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道路安全工作汇报【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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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道路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调研的安排,现将我地区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一)农机及执法人员增长情况。2011年,地区在册农业机械99808台、在册农业机械驾驶员92590人,较五年前分别增长24098台和27736人,增长率分别为19.1%和32%;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数227人,较十年前无增长;

(二)农机事故及指标控制情况。2011年发生农机事故12起,死亡5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较2015年农机事故8起,死亡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625万元,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下降28.6%,受伤人数增长4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地区近五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连续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内。近年来,随着地区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乘坐拖拉机出行的方式逐步取代蓄力车成为农村农牧民主要的交通方式,加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使农村乡以下道路硬化率提高,拖拉机等农机具运行速度加快,导致农机事故不断增多,近五年农机自翻事故及挂擦事故分

别占到39.8%和19.6%,超过田间地头作业事故,成为农机事故的重要事故类型。但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从五年前的7人下降至2011年的5人,在农机及其驾驶员在册数的不断高速增长而农机执法人数无变化的情况下,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的持续下降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建议:按照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在册数核算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每一万台拖拉机和一万台驾驶员分配一个死亡控制指标,同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中加大对县(市)瞒报事故的制裁力度,将因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导致死亡控制指标未完成的,下一年度取消或消减其死亡控制指标数。

(三)对“十二五”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及农机事故防控建议。“十二五”末,地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应控制在9人,比“十一五”末增加3人,增长50%,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642,比“十一五”末万台死亡率下降0.126,同期比下降16.4%。加强农机事故防控工作,一是应进一步针对重点时节时段农机事故发生特点,进行预警分析,并有针对性加大农机田检路查执法力度。二是应完善农机与交通、运管、交警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每月定时间定人数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三是要建立农机监理分站,按照近的34个乡(镇)组成一个农机监理分站,远的2个乡(镇)组成一个农机监理分站,分站负责对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开展具体农机田

检路查和牌证发放业务,筑牢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阵地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针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农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具体整治任务,并纳入年终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的治理工作的重视度,督促并协助农机部门加大对农机“违法载人”和“黑车非驾”的查处处罚力度。

二、农机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农机部门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对农村乡以下道路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地区各级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通过把农机安全生产具体指标纳入对县(市)、对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逐步提升县、乡两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度;通过地、县农机部门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细化并明确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日常农机田检路查工作,加强了对乡以下农村道路农机违法违章查处力度;通过强化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但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

地区及部门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多部门联席会议并形成为制度坚持开展。交通、农机、交警、运管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交流有限,均在各自执法范围内,按照各自监管对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很难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合力。二是虽然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和自治区交警总队就农机、交警部门执法范围和对象进行了明确,因农机安全监管在乡以下道路执法,而部分县(市)交警部门对乡以上道路运行的拖拉机道路违法违章查处力度不够,导致农机违法违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增多。建议:一是地区和县(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年初、半年和年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规定召开联席会议的单位、人员和时间,由安委会进行组织和监督落实,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筹备,并以安委会名义形成各项工作安排,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真正发挥实效。二是建议由农机部门上县道和省道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乡以上道路农机违法违章查处力度,农机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在县道、省道发生的交通事故仍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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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道路安全工作汇报

三、农机驾驶人员素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本地区农机驾驶人员培训、考试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目前,地区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仍由县(市)农机局下属的农机培训学校负责实施。地区共有9所农机培训学校,农机培训学校能严格按照农业部印发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农机局每年定期对农机培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水平进行评估,并纳入对农机培训学校干部职工的目标管理考核,与干部职工工资挂钩,极大提升了农机培训学校驾驶员培训质量。自治区农机局每年定期对农机培训学校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了农机培训学校资质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机驾驶人员考试工作由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农机监理所现有考试员3人,为方便学员,采取下乡送考试服务上门。存在的不足:一是地区有108个乡(镇),库车、沙雅县最远的乡距县农机培训学校超过150公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考试路途远,人员集中困难,影响农机培训参训率。二是为方便服务群众,部门县(市)采取分点培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培训质量。三是农机考试员人数不足,每年考试农机驾驶员6000人左右,考试任务重,耗时长,增加了农机驾驶人员考试等待时间,导致部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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