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贷款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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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制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各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采购计划并报财政部门批准。

财政部门审批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审批采购资金并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受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受理采购计划并进行登记、立项和分配项目。

项目论证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采购人及相关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

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方案和调研论证结果,结合采购项目具体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上传采购文件电子审批流程,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采购信息发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中心网站和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与项目答疑采购文件应当发售给对采购项目作出反应的供应商。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参加谈判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自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组织采购开标或报价仪式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负责。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资格后审政府采购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

成交供应商公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在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涵盖了从预算编制到归档管理的全流程。首先,需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无预算项目不得采购。实施前需做好充分准备,包括确定项目负责人、拟定技术指标和实施方案等。接着,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详细说明采购需求,由采购办审核并公示。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明确委托事项并签订代理协议。代理机构根据计划书和代理协议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中标通知书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完成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收,出具验收结算书。最后,采购办凭相关文件向供应商结付资金,各当事人整理归档采购资料。对于协议供货,流程包括填制计划表、落实资金、确定价格并签订合同、协议价格确认等步骤,其中价格需根据市场行情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类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丽采购〔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类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丽采购〔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类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丽采购〔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丽采购〔2011〕5号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类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一、公开招标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一)采购项目受理、落实1.采购单位将审批后的“丽水市政府采购计划表”(见附件1,下称采购计划表)、“采购单位采购资料须知(回执)”(见附件2,下称回执)送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接收“采购计划表”并核对采购项目资金审批、委托采购等情况。

采购单位填写“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见附件3),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2.政府采购处将“采购计划表”录入电脑信息并及时移交给采购处业务部负责人,其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分派采购任务,确定项目负责人。

— 2 —(二)采购需求的确认1.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计划表”的内容明确采购任务,审核“(回执)”内容(是否有指定品牌、型号,是否有采购进口产品,是否对投标人有特殊的资质要求等),明确采购需求等信息。

2.如采购单位“(回执)”的有关材料不完整的,则要求补充。

(三)发布“征求意见”1.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项目主要配置或技术需求等“回执”内容,制作项目“征求意见”,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开征求专家及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专家或潜在投标人对“征求意见”有异议或建议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对相关内容做出书面答复。

如确实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公平的内容,采购单位应对采购要求作出调整。

征集的专家或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应当与采购文件资料一并存档备案。

(四)制作采购文件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资金预算、需求等特点并结合采购单位的建议,拟定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处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采购信息,编辑采购文号并按采购文号建立备查档案(采购方式以采购文件备案形式向财政部门报批,因其它原因确需改变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向财政部门审批)。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通知【标 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操作规程【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鲁国税发﹝2005﹞184号【发文日期】2005-12-31【实施时间】2005-12-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财务管理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第三条 各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并建立财务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工作决策机制。

第四条 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部门、监察部门、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需要,项目使用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第五条 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要环节实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或者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制度。

重大项目是指预算超过一定额度,或者涉及系统的项目以及争议事项;重要环节是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评标方式、采购预算、评标原则、定标意见等。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依法采购、依预算采购和依采购计划采购。

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为做好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标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形,现将市级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作如下规定:一、纳入市级政府采购治理的范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集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效劳,必需依法进行采购。

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效劳,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和省驻市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应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

二、报送、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反映市级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打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份。

市级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同时填报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预算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由市财政局按预算治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三、申报政府采购打算和采购方式(一)申报政府采购打算和采购方式一、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依照我市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填写《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核实表》(附表1),并附财政预算指标单复印件(经费来源属财政已安排预算专项经费的),到市财政局核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形。

采购人填写《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打算申请表》(附表2)、《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附表3)和以下相关随附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管办”)办理政府采购打算和采购方式审批。

相关随附资料包括:(1)经市财政局核实的《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核实表》(附表1)。

(2)属信息化建设的项目,依照《印发佛山市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50号)的要求,须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通事后,将相关资料作为办理政府采购打算申请的附件报送。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集中采购操作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集中采购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工作,明确采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及辖内地州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以下简称采购单位)进行的集中采购活动,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指的集中采购,是指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纳入集中采购项目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建立“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中采购不论资金来源、性质,均应遵守本操作规程。

第八条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集中采购项目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计划,提出详尽的采购需求;委托采购部门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的验收及付款;采购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采购单位的集中采购活动,应在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领导下,根据采购管理的职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完成集中采购任务。

第十条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主任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其他行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会计财务、后勤服务、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为:(一)审定本行制订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二)部署全年集中采购工作;(三)审查批准年度集中采购计划,确定或授权采购办确定集中采购方式;(四)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五)审查批准其他需要由管委会确定的重大采购事项。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一)政府采购总体程序1、报送、审批、下达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随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道编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

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并下达采购人。

2、报送、审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采购人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审核、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向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

3、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批准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采购中心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组织履约验收。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采购中心在供应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6、下达《政府采购确认函》。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采购办审核后下达《政府采购确认函》。

7、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市国库收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确认函》和直接支付申请书、发票复印件,向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二)政府采购预算程序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根据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采购人随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道编制上报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审核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办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财政预算编审部门发出书面修改通知,采购人修改政府采购预算后再报财政部门审核。

3、下达政府采购预算。

人大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并下达给采购人。

4、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需要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财政,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向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通知单》。

【政采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流程图

【政采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流程图
更新订单状态
接口:C17 03,推送供应商违规信息
银行接收供应商 违规信息
供应商违规预警
系统控制该客户 不允许再出账
客户经理线下核 实情况
手动解除预警
接口:C17 12,推送支付申请信息
支付账户与业 务方案规定回 款账户是否一
致?
银行接收支付申 请信息
回款账户一致 性校验?
系统提示 支付申请账户不
一致预警
状态
更新出账信息
信贷系统出账审 批
信贷系统出账 联动核心系统出账 核心系统记账
接收出账结果 实时反馈出账结

实时返回
平台接收成交单 信息
中征推送成交单 信息至财政系统 平台推送财政系 统接收成交单的
状态
平台推送订单状 态
平台推送供应商 违规信息
平台推送支付申 请信息
平台推送支付详 情信息
客户经理线下发 起出账申请
户 回款账户 进账流水
信息
融资到期 核心自动还款
自动还款流程
到期融资结清 系统自动核销订
单 尾款转出
线下出账
订单状态更新
供应商违规预警
平台支付信息
阶段
阶段
阶段
接口:C17 11,推送支付详情信息
银行接收支付详 情信息
业务提示客户经理平台 推送支付详情信息;客 户经理可以在供应链系
统进行付款勾兑;
系统提示 订单支付提示
支付信息管理
系统自动从核心 查询该账户的进
账流水
客户经理进行买 方付款操作
选择待勾兑的订 单和进账流水
更新订单的回款 状态
超过回款期限未 全部回款
选择业务方案
选择生效未融资 的订单
维护出账申请信 息

招标公司贷款流程(3篇)

招标公司贷款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公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承担着项目招标、投标等工作,对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招标公司运营过程中,资金需求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满足招标公司的资金需求,贷款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公司贷款的流程,以帮助招标公司更好地了解贷款操作,提高贷款成功率。

二、招标公司贷款流程1. 贷款申请(1)确定贷款需求:招标公司在项目招标、投标等环节,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金额。

(2)选择贷款方式:招标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贷款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如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

(3)准备贷款申请材料:招标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基本信息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③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证明材料;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等与贷款相关的业务资料;⑤其他银行要求的相关材料。

2. 银行审核(1)初步审核:银行收到招标公司的贷款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

(2)实地考察:银行根据初步审核结果,对招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等。

(3)风险评估:银行对招标公司的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行业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3. 贷款审批(1)审批机构:银行成立专门的审批机构,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2)审批标准:银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业规定以及自身风险偏好,制定贷款审批标准。

(3)审批结果:审批机构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批结果。

4. 签订贷款合同(1)合同起草:银行根据审批结果,起草贷款合同。

(2)合同签订:招标公司与银行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5. 贷款发放(1)放款条件: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确定放款条件。

(2)放款时间:银行在满足放款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6. 贷款偿还(1)还款计划:招标公司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制定还款计划。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操作规程》
一、总则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是指政府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网上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为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直购行为,有效管理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合规性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政府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直购活动。

三、操作规程
1. 登录政府采购网,选择“直购”入口,进入直购页面。

2. 按照需求填写采购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

3. 确认采购信息并提交。

同时需确保所填写的采购信息真实准确。

4. 查看供应商列表,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邀请和议价。

5. 签订合同并付款。

在确认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6. 结案管理。

政府采购网会对每一笔直购进行结案管理,确保采购活动得到完善的闭环管理。

四、责任和义务
1. 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采购活动合规性和效率。

2. 供应商应当积极响应邀请和议价,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 政府采购网应当加强监管,对直购行为进行审核和评估。

五、附则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政府采购网上直购操作规程的出台,将有效规范政府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政府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遵守规程,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和公正。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一、××政府采购公开/邀请招标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一)采购计划受理综合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受理,采购人需提供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书、××政府采购委托单、项目价格调查表、并签订年度政府采购委托协议(每年度首次采购时签订),采购中心综合部人员核对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提供情况,即时完成登记。

(二)确定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采购需求,分派采购任务,确定采购项目负责人。

(三)采购需求审查1、项目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如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审查把握不准的,应书面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委托专家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

2、审查中若发现采购人有全部或部分采购进口产品的,须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经××财政局审批同意的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参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的专家名单。

3、因项目特殊确需指明相关产品品牌的,经专家论证确定,品牌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品牌之间有可比性和合理性。

须要求采购人提供××财政局审批同意的书面意见,同时附专家论证意见。

(四)接受委托需求审查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正式受理委托,开始计算采购时限。

(五)确定采购方式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及公开(邀请)招标的数额标准,确定公开(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六)制作标书1、依据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价位、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信息及相关供应商基本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拟制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初稿,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招标文件制作应注意事项:①招标文件中要详细说明所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能有歧视性条款。

②若有指定品牌采购的,须在招标文件中标注“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器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一、××政府采购公开/邀请招标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一)采购计划受理综合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受理,采购人需提供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书、××政府采购委托单、项目价格调查表、并签订年度政府采购委托协议(每年度首次采购时签订),采购中心综合部人员核对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提供情况,即时完成登记。

(二)确定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采购需求,分派采购任务,确定采购项目负责人。

(三)采购需求审查1、项目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如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审查把握不准的,应书面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委托专家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

2、审查中若发现采购人有全部或部分采购进口产品的,须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经××财政局审批同意的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参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的专家名单。

3、因项目特殊确需指明相关产品品牌的,经专家论证确定,品牌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品牌之间有可比性和合理性。

须要求采购人提供××财政局审批同意的书面意见,同时附专家论证意见。

(四)接受委托需求审查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正式受理委托,开始计算采购时限。

(五)确定采购方式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及公开(邀请)招标的数额标准,确定公开(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六)制作标书1、依据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做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价位、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信息及相关供应商基本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拟制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初稿,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招标文件制作应注意事项:①招标文件中要详细说明所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能有歧视性条款。

②若有指定品牌采购的,须在招标文件中标注“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器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中标贷操作手册

中标贷操作手册

中标贷操作手册摘要:1.中标贷操作手册概述2.中标贷操作流程3.中标贷操作注意事项4.总结正文:【中标贷操作手册概述】中标贷操作手册是为了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操作中标贷流程而编写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标贷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以帮助用户顺利完成中标贷申请。

【中标贷操作流程】1.用户首先需要了解中标贷的基本信息,包括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访问官方网站或咨询客服人员获得。

2.用户在充分了解中标贷的相关信息后,可以开始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等,以便系统对用户的贷款申请进行评估。

3.用户完成申请表填写后,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

这些材料将帮助系统更全面地了解用户的信用状况。

4.系统在收到用户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将对用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通常为一到三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后,用户需要与中标贷官方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合同后,用户将正式成为中标贷的借款人。

6.用户在签订合同后,可以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时还款,以避免产生逾期费用。

【中标贷操作注意事项】1.用户在填写申请表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贷款申请被拒,用户需承担相应责任。

2.用户在提交申请时,应确保自己的信用状况良好。

如信用报告中有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贷款申请的审核结果。

3.用户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中标贷官方沟通。

4.用户在还款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时还款。

如因还款逾期导致产生费用,用户需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通过以上介绍,相信用户已经对中标贷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了充分了解。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1.08.03•【文号】国机采字[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财务制度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20号)各采购单位、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竞价截止30天后,采购单位不按规程选择成交人或选择成交人后无故不执行成交结果,又无正当理由废标的,采购中心将向采购单位发出催办通知,同时系统将自动屏蔽相同项目的再次竞价。

采购单位收到催办通知后应书面答复。

二、网上竞价的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采购单位在公告中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供应商报价后放弃成交的,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四、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网上竞价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告:(一)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放弃成交,一年内累计两次的;(二)放弃成交后未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的;(三)成交后因违约行为被采购单位书面投诉的。

五、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网上竞价资格9个月并予以公告:(一)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放弃成交,一年内累计四次的;(二)放弃成交后未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一年内累计两次的;(三)成交后因违约行为被采购单位书面投诉,一年内累计两次的。

六、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盗版软件的,停止网上竞价资格3年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网上竞价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七、暂停资格时间截止,被暂停网上竞价资格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中心提交整改材料,申请恢复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模板第一条业务流程描述集中采购一)申报需求部门提交请购报告,并附采购需求文件。

二)采购部门就经费安排提出意见。

三)预算金额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采购部门、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及申报需求部门各派一人组成)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四)采购经办人申报采购计划。

五)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经申报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单位领导审定后,确认采购文件;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提出意见并报单位领导审定后,确认采购文件。

六)按集中采购规定委托采购。

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公布采购结果后,申报需求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将采购情况报采购部门并经单位领导审定后确定采购结果。

八)采购合同按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签订。

九)采购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牵头组织实施验收。

十)申报需求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自行采购一)申报需求部门提交请购报告,并附采购需求文件。

二)采购部门就经费安排提出意见。

三)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提出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四)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牵头根据请购报告及采购需求文件组织采购;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小组组织采购。

五)申报需求部门(XX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小组(XX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将采购情况报采购部门并经单位领导审定。

采购合同按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签订。

删除了明显有问题的段落,并对每段话进行了小幅度改写,使其更加清晰易懂。

预算审批经费安排需经单位领导审批,采购项目需经过不同级别的会议审议。

山东省农村信用政府采购贷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政府采购贷管理办法

附件: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政府采购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服务措施,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30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管理基本制度》、《山东省县级联社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贷”是指,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统称信用社)对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发放的,用于合同项下商品备货、生产和加工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包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

第四条办理“政府采购贷”应坚持企业自主申请、依托政府采购合同、贷款资金封闭使用、合同款项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原则。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办理“政府采购贷”应要求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核准登记有效,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在本辖区,经营活动依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申请贷款符合公司章程;(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内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没有发生过未按时履约或履约情况不达标,导致未通过政府最后验收等情况;(四)持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五)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唯一回款账户;(六)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担保方式、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第六条担保。

基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形成应收账款的,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作质押;未形成应收账款的,可视借款申请人资质、信用状况、偿债能力情况,采取抵(质)押、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其他保证人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等方式。

第七条额度。

贷款额度控制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以内,对于合作一年以上、合作关系良好的企业,额度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对办理“政府采购贷”的企业应实行统一授信,贷款额度控制在对企业的最高授信额度内。

第九条利率。

根据相关规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战略采购管理)项目操作规程潍坊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

(战略采购管理)项目操作规程潍坊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

(战略采购管理)项目操作规程潍坊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潍坊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规程公开、邀请招标采购项目按照前期准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验收、存档等步骤规范运作。

(一)前期准备1.项目立项。

由财政部门落实采购资金,并登记立项。

2.接受委托。

财政部门收到项目委托书及项目立项通知书后,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3.拟订招标实施方案和招标公告。

由财政部门组织,会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拟订招标实施方案和招标公告。

4.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齐鲁晚报》、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晚报》、潍坊政府采购网、市财政局局域网等。

(2)招标公告内容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方式;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开标地点;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他。

(3)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从评审合格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5.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拟订的招标实施方案和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

农行政采贷流程

农行政采贷流程

农行政采贷流程1.客户需填写农行政采贷申请表格。

Customers need to fill in the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ive loan application form.2.将申请表格递交给相关银行工作人员。

Submit the application form to the relevant bank staff.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表格和客户提交的相关文件。

Staff verify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relevant documents submitted by the client.4.客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证件。

Customers need to provide company business license and relevant business documents.5.银行初步评估客户申请的贷款金额和用途。

The bank preliminarily assesses the loan amount and purpose applied for by the customer.6.银行会进行企业信用调查和财务审计。

The bank will conduct a corporate credit investigation and financial audit.7.银行根据贷款申请资料审核决定是否进行贷款审批。

The bank reviews the loan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proceed with the loan approval.8.客户需提供相关担保措施和财务资产证明。

Customers need to provide related guarantee measures and financial asset proof.9.银行将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风险评估。

政采贷流程

政采贷流程

政采贷流程
“政采贷”是一项省级金融支持政策,由省金融当局和相关银行共同实施,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发展机会,推动地方经济增长。

政采贷流程包括:
第一步,小微企业发起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省金融当局审核,确认企业合法资格,通过申请材料审查审批。

第三步,银行放款,为企业发放贷款资金。

第四步,企业实施贷款项目,开展相关的经济活动。

第五步,评估企业形象、内部管理,检查正在进行的贷款项目。

第六步,还款审查,按时足额还款,完成还贷率要求,由省金融当局和银行双方进行严格审查。

第七步,财政补贴,成功还款的企业,由省财政department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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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融资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政府采购融资产品是指村镇银行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融资需求所开发的,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条件下,以政府采购中心为授信主体的融资业务。

第二条此操作规程内所指政府采购为县(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中心。

第三条采购项目必须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二章贷款基本资料
第四条政府采购中心与我行合作时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1、采购项目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的证明;
2、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及相关基本资料;
3、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证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基本信息;
4、融资申请书;
5、我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五条供应商应向我行提供的基本资料(下述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
6、公司章程及验(增)资报告复印件;
7、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第六条总体授信额度原则上每年审批一次,授信额度不高于政府采购中心年采购预算。

第七条授信额度期限原则上在一年以内,遇有财政预算分年下拨,按照财政预算拨付年份确定,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贷款利率由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与我行协商确定,贷款利息由采购供应商支付,如发生逾期,逾期支付违约金按照我行与政府及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条款执行,逾期利息按人民银行有关逾期罚息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贷款归还方式可按照《政府采购融资合作协议》灵活掌握,在贷款到期日十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协商还款事宜,如遇特殊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延迟付款,可在保证我行利益的情况下,与政府采购中心协商解决方案。

第四章贷款担保及支付
第十条以政府采购款项作为还款保证。

第十一条所有贷款款项直接汇予采购供应商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禁止直接给予政府采购中心。

第五章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各环节操作流程如下:
第六章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的要点在于与政府采购中心对于还款时间和金额的确定以及贷款出现逾期后的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应将风险控制前置,在政府采购融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责任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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