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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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第1篇】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第一条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第一条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

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合理配置,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本单位的需求和选型标准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招标采购或委托代理采购。

第五条购置固定资产应经过申请、审批、编制采购计划、招标、评标、签订合同等一系列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采购过程的透明可控。

第六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建立详细的购置台账,记录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和财务核算。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第九条对于需要调拨、借用、报废、捐赠等处理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资产移交过程的透明可控。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条维护管理部门应制定维护计划和维护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形成完整的维护档案。

第五章报废处置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报废应经过审批程序,报废资产应做好清理工作,包括整理、编目、交付等。

第十三条如果报废资产还有一定的价值,可以进行拍卖、变卖或处置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应建立相关的台账和档案,记录处置的方式、金额、受益方等信息,并及时做好财务核算。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固定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三)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四)维护保养,延长寿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固定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固定资产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处置等工作;(三)监督、检查固定资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四)处理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安全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采购管理规定。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固定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运行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说明书、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处置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前,处置部门应制定处置方案,经固定资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维护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土地、建筑物、设备、器具、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科学、均衡”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保护、合理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长期稳定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获得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获得应当合理规划,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获得固定资产要坚持遵循采购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程序和合理价格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保证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适当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进行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变卖、转租等方法,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并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处置。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收购、报废、变卖、转让固定资产时,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管理制度,对资产处置进行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好和增值。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识和登记,建立相应的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的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教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教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教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委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教委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委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及其他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物品。

第四条教委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包括合法合规、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开透明、责任追究。

第五条教委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教委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第六条教委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登记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期限、价值评估等信息。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取得应当合法合规,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进行登记。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应当办理相应手续,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用途,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由专人负责,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改造工程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台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处置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建立处置流程和程序。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进行评估和报告。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公开透明,做好公告和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当用于相关部门建设或者上缴国家财政。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五章固定资产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教委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状况。

2024年版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4年版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和使用,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科学、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二)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盘点、评估等各项工作;(三)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四)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

第五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做到信息化,实施资产管理软件并进行信息录入和查询。

第六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做到定期审计,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资产管理知识和经验,定期接受培训提升能力。

第八条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第九条本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十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的部门应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档案,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购置新资产时,应当按照资产管理流程,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和信息录入。

第十二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的部门应做好资产变动情况记录,并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第十三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的部门应做好资产出入库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四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的部门应及时归档和存储资产相关文件,保障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第十五条购置新资产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第十六条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部门应做好验收记录,并对有质量问题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部门应做好验收后的资产登记和信息录入,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部门应根据质检报告和合同约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验收结果,提出需改进的建议。

第十九条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部门应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第二十条负责固定资产验收的部门应于验收结束后,进行验收报告的撰写和归档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收购、使用、处置、监管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精细操作、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资产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本单位领导负责,财务、资产、采购等部门协作配合,各部门及各人员应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为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所持有并具有以下特征的资产:(一)预期用于一年以上;(二)价值较高,单价在规定的价值法定金额标准以上;(三)实体形态明确,具有自主管理和使用权;(四)日常使用后不易变现,属于非流动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

第九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实际用途和性质分类,建立相应的账目,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收购第十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收购应依据预算和计划,经过合理论证和审核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购买。

(一)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资产收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二)现有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产购置应经相关部门审批;(三)其他资产收购应经领导批准并签订购买协议。

第十一条资产收购过程中,应充分比对合同内容、价格和数量,避免发生违规收购情况。

第十二条资产收购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准确、完整、齐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用途,防止超范围、超用途使用导致资源浪费。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加强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疏忽造成损耗和损坏。

中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和保护,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法合规、精细高效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和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做到合规经营,科学管理,依法使用,防范风险。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消除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督促各级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子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和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子公司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项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十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分类、编码、登记等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当按照资产的种类、用途、规格、数量、品牌、型号等要素进行登记,并建立有效、高效的登记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要在验收、购置、调拨、报废等环节进行登记,确保资产的来源可追溯、数量正确、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盘点,确认固定资产的存在、数量、状态和质量。

盘点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子公司要加强资产信息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更新、维护机制,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及时、准确。

第十五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登记和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保护公司资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包含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其管理范围涵盖购置、验收、入账、折旧、报废、转让等全过程。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应经过充分的立项、预算和审批程序,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需要。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订立购置计划,明确固定资产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六条购置流程包含采购申请、采购审批、招标采购、供货验收、财务入账等环节,各环节需依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携带有效的发票、合格证明和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并进行验收。

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购置的固定资产清单,确保与实际情况全都。

第三章入账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依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应在购置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入账,包含凭证录入、账务处理等操作。

第十一条入账凭证应包含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入账日期等信息,凭证资料应备存妥当。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入账凭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折旧管理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应依据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折旧核算,确保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计提。

第十四条折旧核算应依照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残值率、折旧率等参数进行计算。

第十五条折旧费用应按月计提,并纳入费用核算系统,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准确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情况的核对,及时更新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清单。

第五章报废管理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依照公司订立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任意报废。

第十八条报废标准应综合考虑资产的使用寿命、修复费用、残值率等因素,订立合理的报废标准。

第十九条报废资产应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初步评估并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废后,需进行资产清理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合理利用和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直接控制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托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

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相适应,确保资产配置合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应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实行审核制度,防止滥用、浪费和损失。

第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第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登记管理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档案。

第十条公司固定资产应根据实物、规格、数量和使用单位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资产登记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资产登记档案,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处置、折旧和清查等事项应及时登记更新,确保资产信息的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处置或挪用。

第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加强资产保护,确保资产安全和完好。

第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应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置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资产处置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置或挪用。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计划使用年限和实际使用年限进行分类管理。

计划使用年限是指资产经过规定检修、维修、更换、新添设备等必要条件下,可以安全正常地使用的年限。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对于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各单位、部门应提出购置申请,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因素,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在进行购置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评估、报价比较等工作,制定购置方案,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采购活动。

第十条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应遵循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和价格核对等原则,确保资产的完整和正确性。

第十二条购置所得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建立资产档案,并落实责任人。

第三章保管与使用第十三条负责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应设立专门的保管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五条对于特殊贵重的固定资产,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安装报警设备、调度保安人员等。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资产的数量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对于闲置或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安全保管。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期限。

第十九条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的人员应对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XX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价值超过2000元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土地、房屋、构筑物;机械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管道等特殊工具;办公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设备等。

会计年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年度应从每年的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使用寿命:集团公司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时间(附件12:《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是集团公司资产的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接收、清查、处置等工作;集团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及账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是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维修、养护及保管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及验收、资产接收、资产转移、资产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使用。

第二章资产购置第六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负责统计、审核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申购情况,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

第七条每年年底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向各资产使用单位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1),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本公司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需求情况、公司发展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对重大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还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单位的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文化教育设施等,是单位内部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公共设施。

第四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以规范、科学、合理为原则,做到保值增值,并为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领导应当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在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应当先进行资产需求分析,明确需要进行购置的资产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资产购置应当进行合理的预算安排,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确保购置工作的经济合理性。

第八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程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购置的资产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九条资产的购置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包括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以备查验。

第十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与财务部门进行配合,及时入账和登记,确保购置资产的管理工作的连贯性。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资产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规定,遵守资产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资产使用计划,包括资产的使用地点、时间、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资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资产保管管理第十六条资产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固定资产,保证财务资产安全和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性原则,确定所有权清晰,量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为管理目标,分类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保护,维修,更新,建设和预防,综合管理指导思想,提出增值和合理利用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强化审计监管,专项绩效评价使用,符合公司财务仓库模式和使用完整。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负责固定资产的规划、采购使用、修理、检验过户、维修保养、清理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应落实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对各类固定资产实行不同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运行监视控制,开展主要的检查和管理活动,并对重点固定资产进行重点管理与突出检查。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遵循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原则办事,加强学习装备,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坚持节约、廉价、质量和效率的原则。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实行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合规。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采购应视采购需要,合理选取供应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细心提出和答复询价,并对申报材料作全面的考察。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加强供应商评价和合同管理,监督和检查供应商交货合格率,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申请将取消资格。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确保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和盖章,合同条款合法性和严格性。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采购应及时经手奖惩经手过交、验收可能质量、规格、数量等项目,条合同,出具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对于固定资产采购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上级领导,相关责任人。

不能迫于操作、尺度、健康因素来私自订立契约和违法采购行为。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份,是开展教学、实训、科研、生活办公等各项工作的物质条件。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各种设备设施的完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指: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过程中的计划申请、论证采购、验收分类建账、使用维护、调拨报废、档案建设及有关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我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体制,即在校长室领导下,实行校、系(处、所、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在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到报废的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

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潜力, 重视开辟工作,提倡学校内部间的资源共享,减少闲置和浪费,更好的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低值耐用品、材料及易耗品是学校资产的一部份,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特殊是固定资产标准提高以后,低值耐用品所占的比例相应增加,各系、处应加强对这部份资产的管理,具体管理要求详见《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六条固定资产是学校通过上级财政拨款、各种自筹资金、接收捐赠等渠道添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第七条固定资产标准的划分,根据财政部《行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35 号)和《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36 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如下: 普通设备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 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进行分类。

全校固定资产共分为下列四大类十四小类: 第一大类房物、建造物和土地植物(01 类)房屋及构筑物(02 类)土地及植物第二大类专用设备(03 类)仪器仪表(04 类)机电设各(05 类)电子设备(06 类)印刷机械(07 类)卫生医疗器械(08 类)文体设备第三大类音像图书资料(09 类)标本模型(10 类)文物及陈列品(11 类)图书第四大类普通设备(12 类)工具、量具和器皿(13 类)家具(14 类)行政办公设备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1、按照“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保证重点,兼顾普通,综合平衡,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制定学校年度建设规划。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____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

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规格、数量、金额。

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行为,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盘点、评估、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制度健全、流程规范;(三)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四)勤俭节约、有效利用。

第四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采购总监、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或人员负责,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确保固定资产符合合同规定和公司需求。

第八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并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台账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登记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值、使用部门、使用人、购置日期、验收日期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台账应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确保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一致。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防止固定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人员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盘点、清查、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坚持“事业为重、管理为本、科学合理、严格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章制度,保证财产安全。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托专业人员负责,由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化建设,借助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档案,及时记录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动、使用、报废等信息。

第八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工会、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监督执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九条事业单位预算外资产购置须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购置相关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实行采购标准化、统一采购和择优采购原则,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规挪用经费。

第十二条购置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和规格应符合单位实际需求,不得盲目购置或超出需要。

第十三条购置固定资产的过程应当严格遵守采购程序,确保公平、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票据、合同和发票等资料应当保存完整,作为后续管理的依据。

第十五条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当及时建立相应档案,登记清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和价值等信息。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产,不得私自调拨、出租或变卖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当做好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资产借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擅自延迟。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技能。

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保管、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管理,责任到人;3.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4. 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机械设备:包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实验设备等;2. 运输设备:包括汽车、叉车、摩托车等;3.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4. 水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配电箱、电缆等;5. 其他: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取得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采购、调拨、捐赠等。

第七条新购置或调入的固定资产,应经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验收时,应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等,确保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分配给各部门使用。

第十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保养维护等要求。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确保资产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报废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周期由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盘点时,应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对于闲置、损坏、无法修复或使用年限已满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第十五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更新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折旧政策。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工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会所属的各级组织和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第四条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第五条工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文体设备、教学设备、医疗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具有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指工会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存放的各类图书资料。

第六条工会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工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七条工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预算安排,合理确定购置计划。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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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界定
1、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
1.1土地、房屋建筑物;
1.2机器设备:普通空调、其它机器等设备;
1.3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1.4系统平台、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摄
影摄像机、碎纸机、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1.5其它电子设备:电冰箱、电视机、视盘播放机、吸尘器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管理主体
1、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申购、专人采购,归口管理”管理原则。

1.1统一申购:凡固定资产的申购、调拨、处置,必须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定的
程序,统一规范实施,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先斩后奏”;
1.2专人采购:必须按固定资产签批权限流程执行,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
采买,采买时必须遵行“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以确保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1.3归口管理:凡固定资产的申购、审批、采购、保管、使用、调拨和处置等,按固定资
产的类别和权责分别进行归口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办公用家具、其他设备、机动车辆等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②计算机类设备:由总工办负责管理;
③生产用计算机由总工办负责维护、调配、管理;
④办公用计算机由使用人日常维护,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管理,技术部负责检查维修。

2、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主体是行政人力资源部。

2.1 管理职能是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筹、采购、建卡、调拨、盘存、维护、处置等工作;
2.2 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维护,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空调、
电梯等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
2.3固定资产领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本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属个人原因必须
照价赔偿。

三、固定资产购置
1、申请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未例入预算的购置不予批准,如确需新增要有可行性分析。

公司各部门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报归口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用途;(2)建议购置型号(配置);(3)购置价款。

2、报批
2.1 按照购置金额和公司财务审批规范,经归口部门初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
财务付款;
2.2预算外项目确系经营急需,报经财务、归口部门会签,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
行;
2.3 10万元以上预算款,报董事会审批。

3、购置
履行所有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按采购程序执行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一般情况下不得以现金进行交易,因特殊情况且金额小只能以现金支付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4、入帐与领用
4.1 固定资产购入后,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所采购的固定资产统一编号管理,并填制《物品
入库单》;
4.2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逐笔(辆、个、台、张等)序时登记所经办的
每一项固定资产;
4.3 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购置批复、采购部门转来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验收入库
单、转固手续单等原始凭证入帐,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购置的帐务处理并登记固定资产帐,统一提取折旧;
4.4 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任何部门经理的调动、离任等都必须
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审计范围。

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4.5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出库单》,归口管理部门登记管理台帐,领用人应当妥善
保管本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必须照价赔偿。

四、固定资产使用
1、使用
各部门对使用的固定资产,要根据本办法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一是将责任和权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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