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无效婚姻

合集下载

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

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

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小编希望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无效婚姻是指有的夫妻虽然进行了婚姻登记,但事实上他们并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因而实际上这份婚姻是无效的,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这时当事人双方或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提交无效婚姻起诉状,以证明婚姻的无效性。

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什么样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在下文中小编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xxx.事实与理由:xxxx,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婚姻无效申请书

婚姻无效申请书

婚姻无效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婚姻无效的当事人之一,特以此函向贵院提出婚姻无效申请,并陈述以下事实和理由,希望贵院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审理和判决。

事实陈述:我与对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进行了婚姻登记,并于同年XX月XX日举行了婚礼,开始了我们的夫妻生活。

然而,自婚后不久,我逐渐发现了以下一系列事实,这些事实都证明了我们的婚姻存在诸多缺陷,不能继续维持下去。

首先,我们在婚姻登记时并未真实填写有关个人资料和婚姻状况的信息。

对方隐瞒了他曾经与某人有过婚姻关系,并未向我如实告知。

这导致了我们婚姻的基础事实的缺失,我们之间的婚姻登记和婚姻关系是在不实信息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无效。

其次,自婚后,对方在夫妻关系中展现出了与之前态度和行为不一致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法律义务。

对方不顾家庭生活,长期外出,并经常与他人发生婚外关系。

对方对我不负责任,不尽夫妻之责,给我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

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对我们的婚姻生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无法继续维系下去。

再次,我们在结婚之前并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在婚前没有进行充分的婚姻调查,这导致了我对对方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对方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他的个人财产状况,我发现对方在婚后并未与我共同管理家庭财产,而是擅自支配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

这种隐瞒和挪用财产的行为违背了我们作为夫妻应当互相信任和共同经营家庭财产的原则,无疑对我们的婚姻构成了不可调和的冲击。

理由阐述:根据我上述列举的事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认为我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有不知情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形下,婚姻关系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我方在婚姻登记时未获得对方的真实情况,对方隐瞒了重要事实,这正好符合该法律条款的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了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其中包括一方重婚的情形。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8篇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8篇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8篇第1篇示例:关于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XXX,因XXXXX一事,特此向贵院申请宣告我与被申请人XXXX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根据我与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我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1.婚姻登记日期:我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 地点进行了婚姻登记。

2.结婚生活情况:婚后XXXXX年,我们之间的感情出现了XXXXX 问题,导致已无法维持婚姻关系。

3.婚姻无效理由:XXXXX(1)违反法定禁止结婚情形:XXXXX(2)存在夫妻一方与他人恋爱关系:XXXXX4. 我希望法院依据XXXXX法律规定,宣告我与被申请人的婚姻关系无效,为我的生活和XX权益提供保障。

二、关于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1. 财产分割:希望法院协助处理我们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2. 子女抚养与监护:对于我们的子女XXXX(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希望法院给予合理的抚养与监护安排。

三、申请补偿对于我在婚姻关系中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请求法院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四、其他1.特别要求: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请保护我个人隐私,不要泄露我的个人信息。

2.授权代理人:我委托XXXXX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处理本案相关事宜。

以上就是我对本案的申请和诉讼请求,希望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支持,对于我的申请予以审理并作出处理。

谨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XX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以上申请书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仅用于演示和阐述目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2篇示例: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具体年龄)、户籍地(具体地址),就于(婚姻登记日期)、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具体年龄)、户籍地(具体地址),在(结婚登记地)登记结婚事宜,婚姻证号为(婚姻证号),现在向贵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结婚登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婚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2.已经有配偶的;3.近亲结婚的。

申请书婚姻无效

申请书婚姻无效

尊敬的人民法院:我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居住地址]。

我因与[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居住地址]之间的婚姻关系存在重大瑕疵,特向贵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一、基本情况1. 婚姻登记情况:我与[被申请人姓名]于[登记日期]在[登记地点]登记结婚,婚姻登记证号:[婚姻登记证号]。

2. 婚姻家庭状况:婚后,我们共同生活了[共同生活时间],但由于以下原因,我们认为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效。

二、婚姻无效的理由1. 被申请人隐瞒重要事实:在结婚登记前,被申请人隐瞒了其已婚的事实,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因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2. 被申请人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被申请人未向我说明其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因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3. 被申请人未到法定婚龄:在结婚登记时,被申请人未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因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4. 被申请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结婚登记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与我的近亲关系,导致我们的婚姻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因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三、诉讼请求1. 依法判决确认我与[被申请人姓名]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2. 依法判决解除我与[被申请人姓名]之间的婚姻关系;3. 依法判决[被申请人姓名]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证据1. 婚姻登记证明:证明我与[被申请人姓名]的婚姻登记情况;2. 身份证明:证明我与[被申请人姓名]的身份信息;3. 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被申请人隐瞒重要事实、患有重大疾病、未到法定婚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况。

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法律对于无效婚姻规定了四种情形,如果符合这四种情形,则可有向法院提起讼诉,判决婚姻无效,解除婚姻关系。

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护合法婚姻,处理违法结婚,同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维护。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说甚至碰到一些觉得不可思议的“婚姻关系”,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呢?婚姻无效究竟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认定的呢?如果要提起诉讼,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释义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确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无效纠纷则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婚姻关系缺乏法律规定有效要件为由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由此引发的纠纷。

二、管辖因婚姻无效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律适用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6~8条、第12条的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髙人民法院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四、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实践中,涉及无效婚姻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经审査,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一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对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一、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籍贯:•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籍贯:•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三、婚姻无效的理由根据我与被申请人的婚姻关系以及相关证据,我认为以下理由导致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当宣告无效:1.未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然而,我们在结婚时,其中一方未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因此我认为我们的婚姻应当宣告无效。

2.虚假婚姻:根据我对婚姻的真实意图,我发现被申请人对婚姻的真实意图与我存在巨大的差异。

经过调查,我发现被申请人与我结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我在财产、地位或其他方面的利益,而非真心与我建立家庭关系。

这种虚假的婚姻关系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因此我请求法院宣告我们的婚姻无效。

3.婚姻缔结时存在重大隐瞒:在我们结婚时,被申请人对我隐瞒了重大事实。

这些事实包括被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婚史、财产状况等。

如果我在婚姻缔结时知道这些重大事实,我将不会同意与被申请人结婚。

因此,我认为婚姻无效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证据材料为了证明我所提出的婚姻无效理由,我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证人证言:我已联系并准备了多名证人,他们将提供与我婚姻无效理由相关的证言。

2.通信记录:我提供了我们之间的通信记录,这些记录表明了我们婚姻关系的真实情况。

3.银行账单:提供了我们在婚姻期间的共同银行账单,以证明我们在财务上存在矛盾和争议。

4.其他证据:我将在需要时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我所提出的婚姻无效理由的合理性。

五、申请结果及诉讼请求基于以上理由和证据,我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宣告我们的婚姻关系无效;2.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3.分割共同财产;4.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理请求。

六、附言我在此声明,以上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属实,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这类证据,主要就是找到能够证明该婚姻是属于重婚的证据。

比如:已和别人结婚的证明,结婚证和身份证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没有责任感的花心男女视婚姻为儿戏,与多个不同异性建立婚姻关系,有些是受封建习俗毒害导致近亲结婚,有些是刻意欺骗、婚前隐瞒病情的,那么,对于这些无效婚姻,要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呢?婚姻的效力分为三种:有效、无效、可撤销。

一般要是男女不具有《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话,那么建立起来的婚姻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但认定婚姻无效需要由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行政机关作出,并且需要有人提出婚姻无效的宣告申请。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第七条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取证的证据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这类证据,主要就是找到能够证明该婚姻是属于重婚的证据。

比如:已和别人结婚的证明,结婚证和身份证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

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婚姻无效申请书模板

婚姻无效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法院:我,某某,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现向贵院提起婚姻无效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宣告我与某某(对方姓名)之间的婚姻无效。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双方基本情况申请人(甲方):某某,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

被申请人(乙方):某某,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

二、婚姻状况甲乙双方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在某某地进行结婚登记,取得了《结婚证》(证书号码:XXX)。

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感情破裂,互不信任,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双方并未生育子女。

三、申请婚姻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 双方并未达到法定婚龄。

甲乙双方中,甲方/乙方(指年龄较小的乙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即未满20周岁。

2. 双方属于近亲关系。

甲乙双方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 双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甲方/乙方在结婚前已患有精神分裂症,至今尚未治愈。

4. 双方结婚登记时,乙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

即乙方在与我结婚前,已与某某(第三方)在某某地进行结婚登记,取得了《结婚证》(证书号码:XXX)。

基于以上事实,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婚姻。

为此,我特向贵院提起婚姻无效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宣告甲乙双方的婚姻无效。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无效的婚姻,从始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适用职权管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无效婚姻申请流程

无效婚姻申请流程

无效婚姻申请流程
一、检查婚姻无效情形
1.婚姻无效情形确认
(1)咨询当地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2)查阅婚姻法相关规定
2.确认适用无效情形
(1)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确认
(2)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
二、准备申请材料
1.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1)婚姻登记证书
(2)无效婚姻证据
(3)证人证言或相关证明文件
2.编制无效婚姻申请书
(1)书面申请无效婚姻
(2)详细陈述无效婚姻事由及相关证据
三、递交申请
1.递交申请材料
(1)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据递交当地民政局或法院(2)接受工作人员审核
2.补充材料
(1)如有补充材料要求,及时提供
(2)配合工作人员调查取证
四、审理程序
1.收案及调解
(1)法院收案并进行调解
(2)如调解无效,进入审理程序
2.审理过程
(1)出庭应诉
(2)证据质证及辩论
3.判决结果
(1)法院做出无效婚姻的判决
(2)确认判决结果是否满意
五、结果执行
1.法律效力确认
(1)确认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如有需要,进行后续法律程序。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6篇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6篇

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6篇第1篇示例:关于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因婚姻关系存在严重的事实问题,现特向贵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一、婚姻关系的事实情况我与被申请人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婚后我们发现双方存在严重的不和谐问题,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经过反复沟通和努力,我们发现彼此之间存在严重矛盾,无法解决。

婚姻已经失去了维系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解除这段不幸的婚姻关系。

1. 据双方了解,我们在结婚时并未充分了解彼此的情况,导致婚后发现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无法共同生活。

2. 在婚姻关系中,我们始终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亲密关系和信任基础,导致互相之间的疏远和冷漠。

3. 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已经无法继续维系下去。

4. 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斟酌,我们相信婚姻关系已经失去了必要存在的基础和条件,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有效婚姻关系标准。

三、申请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我特向贵院申请宣告我与被申请人的婚姻关系无效,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以上就是我提交的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申请书,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内容属实,特此声明。

【注意】本文仅为模拟示范,如需真实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第2篇示例: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XXX,现住XXX,因XXXXX一事,我不得不向贵法院提出一份关于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望贵法院予以审理。

我与我的前配偶在XXXX年结婚,本以为我们会共度一生,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婚后不久,我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沟通问题和性格不合,而且我对对方实际情况并不了解。

再加上对方对家庭生活不负责任,给家庭带来了很多困扰和矛盾。

不久的时间里,我们对婚姻的期待和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导致了我们之间的矛盾加剧,不得不提出离婚。

在离婚的过程中,我深感婚姻并非完美、生活需要慎重对待。

我也发现了自己对对方的依赖并不是因为真正深爱对方,而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焦虑。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如果双方或一方不具有结婚登记的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这样的婚姻一般来讲是无效的。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

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

宣告无效,是说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至终的法律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以及遗传学理论,凡是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均属无效婚姻。

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当包括拟制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虽然拟制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及从保护养子女、继子女的原则出发,具有拟制血亲的男女双方禁止结▲三、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当事人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认定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规定这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四、婚姻无效的情形之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该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其婚姻则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诉讼程序

婚姻无效诉讼程序

婚姻无效诉讼程序婚姻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但有时候会发生婚姻无效的情况。

当婚姻存在缺陷,无法正常维持时,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婚姻无效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婚姻无效诉讼程序,帮助读者了解该程序在法律上的规定及操作。

一、婚姻无效诉讼的概念和原则婚姻无效诉讼是指当婚姻存在缺陷导致其无效时,相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的诉讼行为。

婚姻无效诉讼要求符合一定的法律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法定原则:婚姻无效诉讼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不能凭空主观推测或个人主张。

2. 诉讼原则:当事人需要依法提起诉讼,并按照法院指定的程序与程序进行。

3. 证据原则: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婚姻存在无效的事实,例如婚姻存在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等。

二、婚姻无效诉讼的程序婚姻无效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起诉申请:当事人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婚姻无效诉讼的起诉申请书,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受理审查: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婚姻无效的法律规定,并决定是否受理。

3. 调解可能:法院在受理后,会尝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寻求和解。

如果没有调解成功,则继续进行后续诉讼程序。

4. 答辩和证据交换:被告需要在特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并且当事人会交换证据,以支持各自的主张。

法院会组织庭前会议,解决争议。

5. 审理和判决: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答辩及相关证据,组织庭审并进行听证。

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婚姻是否无效的判决。

6. 判决生效:如果任何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如果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三、婚姻无效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婚姻无效诉讼程序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被当事人牢记:1. 提供充分证据:婚姻无效诉讼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证等。

2. 按程序操作: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指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或缺漏。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状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状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申请人的姓名),在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我与(被告的姓名)之间的婚姻无效。

我以如下事由为由提出此起诉:
1. 虚假陈述:在结婚登记过程中,被告对其婚史、财产状况和个人背景等关键事实作了虚假陈述。

2. 强迫婚姻:被告通过威胁和胁迫的手段迫使我与其结婚,违反了我的自由意志原则。

3. 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根据法律规定,我在结婚时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请求法院确认我与被告之间的婚姻无效,并相应地进行退还彼此财产的分割。

我已准备好递交相关证据及调查结果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我恳请法院尽快处理此案,并公正地判决。

我保证将依法履行我作为申请人的义务。

特此请求。

申请人:
(申请人的姓名)日期:。

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主要是当事人起诉并举证,最后法院判决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一、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主要是当事人起诉并举证,最后法院判决确认当事人的婚姻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婚姻无效分手申请书模板

婚姻无效分手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法院:您好!我,X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现向贵法院提起婚姻无效分手申请。

一、婚姻无效的事实和理由1. 我与配偶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登记结婚。

婚后,我们共同生活,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了解到配偶XXX隐瞒了重要的个人信息,即其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在结婚前,配偶XXX并未向我透露此事,也未进行婚姻状况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因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应当属于无效婚姻。

3. 此外,我在婚姻生活中发现配偶XXX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多次对我进行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使我生活在地狱般的环境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4. 鉴于以上事实,我认为我们的婚姻关系无效,且有充分证据证明。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二、申请请求1. 确认我与配偶XXX的婚姻关系无效。

2. 判决双方互相返还结婚时各自的财产,如有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3. 判决配偶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证据清单1. 结婚证书2. 配偶XXX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3. 医疗机构出具的家庭暴力伤害鉴定报告4. 相关证人证言5. 其他支持本申请的相关证据材料四、陈述和申辩1. 我在此陈述中如实反映了婚姻无效的事实和理由,如有虚假陈述,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我请求贵法院依法审理本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3. 我愿意配合贵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

谨此申请!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请婚姻无效申请书

申请婚姻无效申请书

尊敬的XX人民法院:我是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现因与XXX(以下简称“被告”)的婚姻关系存在重大瑕疵,特向贵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申请。

现将具体情况及理由陈述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省XX市XX县,汉族,未婚,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本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告基本情况被告,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省XX市XX县,汉族,未婚,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婚姻无效的原因1. 被告有配偶。

在申请人与被告登记结婚前,被告已与另一女性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且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婚姻无效。

2. 被告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被告在申请人与其登记结婚前,患有XX疾病,且未告知申请人。

3. 申请人被欺诈。

被告在申请人与其登记结婚过程中,隐瞒了其有配偶的事实,欺骗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婚姻无效。

四、申请事项1. 依法宣告申请人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事实和证据1. 被告有配偶的事实,有双方共同居住的邻居和亲友可以作证。

2. 被告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 申请人被欺诈的事实,有申请人与被告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其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存在重大瑕疵,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申请人: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申请人(姓名),在此向您提交一份关于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书。

我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恳请贵院依法审理并宣告我与被申请人(姓名)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婚姻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姓名)于(结婚日期)在(结婚地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但由于多种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二、婚姻无效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一方或者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二)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三)双方非自愿结婚;(四)双方结婚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合本案,婚姻无效的理由如下:1. 一方或者双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结婚时,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但婚后,被申请人因(具体原因,如疾病、精神状况等)导致其无法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丧失了与他人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能力。

2.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结婚前,已与他人登记结婚。

虽然申请人后来与原配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与被申请人结婚时,申请人尚未与原配偶彻底解除婚姻关系,构成重婚。

3. 双方非自愿结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双方在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结婚,违背了双方的真实意愿。

4. 双方结婚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结婚时,双方家庭存在近亲关系,构成近亲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双方的结婚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婚姻无效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的,从始无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属无效。

双方共同生活的期间,所生子女应视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申请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无效婚姻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婚姻无效处理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相关婚姻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弹性工作制”还能要求加班费?/qdb/913787.html∙夫妻忠诚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qdb/913786.html∙劳动者主动提出放弃缴纳社保,吃亏的是谁?/qdb/913767.html∙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会侵犯合法夫妻的共同财产吗?/qdb/913766.html∙在职场中,“不得不向领导低头吗?”/qdb/913759.html∙有外遇就可以冠冕堂皇的离婚?——太天真/qdb/913758.html∙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打官司就赢不了吗?/qdb/913723.html∙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了吗?/qdb/913709.html∙网络造谣后果严重!你还敢在网上乱说话吗?/qdb/913708.html∙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可获得支持吗/qdb/913677.html∙不是亲生父母,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么/qdb/913676.html∙公司正式成立前就加入,只口头约定了试用期,法律关系怎么算 /qdb/913675.html∙爷爷奶奶们的“探望权”/qdb/913672.html∙追索三费不再适用诉讼时效/qdb/913671.html∙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单位没缴社会保险怎么办?/qdb/913670.html∙浅谈“网络造谣”现象 /qdb/913665.html ∙注意,以个人原因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详解失业保险待遇/qdb/913664.html∙老赖:“我有房,但我就是不还钱”——债务人唯一住房可以执行么 /qdb/913663.html∙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全都得劳动者自己承担吗/qdb/913654.html∙参加单位组织的聚餐发生意外事故,算不算工伤/qdb/913653.html∙只是对骂,又没动手,他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qdb/502109.html∙那些闹伴娘的,别拿法律不当回事/qdb/913640.html∙员工对调岗决定不满,怒删客户资料,结果法院这么判/qdb/913639.html∙买家付了款但没有购房资格,卖家能不能解除合同/qdb/913638.html∙劳动合同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合法吗/qdb/913637.html∙婚没结成,钱也没了,咋整/qdb/913636.html∙因为串岗受伤,就不属于工伤了么?/qdb/913635.html∙员工欠债不还,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将其解雇?/qdb/913634.html∙坐牢就能抵债?别太天真了……/qdb/913633.html∙不能胜任工作会被辞退,那怎样才算“不能胜任工作”呢/qdb/913632.html∙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就真得“净身”吗/qdb/913631.html∙辞职竟被判赔单位160多万元!这种情况下就别轻易辞职了/qdb/913630.html∙书面约定了做流产手术,女方后悔,男方是否仍有义务抚养孩子 /qdb/913629.html∙先培训再上岗,培训期间存不存在劳动关系/qdb/913628.html∙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算谁的?/qdb/913627.html∙离婚时能约定债务归属吗/qdb/913626.html∙不用等最终判决也能拿到钱吗?来了解一下“先予执行”/qdb/913625.html∙每个月等着发工资,那么关于工资的这6条法律知识你清楚吗?/qdb/913624.html∙单位能否规定禁止员工在外兼职/qdb/913623.html∙因工致残后,单位能不能单方面调岗降薪/qdb/910109.html∙同一家庭,继子女继承遗产份额天壤之别,竟是因为这样!/qdb/910108.html∙长期分居会导致自动离婚吗?/qdb/910107.html∙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qdb/910106.html∙维权宜趁早——“诉讼时效”是怎么一回事/qdb/729268.html∙同居闹分手,财产如何处理/qdb/729267.html∙产假可以休多少天?哺乳假又是怎么一回事?/qdb/729266.html∙单位未按实际工资基数交社保,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qdb/618497.html∙员工试用期怀孕,巧留证据扭转被辞退命运/qdb/618496.html∙员工因坐“黑车”被辞退!法律解析企业规章制度到底能管多宽 /qdb/618495.html∙只有一套共有住房,离婚时如何处理/qdb/618485.html∙渣男隐瞒已婚事实欺骗感情,女子告到法院讨回公道/qdb/618484.html∙合同签了也没用?所谓的实践性合同是怎么回事/qdb/618483.html∙患职业病能否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赔偿/qdb/618482.html∙“同工同酬”≠“同岗位同薪资”/qdb/618481.html∙所谓的“嘴上说说”有法律效力么/qdb/618479.html∙企业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究竟合不合法/qdb/502444.html∙上下班途中无辜遭遇交通事故,能否主张双份赔偿/qdb/502443.html∙陌生人闯进院子被狗咬伤,责任怎么算/qdb/502437.html∙酒桌上不仅有义气,更有责任/qdb/502436.html∙劳动合同试用期长短有什么讲究/qdb/502435.html∙当婚姻遇到骗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qdb/502434.html∙钱要回来了,人却进去了/qdb/502433.html∙2017未休的年休假,2018还能用么?/qdb/502432.html∙将孩子遗弃的未婚妈妈,你本来可以选择另一条路/qdb/502428.html∙临时工打人,用工单位有没有责任/qdb/502395.html∙发现养了多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主张哪些权益/qdb/502386.html∙熊孩子私自拿钱买手机,家长怎么办/qdb/502372.html∙妻子代丈夫在卖房合同签的字,法律效力如何认定/qdb/502366.html∙在劳务派遣中,社保没交是谁的责任/qdb/502364.html∙产生劳动争议,公司却说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怎么破/qdb/502349.html∙在“自愿不交社保”的协议上签字,有什么后果/qdb/502337.html∙交付的房屋与图纸显示不一致,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qdb/502335.html∙公司搬家,员工不想跟着过去怎么办/qdb/502305.html∙公司不续签合同,员工只知道打包走人?那可能就亏了/qdb/502299.html∙员工有过错,公司扣工资,这事合法吗/qdb/502278.html∙录用时约定周末单休,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加班费/qdb/502272.html∙提前离职能不能拿到年终奖/qdb/502260.html∙值班期间在单位宿舍洗澡触电,算不算工伤/qdb/502112.html∙超过30天就不能退费?可别再被培训机构的伎俩坑了/qdb/502249.html∙取名字这件“小事”,没想到惊动了最高法院/qdb/502248.html∙曝光别人虐待孩子,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qdb/502237.html∙“父债子偿”为什么不是天经地义的/qdb/502226.html∙录用通知书能不能当作维权依据/qdb/502212.html∙【冷知识】“你有权保持沉默”是怎么来的/qdb/502204.html∙离职也有钱拿?不知道这些,你可能损失了一个亿/qdb/502197.html∙自愿加班,前往单位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工伤吗/qdb/502191.html∙职工未婚先孕,单位不批产假,合不合法/qdb/502184.html∙加班和“值班”有什么区别/qdb/502169.html∙不提出年假申请=自动放弃年休假?/qdb/502121.html∙工伤赔偿能不能私了 /qdb/502122.html ∙离职员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公司:合同被你偷走了/qdb/502123.html∙我是“新人”,我也要休年假/qdb/502124.html∙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qdb/502125.html∙配偶出轨,原配能不能起诉第三者/qdb/502126.html∙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qdb/502127.html∙车在小区被盗,能让物业赔偿吗/qdb/502128.html∙自家的防盗窗,怎么说拆就得拆了?/qdb/502129.html∙房价上涨,卖家违约不交房,能不能让他赔偿房屋价差损失?/qdb/502130.html∙小区停车位应该归谁所有/qdb/502132.html∙小区业委会组织排水工程改造,个人有没有义务出钱/qdb/50213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