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批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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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标识和批次管理,确保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时可实现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从采购(包括顾客来料)到投入生产过程的批次管理和标识。3引用文件

3.1 Q/HTE9100—2010 质量手册

3.2 Q/HTE9308—2010 物资管理制度

3.3 Q/HTE9202—2010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4 Q/HTE9307—2010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职责

4.1生产技术部负责材料批次管理和标识。

4.2科技发展部协助生产技术部检查材料批次管理和标识是否按规定执行。

5要求

5.1材料批次管理

5.1.1材料标识

采购入厂的原材料进厂时,经检验合格,库房核对无误后方能入库。批次号以材料牌号,规格结合入厂时间写在入库单上(如304L(¢10)120701,表示材料牌号为304L,规格为直径10,入厂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

5.1.2材料入库后须分类堆放,标识,并在合格证上注明材料批次号。

5.1.3客户提供或调拨材料时,由客户提供材料批次号,无批次号时,同样以入厂时间作为批次号。

5.2针对滚动分批投产的底盘类产品领料时,调度卡上须填写对应的材料批次号及投产批次号,否则库房可拒绝发料。

5.3各相关生产、检验、出入库等质量记录中必须记录产品的材料批次号,以便

于追溯。

6质量记录

6.1 本文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记录:

(1)材料入库单

(2)领料单

(3)材料出入库台账

(4)顾客来料出入库台账

6.2本文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记录的管理由各单位负责按Q/HTE9202执行。

附加说明:

本文件的提出单位科技发展部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拟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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