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规章制度等汇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药房规章制度

篇一: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司药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二、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称量不得估计抓药。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三、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急症处方应优先调配。

五、处方调配完毕,工作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六、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七、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司药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不洁等现象。

八、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药品,不得领进装斗。

九、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房负责人或门诊部主任

处理。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中药房。

中药库房管理制度

一、购买药品要根据治疗需要和缺货登记,由药房人员编制购药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执行。

二、购进药品,由药库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药库保管及时验收入库。

三、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单据的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立即查明更正或退换。

四、药库应按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虫蛀、霉坏变质。

五、药库门窗要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烟火,其他非公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贵重药品及毒剧药品,要设专柜保管。

七、按药品性质分类,建立库房帐,一般一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出入凭证,应分类保管备查。

八、科室向库房领取药品,应按规定提前一天送领货单(特殊情况除外)。

九、领取药品应按实发数量详细交点,如有不符要立即更正。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十、库房不得凭处方直接发药(急救、特殊情况除外),如因

特殊发药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十一、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服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二、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三、药剂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四、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方可由护士或病员领取并签名,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五、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六、对门诊病人,新入院病人或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

七、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以及差错事故记录。

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制度

1、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必须由熟悉中药知识,并有实际操作经验

的中药人员担任。饮片炮制要严格按照《中国药典》、《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中规定工艺进行操作,保证药品质量。

2、炮制室应备有炮制饮片所需的工具和辅料,辅料比例和质量应符合标准,不得擅自更改。

3、各种药料首先要进行净选处理,拣出伪劣品种、杂物、非药用部位等。

4、需要软化的药物应根据气候和药材质地、性质、大小分别采用水洗、湿润等方法并掌握软化时间,防止药汁流失等,应及时切制干燥。

5、炒制饮片要掌握火候,炒要均匀,蜜灸不粘手,籽、果类药要炒到爆裂并有香味;蒸煮煅要透;炒炭要存性,严禁用煤渣煅药。

6、炒炭药要注意灭火星,摊冷后隔日入库防止火灾。

7、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防止不洁物污染药品,炮制室保持清洁卫生,炮制用具应擦洗干净。药物炮制后要及时记录。

篇二: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

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