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怎样认定
国家认定贫困生标准
国家认定贫困生标准
国家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状况较差,难以承担全部学业所需费用,或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明显困难的学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家认定贫困生的标准:
1、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是认定贫困生的主要因素之一。
通常会考虑家庭年收入、家庭成员就业情况、家庭是否有重病患者、灾害等因素,以及是否属于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特殊家庭。
2、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也是认定贫困生的重要参考因素。
一些地方会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学业竞赛获奖情况等。
3、家庭特殊情况:有些地方会考虑家庭中是否有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这些情况会导致家庭经济更加困难。
4、其他因素:除了以上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贫困生的认定,比如学生的生活费用支出、是否有兄弟姐妹同时上学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这些标准也不是绝对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贫困生的认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核,包括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等环节。
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贫困生abc档的条件
贫困生abc档的条件一、家庭经济条件贫困生abc档是指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
贫困生的家庭通常面临着经济困难,收入较低,生活水平较为拮据。
这些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重要指标。
二、家庭人口状况贫困生abc档的家庭人口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定指标。
一般来说,贫困生的家庭人口较多,家庭成员较多,这些学生在家庭中的经济负担较重。
家庭人口状况直接影响到贫困生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的获取。
三、学生学业表现贫困生abc档的学业表现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贫困生的学业表现相对较差,这与他们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有关。
因此,学生学业表现的差异也是评定贫困生资格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学生家庭背景贫困生abc档的家庭背景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的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文化程度、家庭教育观念、家庭社会地位等方面。
这些因素会影响到学生的教育资源获取和学习环境。
五、学生家庭社会保障情况贫困生abc档的学生家庭社会保障情况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家庭是否享受国家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如低保、医疗保障等,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
六、学生自身困难情况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条件外,贫困生abc档的学生自身的困难情况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生自身的困难情况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困难等方面。
这些困难情况会进一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七、学生家庭环境状况贫困生abc档的学生家庭环境状况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的家庭环境包括居住环境、家庭关系、家庭氛围等方面。
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而贫困生的家庭环境通常较为困难。
八、学生家庭债务情况贫困生abc档的学生家庭债务情况也是评定其贫困生资格的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家庭的债务情况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
如果家庭债务较高,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能无法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学校通常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这份认定书是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的书面确认。
下面将详细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一、认定标准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会被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据:1.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线;2. 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失业;3. 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需要大量医疗费用;4. 家庭成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5. 家庭成员有特殊情况,如单亲家庭、独生子女或残疾家庭成员等。
二、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学生或家长需要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就业失业证明、医疗费用证明等。
2. 材料审核:学校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家访调查:学校可能会派专人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的实际情况,核实申请材料的准确性。
4. 综合评估:根据申请材料和家访调查结果,学校会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家庭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
5. 发放认定书:认定结果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或家长,这就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书。
三、认定结果和效果1. 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后,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学费进行相应的减免或补助。
2. 奖学金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也会作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有利于获得更多的奖学金资助。
3. 资助和帮扶:学校还会通过各种途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和帮扶,如提供生活补贴、教材补助、校外实习机会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于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校在认定过程中要确保公正、客观、透明,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获得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学生和家长在申请认定时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配合学校的审核和调查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标准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无稳定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 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
3. 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4. 父母因老、弱、病、残等原因致使劳动力丧失,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6.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7. 城镇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零就业),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子女;农村无固定收入,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子女;
8. 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
9.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民政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
10. 因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1.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
2. 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家庭严重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
3. 比较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学生;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
4. 一般困难学生:农村其他低收入和城市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单一,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支付教育费用困难的学生。
5. 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
比较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比较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比较困难的学生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孤儿。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残疾儿童少年、患重病困境儿童(学生)、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
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
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
请注意,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学校或教育部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生需要先提交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等信息。
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会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学
生的申请符合相关标准。
二、填写申请表格
三、家访调查
四、评审与审核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有关调查的结果,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的评审小
组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综合评审和审核。
评审小组会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
对学生进行打分,并决定是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公示与申诉
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会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左右。
学生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提供相应的申诉
材料,并向评审小组解释自己的情况。
六、认定结果公布
公示期过后,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会根据申诉情况作出最终的认定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官方渠道,如学校网站、通知栏等。
学生可以通过查
询认定结果来了解自己是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七、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如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等。
学生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可以获得一些社会福利政策的倾斜,比如低保金、医疗救助等。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X教财发【20XX】1号文件《XX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依据与档次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第二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即时帮扶困难家庭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予以资助。
(一)省内户籍学生山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含国家标准、省定标已导入山东省建档立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资助管理在线平台)。
(二)省外户籍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国家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即时帮扶困难家庭学生当年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认定程序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一)建档立卡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即时帮扶困难家庭学生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当地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当年接受资助的困难学生,建议次年回原籍公办学校就学。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取消其受助资格:(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困难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困难生认定标准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常是指家庭收入较低,基本生活保障难以满足,家庭资产不足以应对意外支出,或者家庭负债较重的学生。
2.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导致家庭承担较高的医疗和护理费用,从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
3. 家庭突发状况: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
4. 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家庭需承担较高的养老和子女教育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压力增大。
5. 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通过分析学生的消费行为和消费结构,了解学生的经济状况。
6. 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学生患有疾病或残疾,导致家庭承担较高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说明一、基本原则:1、前六类情况学校要见证件原件(建档立卡和低保的需证上有学生名字),第七类情况学校要见医院病例或相关部门证明的原件(原则上是最近一年内发生的)。
2、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二、相关情况说明:1、相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发,请申请人提供学生本人名下的农行卡号。
无卡学生如果父母在家的让父母带着去办卡,父母都外出务工的可以由教育局统一代办(代办所需资料见相山义教扶贫工作群文件《相山区秋季资助工作安排修订3》)。
2、凡因家庭经济影响申请补助的需提供近1年来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突发意外事件或父母兄弟姐妹重大疾病的证明,多年前的意外事件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重大疾病的原则上不算。
3、残疾人子女指的是父母有残疾而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残疾。
4、低保家庭学生必须提供有学生名字的证件才行,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低保的原则上不算。
5、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儿童、烈士子女等需民政部门提供的证件或证明。
6、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证(肉眼可辨的残疾无证亦可办理,但需学校出具证明),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父母残疾证和户口本。
7、前六类学生统计排序为:建档立卡≥孤残儿童≥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比如某学生即是建档立卡学生又是低保家庭,则统计为建档立卡学生;又如某学生是低保家庭,又是烈士子女,还是残疾学生,则统计为低保家庭。
8、不是所有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都统计,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
三、名词解释:1、孤残儿童指失去亲人和自立能力的儿童,即残疾的孤儿(含智力、感官、肢体、身体行为或沟通能力等残疾)。
2、特困供养学生指未满16周岁,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学生。
也就是16岁以下的孤儿学生或父母均无抚养能力的学生。
高校困难生认定标准
高校困难生认定标准
一、家庭经济状况
1.家庭经济收入较低,难以承担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
2.家庭成员中有人失业或下岗,无法提供足够经济支持。
3.家庭成员中有慢性疾病或残疾,导致长期医疗支出较大。
4.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二、家庭成员状况
1.家庭成员中有多个子女同时上学,导致教育支出增加。
2.家庭成员中有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要长期治疗和照料。
3.家庭成员中有年迈的老人需要照顾,导致家庭负担加重。
4.家庭成员中有子女正在接受特殊教育或培训,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三、自然灾害影响
1.家庭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和生产中断。
2.家庭成员因自然灾害导致伤残或死亡,影响家庭经济状况。
3.家庭所在地因自然灾害导致交通不便,影响家庭成员出行和生计。
4.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坏或倒塌,需要重建或维修。
四、特殊情况
1.家庭成员中有子女正在接受特殊教育或培训,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2.家庭所在地缺乏就业机会,导致家庭经济状况长期不佳。
3.家庭成员中有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要长期治疗和照料。
4.家庭所在地缺乏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如医疗、教育和交通等。
五、其他因素
1.家庭成员因文化、语言或习俗等原因难以融入当地社会。
2.家庭成员中有子女正在参加义务兵役或志愿服务等活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确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认定过程。
这个过程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学生才能享受诸如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教育优惠政策。
下面是一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第一步:提交材料学生需要向学校或相关机构提交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2.财产证明:包括家庭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3.家庭支出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支出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账单、收据等。
4.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认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
第二步:初审学校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步:综合评估在初审通过之后,学校或相关机构会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支出等因素,来确定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这个评估过程通常会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例如国家扶贫办发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
综合评估的目的是公正、客观地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于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支出状况、家庭成员的社会福利情况等。
第四步:认定结果经过综合评估后,学校或相关机构会根据认定标准,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
如果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那么学生可以享受相关的教育优惠政策,例如获得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如果学生没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可以申请复议,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可以寻找其他的助学资源。
以上就是一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认定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
因此,在认定流程中,学生需要仔细了解学校或相关机构的具体规定,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以便顺利通过认定,享受相关的教育优惠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然存在。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能够顺利接受教育,各级政府和学校都制定了相应的认定程序。
本文将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一般程序和相关政策。
一、申请材料学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第一步是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家庭收入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农民收入、财产收益等。
2.家庭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证明。
3.家庭支出证明:包括日常生活费用、房贷、车贷等支出证明。
4.家庭债务证明:包括借款合同、债务偿还证明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
学生需要将这些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二、申请途径学生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1.学校申请:学生可以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认定结果。
2.社会组织申请:学生也可以选择向社会组织提交申请材料。
这些社会组织通常是由政府或者非营利机构设立的,致力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可以通过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在网上查询找到合适的社会组织。
三、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收入水平:一般来说,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的一定比例,可以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家庭。
2.家庭负债情况:家庭的债务水平较高,也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个重要指标。
3.其他特殊情况:如家庭成员的残疾、重大疾病等,也可以被考虑在内。
四、认定结果一般来说,学校或社会组织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认定结果。
如果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以享受一定的资助政策,如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助学贷款等。
这些政策将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更好地完成学业。
如果学生的申请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可以进行申诉。
学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说明自己的特殊情况,并要求重新审核。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管理办
法
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和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a档)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b档)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
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c档)
1、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2、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
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3、农村五保户或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别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惠民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根据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由XXX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政教处等部门负贵人负责监督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学校认定评议工作组,以学校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X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1 -工作。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七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资料不真实的;(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九条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宣讲惠民资助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第十条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填写申报表,并负责收集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查验第十一条班级评议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组织民主评议,认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报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因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而有困难完成学业的学生。
为了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制定了一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标准。
一、家庭收入标准。
家庭收入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此外,还需要考虑家庭的负债情况、固定支出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家庭经济状况。
二、家庭财产状况。
除了家庭收入外,家庭的财产状况也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考量因素。
家庭的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情况都需要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来说,家庭的财产状况应该与家庭收入相匹配,如果家庭财产较多,但收入较低,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家庭支出情况。
家庭的支出情况也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子女的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都需要进行综合评估。
如果家庭支出较大,但收入较低,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家庭特殊情况。
除了以上所述的标准外,家庭的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综合考量。
比如家庭是否有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人员、特殊困难群体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考量。
综上所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支出情况以及特殊情况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更准确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而更好地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认定,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标准一、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无稳定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2. 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3. 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4. 父母因老、弱、病、残等原因致使劳动力丧失,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5.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7. 城镇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零就业),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子女;农村无固定收入,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子女;8. 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9.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民政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10. 因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1.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
2. 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家庭严重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
3. 比较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学生;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
4. 一般困难学生:农村其他低收入和城市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单一,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支付教育费用困难的学生。
5. 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一、课程性质及任务《计算机公共基础》是我院各专业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它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课程。
其任务是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具有操作和使用微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本课程主要任务是通过课堂讲授和上机操作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无代码软件开发技能,为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并使学生能较快地适应工作中计算机应用的需要,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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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怎样认定
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怎样认定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
根据2016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四类学生的认定标准。
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的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
保障。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
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同时规定,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
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
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残疾学生的认定
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学生的合法凭证。
事实上残疾但暂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按规定应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需先办理残疾人证。
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
工作程序“四步走”
《办法》中规定,学杂费减免工作常规程序分为“四步走”: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招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
录取名册提供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
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反馈同级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在开学前将名单提供
给相应学校,最后由学校进行免除相应学生学杂费的工作。
《办法》中同时指出,因遗漏、身份变化、跨区域入学、信息存疑等情况,经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后,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汇总后的学生申请报送县(市、区)教育部门。
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其学杂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
《办法》要求学校应及时将免学杂费情况告知家长,除按上述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免学杂费申请,也应及时受理、及时认定。
《办法》最后强调,对于免除学杂费工作的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免除学杂费工作和更新本部门信息以外的事项,不得未经许可对外提供,更不得随意泄露。
通过网络比对的,要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确
保学生信息不被泄露和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