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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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 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 场地设计5.1 建筑布局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 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2 建筑幕墙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 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 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doc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doc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民用建筑统一标准2019版

民用建筑统一标准2019版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建筑专业设计、结构专业设计、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电气专业设计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要求;建筑采光标准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相关要求;建筑通风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相关要求;建筑隔声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要求等。

总之,《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是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1.0.1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1.0.4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0.2居住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建筑。

2.0.3公共建筑publicbuilding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0.4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facilities保障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与民用建筑工程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2.0.5建筑基地constructionsite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

2.0.6道路红线boundarylineofroads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2.0.7用地红线propertyline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0.8建筑控制线buildingline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道路红线、建设用地边界内,另行划定的地面以上建(构)筑物主体不得超出的界线。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之欧阳数创编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之欧阳数创编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Array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批准该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同时废除。

该《标准》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建筑与环境、建筑连接体、厕所和卫生间、楼梯、电梯、自动扶梯、楼地面;增加了术语、建筑模数、防灾避难、热湿环境、燃气等内容。

与暖通空调行业相关的条文如下:7 室内环境7.2 通风7.2.1 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要求设置外窗或通风设施。

7.2.2 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2 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1、关键词:主要目标《方案》中明确,到2022年,家用空调、多联机等制冷产品的市场能效水平提升30%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20%,实现年节电约1000亿千瓦时。

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提升30%,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25%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40%以上,实现年节电4000亿千瓦时左右。

2、关键词:强化标准《方案》中细化了加快合并家用定频空调和变频空调能效标准,修订多联式空调、商用冷柜、冷藏陈列柜、热泵机组、冷水机组、热泵热水器等产品的强制性能效标准。

到2022年,家用空调能效准入水平提升30%、多联式空调提升40%、冷藏陈列柜提升20%、热泵热水器提升20%。

到2030年,主要制冷产品能效准入水平再提高15%以上。

加快新制定数据中心、汽车用空调、冷库、冷藏车、制冰机、除湿机等制冷产品能效标准,淘汰20%-30%低效制冷产品。

3、关键词:加速淘汰HCFCs《方案》中引导企业生产更加高效的制冷产品,鼓励企业大幅提高变频、温(湿)度精准控制等绿色高端产品供给比例,鼓励生产企业为工商用户提供按需定制、精准适配的绿色高效制冷系统。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是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的一项重要国家标准,旨在规范民用建筑的设计要求、原则、方法和技术措施。

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规定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原则和目标。

2. 术语和定义:对民用建筑、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阐述。

3. 设计依据:明确了民用建筑设计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4. 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布局、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5. 建筑分类与等级:对民用建筑进行了分类,并根据
建筑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6. 建筑保护与防火:阐述了建筑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措施。

7. 建筑节能与环保:规定了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措施。

8. 建筑结构与建筑材料:明确了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9. 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风空调、智能化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10. 建筑施工与验收:介绍了建筑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11. 建筑维护与管理:明确了建筑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民用建
筑设计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同时废止。

栏杆踏台规定

栏杆踏台规定

栏杆踏台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7.3条规定了栏杆高度和踏步。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7.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人屋顶、室外楼梯等临时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栏杆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现行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水平荷载。

2、当机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机场高度为24.0米或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

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和学校等建筑物的屋顶和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米
3、栏杆的高度应从其所在楼层或屋顶的垂直高度计算至扶手顶端。

当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高度小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踩踏部分时,应从可踩踏部分的顶部开始计算。

4、公共场所的栏杆离地面0.1m的高度范围内不应留白。

关于护栏的安装高度:
(1)栏杆的高度应从地板或屋顶至栏杆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注意不是扶手中心)。

(2)底部可踩踏部分(平台)只有在宽度≥220mm、高度≤450mm时才能视为可踩踏面。

护栏高度应从可踩踏部分的顶部开始计算。

只要这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护栏高度就要从地面算起。

(3)在确定底部可踩踏部分(平台)的宽度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护栏是封闭的,则可踩踏部分的宽度测量至护栏内侧与可踩踏部分的界面处;如果护栏是中空的,可踩踏部分的宽度测量到其外边缘。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民用建筑分类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与环境建筑模数防灾避难4 规划控制防灾避难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建筑基地建筑突出物建筑连接体建筑高度5 场地设计建筑布局道路与停车场竖向绿化工程管线布置6 建筑物设计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平面布置层高和室内净高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台阶、坡道和栏杆楼梯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墙身和变形缝门窗建筑幕墙楼地面屋面吊顶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室内外装修声环境7 室内环境光环境通风热湿环境声环境8 建筑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 总则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求,统一各卫生、环保等基本要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术语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 GB50352-2019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标准应用于民用建筑的结构设计、危险性特性的特殊设计和特殊要求等内容,全面覆盖了民用建筑的建设设计要求。

涵盖建筑热工、建筑力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监察管理、造价审计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产生了新的民用建筑设计准则。

该标准是中国今后民用建筑设计活动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各项设计工作都应当及时、准确、安全地完成,符合安全、质量要求,并确保其与建设用地的建设对象性质吻合的建筑。

该标准执行后将出现以下变化:
(1)建筑特性的特殊设计要求被规定,即使民用建筑的特性被认为与其用地性质相近,也不能忽视建筑特性的影响。

(2)建筑物中不容易正常使用的区域,要加强特殊设计要求,并在设计中融入人性包容性。

(3)重要功能部位应设计得足够强,足以抵抗频发强烈地震活动。

(4)采用防火结构设计特性和安全设计要求,以保证建筑安全可靠运行,降低消防风险。

(5)加强监督管理和审计要求,统筹安排设计环节,确保建设质量可靠,避免交叉的技术落差。

(6)认真落实合同管理,执行完整的设计准则,严格履行职责、规范行为,保障设计合格。

该标准需求,设计阶段必须要有独立的设计准则,还要根据民用建筑地段特征、风景环境、文化因素、科技要求等多方面考虑,制定具体的设计要求,以确保民用建筑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充分体现民用建筑地域性特色。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 019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 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可踩踏面定义规范

可踩踏面定义规范

可踩踏面定义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一2019第6.7.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

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关于护栏安装高度的问题,我后期会整理一套专题资料,今天我们先说说第二个问题“高度如何计算?对应该条文中的第3小项,根据条文内容我们可以知道:
(1)、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注意不是扶手的中心)。

(2)、底面可踏部位(地台)只有同时满足宽度
≥220mm,高度≤450mm时,才可视作可踏面,护栏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算起,只要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护栏高度就应从地面算起。

(3)、在确认底面可踏部位(地台)的宽度时应注意,如果护栏是密闭的,那么可踏部位的宽度是测量到护栏内侧与可踏部位交接口位置;如果护栏是镂空的,那么可踏部位的宽度是测量到其外边缘。

高层建筑的分类

高层建筑的分类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
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名称
一类
二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
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高层建筑的分类
一、按建筑地上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3.1.3条,分类如下表:
序号
按高度或者层数分类
包括内容
1
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
2
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0m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0m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3
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
二、按使用功能可分为高层居住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两大类,如下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条文说明1总则1.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

本标准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原《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原《通则》自实施以来,在标准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节能、绿色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因此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着“增、留、删、改”四原则对原《通则》进行修订。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和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村镇,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都不能放松。

本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应适用于城乡。

乡镇建筑规模小、标准低,但本标准的日照、通风、采光、隔声等规定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标准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1.0.3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加以补充和发展。

如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等,这些要求无量的指标,但作为设计的重要理念和原则,不可忽视。

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根据《城乡规划法》,将第5款改为“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强调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乡村。

为了打破当前城市风貌“千城一面”、建筑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增加了“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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