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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2020年解读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下文我为大家收集的了关于最新北京市公租房的方法解读。

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20xx年最新解读

配租对象:

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如何申请:

1.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2."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特别提示: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优先配租对象:

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配租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

租赁期限:

1. 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 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租金标准:

按规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推荐阅读:西南科技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最新版福建电梯管理办法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安全风险管理办法2020最新版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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