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价规程陕西质量技术监督局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电梯)管理人员考试卷(B)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电梯)管理人员考试卷(B)单位姓名成绩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其结果负责.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3、特种设备事故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6、电梯的主要参数是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和层站数.7、1000㎏的客梯轿厢最小有效面积为 2.15㎡,最大有效面积为2。
4㎡最多可乘人数为13人.8、电梯轿厢内应有紧急照明和应急报警装置。
9、电梯的构造分为机房、井道、轿厢、和层站。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B登记。
A.省、自治区使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B.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C.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 C 进行一次自检,并作出记录.A。
每年 B。
每季 C。
每月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A ,或者 C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A。
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ICS 91.140.90Q 7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520-2018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Elevator safety risk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2018-04-04发布2018-07-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520-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朝阳区特种设备检验所、丰台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海淀区特种设备检验所、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日立电梯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立荣、张绪鹏、王小轮、邱志梅、赵伯锐、赵克凡、张建新、顾理、李树国、宋云鹏、仇景泽、黄凯、王瑞宝、蔡金泉、杨京延、刘连璋、文燕洲。
IDB11/T 1520-2018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全风险的条件、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电梯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和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程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安全风险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GB 16899 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7024 、GB 7588和GB 168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梯安全风险评估 safety evaluation of elevator按照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对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综合性分析和判断的活动。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电梯安全评价须知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电梯安全评估须知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认实【2018】12号)、《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质监发【2017】104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我院电梯安全评估相关须知告知如下:一、评估依据《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DB61/T 977-2015)二、评估范围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主要零部件、各系统及整机的安全评估,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一。
根据《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以下情形可申请电梯安全评估:1、电梯整机或者重要零部件使用年限届满的;2、因电梯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3、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的;4、故障频率高,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安全评估且所有权人同意的;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明确要求进行电梯安全评估的。
三、评估流程评估申请→资料审查→签订委托协议书并缴费→评估前准备→现场评估→评估报告出具→异议处理→资料归档评估申请:委托单位请根据本须知第四条准备评估申请资料,并携带准备好的资料报检。
资料审查:我院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电梯安全评估申报反馈单》,若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则接受申请。
否则,不接受申请。
签订委托协议书并缴费:若接受申请,我院电梯安全评估代理人将与委托单位代理人签订《电梯安全评估委托协议书》。
评估前准备:委托单位请按照《电梯安全评估申报反馈单》背面的委托检验告知书要求作好电梯安全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现场评估:安全评估人员应及时与委托单位联系,沟通并确定现场评估时间。
评估报告出具: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安全评估人员应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异议处理:委托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及建议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锅[2002]11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4月29日国质检锅[20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普查登记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范围实行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范围,按照《纳入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范围》(见附件一)执行,设备注册代码仍按照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的规定编码。
随技术进步、特种设备更新换代及事故发生等情况,总局将及时对安全监察范围进行调整。
二、在用特种设备的整治与注册登记因缺少资料或其他原因未能进行注册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按照如下规定处理:(一)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资格符合有关规定,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所需资料齐全,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应办理其注册登记。
(二)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但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所需资料不全的,应由使用单位与制造单位联系,补齐所缺资料,经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其注册登记。
制造单位已不存在或不能补办有关资料的,可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通过检验确定设备的性能参数与安全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补齐资料后,安全监察机构应办理其注册登记。
国质检特〔2014〕679号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
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公布了《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2010年22号)(以下简称原目录)予以废止。
为确保规范有效的实施新目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描述。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基本概念内,新目录以定义和列表的形式,明确了纳入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品种的具体范围。
自新目录施行之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关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对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新目录施行前已经进入程序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处理意见如下:(一)使用登记。
已经受理、未发放证书的,登记机关应终止登记程序,并告知使用单位该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提醒其加强安全管理;涉及收费的,退回相关费用。
新目录施行后,原目录之内、新目录之外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不再有效。
登记机关应对现有在用特种设备档案和数据库逐步进行清理,将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档案和数据单独存储,将失效的使用登记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自2015年开始,新目录之外的特种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统计范围。
(二)生产单位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作业人员资质认定。
已经受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依法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正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等16项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9日附件序号国家备案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2019-12-022020-03-022DB42/T1522-2019曳引驱动电梯去功能化评估规则2019-12-022020-03-023DB42/T1523-2019电梯维保质量现场检查技术规范2019-12-022020-03-024DB42/T1524-2019蕲艾绒分级质量标准2019-12-022020-03-025DB42/T1525-2019中药材白及生产技术规程2019-12-022020-03-026DB42/T1526-2019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规范2019-12-022020-03-027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整理规则2019-12-022020-03-028DB42/T1528.1-2019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田灌溉用水定额2019-12-022020-03-029DB42/T1529-2019耕地破坏程度鉴定2019-12-022020-03-0210DB42/T1530-2019大型水电工程开发中珍稀植物迁地保护技术指南2019-12-192020-03-1911DB42/T1531-2019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工作规程2019-12-192020-03-1912DB42/T1532-2019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019-12-192020-03-1913科技管矿信息系统矿山端监测通用技术规范2019-12-192020-03-1914DB42/T1534-2019高强热轧带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2019-12-192020-03-1915DB42/T1535-2019文化体育综合场馆运行服务规范2019-12-192020-03-1916DB42/T1536-2019重要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规范2019-12-192020-03-19——结束——。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布日期】2015.07.1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质检特函〔201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委托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起草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进行讨论,并于2015年7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徐国强
电话:138****9185
电子邮箱:************;*****************
传真:************
附件: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7月13日。
陕西省安康市电梯作业电梯检验员真题及答案
陕西省安康市电梯作业电梯检验员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50题)1.()是电梯曳引机中,一个重要的安全装置,给它通入电流则松闸、断电则制动。
A.刹车B.制动器C.减速器D.极限开关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①岗位责任②隐患治理③应急救援④安全生产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③④D.①③④3.现行《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规定,耐压试验时对液压系统加以()的满负荷压力,持续5分钟,液压系统应无明显的压力下降和泄漏。
A.110%B.125%C.150%D.200%4.现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进行杂物电梯的超载试验时,应当在轿厢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在通电持续率40%的情况下,启、制动运行30次。
A.110%B.125%C.100%D.115%5.检验记录保留二位小数数据处理时,12.44501应为()。
A.12.43B.12.44C.12.45D.12.4456.造成起重机作业相互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A.未设置防碰撞保护装置或者碰撞保护装置失效B.未设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C.未设置扫轨板D.以上均是7.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制动器线圈的控制电路,至少用()个独立的触点串连控制。
A.1B.2C.3D.48.在三相交流电中,相线与中性线之间的电压称为()。
A.相电压B.线电压C.交流电压9.JG135规定,除了轿厢地坎层门地坎之间的其他地方,井道壁和轿厢地坎之间、或者和轿厢门框架之间、或者和轿厢门之间的水平距离都不大于()mm。
A.150B.75C.100D.20010.根据JG135规定,悬挂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是指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时,一根钢丝绳(或一根链条)的最小破断载荷(N)与这根钢丝绳(或链条)所受最大力(N)之比。
A.最低层站B.最高层站C.中间层站11.《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对电气的绝缘要求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照明电路和其它电路不小于0.25M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质检特函[2008]85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08.11.27【实施日期】2008.1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南京、淄博、深圳三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种设备政府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课题组(课题编号:2006BAK02B05-02-03)已完成了课题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见附件),经我局研究,现下发给你们,各地应按照测评方法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江苏、安徽两省应在今年完成全省范围的试点工作。
希望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测评方法(2008年10月)目录1 绩效测评目的及意义1.1 背景1.2 测评目的1.3 测评意义2 绩效测评方法及工具2.1 绩效测评指标体系的设计2.1.1 指标设计原则2.1.2 指标属性2.1.3 指标体系及权重2.1.4 指标总分的百分制转换模型2.2 绩效测评工具及测评标准2.2.1 测评工具2.2.2 测评标准划分3 绩效测评实施流程3.1 测评实施步骤3.2 测评工作小组任务及职责1.1 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量也逐年增多。
作为重要社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在各行业的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必须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以使特种设备在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试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现印发你们。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2015年10月14日目次目次 (3)前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评估机构要求 (6)4。
1 基本要求 (6)4.2 制度要求 (6)4。
3 人员要求 (6)4.4 设备要求 (7)5 评估过程要求 (7)5。
1 程序 (7)— 2 —5。
2 前期准备 (7)5。
3 现场评估 (7)5.4 风险等级评定 (15)5.5 降低风险的措施 (16)5。
6 综合结论判定 (16)6 评估报告要求 (18)6。
1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 (18)6。
2 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18)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 (20)A.1 封面 (20)A。
2 扉页 (21)A。
3 报告内容 (22)— 3 —前言本导则按照GB/T 1。
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市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 4 —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评估报告等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47号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1〕47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精神,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安全评价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好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发[2010]23号和陕政发[2010]39号文件要求,加强安全评价工作的日常监督,实施动态监管。
要将评价机构的行为规范、评价报告质量、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在查处事故时,要调阅事故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提出的有关预防事故和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符合实际进行调查。
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虚假等严重问题的,要依法追究评价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在我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当遵守《陕西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省外安全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并对安评报告作出的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电梯曳引机
电梯曳引机GB/T 13435—9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4—18批准1992—12—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额定速度小于25m/s的电梯曳引机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用曳引机。
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额定速度不小于2.5m/s的各类电梯用的曳引机。
额定速度小于2.5m/s的各类电梯用的其他曳引机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的测定简易法GB 7025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GB 10085 圆柱蜗杆传动基本参数GB 10089 圆柱蜗杆、蜗轮精度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 11368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3.1 曳引机额定速度rated speed of traction machine对应于轿厢额定速度的曳引轮节径上的线速度。
3.2 曳引机额定载重量rated load of traction machine当曳引比为1:1、平衡系数为0.40时,曳引轮切向曳引的轿厢额定载重量。
4 产品分类4.1 型式曳引机分为直流与交流两种型式。
4.2 曳引机型号曳引机型号由类、组、型、特性、主参数和变型更新代号组成。
图示如下:标记示例:交流电动机减速器中心距为200mm、第一次更新的电梯曳引机:电梯曳引机YJ 200A GB/T 134354.3 曳引机基本参数应符合GB 7025与GB 10085的规定。
4.3.1 曳引机额定速度(m /s)系列如下:0.63、1.00、1.25、1.60、2.00、2.50。
4.3.2 曳引机额定载重量(kg)系列如下:400、630、800、1 000、1 250、1 600;2 000、2 500。
4.3.3 减速器中心距(mm)系列如下;125、160、(180)、200、(225)、250、(280)、315、(355)、400。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6.20•【字号】陕安监管发[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7]70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为加强我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安全监管局第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境内所有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取得相应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审批、颁发。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 题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题集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为一般事故。
2.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3.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电梯服务的、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4.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登记标志置于大型游乐设施进出口处等显著位置5.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7.运营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必备工具和设备。
8.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10.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1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特别重大 (I 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12.门架前倾角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货物,门架后倾角的作用是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落, 增加叉车行驶的纵向稳定性13.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GC2管道: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工业管道。
15.锅炉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当前使用管理状况进行的检验。
质质检特函〔2016〕1号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号)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陕质监函〔2015〕682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实施监督检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应当进行监督检验,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对于已安装完毕,但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根据以下情形予以处理:(一)对于未经制造监督检验的,不得使用;(二)对于未经安装监督检验,但仍可以进行监督检验的,应进行监督检验;无法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按第(四)项执行),应重新安装并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三)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依法进行处理;(四)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前安装、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或基于风险的检验。
检验结论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使用登记。
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安装、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应依法进行处理。
二、关于资料缺失的问题(一)承压类特种设备。
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制造监督检验合格、技术资料缺失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到制造单位补齐资料;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已不存在或不能补齐所需资料的,可由使用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通过检验或合于使用评价等技术手段,确定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制造单位补齐技术资料。
补齐资料后,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对于不能确定制造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或确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不得继续使用。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
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技术资料缺失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到制造单位补齐资料;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已经不存在或不能补齐所需资料的,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改造并补齐资料。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价规程陕西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地方标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编制说明一、制订本规程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安装数量不断攀升,使用愈加频繁,电梯安全已经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民生工程。
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伤亡40多人,特别是2011年以来电梯事故有上升的趋势。
关人、困人的故障时有发生,绝大多数发生于使用年限较长的曳引驱动电梯。
按照我国电梯使用年限推算,从2000年开始,我国第一批大规模使用的电梯已经逐渐进入更新换代的时期。
当前,全国已有10%~15%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了15年,未来数年内我国将迎来电梯“老龄化”高峰期。
电梯的设计寿命一般在15~25年,使用年限越长,零部件老化、磨损等日趋明显,电梯维修费用显著增加,能耗逐步增大,经济性能逐渐变差,电梯安全风险大大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适用于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特征的安全评价方法规范。
本规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提供完善的评估方法及流程,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部件及整机判废提供技术参考,同时也有利于引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行业规范运作、维护行业有序竞争起到重要作用,并对辅助政府行政监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编制过程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质监标〔2015〕8号),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成立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编制小组,小组人员:(略)。
编制小组查阅了大量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尤其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GB 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474-2009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与电梯安全评估相关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总局网下载)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前 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年1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目 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
2024年A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电梯)考试题
2024年A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电梯)考试题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AB )A、安全管理人员B、作业人员C、维修人员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BCD )A、财务管理B、岗位责任C、隐患治理D、应急救援E、清洁卫生3、【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AB )A、作业人员B、安全管理人员C、维修人员4、【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BCD )A、销售人员B、安全管理人员C、检测人员D、作业人员5、【多选题】《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ACDE )A、使用B、运输C、经营D、检测E、检验6、【多选题】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ABCD )A、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B、财产损失价值C、应急救援费用D、善后处理费用7、【多选题】关于电梯使用单位界定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B、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C、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D、电梯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8、【多选题】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基本技术参数包括()。
(ABCD )A、驱动方式B、额定载重量C、额定速度D、层站门数9、【多选题】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程序主要包括:出示证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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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编制说明一、制订本规程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安装数量不断攀升,使用愈加频繁,电梯安全已经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民生工程。
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伤亡40多人,特别是2011年以来电梯事故有上升的趋势。
关人、困人的故障时有发生,绝大多数发生于使用年限较长的曳引驱动电梯。
按照我国电梯使用年限推算,从2000年开始,我国第一批大规模使用的电梯已经逐渐进入更新换代的时期。
当前,全国已有10%~15%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了15年,未来数年内我国将迎来电梯“老龄化”高峰期。
电梯的设计寿命一般在15~25年,使用年限越长,零部件老化、磨损等日趋明显,电梯维修费用显著增加,能耗逐步增大,经济性能逐渐变差,电梯安全风险大大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适用于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特征的安全评价方法规范。
本规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提供完善的评估方法及流程,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部件及整机判废提供技术参考,同时也有利于引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行业规范运作、维护行业有序竞争起到重要作用,并对辅助政府行政监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编制过程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质监标〔2015〕8号),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成立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编制小组,小组人员:(略)。
编制小组查阅了大量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尤其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GB 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474-2009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与电梯安全评估相关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编制小组在对福建、浙江、重庆、深圳等地电梯安全评估相关标准调研的基础上,接合我省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研究总结,依据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方法研究》(项目编号:2012QK264,项目负责人:李红昌,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验收)的项目成果,于2015年5月形成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草案,经不断讨论、修改于2015年7月形成讨论稿。
三、本规程制定的依据(一)相关的法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陕西省省长令第166号、西安市市长令第94号明确要求“在用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在之后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评估。
由于国家没有电梯报废的相关标准,据此,编制小组根据其他省市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的评估标准,对使用年限已满十五年的在用曳引驱动电梯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有无改造、维修价值进行安全评估。
曳引驱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等类型,由于曳引驱动防爆电梯、曳引驱动消防员电梯的使用场所、环境和零(部)件的特殊性,且全省使用量极少,本规程不适用于曳引驱动防爆电梯、曳引驱动消防员电梯的安全评估。
杂物电梯主要用于传菜,运送小吨位物品,不允许作为乘客电梯使用。
强制驱动电梯在陕西省还未出现。
液压电梯相对于曳引驱动电梯来说,可不专门设置上置式机房,在大吨位低楼层运输方面有优势,主要运用为低楼层、大吨位的载货电梯、汽车电梯,且液压电梯的使用量很少,全省目前总共不到100台,作为乘客电梯使用的数量就微乎其微。
考虑到电梯结构和零(部)件的通用性,对杂物电梯、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可参照使用本规程。
(二)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根据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所涉及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本规程的编制参考并引用了以下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GB 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 24474-2009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DB11/T 892-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DB50/T 511-2013 《老旧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DB31/T 610-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DB33/T 869-2012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DB 33/T 955-2015 《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DB35/T 1332-2013 《曳引式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规程》、SZDB/Z 117-2014 《电梯安全评估规程》三、本规程相关问题说明(一)《规范》正文相关问题说明1、根据本规程所涉及的内容,本规程对“电梯安全评估”、“电梯本体”、“运行环境”三个术语进行了解释。
2、参照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对电梯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规定,本规程规定: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进行。
应考虑到不同品牌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的不同以及评估组成员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差异,合理组建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具有三年以上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或电梯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检验人员和(或)技术专家组成。
目前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的安全评估还没有相应的资质机构,可以作为法律支撑的仅仅只有《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考虑到该法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修改,以及评估人员的资质水平,因此,本规程对评估机构和人员做出如上规定。
3、根据其他省市对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的经验和评估内容要求,参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本规程规定:评估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本规程所述评估内容、要求和方法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
4、《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明确规定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周期,参考其他省市相关标准,本规程规定:在用曳引驱动电梯两次评估间隔不得超过 5 年。
但到底如何更加细化评估的周期(如改造、大修后如何计算),待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5、参照其他省市对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的成功经验,本规程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的评估程序:(1)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的评估需求主体应该是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因此,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前应由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由于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和维保单位在电梯日常使用和维保中掌握了大量电梯运行状况资料,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电梯使用登记资料;电梯产品质量证明书,电梯自行检查报告;至少连续 3 个月电梯运行、维保、故障、急修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3)评估机构决定受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电梯评估申请的,应当与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签署电梯安全评估委托协议,双方明确评估的时间与其他约定事项。
(4)评估机构按照本规程的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评估,考虑到评估现场可能存在不具备现场评估条件,或者继续评估可能造成危险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对安全评估结果通报及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限进行了规定。
6、借鉴福建、浙江、重庆、深圳等地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的经验,并参照电梯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依据《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方法研究》,本规程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的内容、要求、规则。
评估内容分为:电梯本体状况、电梯运行环境、电梯能效等级和电梯管理及维保四大部分。
其中,电梯本体状况评估内容包括:电梯各组成系统及其零(部)件(曳引系统、导向系统、重量平衡系统、轿厢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电气系统)、整机试验(运行性能测试、安全装置试验、曳引制动能力验证);电梯运行环境评估内容包括:一般要求、机房、井道、底坑、导轨与层门固定、安全距离;电梯能效等级评估内容包括:电梯运行能源效率、电梯待机能源效率、电梯能源效率等级;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内容包括: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保质量。
基本涵盖在用曳引驱动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能效、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
7、本规程基于层次分析法制定了电梯本体状况定量化评估方法,有效解决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本体状况难以客观评估难题。
规定了评估判定规则和结论:电梯本体状况评估判定(本体零(部)件判定、本体各系统判定、本体判定)、运行环境评估判定、能效等级评估判定、管理及维保评估判定。
8、参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本规程对评估报告的格式、完整性和保存期限进行规定。
(二)对附录A(电梯安全评估方法)相关问题说明作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为了使安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附录A中:基于层次分析法给出了电梯各系统、零(部)件权重计算方法,标准分确定方法及其示例,实得分确定方法;采用检查表法对电梯运行环境的六个大类进行分类评估;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电梯的使用频率和使用者的人数,将电梯划分 4 个使用类别,并结合运行能源效率评估和待机能源效率评估对电梯能源效率等级进行评估;将电梯使用管理及维保质量评估总分设定为200 分,规定了具体评估项目(由电梯专家确定各评估项目标准分),并给出各评估项目的评分标准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