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箱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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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柏庐路人行天桥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钢箱梁分项)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录
1 工程概况及技术、专业工程特点 (3)
1.1 工程概况: (3)
1.2 专业结构特点: (3)
1.3 监理工作依据 (4)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4)
2.1 监理工作范围 (4)
2.2 监理工作重点 (7)
3 监理工作流程 (8)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9)
4.1 监理工作监控手段及控制要点 (9)
4.2 监理工作目标值: (28)
5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29)
5.1 监理工作方法 (29)
5.2 监理工作措施 (30)
6 监理旁站部位及工序 (30)
钢箱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及技术、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概况:
拟建桥梁位于昆山市柏庐路,柏庐路呈南北走向,北侧为铁路高架,南侧与G312相交。拟建桥梁为一座横跨柏庐路的人行天桥,桥梁西侧为汽车南站,东侧为世贸蝶湖湾商业广场。桥梁总长108m,主桥桥面宽4m,标准跨径组合为(9+31.25+39.75+22+6)m。
主桥平面为一“圆弧”型结构,主桥采用焊接连续钢箱梁,最大跨径为39.75m。桥面顶板宽为4.0m,梁底宽为2.9 m,两侧翼缘宽各0.55m。为方便施工和外观一致美观,钢箱梁采用单箱单室等高截面,梁高为 1.6 m。箱梁顶板采用12mm 厚钢板,底板采用20mm 厚钢板,腹板采用10mm 厚钢板。为增强钢箱梁的整体性,均隔1m 设置一道横隔板,箱梁顶底板及腹板均设置纵向加劲肋,以保证满足其受压时的局部稳定性。
本人行天桥东西侧各共设有一个人行梯道。梯道两侧梁高0.4 m,顶板、底板墩顶平台均采用20mm 厚钢板腹板采用16mm 厚钢板,楼梯踏步钢板采用10mm 厚钢板。钢箱梁主体结构采用材质为Q345C钢,加劲肋及隔板为Q235C,全桥用钢量约300吨。
1.2 专业结构特点:
主梁采用等高度钢箱梁,正交异性钢桥面板形式。钢箱梁采用工厂分节段、横向分块制造,工地现场焊接顶板纵缝及节段横向缝、其他部分高强度螺栓拼接的形式。为方便运输,每节段横向分三块,主梁箱体和两侧挑臂,现场吊装前,将横向三块组装成整节段。
1.3 监理工作依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4、《公路桥涵抗震设计细则》(JTJ/T B02-01-2008)
5、《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7、《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
8、《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2005)
9、《铁路工程防火设计规范》(TB10063-99)
10、《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 10212-98)
11、《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00)
12、《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2004)
13、《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5-88)
14、《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 986-88)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16、跨线桥设计图纸
17、经批准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18、《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l0402—2007)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1 监理工作范围
2.1.1按时编报、修改、完成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做到全面落实;
2.1.2 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现场,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及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站(或指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实施上级与下级监理间的工作交底,认真填写
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2.1.3 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独立进行监理标段内贯通复测,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图设计,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按时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2.1.4 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的保证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安全、环保体系的切实可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2.1.5 按照发包人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例会、监理会议、监理例会,认真做好会议纪要,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2.1.6 在工程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齐备的前提下,经报发包人批准后下达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1.7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试验设备、人员资质和工作能力;2.1.8 建立监理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相关规范及发包人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2.1.9 审批承包人拟用与本分项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履行发包人《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六项质量管理职责,与承包人共同对现场设备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禁止承包人越权跨类采购的物资设备和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
2.1.10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分项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和数量;
2.1.11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和工艺;
2.1.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并检验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参与有关设备的监造工作;
2.1.13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通过对工程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批,以及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2.1.14及时进行质量验收。按相关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依工序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