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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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二次伤害”

在汽车工业迅速发展的时代,人们感叹于汽车带给人们便利生活的同时也饱经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伤害。中国作为汽车保有量大国,每五分钟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每一分钟因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天死亡280人,每年死亡10万多人,汽车数量占世界的1.9%,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15%,为世界之最,且每年增加4.5%。从2004年开始中国把每年的4月30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以此来提醒人们安全出行。虽然如此,交通事故在人们的生活中仍屡见不鲜。

交通事故对大部分人来说往往都是人生的第一次。惶恐、手足无措往往是这些受害者内心最真实的写照。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伤害毋庸赘言,轻则影响生活,重责毁掉一个家庭。在伤者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时,往往是更雪上加霜。更可悲的是由于某些受害者不懂法,不愿意打官司、自己打官司、或委托了不专业的律师,其给受害者及家庭带来的二次伤害也不容小觑。首先由于某些受害者不懂法,以为自己的赔偿项目只有医疗费和误工费,在和车主和解时往往是车主承担全部医疗费后再一次性补偿伤者误工费2-3万块钱。这时车主再向保险公司报销时由于准备得当,往往能报最高的保险额度,殊不知车主还因交通事故而获利几万块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法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具体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其他财产损失。医疗费和误工费只是16个赔偿项目中的二个而已。其次,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往往认为打官司是一件麻烦的事,而殊不知诉讼是现代社会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

众多当事人中想和解的绝非少数,甚至在车主已经明确表态之后,还妄想能和车主和解,就是不愿意走上诉讼的道路,这样久拖不决导致的后果只能是丧失了索赔的最佳时机,甚至有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其次,由于某些受害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咨询过一些律师,从这些律师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了一些皮毛知识,便觉得打官司不过如此,自己就可以。

殊不知除死亡伤残赔偿金外涉及的各个赔偿项目,每个项目背后都需要5-6个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由于伤者自己准备的证据不完善,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例如误工费需要的证据材料、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误工费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伤残赔偿金也按农村的标准赔偿。除此之外由于受害者对诉讼程序的不熟知,加之保险公司和车主都会请专业律师出庭,在法庭上形成二对一的局面,受害者立刻便处于不利的地位,导致能多赔的少赔,能赔的不赔,

最后受害者能拿到的赔偿款寥寥无几。

最后,由于委托了非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导致受害者受到的损失也不容小觑。那些非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代理案件往往在受害者出院后,根据受害者本人自己提供的证据来为其代理案件,有些受害者提供的证据不完整,律师也不会对其进行指导。而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会在伤者住院治疗、车辆检测、事故认定中、住院出院注意事项等都会给伤者以指导,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例如,我们元甲模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团队会为每一个交通案件成立一个专案组,随时向受害人报告案件的处理进度。律所也会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3天后给受害人下工作联系函,指导伤者如何准备诉讼或和解所需的证据材料,给当事人争取额最大限度的赔偿额度。

交通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处理交通事故,导致伤者及家庭遭受“二次伤害”。笔者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由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车检、事故认定、和解、诉讼,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当事人也不必因此消耗更多的精力,可以安心养伤,等待最后领取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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