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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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
2011-08-22 09:02宣讲家陈先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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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报告从阐释文化的定义展开,并对世俗形态和理论形态的文化进行了分别论述。报告指
出,文化观念上的绝对主义是片面的,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文化的先进性主要表现
为制度的进步性。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先进性的因素,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要把这些先进性因素
变为当代中国的文化传统。在当代中国,处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具有导向
性的新问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包容性,但由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不同时代的,具有不同
社会功能的文化,两者的结合一定会有矛盾。
一、小文化与大文化
文化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大问题,在日常生活和理论方
面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在日常生活里,报纸也好,舆论也好,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就是文化。喝酒有酒
文化,喝茶有茶文化,吃饭有饮食文化,穿衣服有服饰文化,搞旅游有旅游文化,我最近还发现了高
尔夫文化,前些年丰都城还出了鬼文化。生活里面到处是文化,文化变成一个高品牌的标语了,哪里
有文化哪里的品位就高。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几乎每一个学科都讲所谓文化,道德讲人的文化,搞政治讲政治文化,打仗有军事文化,宗教有宗教文化。日常生活里这样,理论领域也是这样的。至
于民族,那就更不用说了。有什么样的民族,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比如满民族有满文化,蒙古族有蒙
文化,汉族有汉文化,这是按民族划分。按地区,自古都是这样的,河南有中原文化,江苏有吴文化,湖南有湘文化或者是楚文化,江西有赣文化。基本上,文化无所不在。西方人说,文化是空气,无所
不在,可抓呢又抓不住,谁也说不清楚什么叫文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有两个学者出了一本关
于讨论文化概念的书,说文化概念有160多种。现在,估计文化概念不止200种。
为什么大家都讲文化,可是又没有任何人能明确的说出什么是文化呢?这是由文化的特性决定
的。文化具有广泛的渗透性,每一个领域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给文化下一个定义,形成了文化多元化
的、各具特色的定义,使得文化很难给予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大家一致赞成的定义。我只能对现在
所有的文化定义概括一下,用“一、二、三、四”这四个数来说什么是文化。
“一”是讲一元化的文化定义。这个定义现在有很多人在用。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不同于自然界的东西。这是我们讲的“一”。表现在物质里面,我把它叫做物质文化;表现在人的组
织和行为里面,我把它叫做制度文化;表现在人的观念里面,我把它叫做观念文化。总而言之,文化
就是人所创造的一切,不同于自然界的都叫做文化。我个人是不同意这个定义的。我认为,这个概念
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优点是它指明了文化是人所创造的这个特点。这个定义最大的缺点是区分不了文化与社会、文化与文明。文化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文明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观念
文明。文化等于文明,文明等于社会,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思路。在我个人看来,这个思路有两个缺点。第一、它说明不了文化从哪来的。第二,它没有办法把文化和社会区分开来,它也没有办法把文明和
文化区分开来。在我看来,文明和文化是有区分的。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概念,表明了社会进步的一种
尺度,它与野蛮相对称的。而文化是社会结构的概念,表明社会是怎么构成的。这两个概念不能划等
号。文明大体上沿着社会形态的变化,是一个前进的上升的过程,依次有封建社会文明、资本主义文
明、社会主义文明。我认为文化的发展就像万里群山一样,有高峰有低谷,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是高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各有高峰,后人很难超越。我们可以说,现在的文明发展程度远远超过
唐代,但谁也不敢说我的哲学思维比老子、庄子的思维水平更高。文化和文明不是同步的。所以这个
定义有优点也有缺点。这就叫做“一”。
“二”比较简单。整个社会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文化是上层建筑,这就是“二”。这个定义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简单明了,指明了文化的上层建筑的性质。缺点是比较狭隘,排除了非上层
建筑的属于文化形态的东西,包括逻辑、语言、技术等。
很长时期以来,我们使用的是三分法——政治、经济、文化。从马克思到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再到我们党的十七大以前,基本都是三分法,文化是不同于经济、政治的观念形态,政治、经济不等
于文化,但是文化必然要渗透到政治、经济里面,这是十六大提出来的。三分法的优点是结构比较清
楚,指出文化是不同于经济和政治的观念形态。
到了十七大成为四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跑进个“社会”来了。现在我们讲四位一体,就是整个社会结构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四部分。
“一、二、三、四”说起来好像很多,实际上就是二分。一个是广义的文化“一”,是大文化观。“二、三、四”属于一类,都是把文化看作是观念形态的东西,这是我们通常讲得狭义的文化观,小文化观。
大文化观就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文化。过去经常有人这样说,梁启超就持这样的观点。他
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文化就是人的生活样式,这基本上是大文化
概念。小文化观是“二、三、四”,把文化限制在观念形态。西方有名的人类学家泰勒提倡小文化观念
的定义,认为文化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习惯以及人的其他一些能力。陈独秀讲
的也是小文化观,他认为文化就是文学、艺术、美术这一类的事。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讲的,整个社
会分为政治、经济、文化,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是政治经济的反映,观念性的文化又作用于政治和经
济。这基本是一个小文化观。
从我个人来看,大文化观、小文化观从功能来说各有其用,大文化观对于人类学、考古学来说
是有用的,像考古学里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实际上讲的就是整个人类的生产观念总的状况,
包括生产工具、生活工具,也包括生产工具、生活工具所附带的观念。而狭义的文化观或者小文化观,是把文化限制在观念性上,对于哲学、社会学的研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能区分整个社会的结
构。社会是怎么构成的?有政治、经济、文化,可以区分出物质、意识。大文化观在哲学里没有办法
用,你穿衣服不能穿文化,你吃饭不能用吃文化,你喝酒不能用喝文化。所以要区分社会结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