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管 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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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_第五章_组织职能

管理学_第五章_组织职能
组织规模 规范化程度 集权化程度 复杂化程度 人员结构比率(帕金森定律)
生命周期 创业阶段:小规模、非官僚、非规范 集合阶段:职能部门建立、欠规范 规范化阶段:官僚制特征、限制创新 精细阶段:僵化、衰退,团队、重构
企业生命周期对组织结构的影响
新的危机
文牍主 义危机
领导危机
自主危机
靠分权、 协调成长
1设计组织结构
二、组织设计的任务和原则
(一)组织设计的任务(横向设计,纵向设计) 设计清晰的组织结构 规划和设计组织中各部门的职能和职 权 确定组织中的职能职权、参谋职权、 直线职权的活动范围
2、编制职务说明书
3、组织结构的特点
复杂性:分工、层级、管理层级、人员间、 部门间的关系、人员和部门间的关系;个人、 各部门所需信息及权限,个人、各部门应该 向他人和其它部门提供的信息(时间、地点、 内容的详细程度)
5、学习型组织 6、组织变革与发展
若 拿 走 我 的 财 产 —— 但 留给我这个组织,五年之 内,我就会卷土重来。
—小阿尔弗莱德 • 斯隆 ( GE 总裁 )
第一节 组织概述
一、组织的含义
1、组织(n.) 指一种由人组成的、具有明确目的和系
统性结构的实体。
组织是对为了完成某些特定目的的人们的系统性安排。
反应者型:环境动荡。限于决策者的市场判断能力、 内部管理能力、主动应变能力,组织者很难及时对 外在环境变化作出反应,采用被动反应的战略以应 付环境的不确定
(三)技术的影响
生产批量 单件、小批 成批 大批量 流程型
技术复杂程度 常规型技术 工艺型技术 工程型技术 非常规型技术
(四) 组织规模与生命周期的影响
案例分析
该公司原来的工作流程:用户——A中心(采购 部、目录部)——B制作中心

民诉法第5、6章受案范围和管辖

民诉法第5、6章受案范围和管辖


对公民起诉: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 法院管辖。
◦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 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 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 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 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 民法院管辖。
◦ (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四)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 (五)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六)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 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 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七)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 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 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八)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 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 (九)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 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如何理解? ◦ 1、两重大: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 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 ◦ 2、一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监察权限第五章监察程序第六章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五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六条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管理学 课件 第五章(第三节)

管理学 课件 第五章(第三节)

四、组织层次划分
1、管理层次概念 指一个组织设立的行政等级的数目。解决的是组织纵向结构 问题 2、确定管理层次需要考虑的因素。 (1)各层级的管理幅度问题 管理幅度的确定原则是,一名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管辖下属的 人数是有限度的,确切的人数取决于组织内外一些基本的 影响因素。 (2)组织的工作量大小和组织规模的大小 ①工作量大且规模较大的组织,其管理层次可多些,反之管 理层就比较少。 ②一般来说,管理层次可分为上层、中层和基层。 上层:战略决策层;中层:经营管理层;基层:执行管理层
二、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4、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5、专业分工协作原则 6、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集权: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保证统一领导和 指挥,有利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分配和使 用。 分权:调动下级积极性、主动性的必要组织条件。 合理分权有利于基层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而准确地 作出决策。也有利于上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 中精划分 把某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等工作划归一个部门管理。 适应新产品的开发、生产。 有利于充分运用管理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利于组织专业化生产和经营 有利于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 (5)按地区划分 根据地区范围来划分。适用于一个地域分布广泛或业务领域 较广的组织。 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地区的优势,使各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政 策,进行决策,提高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1、目标任务原则 在设计时,应首先分析企业的任务和特定的目标。设置组织 机构要以事为中心,因事设职,配备适宜的管理人员,做 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负责。 2、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有效管理幅度:一个主管直接有效地管理指挥下属的人数。 3、统一指挥的原则 一个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领导人的命令。是最古老的原则, 由泰罗提出。
四、组织层次划分

管理学-第五章-组织

管理学-第五章-组织
所用控制技术有效,则宜宽
E 地区间隔—— 大,宜窄 F 管理层次—— 高,宜窄 G 工作地点的相近性—— 分散,宜窄
(3) 管理层次的确定
管理层次确定——纵向分工
是根据管理幅度的限制,确定管理 层次,并规定各层次管理人员的职责 和权限。

安东尼结构“模型”
1965年,安东尼(Anthony)等企业管理研究专家通过 对欧美制造型企业长达15年的大量实践观察和验证,认为 企业管理系统可分为3个层次
7
4096
在跨度为4人时: 作业人员—4096 管理人员—1365(1~6)
假定管理跨度为8人
组织层次
1
1
8
2
64
3
512
4
4096
5
在跨度为8人时: 作业人员—4096 管理人员—585(1~4)
如图所示,两个作业人数相当的组织,管理 跨度为8人比4人减少2个管理层次,精简780 名管理人员,假定每位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加 办公费平均每人每年4万,后一组织仅此一项 每年可节省3120万元。可见,扩大管理跨度对 于节约成本具有明显的效果。
层次职能比较
2、部门的划分
◆部门?指组织中管理人员为完成规定的 任务有权管辖的一个特定领域。
◆部门划分:是将组织中的活动按照一定 的逻辑安排,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单位。
划分目的:确定组织中各项任务的分配、以及责任的归属,以 求分工合理、职责分明,有效达到组织的目标
如何划分部门?
划分部门的方法: 按职能划分部门 按产品划分部门 按区域划分部门 按顾客划分部门
① 直线职权 ② 参谋职权 ③ 职能职权
(1)组织内的三种职权
1
直线职权
1 指挥权、决策权、监督权

第五章 管理--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

第五章 管理--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

销售 事业部A 事业部A 事业部B 事业部B 事业部C 事业部C 事业部D 事业部D
财务
行政
•意味着员工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技能和 意味着员工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技能和 全面的培训 •耗费时间包括经常的会议和冲突的解决 耗费时间包括经常的会议和冲突的解决 •来自于环境的双重压力以维持权力平衡 来自于环境的双重压力以维持权力平衡 •对管理者的要求高 对管理者的要求高
杰克 业主兼经理
约翰 营业员
菲比 营业员
莫尼卡 营业员
钱德 营业员
罗比 营业员
简 收款员
2. 职能制
• 特点:在组织中设置若干职能专门化的职能机构,这些职 特点:在组织中设置若干职能专门化的职能机构, 能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都有权发布命令和指示。 能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都有权发布命令和指示。 • 优点:能够成分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减轻各级 优点:能够成分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 行政领导的工作负担。 行政领导的工作负担。 • 缺点:形成多头领导,违背了统一指挥原则,易造成管理 缺点:形成多头领导,违背了统一指挥原则, 上的混乱。 上的混乱。 • 适应于任务较复杂的社会管理组织和生产技术复杂,各项 适应于任务较复杂的社会管理组织和生产技术复杂, 管理工作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企业管理知识。 管理工作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企业管理知识。
7. 模拟分散制
特点: 特点:把企业按生产阶段划分为许多相对独立的生产经 营单位,在保证生产过程连续性的条件下,给他们尽可 营单位,在保证生产过程连续性的条件下, 能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不直接和市场发生联系。 能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不直接和市场发生联系。 优点:可以调动各个模拟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优点:可以调动各个模拟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缺点:难以明确责任。 缺点:难以明确责任。

第五章主管与管辖

第五章主管与管辖

❖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08年8月在A县结婚, 2009年5月,王某因盗窃被判刑3年,关押在 B县劳动改造场所。李某在王某被判刑后即投 奔在C县的姐姐处打工谋生。2010年5月,李 某提出离婚。
❖ 问:A、B、C三县法院中的哪一个法院对此 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 A县与C、D、E、F四县相邻。A县加工厂和B县食品厂于 2009年10月在C县签订了一份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其 中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 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向C县和E 县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F县 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车站发货。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 使用。因真空食品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袋装食品变质, 损失5万元。两厂几经协商未果。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即找来 律师咨询,最后提出:“怎么起诉都可以,但必须在B县打 官司,你能办就委托你,否则我另请高明。”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精品资料?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带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救助地或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精品资料?四专属管辖?指某类民事案件法律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 4.必须选择明确且唯一的法院
❖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 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 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 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 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 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管理学原理】第五章 目标与计划

【管理学原理】第五章 目标与计划

管理启示:
一个人若想走上成功之路,首先 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目标一 经确立,就要心无旁骛,集中 全部精力,勇往直前。
一.组织的目标
(一)目标的概念
目标是组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努力争取达到的 理想状态或期望获得的成果,即个体、群体和整 个组织期望的产出,它提供了所有管理决策的方 向,构成了衡量标准,参照这些标准就可以度量 实际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目标的类型 1、根据组织的性质来看 •企业:利润 •非营利组织:满足公众的某种需求
• 特定而又易于量度
★例如目标是:制造高素质的产品(×) 将产品的可靠度增至99.99%(√)
• 定下完成目标的期限 • 将目标与报酬联系 • 设计良好的目标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表达的
案例讨论

徐辉是食品公司的一位地区部经理,他管辖一批连锁超级 市场,他在新年前夕向各经理发出通知:我们要在市场价 格上成为最具有竞争力的连锁公司,为了保持这种地位, 希望每一位商店经理做到:将食品的腐损降低到最小程度; 将加班费尽可能地降下来;把商品库存压缩到最低程度; 尽早发出定货单,以便公司采购员有足够时间去讨价还价; 确保广告费不得超支。对采用购物优惠券要格外当心。 • 6个月后,公司总经理吴明光约见了这位地区部经理后, 他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她询问了下列几个问题:①在他管 辖的那个地区,利润并非像预计的那么高;②她认为食品 的质量和对顾客的服务比削价更能获得利润。
基本原理
网络计划技术的原理,是把一项工作或项目 分成各种作业,然后根据作业顺序进行排列, 通过网络图对整个工作或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 控制,以便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用最高效的速度完成工作。
网络图构成
网络图是由工序、事项、虚工序和路线四部分组成的:P261 1、“ ” ,工序。是一项工作的过程,有人力、物力参加, 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图中箭线下的数字便是完成该项工作 所需的时间。 2、“ ”,事项,是两个工序间的连接点。事项既不消耗 资源,也不占用时间,只表示前道工序结束、后道工序开始 的时间。 3、“ ”,虚工序。网络图中应用虚工序的目的也是为避 免工序之间关系的含混不清,表明工序之间先后的逻辑关系。 4、路线。网络图中由始点事项出发,沿箭线方向前进,连续 不断地达到终点事项为止的一条通道。(关键路线)

刑事诉讼管辖回避新

刑事诉讼管辖回避新
则。
需要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的情况包括:
1、被告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
2、被告人居住地民愤极大,当地群众要求在当地审判的。
3、可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或者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因而需要在其居住地执行的。
(二)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案件。
第五章 管辖
? 第三节 级别管辖
? 一、概念
? 审判管辖就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普通人民
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各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
? 目的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防止先入为主或徇私舞弊。
? 意义:
? 1、确保刑事案件在实体上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
? 2、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上受到公正的对待
? 3、确保法律适用过程和法律制度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
第六章 回避
? 第二节 回避适用的人员和情形
税案
? C、海天公司经理吴月明非法拘禁案
?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在押人员案
? 2、下列哪些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 A、孙某涉嫌偷税案;B、袁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 C、国税局副局长涉嫌受贿案;
? D、检察人员江某涉嫌刑讯逼供案;
? 3、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这类刑事自诉
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 A、A区法院;B、B区法院;
? C、C区法院;D、D区法院

第五章 管辖

第五章 管辖

二是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依管辖是由法律 强制规定还是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为标准, 可以将管辖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专 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 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 也不得以协议的方式变更管辖。协议管辖 指尽管法律对案件的管辖已经有规定,但 当事人仍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法院,并且当事人的协议优先于法律的规 定。
第五章
管辖
一、管辖概述
1.管辖的概念和原则。是指各级法院之间 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分工和权限,是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 判权的一项制度。管辖的配置遵循以下原 则: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将大多数第一审 案件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而且管辖法院 尽可能是与当事人住所、义务履行、争议 标的有联系的法院;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 式选择合同案件管辖的法院,都体现了这 一原则。
(2)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 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 法院管辖。(2012修改后新增) (5)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 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 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 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 诉讼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但有例外。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都有管辖权。

第五章 管辖权

第五章  管辖权
专属管辖是指有关国家法律对于特定范围 属管辖 内的民商事案件,本国无条件地保留管辖 权,不承认其他国家法院对这类民商事案 件的管辖权
任意管辖权又称为平行管辖权,是指一国 任意管辖权又称为平行管辖权,是指一国 法律在主张本国法院对某种类的案件具有 管辖权的同时,也不否认外国的管辖权。 排除管辖,是指根据国际条约和本国法的 排除管辖, 规定,一国法院对某类涉外民事案件拒绝 行使管辖权。
(四)强制管辖和协议管辖权
强制管辖权是指涉及与本国重大利益密切 强制管辖权是指涉及与本国重大利益密切 相关的民商事案件,规定职能由内国法院 实行管辖,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予 以改变的一种管辖权制度。 协议管辖权是指允许当事人用协议的方式 协议管辖权是指允许当事人用协议的方式 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某国法院受理 的一种管辖权制度。
五、长臂管辖
长臂管辖,是美国诉讼制度的一大特特色。 所谓的长臂管辖权就是各州通过立法合法 地扩大本州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地扩大本州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最低限度联系理论” 最低限度联系理论”
六、“灵活标准”的管辖权制度 灵活标准”
“灵活标准”的管辖权制度包括“保护需要 灵活标准”的管辖权制度包括“ 说”和“对等报复说”。 对等报复说” “保护需要说”是指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 保护需要说” 以根据保护当事人权利的需要取得相关案 件的管辖权。 “对等报复说”是指一国本无某种确立管 对等报复说” 辖的标准,但由于另一国采用该标准并且 对前国的被告适用,则前国可以采取对等 的原则对后国的被告采用。
分为: (1)中止或撤销内国法院已经或将要受理 的诉讼(通过不方便法院受理原则、国际 礼让原则、先受理原则等) (2)阻止外国法院的诉讼
需要发出禁诉令的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进一步加强金库管理,确保国家资财的安全,严防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金库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金库管理,确保库款和实物的安全,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国工商银行出纳制度》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金库,包括本行各营业机构为办理出纳业务设置的业务库,各管理行对所辖行处办理内部现金调拨设置的中心调拨库,以及代理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设置的发行基金保管库。

代理人民银行发行基金保管库的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制度规定。

第三条金库保管的范围:人民币和外币现钞、金银、有价证券、票样、真假币鉴别手册、假币、代保管贵重物品。

凡属金库保管范围的保管品,均须分类逐项建立保管帐簿,会计建立相应的表内、表外科目帐簿,序时记载,及时核对,互相制约。

第四条金库是工商银行的要害部位,其集中保管的大量现钞、贵重物品,是工商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各级行必须对金库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坚固可靠,管理严密,责任明确,确保帐款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第二章金库库房建设、设施及安全标准第五条金库库房(以下简称“库房”)必须建在本行楼(院)内,不得直接接触其他单位和居民住宅,不得裸露于公共场所,库体上下、四周环境应安全可靠。

第六条库房一律采用钢筋混凝土六面浇筑结构,钢筋直径不小于12mm,双排编网,水泥标号不低于C30号,墙体厚度不小于300mm,顶底厚度不小于400mm。

第七条库房面积、结构一、库房面积必须适应业务开拓和发展的需要,使用面积最小不得小于10平方米。

库外必须设置办理出入库手续的业务室(场地)。

二、业务库与发行库必须严格分开,分设金库和库门。

三、库房必须设置库门和安全门(安全门应设于库门上方),库门不得面对营业室柜台。

第五章抗日战争

第五章抗日战争

昭和天皇 阿南惟几 朝香宫鸠彦王 畑俊六 板垣征四郎 闲院宫载仁亲王 近 卫文麿 东条英机 松井石根 杉山元 冈村宁次 南次郎 寺内寿一 西尾寿造 梅津美治郎 清三石川
兵力 6,270,000人(最高时);逾700架美军战机 4,100,000人(最高时) 伤亡与损失 中国政府军队伤亡322万余人,其中阵亡约132 万人; 中国共产党军队损失58万余人,其中阵亡16万 余人。 中国军民伤亡共计约3,600万人。
1937年7月 27日,日本 首相近卫文 麿在第七十 一次会议上 发表鼓吹侵 华战争演讲。
东条英机 1884-1945
为占领卢沟桥,1937.6后,驻扎在丰台的日军几 乎天天进行挑衅性军事演习。7.7晚,驻丰台的日 军第一联队三大队在卢沟桥北进行以该桥为攻击 目标的军事演习。演习快结束时,日军说一名士 兵失踪,并说听到桥另一边的宛平城内有枪声, 要求进城搜查,遭中国驻军拒绝。于是,日军炮 轰宛平城,进攻卢沟桥。我二十九军三十七师一 一O旅(何基沣)二一九团在团长吉星文率领下, 奋起反抗,打响了全民族抗战的笫一枪。
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迅社发表 《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 23日蒋又发表庐山谈话,公开承认中 共的合法地位和国共两党的合作。这 样,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 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
2、特点
第一,范围广,力量不平衡。
第二,国共双方都有政权和军队。
第三,没有统一的组织形式和共同纲领。 第四,处于有利的国际环境中。 加拿大和美国医疗队的白求恩;印度医疗队 的柯棣华;美国著名记者“三S”:斯诺、斯特 朗、史沫特莱等
大日本帝国及其扶 植的傀儡政权: 满洲国(1932–45)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1935–38) 蒙疆(1936–45)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40)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1938–40) 南京国民政府( 1940–45)

公安部发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发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第七节查询、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技术侦查第十一节通缉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九章执行刑罚第一节罪犯的交付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十章特别程序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新旧条文对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新旧条文对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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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四节 边界和边境制度

一、边界及其划定 (一)边界的概念 边界:亦称国界,是分隔一国领陆与他国领 陆,分隔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与公海,以及国家 领空与外层空间、他国领空,也分隔一国底土与 他国底土的界限。



(二)边界的划定 1. 边界的形成。 (1)传统边界线:相邻国家之间自古以来按照彼 此的行政管理范围确定的界线; (2)历史边界线:由于这类边界线是在长期的历 史过程中形成的; (3)条约边界线:传统边界线后来被边界条约所 确定的。



2.租借。它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领土的一部分租 借给他国,并在租借期限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 的。 3.势力范围。所谓势力范围“可说就是那一部地 域之为占有邻近地的国家所保留以待将来占取 者。” 4.国际地役。国际地役是指“为了他国的利益, 根据条约对一国领土所加的具有永久性质的特殊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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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本章重点 概 说 河流、运河与湖泊 领土的变更 边界和边境制度 南极和北极地区 本章小结

〔本章重点〕 1. 国家领土的构成要素。 2. 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 3. 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式。 4. 边界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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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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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领土的变更




一、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 (一)先占 1. 先占:亦称占领,是一国的占有行为,通过这 一行为该国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他国主权之下 的土地,即所谓“无主土地”,使之成为本国领 土的一部分,并对其行使主权。 2. 依据国际法,一个国家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主权 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占领的客体是无主土地。 (2)占领必须是真正的占领,即有效的占领。

第五章管辖

第五章管辖
2.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 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3.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 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第三节
三、特殊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
(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一般合同纠纷诉讼 纠纷 (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 (七)海损事故损害赔偿 纠纷 (三)票据纠纷诉讼 (四)运输合同纠纷 (五)侵权纠纷
(一)确定管辖的原则
——“两便”原则;保障案件的公正审判
(二)管辖恒定
——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 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
《适用意见》34、35条 诉讼标的额;当事人住所地;法院辖区的变化
【例题】200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 陈发发居住地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 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6 年4月,经政府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 归B市正义区。而在200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 迁至B市夏浦区。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 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 )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民诉法》第二章管辖(17—38条) 《适用意见》一、管辖(1—37条)
管辖 法定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 裁定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
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 管辖
专属管辖
第一节

管辖概述
二、确定管辖的原则与管辖恒定
2011年1月1日起,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浙江省 杭州拱墅区、滨江区、西湖区、宁波慈溪市、海 曙区、鄞州区、北仑区、温州乐清市、瑞安市、金 华义乌市、台州温岭市等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 本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 至此,浙江省共有审理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 基层法院23个,数量为全国第一。

第5章 管辖

第5章 管辖

第五章 管 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 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出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 事案
第五章 管 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 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 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 案件或由下级法院移送来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五章 管 辖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刑诉法18条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 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指:(1)自诉案件(2)自侦案件( 3)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4)由军队保卫部门 和监狱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5)海关走私 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这几类案件不 属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税案件、破坏市场经 济秩序案件(走私罪例外)、伪证罪、拒不执 行判决、裁定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受贿案 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第五章 管 辖
二、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之间以及普通 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的在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 工。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 (一)级别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 1、案件的性质; 2、罪行轻重程度和可能判处的刑罚; 3、案件涉及面和社会影响的大小; 4、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职责和条件等。
北方民族大学 法学院
《刑事诉讼法学》

管辖与回避

管辖与回避

对于上列八类案件,被害人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 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被 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 侵犯自己人身权利(232-248 条)、财产权利(263-276条) 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 予追究的案件。
• 有问题找派出所,公安分局就不再处理了。 被害人无奈,到检察院控告行为人,检察官 告述被害人,案件该公安机关管辖,但因本 案原被告明确,被告也不否认,最好直接到 法院控告。被害人到法院控告。法官说,既 然公安机关、检察院都不管,我们立案处理 就行了。 • 问:公检法三机关的人员做法是否正确?
派出所所长属于越权行为,因为他没有权力把刑 事案件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对于是否应当立案他也 没有决定权。公安分局局长理应纠正派出所所长的 错误做法,而不能放任自流或者竭力维护。 • 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 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 案。 • 法官的答复是错误的。本案不能由法院直接受 理。因为本案是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诉案 件,只有当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的书面决定以后, 被害人才有权提起自诉。但法院对控告应当接受, 并移送公安机关。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破坏选举罪

某镇选举镇长。个体工商户某甲为当上镇 长,采用贿赂的方式,向全镇47位人大代表 每人行贿1000元,结果当选。案发后,公安 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本案该由哪个机关立案侦 查发生了分歧。公安机关认为本案应由自己 侦查,检察院认为本案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 利的犯罪,应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问:本案该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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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管辖== 信息中心==【答疑解惑专栏】疑问1:就一个具体的民事案件而言,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应当遵循怎样的逻辑思路?解答:这是在学习民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为,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条文很多,我们必须明确,就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而言,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条文的规定以正确确定该案的管辖法院。

以下图表反映的是确定特定案件管辖法院应当遵循的逻辑思路:┌────────────┐┌──┤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纠││民事││法院││级别││专属││协议││特殊││一般地││一般地││纷├┤纠纷├┤主管├┤管辖├┤管辖├┤管辖├┤地域├┤域管辖├┤域管辖││││││││││││││管辖││例外规定││通常规定│└─┘└──┘└──┘└─┬┘└──┘└─┬┘└─┬┘└─┬──┘└──┬─┘│┌──┴───┴───┴┐│││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关于上列图表的说明:(1)特定纠纷发生后,必须确定纠纷的性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其一般性质而言,纠纷分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

刑事纠纷通常称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社会危害性,除法律规定的可由受害人自诉的案件外,对刑事案件实行“国家追诉主义”,禁止当事人间“私了”。

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行政纠纷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途径予以救济,民事纠纷完全实行当事人自由选择救济途径。

(2)当明确是民事纠纷后,则必须确定该纠纷是否具有民事案件的可诉性,即确定法院主管。

(3)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需确定依法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时,遵循以下步骤:第一,首先确定该案应由哪一级法院管辖。

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时,只有该案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时,即确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

除此之外,级别管辖不能实现特定管辖法院。

第二,当案件的级别管辖确定后,若此案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则完成了本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第三,此案不属于专属管辖,但符合协议管辖的规定,则完成了本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第四,此案不属于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但若符合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况,则适用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完成本案管辖法院的确定;若此案不属于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则需判定该案是否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即适用“被告就原告”规则确定本案管辖;若此案不属于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则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通常规则“原告就被告”以确定本案管辖法院。

第五,由于据以确定民事案件管辖法院因素的多样性,级别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中皆可能出现两个以上的法院依法享有对特定案件的管辖权。

此时必须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选择管辖的规则以实现管辖法院的法定性、唯一性。

第六,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出现实际受理案件的法院无法定管辖的依据、法院之间因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以及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定原因不能(或不宜)审理此案,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裁定管辖的规定分别适用移送管辖、指定管辖或管辖权转移予以处理,以实现特定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定性。

第七,为确保管辖法院法定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的管辖权异议制度;这一制度能够保证法定管辖规定在民事诉讼实践中予以具体落实,实现法定恒定原则的要求。

疑问2:如何理解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的范围?解答: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原告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1)原告发现其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2)诉讼开始后被追加的共同原告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的。

民事诉讼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疑问3:如何理解协议管辖中的协议形式?解答: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有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之分,明示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默示协议管辖,是指被告应诉,对受诉法院行使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就推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便取得了对该案的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既规定了明示协议管辖,又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而对国内民事诉讼,只规定了明示协议管辖。

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条款内容;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

疑问4:对于一审法院因指定管辖而取得对本案的管辖权,当事人能否异议?解答:一般认为,指定管辖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的权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异议。

疑问5:如何区分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解答: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是裁定管辖制度中的不同规定,具体可以从(1)适用的前提,(2)性质;(3)作用;(4)程序等四个方面对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进行区别。

【同步测试与参考答案】同步测试:1.名词解释:(1)民事案件的管辖(2)地域管辖(3)专属管辖(4)协议管辖(5)共同管辖(6)管辖权异议(7)移送管辖(8)指定管辖(9)管辖权转移2.单项选择题:(1)M公司与N公司在甲县签定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乙市丙区履行该合同。

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

为此,如果甲公司提起诉讼的话,该案的管辖法院应为()人民法院。

A. M公司住所地B. N公司住所地C.甲县D. 乙市丙区(2)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主要由()管辖。

A. 基层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法院(3)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是()A.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B.因船舶相撞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C. 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4)裁定管辖不包括()A. 移送管辖B. 协议管辖C. 指定管辖D.管辖权转移(5)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A. 原告住所地B. 侵权行为地C. 被告住所地D. 港口所在地(6)甲县人民法院将某案件移送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由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应当()。

A. 将案件移送丙县人民住院B. 提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C. 将案件退回甲县人民法院D. 对案件进行审理(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共同海损纠纷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A.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B. 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D. 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D. 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8)因房屋所有权发生的诉讼,属于()。

A. 一般地域管辖B. 特殊地域管辖C. 专属管辖D. 指定管辖(9)人民法院在有管辖权的前提下,将本院已经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在有隶属管辖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移送,属于()。

A.指定管辖B.选择管辖C.移送管辖D.管辖权转移(10)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虽无管辖权但与该案有牵连的案件,这种管辖称为()。

A.共同管辖B.专属管辖C.合并管辖D.牵连管辖3.多项选择题:(1)()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C.对不住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2)H市B区的居民郑海与王虹夫妇,在S市D区某商场购得由位于A省C区的大华煤气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煤气炉。

某次,他们带着该卡式气炉到位于Y省w区旅游,在用该煤气炉煮食品时,卡式炉发生爆炸,郑、王两人被炸伤。

现郑、王欲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A.H市B区人民法院B.S市D区人民法院C.A省C区人民法院D.Y省w区人民法院(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管辖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4)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中选择()中的一个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A.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B.合同签定地C.合同履行地D.标的物所在地(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重大涉外案件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D.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6)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B.被告住所地C.侵权行为实施地D.侵权结果发生地(7)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继承人死亡地法院管辖C. 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D.继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辖(8)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管辖包括()。

A.级别管辖B.地域管辖C.专属管辖D.移送管辖(9)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B.救助地C.被告住所地D.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10)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

A.运输始发地法院B.运输目的地法院C.事故发生地法院D.被告住所地法院(11)A县与B、C、D、E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司在C县签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提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仓库;提货方式为购方泰隆公司自提;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

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

在此情况下,环宇公司依法可以通过()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

A.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C.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D.向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4.简答题:(1)简述管辖与主管的管辖(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所依据的原则(3)简述管辖权异议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5.论述题:论协议管辖6.案例分析:(1)2000年11月5日,强力汽车维修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与海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公司,地址:珠海市拱北区)在成都订货会上签订购销汽车配件合同。

合同约定:由海达公司向强力公司提供价值100万元的汽车配件。

•合同签订时,由强力公司向海达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合同履行后,强力公司应在三日内交清货款;海达公司自订立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负责将货物由广州火车站送至重庆大渡口火车站。

合同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由重庆市坪坝区法院或者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管辖。

订货会后因海达公司无货,海达公司与强力公司的购销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发生纠纷。

强力公司多次向海达公司要求双倍返还订金并赔偿损失,海达公司未予理采,强力公司拟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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