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一、主要做法和成效)【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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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一、主
要做法和成效)
关于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一、主要做法和
成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的工作安排,5月7日至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委委员,深入到市中院和各县(区)法院,对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部署,紧紧围绕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目标,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一)着力构建“五大管理”体系
随着全市法院办公办案网络的全面建成(201X年12月)和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机构的陆续成立(201X年4月—201X年12月),全市法院在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主要表现在着力构建“五大管理”体系。
以实施网上办公办案为抓手,构建审判信息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网上办公。
自全市法院系统联网完成后,全市法院均实现了网上办公,使全市法院文件处理过程透明、高效。
二是强力推进网上办案。
201X年开始要求所有案件材料同步上网,实现网上办案。
至201X 年,全市法院的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截止201X年4月,市中院上网案件达3884件,基层法院上网案件达21630件。
以实施案件流程管理为抓手,构建审判效率管理体系。
一是实行案件流程节点监控。
将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分别对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设定了13—15 个节点进行监控,两级法院审管办对案件流程节点情况进行每月检查通报。
二是强化审限监管。
通过黄、红二色实现审限跟踪提示、预警显示和催办督办,促使庭长、办案法官随时关注案件流程颜色变化,主动把好审限关。
此外,还建立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和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以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构建审判质量管理体系。
一是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质量评查活动。
在开展案件常规评查、“百万案件评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质量评查活动。
201X 年,全市法院共评查庭审质量87次,其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评查6次;评查裁判文书534份,优良率达100%。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法官进行了整改。
二是建立发改案件沟通协调机制。
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机制的规定》,对发改案件实行有效监管。
三是建立上级法院发改案件的评析通报制度。
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析一通报制度,分析原因,总结审判经验,并将评析结果通报全市法院,以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以案件质效评估为抓手,构建审判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逐步推行审判质效评估。
市中院从201X年起,基层法院从201X年起实施了质效评估,质效评估体系分为公正指标、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三大部分,共由26项具体指标构成,两级法院均按季度和年度开展了对本
院、审判业务部门、办案法官三个层次的质效评估。
二是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
市中院于201X年分别出台了针对市中院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奖惩方面的规定,将审判质效与评先评优、记功评奖、干部选任、外出学习培训等有机结合,切实发挥考评体系的导向作用。
以规范审级权限为抓手,构建审判层级管理体系。
一是规范审委会运行机制。
修订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院长、分管院长、审管办、庭长、合议庭、承办人的审判职责,切实发挥好审判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
二是对案件管理系统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院长可以看全院的案件,分管副院长可以看分管部门的案件,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依次进行授权,使案件查阅权限与现实审判工作一致。
三是严格案件数据修改审批。
对已录入的案件信息需经过严格的审核把关才能进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安全。
(二)审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使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攀枝花的审判管理工作连续三年受省高院表彰,市中院审管办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以 201X年为例,全市法院收、结案同比同步上升,存案数、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同比明显下降,平均办案周期同比明显缩短,并无超审限案件。
根据省高院的评估,201X 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整体评估值达9
6.98分,比上一年度增加
7.86分,超过全省争创一流审判质效满意值,其中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公正指标和效果指标达双百分,并列全省第一位。
审判效果更加凸显。
以201X年为例,全市法院案件调撤率同比明显上升,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一年内新审结案件无进京赴省上访案件,无司法赔偿案件。
法院的公信力逐步增强。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责任的全面落实,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合理化和执法的规范化,法官的形象和法院公信力也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部分办案法官对审判管理的认识不到位
有的办案法官没有充分认识到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对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之网上办案特别是案件的同步录入在一定程度增加了办案法官尤其是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的办案法官的工作量,各项管理的深入推进挤压了办案法官的“自由空间”和约束了办案法官的“惯常行为”,使有的办案法官对审判管理产生抵触情绪。
从而,影响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审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市基层法院设立审判管理机构时间较短,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清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个别基层法院还没有设立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机构。
有的基层法院缺乏既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又年富力强的审判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化专业人才,尤其缺乏既懂审判又懂管理还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以上状况,制约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
目前,虽然市中院制定了审判质效奖惩办法,但由于受政策的影响激励力度不够,对办案法官的激励效果不够理想。
由于法官职级待遇与其职业要求和付出相比偏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办案法官工作压力增加,想调离法院及调离审判岗位的法官逐渐增多。
如不能健全激励机制,将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和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
(四)审判质效评估的部分指标设置不科学
在调查中,基层法院普遍反映审判质效评估的部分指标设置存在不科学之处。
有的指标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指标不能真实反映审判工作实绩,有的指标没有顾及到各地的实际情况的差异。
附送:
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基本情况)
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基本
情况)
尊敬的守培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主要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基本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各类民事纠纷大量进入法院。
201X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43190件,审结42115 件,结案率9
7.5%。
主要特点如下:一是案件数量多,所占比重大,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X年受理民事案件17265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 6
3.3%;201X年受理17480件,占6
4.3%,同比上升
1.2%;今年上半年受理9679件,占6
4.3%,同比上升
8%。
其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
3.2%、1
8.3%、1
4.3%。
二是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比重下降,合同、侵权类民事案件比重上升。
201X年至今年上半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从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
6.4%下降到2
7.6%,合同和侵权类案件分别从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9.4%、 2
4.2%上升到4
3.8%、2
8.6%。
三是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大。
201X年至今年上半年,6个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1436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9
8.6%。
其中,旌阳法院、中江法院受理21411件,占50.9%。
二、强化教育宣传,为修订后民诉法的贯彻实施夯实基础按照修订后民诉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法院着力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有力推进修订后民诉法贯彻实施。
(一)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将对修订后民诉法的学习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共举办10期培训班,开展修订后民诉法的热点、难点
问题研讨15次,邀请专家学者到院授课11次,先后安排民事审判法官300余人(次)到省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专题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了民事审判法官适用修订后民诉法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院组成民事、商事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加强审判指导,并及时向省法院、最高法院提出意见建议。
(二)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意识。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今年发出督察通报10期,形成推动落实震慑力,重点整治工作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庭审不规范现象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司法作风提升。
建立健全“三早”廉政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以及法官“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腐败。
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在社区、街道、学校、乡村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修订后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以案说法,在《每周一案》报纸专栏和《庭审说法》电视节目上,用131个典型鲜活的案例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权益。
注重寓教于审,邀请各界群众、在校师生
1.1万余人旁听案件开庭,切实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
三、深化机制创新,为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全市法院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不断健全民事审判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修订后民诉法贯彻实施。
(一)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法院微博、公告栏等,及时发布案件开庭、庭审、宣判等信息,实现审判过程全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今年4月起,在法院政务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同步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595份,年底前实现70%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利用12368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案件执行进展和结果。
完善“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机制,邀请3500余名群众走进法院,通过参观、座谈等,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审判工作。
(二)完善司法为民机制。
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诉讼和有序参与诉讼。
设立社区巡回法庭,在群众集中居住地、纠纷发生地巡回审判案件1351件,减轻群众讼累。
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法官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进行回访,针对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疑惑,面对面地解释和说明,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对1026件已结案件进行了回访。
(三)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强化审判层级管理,实现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和有效管理。
制定随机分案办法,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整合各业务庭办案力量,既确保法官办案数均衡,又提升了案件质效。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48名,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审案件审判率达 9
8%。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中院成立民商事专业审判委员会,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
广汉法院积极探索构建“1+2+3+4”主审法官负责团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