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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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

1.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即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国家与涉外纳税人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的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税收协定、其他国际条约中与国际税法有关的规定及国际税收惯例。

3.最主要的税收协定:《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4.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国际税收新问题

(1)国家的税收主权受到挑战

(2)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挑战

(3)各国的国际税收竞争加剧

(4)国际逃税避税活动更加活跃

5.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

(1)国家税收主权在相对弱化与不断强化中交织发展

(2)国际税收管理措施的不断革新

(3)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向纵深发展

6.国际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普遍适用于国际税法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构成国际税法的基础,并对国际税法的立法、守法、执法等均

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信念。

7.将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国际税收公平原则、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和国际税收效率原则更为准确。

8.国际经济法中的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税法领域的具体运用,是指在国际税收中,一国在制定和具体实施涉外税收制度方等面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其他任何个人、国家和组织的干涉。

9.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也就是国际税收在调整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和涉外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0.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11.在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并不是仅仅作为征税主体而单一存在的,国家同时也作为税收分配主体而存在

12.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国际税收的客体,是指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3.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国际税收法

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14.国际税收法律事实就是国际税收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5.税收管辖权则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是国家管辖权的重要内容。

16.属地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可以以其领土作为行驶征税主权范围的依据原则。以该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做地域税收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7.属人原则是指属于一个国家政治权力管辖的人员范围作为其行驶征税权力的依据所遵循的指导原则。以该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做居民税收管辖权或公民税收管辖权。

18.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1)公民税收管辖权

(2)居民税收管辖权

(3)地域税收管辖权

19.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双重管辖权,既行驶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又行驶地域税收管辖权,而且大多数国家在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

权的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

20.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权并行的做法。

21.公民的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依据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国际这样的身份隶属关系事实所主张的征税权。

22.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1)住所标准

(2)居所标准

(3)居住时间标准(英国、法国、德国、瑞典等国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即半年即为本国居民;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则规定,在本国居住达1年365天以上者,即为本国居民)

23.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1)注册地标准

(2)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4)资本控制标准

(5)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标准

24.我国实际也是以法人注册地和管理机构所

在地两个标准结合使用来判断法人居民身份的。

25.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或收益一般可划分为4类:即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收益。

26.关于营业利润来源地的确定

(1)常设机构标准

(2)交易地点标准

27.构成常设机构的固定营业场所应具备的3个要件:一是要有一个营业场所;二是这一场所必须是固定的;三是通过这一机构进行的活动必须是以赢利为目的的。

28.我国判断营业利润来源地采用的是常设机构标准。

29.独立劳动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固定基地标准

(2)停留时间标准

(3)所得支付地标准

30.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所得支付地标准

(2)停留时间标准

31.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权利提供地标准

(2)权利使用地标准

(3)双方分享征税权利

32.对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国际上一般都采用所在地标准。

33.所谓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纳税期限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种类的税。

34.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35.经济性重复征税和法律性重复征税的区别:(1)纳税主体不同

(2)产生的原因不同

(3)解决方法不同

3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冲突的结果,而经济性国际征税是由于各国税制结构的不同而导致的

37.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内立法具体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减税法等方法

38.国际税收协定在国内的适用

(1)国家作为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

(2)国际税收协定不得干预一国的国内税收立法

(3)国际税收协定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实质上就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问题

39.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立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40.我国主张税收协定应优于国内税法适用,即当税收协定的规定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时,优先使用税收协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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