值日班干对每节课进行常规考勤并做详细记录,如实填写班级考勤表,并根据旷课情况填写班级日志,同时注明旷课的具体情况,每日按时上报辅导员。
第三条学习委员每周汇总考勤情况,并在班级通报,对严重旷课的学生予以警告。
第四条对一周的考勤汇总进行分析,旷课严重的学生,由心理健康委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并将该学生的情况上报辅导员。
第五条特殊课程需使用室外场地,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允许迟到、早退、缺勤,并由学习委员考勤记录。特殊天气时,由学习委员或其他班委进行通知是否上课或换场地,具体情况请以班级飞信通知为准。
第二章请假销假制度
第六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请病假、事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无效。学生请假不得做假,做假一律无效。病假若时间久需由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第七条学生可根据客观需要请事假,请事假的原则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课,具体事宜由辅导员把握。
第八条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由辅导员老师备案,一份由生活委员留存备案。没有开具书面假条的,视为旷课。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