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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协作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OO九年八月
一、前言
1、项目概况
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杨梅西园。

占地面积7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67011.08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20500平方米。

公司计划在该地块分二期进行项目建设。

一期计划建设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8000吨防水涂料、3000吨丙烯酸树脂乳液、3000吨水性乳胶漆和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塑料排水板,以下简称排水板)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7000万元,计划2009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2月建成投产。

2、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品脱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蒸发器排污水、检验室废水等)。

本项目废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表2-1)后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高明河(荷城段)。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其中CODcr执行40mg/L),其标准限值见表2-2。

表2-1 《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单位:mg/L,pH值无量纲)
表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单位:mg/L,pH值无量纲)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导热油炉燃烧重油排放烟气、防水卷材车间排放沥青烟气、涂料车间排放有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食堂排放油烟废气等。

①导热油炉燃烧重油排放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表5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见表2-3。

表2-3 导热油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②防水卷材车间排放沥青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其排放限值见表2-4;
表2-4沥青烟和有机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③涂料车间排放有机废气含TVOC 和非甲烷总烃,其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
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其排放限值见表2-4;
④苯乙烯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值,如下表2-5:
表2-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⑤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用清洁柴油,其烟气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 2≤500mg/m 3,NOx ≤120mg/m 3,烟尘(颗粒物)≤120mg/m 3。

⑥职工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6。

表2-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1990),并执行高明区关于施工时间的规定。

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标准值见表2-7和表2-8。

[dB])表2-7《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1990)(单位:L
Aeq
[dB])表2-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L
Aeq
3、评价范围所属环境功能区
(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附近水体为杨梅河。

根据《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试行)》,杨梅河水质目标为Ⅱ类。

高明区主要的饮用水源设在西江高明段,富湾大顶岗至灵龟塔段为高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更合镇和杨和镇杨梅圩的饮用水源取水口分别设在高明河上游、更楼河和杨梅河上游水库。

高明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饮用水取水口位置详见图1-5-2。

杨梅河段未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水体功能执行Ⅱ类,高明区水环境功能和杨梅河集水范围见图1-5-3。

(2)大气环境功能区
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大气二级功能区(见图1-5-4),大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
声环境评价范围覆盖农村地区、工业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厂界执行3类标准,周围居民区执行1类标准。

4、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杨梅河杨梅段,该河段以及下游河段均无环保部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功能为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图1-3)。

保护目标为杨梅河。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为厂址附近的田嘴村、笋坑村、双田村、鹿美塘村,其次是杨梅圩(河西、河东)、杨梅中学、杨梅观音寺、田心村、上下九土,各敏感点情况详见表4-1。

表4-1 环境敏感点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为常规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特殊污染物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要求。

并保证常规污染物和特殊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为厂址西北面的田嘴村和西南面的双田村。

确保其施工期和营运期不受噪声影响或影响最小。

(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
固体废弃物落实处置方法,不成为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以陆生生态为主,保护目标为厂区东面杨梅南区公园山地植被和景观不受项目建设破坏。

(6)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加强厂区仓库和涂料车间的安全管理,防止有害化学品的泄漏以及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有效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落实,杜绝生产过程中环境风险事漏的发生。

制定有效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把可能发生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除到最低程度。

保护对象为厂区3km范围内的居住区、村庄、医院、学校、工厂等,各敏感点情况见表4-2。

表4-2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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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二、工程分析
1、概况
(1)产品方案和规模
(2)、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
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7000万元。

总工期为6个月,预计2010年2月投产。

(3)、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项目预计员工总数160人,其中生产人员110人,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50人。

其中在厂内宿舍居住的职工为100人。

项目生产制度为:防水卷材和排水板车间采用24小时生产制,分三个班次,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约330天。

防水涂料、水性乳胶漆和丙烯酸乳液生产为白天(8:00—20:00)生产,年生产330天(防水涂料A组份生产334天)。

(4)、项目组成
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1)防水卷材主要原材料消耗
(2)防水涂料生产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3)丙烯酸乳液生产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4)乳胶漆生产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5)高分子防水卷材(塑料排水板)生产原辅材料消耗
3 、生产设备
4 、污染源强
(1)废水污染源强

三、水环境影响评价
(1)排水方案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直接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其余雨水就近排入杨梅河。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直接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

(2)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简介
根据《高明区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专门为杨梅中小工业园区而设置的,用以收集处理工业园区企业排放生产废水和镇区生活污水。

一期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

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选址在杨梅中小工业园区内(见图6-4-1),距离本项目约2000米,占地约23亩,投资2300万元。

污水处理厂一期主要处理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污范围约12平方公里,二期扩至32.5平方公里范围。

污水处理厂一期纳污范围见图6-4-1。

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采用CAST污水处理工艺,进厂污水经过粗格栅去除大块固体杂物后由潜污泵提升至细格栅和沉砂池,去除污水中残留的细小固体废物、漂浮物和砂粒后,进入CAST池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降解污水中的有机物和营养盐,最后经紫外线消毒达标排放,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往垃圾场卫生填埋。

(3)项目废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
根据图6-4-1,本项目纳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纳污范围。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将排放生产废水3117.4m3/a(9.35m3/d),生活污水6600m3/a(20m3/d),总水量9717.4m3/a(29.35m3/d),水量占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总容量0.3%,因此从容量上来讲,本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从废水水质上看,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COD
Cr
≤500mg/L,本项目生产
废水水质COD
Cr 1367.4mg/L,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COD
Cr
≤500mg/L,低于污水处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

因此从进水水质来看,本项目废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也是可行的。

从时间上看,杨和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基建和设备安装,预计2009年8月份通水试验,9月份投入使用。

本项目预计投入运行时间为2010年2月,本项目所在区配套市政污水管网也将在2009年10月竣工,因此从时间上来看,本项目污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也是可行的。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废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完全可行。

(4)项目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合并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一起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经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其中CODcr执行40mg/L),因此对附近杨梅河无影响。

项目总排放废水9717.4m3/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总排放CODcr388.7kg/a,其排放量极小,对纳污水体高明河的影响不明显。

综合分析项目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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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污水处理厂一期与本项目关系图
17
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方案
项目废气固定排放点排放参数如下表
根据车间平面布局,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处理方案如下:(1)、导热油炉烟气
项目导热油炉燃用重油,产生烟气含SO
2、NO
x
、烟尘等污染物,采用双碱湿法
脱硫和烟气除尘成熟工艺对烟气进行脱硫和除尘处理。

处理后烟气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标准,经30米烟囱高空排放。

(2)沥青车间烟气
沥青车间烟气含污染物沥青烟和苯并芘,拟将沥青烟气收集后采用化学洗涤+过滤+活性碳吸附+高压静电除尘处理,处理后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

(3)涂料车间有机废气和粉尘
涂料车间防水涂料和乳液生产产生有机废气主要含有非甲烷总烃、TVOC、苯乙烯,拟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碳吸附处理,处理后的污染物浓度达到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

在涂料车间加料过程还将产生粉尘,防水涂料和乳液生产产生粉尘经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起处理,在活性碳吸附塔前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将粉尘进行处理后,尾
后进入活性碳吸附塔。

乳胶漆车间粉尘量较少且不含有机废气,可在加料口设置收集风管,收集后在车间内用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不设排气筒。

(4)备用发电机
备用发电机燃用清洁柴油,其烟气污染物可直接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5)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拟采用专用静电除油烟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口位于饭堂楼顶(约10米高)。

2、项目大气污染物影响预测及分析
(2)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计算结果如下表
(2)预测结果分析
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8.76%,项目导热油炉燃用重油产生烟气中排放的SO
2
叠加本底浓度后最大浓度占标率16.7%,敏感点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7.32%,叠加本底后浓度占标率15.32%,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涂料生产排放TVOC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6%,叠加本底浓度后占标率19.3%,敏感点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4.2%,叠加本底后浓度占标率17.5%,对
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苯乙烯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增值0.002mg/m3,叠加本底浓度(低于0.0027mg/m3)后远低于其嗅觉阈值(0.1395mg/m3),因此苯乙烯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异味影响。

3、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及环境防护距离分析
根据计算,沥青车间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2米,涂料车间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40米。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沥青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涂料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米,最终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和项目所在地规划和用地性质,从车间边界计算周边100米为工厂、道路和规划工业用地,无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选取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品为建筑材料沥青卷材和防水涂料,其中防水涂料中有43%为水性涂料,类比《上海香榭丽涂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卫生防护距离选取方法,结合行业标准和公式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取100m是可行的。

《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适用于以醇、酯类等化学原料,通过复杂的化学反应合成树脂,进一步添加溶剂生成各类产品的油漆企业。

项目防水涂料以外购树脂、填料、重油为原料,通过搅拌、脱水后与溶剂、助剂简单混合得产品油性涂料,污染物排放较少,不完全适用于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因此本项目采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而不选用《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可行的。

五、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影响评价
1、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噪声源通过隔墙和距离衰减的预测结果
厂界及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
由以上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厂界200米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原材料废包装袋、产品边角料、除尘回收粉尘、烟气脱硫产生石膏泥渣等。

其中除尘粉尘和产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对环境无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粉料废包装袋卖给专门回收商可回用作造纸厂原料,对环境影响较小;烟气脱硫产生石膏可以外卖,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分析,一般固废总量为828.2t/a,其中厂内回用的534t/a,占64%,通过
厂外途径处理量占36%,且总量不大。

因此一般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涂料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桶,涂料车间产品过滤渣、废气处理更换的活性碳及污泥、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涂料生产用液体原料包装桶属其它类危险废物,类别号为HW49,代码为
900-41-49,危险特性为T(毒性)/R(反应性)/I(易燃性)。

涂料产品过滤渣属危险废物,其类别HW12涂料废物,代码为264-011-12,危险特性为T(毒性)。

涂料车间废气和沥青烟气处理更换活性碳及吸附物,属其它类危险废物,类别号HW49,代码为900-039-49,危害特性T。

沥青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沥青烟和苯并芘,属其它类危险废物,类别号HW49,代码为900-039-49,危害特性T;废水处理污泥属涂料类危险废物,其类别HW12,代码为264-011-12,危险特性为T(毒性),应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危害特性为毒性,产生量为390.5t/a,供应商回收
258.2t/a,回用率66%,需委托处理132.3t/a。

且种类较多,因此需要妥善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理。

危险废物如按要求进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影响分析
(1)对植被的破坏
项目新征地75000m2,所征土地原为荒地,上面植被种类不多,生态多样性较差。

而且这些物种多为人工种植或较易繁殖和传播的物种,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树。

总体看来,不会给区域的植物资源造成很大破坏,造成的损失较轻微。

项目规划绿化率20%,一期建设投产后应对二期预留地先进行绿化。

只要加强项目和周边地区的绿化和生态建设,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植被,多采用土著种绿化,可补偿部分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维护区域的生物多样性。

(2)对景观的影响
项目建设将使原有的景观发生变化,原有的植被将消失,并增加部分人工绿化景观。

若项目建设区域绿化建设能够合理安排,则可以给人以视觉美感与身心愉悦。

(3)对陆生动物及栖息地的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永久占地将使部分陆生动物的觅食地与栖息地消失,导致这些动物如鼠类、蛙类等迁出,增加区域外这类动物的密度,同时也使蛇类等迁居到高地。

但种群数量与种类不会有太大变化,且项目区域内无珍稀野生动物、无国家保护的濒危动物,因此,项目建设对陆生动物影响不大。

(4)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距离周围地表水体较远,因而对原有河道形态和水文条件并无改变和影响。

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水量不大,经杨和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高明河,对附近水体杨梅河的水生生态无影响,对高明河的影响不大。

综合评价,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影响不明显。

六、环境风险评价
1、本项目产品及原料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中的包括防水涂料、MDI、溶剂油、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2、通过风险识别,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反应釜料槽泄漏液(以甲基丙烯酸甲酯为代表)火灾事故和含化学品(以MDI为代表)的消防废水泄漏可能对附近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3、通过对风险事故预测分析,在火灾情况下对周围建筑物有一定影响,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在化学品泄漏情况下,挥发物质对周围空气影响极小;
4、项目消防废水进入杨梅河的可能性极小,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5、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如能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本项目在建成后将能有效的防止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

综合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其生产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接受。

七. 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八、评价结论及建议
1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三个监测点SO
2和NO
2
的1小时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较
低,1小时浓度最大值分别占标准值的8%和14.6%,日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占标准值23.3%和27.9%。

PM
10
的日平均浓度最大值约占标准值的86.7%。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未受到周围污染源的污染影响。

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中西北面厂界和最近敏感点田嘴村苯并[a]芘未检出,TVOC、臭气均达标。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杨梅河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要求,该河段目前水质状况较好。

(3)环境噪声现状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均达到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田嘴村、双田村、笋坑村昼、夜间噪声均达到1类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

(4)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陆生植被生态恢复环境较好,无特殊保护植被,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生存环境一般,无特殊保护对象。

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地已平整,施工厂房为钢结构,施工时间较短,距离声环境敏感目标较远,在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杨尘及生态保护措施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合并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一起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经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其中CODcr执行40mg/L),因此对附近杨梅河无影响。

项目总排放废水9717.4m3/a,经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总排放CODcr388.7kg/a,其排放量较小,对纳污水体高明河的影响不明显。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项目主要污染物导热油炉燃用重油产生烟气中排放的SO
2
标率8.76%,叠加本底浓度后最大浓度占标率16.7%,敏感点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7.32%,叠加本底后浓度占标率15.32%,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涂料生产排放TVOC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6%,叠加本底浓度后占标率19.3%,敏感点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占标率4.2%,叠加本底后浓度占标率17.5%,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苯乙烯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增值0.002mg/m3,叠加本底浓度(低于0.0027mg/m3)后远低于其嗅觉阈值(0.1395mg/m3),因此苯乙烯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异味影响。

根据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较小,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厂界周围100米用地性质和规划可以满足要求。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5、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分析和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在采取隔声措施情况下均能达标排放,厂界200米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原材料废包装袋、产品边角料、除尘回收粉尘、烟气脱硫产生石膏泥渣等。

其中除尘粉尘和产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对环境无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粉料废包装袋卖给专门回收商可回用作造纸厂原料,对环境影响较小;烟气脱硫产生石膏可以外卖。

一般固废总量为828.2t/a,其中厂内回用的534t/a,占64%,通过厂外途径处理量占33%,因此一般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部分原料包装袋、涂料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桶,涂料车间产品过滤渣、废气处理更换的活性碳及污泥、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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