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之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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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修订版)

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修订版)

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向外的变更索赔及向下的反变更索赔工作,改善项目经营环境,增强项目创效能力,提高变更索赔工作水平和项目经济效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中标直至竣工审计全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行为,通过主动地、有目的性地依据项目实际与合同约定进行总体策划、工程变更,达到优化设计、增收节支、便于施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监理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防止分包方恶意索赔。

第四条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

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全面、充分、及时、有效,具有针对性的提出工程索赔,做到不忘、不漏、有理、有据,做好索赔资料的上报和管理。

第五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项目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

第六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确保能经得起审计、财政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的检验,并要防止反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第七条项目部成立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增强管理协调合力,加大沟通交流力度,并制定本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与变更索赔职责相配套的内部经济政策。

工作小组负责对项目变更索赔工作进行管理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管理组织及工作职责第八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变更索赔的第一责任人,常务副经理是变更索赔执行总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是变更索赔的技术总负责人,工经部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工程部、物设部、财务部、安质部等部门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协助部门。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引言变更索赔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并因此引发的索赔申请。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项目各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确保变更索赔过程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变更索赔的管理流程、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各方在变更索赔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变更索赔的定义在本文档中,变更索赔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导致的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并因此引发的索赔申请:设计变更:由于设计方案的变动,导致施工过程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变更:由于合同范围的变动,导致项目目标或工作内容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可能延期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于项目延期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设备、材料等;违约索赔:由于某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而提起索赔;其他合理索赔理由。

变更索赔管理流程1. 变更索赔申请当项目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况时,申请方应书面提出变更索赔申请,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时间、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据支持。

2. 变更索赔评估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变更索赔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项目的影响程度。

评估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

3. 变更索赔议价若变更索赔申请被认为合理、可行,并且对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相关各方应进行索赔金额的议价。

在议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4. 变更索赔审批经过变更索赔申请、评估和议价后,最终的变更索赔金额、条件和方案应提交给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变更索赔方案进行评审和决策,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索赔。

5. 变更索赔执行一旦变更索赔方案获得批准,各方应按照方案的要求执行变更,并确保相关费用和时间的合理安排和支付。

6. 变更索赔记录项目管理部门应对变更索赔申请、评估、议价、审批和执行等过程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备案。

变更索赔工作指南之欧阳体创编

变更索赔工作指南之欧阳体创编

变更索赔工作指南一、变更索赔策划书1、工程概况简述工程的主要结构形式、主要工程数量、合同开竣工时间、地方及环境主要特点等。

2、合同主要条款、相关政策研究研究并摘录合同对变更索赔有影响的主要条款,政府或行业对变更索赔的主要规定。

3、变更索赔思路策划项目变更索赔总体思路、各类变更的争取方向、重大变更的主要策略。

4、施工图纸、合同清单的复核对施工图、合同清单进行复核,找出两者主要差异,找出需纠的正项目及其应对措施。

主要复核项目:设计图纸遗漏的项目及内容,设计概算的漏列项目,数量、价格不足的项目,清单与计价规范冲突项目,现场调查与设计概算采用数据的差异,发现潜在的变更方向或项目等。

5、变更索赔具体项目的策划通过策划找出具体变更索赔项目,简要说明变更索赔的原由、概要描述变更索赔事项、预判变更索赔的数量金额、简述本项变更索赔处理方案、分析预测变更索赔效果(盈亏及对施工影响)。

6、变更索赔落实的保证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对外层级沟通,理由依据找充分,支撑资料收集完整,过程及时持续跟踪,激励措施到位。

7、变更索赔的责任矩阵根据责任分工编制责任矩阵。

8、变更索赔的考核变更索赔考核激励办法要点,考核的时效、考核的指标与额度等。

二、变更索赔的推进1、变更建议书根据项目施工进展,及时上报变更建议书(非铁路项目根据合同管理要求判断是否需要),陈述变更事由、变更主要内容、变更的数量金额估算,建议的变更类型等。

铁路项目变更建议书见附件1。

2、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上报索赔意向书,陈述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过程、事件影响,提出拟索赔预期的申请(经济损失、工期等)。

索赔参考意向书见附件2(业主有模版的使用业主模版)。

3、变更索赔会议纪要、多方会签变更索赔论证和推进阶段要积极推动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及地方等各方召开有关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变更设计重要的支撑文件;同时对变更前后变化有必要的形成多方会签记录,也是变更索赔的重要支撑之一。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附件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承包人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或损失而要求发包人对其进行费用和时间补偿的活动,是工程项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变更、索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附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按照公司及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分级管理.第四条公司计量合同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变更、索赔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申请,培养变更、索赔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公司项目策划组负责项目变更、索赔的总体策划工作;项目经理部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

项目经理、总工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技术、计合、物资、机械、财务等部门开展变更、索赔工作。

第六条公司经营开发部门及项目策划组职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工程变更设计获得施工利润的基础和有效途径,是中标后增加合同额和效益的主要方法.经营开发部门在投标时应考虑将来可能发生变更、索赔的问题。

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面查勘施工现场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和索赔机会进行预测,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价和最终报价时,在总报价确定的情况下,对可能出现工程变更和新增工程,要预先进行单价调整,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误或量差大的支付项目,为中标后获得较有利的计量收入打下基础。

公司项目策划组职能:对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对照施工图纸和招标图纸,确定对项目有利的变更点,给项目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变更方向,或可能出现的不利于变更、索赔的因素。

从公司总体策化上指导项目完成变更、索赔工作.第三章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要点第七条工程项目变更设计1.工程施工前做好设计图纸会审、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变更索赔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变得愈发普遍。

然而,由于变更索赔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如何管理变更索赔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变更索赔的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变更索赔的风险和挑战。

一、定义变更索赔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的变更导致甲方或乙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请求。

变更索赔的原因可以是双方约定的变更事项,也可以是由于外部环境或双方意见分歧导致的变更。

二、变更索赔回避的三要素1.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变更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约定可以包括变更索赔的时间限制、变更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等。

2.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处理变更事项,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

3.风险评估:在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策略,降低因变更索赔而带来的损失。

三、变更索赔回应的原则1.及时反馈:对于对方提出的变更索赔请求,企业应积极回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对方明确的反馈。

及时反馈可以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度,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2.客观公正:企业在处理变更索赔时应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偏袒任何一方。

3.沟通合作:处理变更索赔需要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合作,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沟通方式,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四、变更索赔管理的注意事项1.保留证据: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保留与变更索赔相关的一切证据,包括合同原件、书面通知、沟通记录、技术资料等。

这些证据可以在处理变更索赔时提供有力支持。

2.合同优先:在处理变更索赔时,企业应始终将合同作为最重要的依据,确保合同约定得到充分执行。

如有必要,可以借助法律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风险防控: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和索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规定明确的变更程序、约定变更索赔的责任分工等。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变更索赔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承包商在工程进行中遇到工程变更等情况,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一)业主:指委托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二)承包商: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承包资质,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工程变更:指由于种种原因,业主要求或者认可的工程内容、范围、设计等方面的变化,以及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范围的变化;(四)索赔:指承包商因工程变更等原于是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工期、费用、合同约定变更等方面的索赔;(五)认可:指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业主允许赋予批准;第二章工程变更第四条工程变更的程序(一)工程变更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并经业主允许确认;(二)索赔原因发生后,承包商应即将通知业主;(三)业主对变更做出决策后,应在书面合同中确认实施方案,并明确变更的工作量、方式和工作内容;(四)承包商应在与业主确认工作量、工作方式后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应按照书面合同要求,提出索赔。

第五条工程变更索赔的限制(一)如承包商未及时通知业主或者未经业主认可就进行施工,则承包商无权要求索赔;(二)如承包商在尚未确认变更内容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则承包商无权要求索赔;(三)如承包商未按照约定的时偶尔方式提出索赔,则视为自动抛却要求索赔的权利。

(四)如承包商提出索赔,业主经认可所确认的索赔范围内的费用由业主支付。

(五)索赔所要求的费用应该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并且应该是合理的,不得超出实际的费用支出。

第三章索赔管理第六条索赔应的材料(一)索赔申请书;(二)工程量清单;(三)费用计算表;(四)工程变更确认书;(五)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索赔的审核业主应当按照书面合同约定的条款审核索赔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审核完毕后及时赋予答复。

变更签证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提高变更签证索赔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变更签证索赔原则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的原则;2.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3.必须坚持及时、有效、准确、完整的原则。

4.必须坚持维护公司合法利益、颗粒归仓的原则。

第三条变更签证索赔定义1.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的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2.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过程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3.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的行为。

主要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以管道局或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组长:主管领导成员:经营管理部、人事部、财务资产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经营结算)共享中心、物资采办与招标中心。

主要职责:1.审议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重大事项。

2.下达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指标及奖惩措施。

3.审核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质量及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执行情况。

5.组织变更、签证索赔工作考核,兑现奖惩。

公司变更、签证索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部作为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索赔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变更、签证索赔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对索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审核签证变更索赔资料。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办理各类变更签证手续,并跟踪进展情况;各类变更签证资料应在施工记录、竣工资料中完整体现;检查项目部设备供应界面、规格型号等变化情况。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之欧阳光明创编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之欧阳光明创编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欧阳光明(2021.03.07)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变更索赔工作是正常施工阶段及工程收尾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来源和有效途径。

为强化变更索赔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参与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有限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责任成本配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变更索赔分类第二条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单项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第三条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1.变更设计。

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

主要有:⑴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异、分项工程数量差异等;⑵业主或项目部因为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项目;⑶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增设的工程项目。

2.施工图量差。

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

3.索赔。

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的费用损失。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但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 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的费用。

3.5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种,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3.6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内容。

4.政策性调整。

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更、索赔工作,强化业务管理,提高全公司变更索赔水平,充分调动全员、特别是各级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索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工程项目减亏、增盈及企业效益最大化,参照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意见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立项跟踪直至竣工审计全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行为,通过主动地、有目的性地依据项目实际与合同约定进行总体策划进行工程变更,达到优化设计、增收节支、便于施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行为。

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第二章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第四条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公司特成立工程变更索赔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经济管理部、经营部、工程技术、设部备运输物资部、财务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经济管理部。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组建后,同步成立以项目经理(指挥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征地拆迁办公室、试验室、安全质量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变更设计、索赔工作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变更索赔业务分工第六条公司变更索赔管理的主管部门是经济管理部,实施主体是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

1、经济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日常管理。

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各项目实施情况,分解下达公司变更索赔计划,审批变更索赔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五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源增效的需要,强化企业管理,防范工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变更、索赔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公司经营管理部,实施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策划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

第二章变更、索赔分类第三条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单项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第四条根据目前承揽工程情况,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一、变更设计。

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

主要有:(一)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分项工程数量差等;(二)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三)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四)加强或优化工程使用性能,改变装修设计标准等。

二、施工图量差。

指施工项目投标时采用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图正式出图后,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三、索赔。

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外部环境:由于业主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

(二)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三)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四)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费用。

(五)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种,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变更索赔策划之欧阳光明创编

变更索赔策划之欧阳光明创编

汉口时代中心工程欧阳光明(2021.03.07)项目变更索赔策划书编制:审核:审批:一、工程概况及环境31、工程概况3二、变更索赔人员组成3三、变更索赔预控管理情况及成果3四、变更索赔主要内容4五、常规变更设计6六、常规索赔分类61、外部环境:62、不可抗力:63、工期变化:74、价格变化:75、工程保险:76、政策性调整。

77、其他:7七、合同涉及到的变更索赔8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82、变更权83、变更程序84、变更的估价原则10八、施工方案和设计优化预控111、施工图出图方案预控112、设计方案深化预控113、设计方案优化预控121、变更设计分类13一、工程概况及环境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汉口时代中心工程建设单位: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地点:武汉市汉口后湖大道与百步亭花园路交叉口本工程总用地2.8公顷,总建筑面积127074.05㎡,由1栋14层办公楼,2栋26层住宅楼,1栋21层的服务型公寓,1栋2层商场,1栋3层幼儿园以及地下2层的地下室组成。

二、变更索赔人员组成为推进汉口时代中心工程变更索赔工作,合理预测及控制项目变更带来的风险,我项目部成立如下变更索赔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全过程变更索赔管理工作。

组长:刘勇利(项目经理)、副组长:朱杰(党支部书记)、胡晓勇(总工程师)、王志辉(项目副经理)、吴吉庭(工程部)、冯志强(物资机械部)、陈礼(工经部)、苗永广(安全质量部)、赵鹏(财务部)三、变更索赔预控管理情况及成果1、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受法律保护的当地居民的合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国家或地方公布的调价文件,当地少数民族的习惯等。

2、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投标书及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3、设计文件包括施工设计图、补充设计图、变更通知单等。

4、概预算定额。

项目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项目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项目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更索赔管理,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管理规定》、《Ⅱ类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工技〔2015〕66号文)和《集团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2013]73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活动;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

第三条变更索赔的目的是增收创效,应遵循合理、合法性原则,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的要求。

第二章变更索赔内容、分类第四条工作内容(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危及安全需要立即处理事项等。

(二)工程索赔工程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调整工期造成的抢工费用;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3.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停工造成的成本增加和工期顺延;4.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等。

第五条变更索赔分类1.工程变更分为Ⅰ类、Ⅱ类变更设计,实行分类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报批。

变更设计的界定、审批和申报程序按照公司下发的《煤运通道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2.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和保险理赔等,根据索赔内容,在索赔有效期内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变更索赔资料管理第六条经理部和工区都要加强变更索赔基础资料管理,及时收集变更索赔原始资料相关支撑材料,确保变更索赔事项理由充分、依法合规、有说服力。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工区要及时收集、整理与变更索赔有关的原始资料,确保变更索赔资料完善、有说服力。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更索赔处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变更索赔的管理。

第三条变更索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户、监理、设计单位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其他变更),以及索赔(质量索赔、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第二章变更索赔流程第四条变更索赔应遵循科学的流程,进行合理的审核、审批、财务核算及归档等环节,确保项目变更索赔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条变更索赔流程分为文化设备部门、技术部门、商务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部门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应遵循本办法之规定。

第三章变更索赔审核第六条变更索赔审核主要针对索赔类型及索赔数额的判断和审核,并针对索赔难度、索赔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索赔的评估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

第七条文化设备部门负责对变更索赔的质量、工期等方面进行评估;技术部门主管对方案、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审核;商务部门主管对变更索赔费用、工期、标书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流程由文化设备部门审核、技术部门审核、商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核算、项目部门审批、总经理签字等程序构成,其中文化设备部门审核、技术部门审核、商务部门审核的审核意见及审核结果不允许覆盖或者改变。

第四章变更索赔审批第九条变更索赔审批的主要目的是对审核合格的索赔请求进行合理的决策。

第十条项目部门首先应对合格的索赔请求负责,针对索赔的难度、施工组织、工期等,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合理决策。

第十一条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者。

第十二条项目部门应及时完成索赔补偿的工作,确保变更索赔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第五章变更索赔归档第十三条变更索赔归档主要目的是保留变更索赔的核心文件,以备以后的管理、审计等方面使用。

第十四条变更索赔归档由文化设备部门、技术部门、商务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多个模块进行多个环节的归档,并在索赔结束后,协调相关单位将索赔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归档。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的所做的有关工作。

变更索赔的具体内容是指:1、变更是指由于业主的原因修整设计图纸所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原因,且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该事件对我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2、变更设计主要有:(1)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异;(2)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减的工程;(3)应当地政府和居民要求需增减的工程。

3、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提供的条件、居民干扰等原因造成费用损失而产生的索赔。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

3.5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4、政策性调整:指工程所在地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项目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开展。

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控制风险,不留隐患,并要防止被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一章管理组织及工作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变更索赔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商务副经理为变更索赔业务执行总负责人。

项目总工为变更索赔的技术总负责人,合同管理部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劳资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管理部及各施工站点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协助部门。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之欧阳文创编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之欧阳文创编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改善工程项目经营环境,增强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和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的规定,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立项跟踪直至竣工审计全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行为,通过主动地、有目的性地依据项目实际与合同约定进行总体策划进行工程变更,达到优化设计、增收节支、便于施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行为。

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3、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4、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全面、充分、及时、有效,具有针对性的提出工程索赔,做到不忘、不漏、有理、有据,做好索赔资料的上报和管理。

5、变更索赔的总体原则是:(1)日常化。

变更索赔工作要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单位要把变更索赔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全员化。

项目效益跟项目部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变更索赔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3)效益最大化。

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减亏增盈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

(4)依法合规化。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之欧阳语创编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之欧阳语创编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及管理办法第一部分通则1.0 目的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与索赔管理,规范变更与索赔处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权限,规范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变更与索赔费用,控制工程造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其它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可参考执行。

3.0 关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3.1项目经理职责3.1.1、对工程索赔工作负总责,制定项目经理部工程索赔目标,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3.1.2、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3.1.3、定期组织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归纳总结。

3.2项目常务副经理职责3.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3.2.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3.2.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情况的组织项目部变更索赔人员,制定变更索赔的策略和方式;3.2.5、积极疏通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做好攻关工作,为变更索赔工作奠定基础。

3.3项目技术总工职责3.3.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3.3.2、根据变更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确定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可行性,综合考虑制定初步变更设计方案,评估所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3.3.3、根据制定的初步变更方案,督促工程管理部收集、整理变更资料和变更申请,经审核送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3.3.4、及时跟踪设计变更批复情况。

3.4成本部职责3.4.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变更索赔工作;3.4.2、根据设计变更图纸,结合设计变更后采取的措施方案,对变更后的费用进行测算、预算工作,督促收集工期、窝工、自然灾害损失等索赔依据和原始证据;3.4.3、及时跟踪落实变更索赔批复情况。

第二部分变更索赔的流程及依据证据1.0关于变更的分类1.1、变更可以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议,业主也可提出变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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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章总则1、为了改善工程项目经营环境,增强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和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的规定,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立项跟踪直至竣工审计全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行为,通过主动地、有目的性地依据项目实际与合同约定进行总体策划进行工程变更,达到优化设计、增收节支、便于施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行为。

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3、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4、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全面、充分、及时、有效,具有针对性的提出工程索赔,做到不忘、不漏、有理、有据,做好索赔资料的上报和管理。

5、变更索赔的总体原则是:(1)日常化。

变更索赔工作要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单位要把变更索赔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全员化。

项目效益跟项目部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变更索赔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3)效益最大化。

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减亏增盈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

(4)依法合规化。

变更索赔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确保能经得起审计、财政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的检验。

第二章变更索赔管理机构及职责1、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变更索赔领导小组,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包括计划、工程、物资、设备、安质、协调、和财务等部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日常业务由计划合同部牵头组织。

变更索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2、工作职责(1)项目部项目经理的职责是:作为项目变更索赔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结果负完全责任,对本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计划编制、方案制定、工作安排、人员分工进行决策;随时掌握变更索赔项目从立项到报批的完整情况,直至变更索赔的工程款划拨到本项目;组织对项目部及各工区业务人员的考核兑现。

(2)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是:负责变更索赔中的设计变更工作,组织图纸会审,研究施工图纸中可变更部分,优化施工方案;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督促变更索赔的落实情况;指导工程部做好技术方面的具体工作;参与对项目部及各工区业务人员的考核兑现。

(3)项目总经济师的职责是:负责变更索赔中有关预算、材料补差、工程险和工期索赔、单价调差等与费用有关的项目。

在工程上场后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上报本项目变更索赔的工作计划及索赔方案,做好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及公司管理项目变更索赔项目的跟踪落实,提出建设性指导方案;指导计划部做好变更索赔的具体工作;参与对项目部业务人员的考核兑现。

(4)计划部的职责是:作为变更索赔的主管业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仔细研究项目合同条款,找出合同缺陷,寻求变更索赔方向,挖掘潜在的变更索赔机会,策划变更索赔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项目变更索赔工作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时限及需达到的质量要求;牵头组织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落实策划方案及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变更索赔工作会议,通报变更索赔工作情况,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计划,必要时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对各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汇总、梳理,在完善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变更索赔费用报告,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具体沟通办理变更索赔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督导组及项目的要求牵头组织变更索赔的其他工作;参与对项目部及各工区业务人员的考核兑现。

(5)工程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和变更索赔计划目标,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图纸会审,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并会同计划科进行变更经济分析,审核工程数量等;收集整理工程照片、会议记录、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施工进度表、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记录、气象报告等基础资料,办理各种变更索赔项目的签证手续,及时向计划科提供资料等;参与对项目部业务人员的考核兑现。

(6)设备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负责调查并提供实际发生的各种机械设备台班数量、单价和国家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提出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等。

(7)物资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负责调查并提供实际发生的各种工程材料、单价、材料运杂费标准和国家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提出材料调差、运杂费调整等。

(8)协调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负责涉及环保、地方、征拆、临时用地复耕等变更设计、索赔项目的手续签认、送审、跟踪、报批等基础工作,;收集整理应由发包人提供担逾期未能提供的手续、现场条件等违反合同的情况。

(9)质管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收集、提供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种用于索赔的资料,提供各种发包人下发的超过合同质量标准的文件,现场实际质量情况,及为达到发包人的标准而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签证资料。

(10)财务部的职责是:完成变更索赔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工作,包括负责提供工人或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及购买物资、设备的原始票据和有关费用支付、收讫凭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内容及标准等。

第三章主要业务工作1、在施工前,计划部门要搞好各支付细目的盈亏分析,工程部门要搞好优化设计。

加强同设计单位的沟通,对重点项目或构筑物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在对既有报价资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成本分析的基础上,对单价较高、有利可图的项目尽量增加数量,对单价较低、可能亏损的项目尽量减少数量或变更成其他项目;对于施工图中新增的清单项目,做好合理的报价及报批程序;对总价承包的项目,减少或取消亏损项目数量、增加成本低的项目数量;对不在总价承包范围内的暂定数量的工作项目,要提前做好成本分析,在单价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加大数量。

2、在施工阶段,项目部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抓好变更索赔工作的筹划、实施、跟踪及信息管理。

进行变更索赔总体筹划,制订工作方向、目标、计划,对变更索赔事项发起、资料组卷、现场监理和设计签证、上报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及考核指标,专人进行跟踪、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的责任人及时向下一阶段责任人通报信息。

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重要信息根据制度规定进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思路,改变策略。

3、在施工阶段,项目部发动变更索赔工作时,要利用成本测算资料,对变更索赔方案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变更索赔方案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投资等方面的影响,综合确定变更索赔是否值得立项,是否值得变更,在此过程中,对重大变更索赔事项论证要得到上级机关和部门的支持和审核;确定变更索赔立项后,按发包人规定程序、内容、格式,按部门分工,组织有关资料签证,计算复核、汇总报送等。

变更索赔批复后,要利用批复数据及实际成本数据分析变更索赔成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及时调整变更索赔策略,避免盲目变更,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有目的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变更索赔工作水平。

4、在决算阶段,项目部对合同内投资和变更索赔款项,在最后一次计价时一并清算,做到不漏项、足额计价;暂列金额费用要争取足额使用,对超过暂列金额部分,依据合同和相关文件精神补签合同或形成会议纪要,通过正当途径增加合同投资;做好项目竣工后的余款催收和质保金的回收工作;关注建设管理机构未撤销追加项目和增加或调整的投资;做好项目的结算工作,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合同内、合同外有关费用纳入结算。

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项目部主动提出工程变更的原则1、在总价中标、单价承包模式下,通过变更增加工程量,在不延长工期的前提下,增加的工程量能够增加工程项目的直接利润(直接利润=工程收入-税金-直接成本)。

在总价承包模式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能够在总价之外单独计价,且在不延长工期的前提下,能够增加工程项目的直接利润;或者虽然不能单独计价、不能增加工程项目的直接利润,但能够缩短施工工期,且缩短工期减少的成本大于变更增加的工程成本或直接亏损。

2、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变更减少工程量或替换成新的工程项目,能够减少工程项目的直接亏损;或虽然会减少工程项目的直接利润,但可以缩短工期,且缩短工期减少的成本大于减少工程量的直接利润。

工程变更的一般程序1、在竣工日期前的任何时间,发包人有权通过发布《变更通知》等指令性文件提出变更;同时项目部要依据上述原则,主动提交变更建议书,经发包人确认签字后形成《变更通知》;对原工程提出设计变更的,应提前14天形成书面的《变更通知》。

2、变更无论由发包人发布还是项目部主动提出,如果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3、《变更通知》一旦形成,项目部必须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

4、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项目部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部不得擅自变更,否则,项目部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造成发包人损失时,还要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项目部主动提出工程变更的程序1、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 提出改变设计的提议, 报告总工程师。

2、总工程师从技术、费用和工期的角度分析变更设计的可行性, 制定出设计变更的方案,起草可行性分析报告, 提交项目经理审阅。

3、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工程、计划、设备、物资、安管、质管、协调和财务人员,召开研讨会,对方案和可行性分析进行研究和论证,形成最终的报告。

4、工程部门或计划部门将报告提交给发包人,并和有关人员一起, 与发包人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促成变更的实现。

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1、项目部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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