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活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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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联创新社团
社
团
活
动
章
程
二0 —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中文名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物联网技术创新社团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物联网技术创新社团,由物联网相关技术及产品生产、销售、应用,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遵照社团章程, 共同组建的非政治性和非赢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本团体的宗旨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并依靠行业的集体力量,为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服务,维护全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对行业进行组织、引导、协调、自律以及提供各项服务,推进物联网技术和产品的应用,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务围
第四条本社团的活动围:
(一)开展理论学习,进行学术交流;
(二)凭请专业人士举办授课;
(三)开展文娱校园活动;
(四)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互动;
(五)定期举行电子与物联网交流会,以提高电子专业与物联网专业知识,一般每周举行两次。
(六)不定期向各位社员传播电子与物联网的学习知识,和各地物
联网专业人才的学习技能。各种技能大赛最新动向。
第三章社员
第五条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退出自由。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的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二)具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
(三)自愿提出申请;
(四)热爱社团事业,肯于钻研;
(五)积极要求上进,志于提高自己。
第七条社员入社的程序:
(一)提交入社申请书;
(二)社员审核;
(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一周做出决定。审核未被通过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团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社团会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所需求信息;
(四)社团享有对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社团享有退出委员会的自由。
第九条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和行业道德规,执行本社团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参加和支持社团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社团委托的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提供社团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积极向社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条退社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加入社团的证书。
第十一条社员假如有严重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或者有严重损害其他社员与本社团利益的行为,劝其退社,或经由社团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髙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决定社团的工作方针、任务;
(二)审议并通过社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批准、修改社团章程;
(四)选举和罢免社团;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部是社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电子物联联合会负责。
第十四条常务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社长、副社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制定社团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本委员会的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业具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本社团秘书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围和事业
发展,不得在社团中分配。经费支出包括:
(一)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编印刊物、资料及宣传费用;
(三)办事机构的日常办公经费及聘任人员的报酬;
(四)社团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经费开支。
第十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团表决通过后报社团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团代表大会通过后一周, 经各个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员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经社团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自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章程自电子物联社团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电子物联创新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