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规章制度颁布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同名573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公司规章制度颁布实施的
几个基本问题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按照效力层级主要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基本管理制度,二是具体规章。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必须遵行的依据是:
(一)法律;
(二)法规(含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三)规章(含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五)本公司的章程;
(六)其他。如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等。
在上述规章制度制定依据中,经常性要用到的主要是:《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其他经常涉及的还有:会计法、税法等。
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领导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口头公布的相关规定、措施等,尽量不要与上述依据相冲突。
三、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机构
、基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有权制定机构是公司董事会。
、具体规章: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司具体规章的有权制定机构是总经理(一般是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制定)。
四、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颁行程序
除开紧急事项需及时颁行临时性的暂行规定之外,建章立制工作原则上要遵循以下程序:
、基本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室”(或者公司行政办公室、行政部等,简称“总经办”,下同)组织调研起草,或者由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调研起草,形成草案,并制作提请审议的议案后(议案应对起草草案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作说明,并明确提出审议请求),送“总经办”审核通过。(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从程序上应由“总经办”代表公司送交公司工会组织公司职代会讨论提出完善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取得工会赞成);
(二)“总经办”将议案和草案呈总经理审核;
(三)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以公司名义颁布(采用相对固定的公布方式,确保让每一位适用对象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