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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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
甲方: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通过甲方的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代理支付。
1.2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服务(支持SSL 合同)。
1.3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
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
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
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交易查询:
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
乙方可以按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交易明细下载:
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网上银行支付网关接入费:
标准为人民币元/商户。
维护服务年费:
标准为人民币元/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取接入费及维护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交易手续费:
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
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3
保证金:
为确保网上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法定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元人民币。
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清算所有费用和款项,对尚未收取的费用和款项由保证金补足。
若保证金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若保证金在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后尚有剩余的,则剩余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4
支付账号:
甲方银行帐号为:
乙方银行帐号为:
三、交易限额
乙方对于交易限额的规定A.每日交易限额上限元。
B.每笔交易限额上限元。
四、资金清算
双方资金清算的清算周期为一周,甲方于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将乙方前周一至周日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本合同2.2条所列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如果乙方在一个清算周期中的清算款项少于人民币元,甲方将该部分清算款项并入下一清算周期一并清算,但每月的最后一个清算周期必须清算。
五、随附义务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线工作所必需的文件、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网上银行支付网关系统的相关工作并且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
5.2乙方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上线确认书后的3个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并返还甲方。
因乙方延迟通知、延迟签署上线确认书而导致乙方网上交易转接服务开通延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3乙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
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
5.4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合同。
5.5乙方应自行承担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工作。
因乙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的二年。
七、知识版权保护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在非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复制或许可其使用该软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识产权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侵权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8.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甲方通知催收后30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8.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侵犯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不足部分。
8.4甲方对其支付网关的支付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
若乙方发生本合同项下的网上银行卡支付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双方应积极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
因甲方过错引起乙方损失的,甲方将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按过错大小确定各自责任。
九、免责
9.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办理。
9.2一方因发生第三方破坏、盗窃、征收、罚没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9.3确因发生意外事件无法履行/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合同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