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在建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在建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在建工程施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顺利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验收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三)坚持进度控制的原则,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坚持投资控制的原则,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四条验收组织(一)公司设立工程验收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层面工程验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工程项目设立验收小组,负责项目层面施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验收程序(一)施工准备阶段验收:施工前,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确保施工条件满足要求。
验收小组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工序验收: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完成后,施工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对工序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方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分部分项工程。
(四)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方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对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整个工程项目验收: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方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工程验收管理委员会。
工程验收管理委员会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验收标准(一)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二)工程施工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规定。
(完整版)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完整版)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验收程序
1. 工程完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自检,并编制《工程完工自检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邀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中间验收,监理单位应
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评估,并填制《工程中间验收报告》。
3.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工作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并填制《工程综合验收报告》。
4. 监理单位根据综合验收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并填制《工程验收评定报告》。
三、验收内容
1. 工程完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 工程安全符合相关标准;
- 工程材料符合规定,无偷工减料行为;
- 工程施工符合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要求。
四、移交管理
1.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综合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移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移交资料。
2.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审核工程完工情况,并
签署《工程移交确认书》。
3. 工程移交后,建设单位将负责工程的后续管理和维护。
五、监督和处罚
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完工验收和移交管理的监督,并定期
进行抽查。
2. 对于违反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的行为,建设单位应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以上为《工程完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
够有效规范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和移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二条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等。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2. 工程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 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2.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验收组进行审核;3. 验收组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4. 验收组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 工程验收通过后,发放竣工验收证书。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整;2. 工程质量问题: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技术人员不足: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行为,制定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任务后,经验收人员对工程质量、数量、安全以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项目自主验收和监督验收两种形式。
第六条项目自主验收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组织的验收活动,验收结果由建设单位作出。
第七条监督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或专业机构,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验收活动。
监督验收结果由第三方或专业机构书面确认。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结合相关文件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包括申请验收、备案审查、现场审核、资料审核、验收会议、验收报告及文件归档等环节。
第十条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十一条备案审查: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和证明,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现场审核:验收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工程质量、工程量和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资料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验收会议:召开验收会议,审核工程竣工情况,讨论并形成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由验收机构编写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竣工情况、验收结论和建议。
第十六条文件归档:将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整理归档,并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达到设计要求;(二)工程量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任务;(三)工程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达到相关安全要求;(四)工程技术参数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目录:1、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类工程验收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开工前检验制度: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2.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二)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1.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2.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3.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组织定期检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方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四)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1.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
2.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总工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强弱电电路、通风管道、给排水管道、防水工程等。
2.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3.工程检验签证,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交运行部备档,作为决算的依据。
4.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入工程档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二、验收依据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项目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验收组织1、成立验收小组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成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
2、验收小组职责(1)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
(2)审查工程项目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竣工图纸等。
(3)实地检查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
(4)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内容1、工程实体质量验收(1)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稳定性。
(2)检查设备安装的准确性、可靠性。
(3)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2、工程资料验收(1)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记录,如施工日志、材料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2)审查竣工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与实际工程相符。
3、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如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是否达标。
4、消防验收检查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法规和设计要求。
5、安全验收评估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自验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项目后,首先进行自验。
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
2、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签署监理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交初验报告。
3、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的初验报告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正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下面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3. 保证设计文件和施工实际相符。
4. 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准备阶段:a. 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文件,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报告等。
b.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c.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
2. 进行验收:a.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b. 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设备检查等。
c. 验收小组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确定验收结论。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和验收过程,提供监理报告。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并协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1. 合格验收: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验收小组出具合格证书。
2. 不合格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竣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对工程进行的验收管理的规定。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规范验收程序,明确验收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二章验收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验收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验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质量整改意见。
第八条施工人员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配合验收工作。
第九条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验收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第三章验收依据和标准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
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可根据合同约定制定专门的验收标准。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相关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四条初步审查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等。
第十五条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对工程实体质量、技术资料、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六条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复查。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
第五条内部验收:(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编制竣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外部验收:(一)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2.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3.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工程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 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移交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工程项目移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证书等档案资料;(二)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三)工程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四)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项目移交时,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使用功能缺陷,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保修期满后,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为加强验收管理,严格验收制度和程序,使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以下验收管理办法:一、验收标准及依据1、工程施工设计及修改设计的有关文件、规程措施、设计变更、会议纪要;2、《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组织机构1、矿生产办是工程管理及验收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分管矿长领导下开展工作;2、工程验收采用小组验收形式,验收小组由生产办、总工办、驻矿安监处组成,工程施工单位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指定一人负责。
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使用单位一并参加;工程移交验收时,移交双方单位一并参加。
三、验收程序及验收办法(一)工程验收分月度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形式。
月度验收,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可与矿组织的月底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合并。
竣工验收为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1天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生产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月度工程量验收由验收组长负责,将尚未验收工程量附在工程质量检查表上,小组成员、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生产办安排专人建立工程验收日常管理台帐,妥善保存验收记录签字存根,以备查阅。
(二)掘进工程量验收1、掘进月度工程量验收时,未成巷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只验收成巷工程量。
成巷工程标准:永久支护达到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水沟、轨道(含临时轨道)施工到位;2、工程月界必须用打撅、红漆标明,做到醒目、清晰;3、掘进工程竣工必须做到一次成巷,不留后尾工程量,否则不予验收,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4、未成巷工程原则上不得移交给其他单位。
特殊情况下,矿领导安排移交时,由生产办组织移交现场会进行移交(矿建公司所属开拓队之间的移交,由矿建公司项目部组织移交),剩余后尾工程首先由交接双方协商,折尺给接受单位。
双方协商不成,由现场会人员集体平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取闹;5、每月最后一天下午3:OO前,由生产办生产组将未成巷进尺报到总工办测量组,在总进尺中扣除未成巷部分,总工办与生产办统一报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二、验收范围合用于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包括相关资料和附件。
2. 评审验收资料:验收组织部门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完整,并进行初步排查。
3. 现场勘察:验收组织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
4.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组织部门根据勘察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 验收意见征询:验收组织部门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征询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6. 审核通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验收要求,则审核通过。
7. 签订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验收组织部门在工程满足相关要求后,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进行备案。
8. 维护与监管:验收组织部门负责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维护和监管,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各类工程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五、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 验收申请表格2. 验收资料清单3. 现场勘察表格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模板5.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样本6. 其他相关附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全面完工后,进行质量验收、安全验收和合格验收的过程。
2. 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 验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或者单位。
4. 验收意见:对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认可或者不认可的观点和建议。
5.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由验收组织部门签发,确认工程已经按照要求完成验收并合格的证明文件。
七、实际执行中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艰难:1. 工程质量不达标: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需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工程项目部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类验收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严谨、规范;2. 公正、公平、公开;3.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4. 严格控制验收时间,确保工程进度。
第二章验收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部验收范围包括:1. 单位工程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3. 质量事故处理验收;4. 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1. 工程质量;2. 工程进度;3. 工程安全;4. 工程资料;5. 工程费用。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六条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单位工程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质量事故处理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竣工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验收责任与要求第十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完工验收程序,提高项目交付能力,全面兑现项目合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完工验收特指公司内部验收,即项目部按合同完成了项目的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所有项目应经内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业主(建设)单位申请外部验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完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项目完工验收小组,以工程副总经理为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成本合约部负责人、物资采购部负责人为组员,开展项目完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项目完工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完工验收。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项目完工自检小组,主要负责:1.对项目已完工作进行自检,并对自检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
2.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完工验收。
3.配合项目完工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
4.对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小组检查出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第三章项目完工验收的条件及标准第七条项目完工验收项目的基本条件(一)已经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1 -(二)竣工文件和资料已编制、整理完成,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建设)单位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三)过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四)项目部已经完成项目自检,保证项目工作的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第八条项目完工验收项目的主要依据及标准(一)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的有效变更。
(二)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及其补充资料。
(三)国家/行业的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
(四)批准的项目文件、图纸及相关说明。
(五)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
第四章项目完工验收的程序及内容第九条项目完工验收的程序项目完工→编制竣工资料→项目部自检→自检问题整改→组织公司内部验收→内部验收问题整改→整改复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保证竣工交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和子公司竣工验收的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是竣工验收主责人,总工程师是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职责1.制定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检查、督促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大型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1.根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检查、指导、督促所管辖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竣工验收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3.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督促所管辖项目验收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所管辖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2.组织召开竣工验收准备会议,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组织向验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交底。
4.组织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和向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
6.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7.定期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制定解决问题和修复工程缺陷方案,布置交验工作任务。
8.按期整改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竣工验收存在的各种缺陷。
第八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履行第四条职责,参照第七条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分部具体落实管段内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作。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和管理,下面将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设施清单等。
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做好验收准备文件的编制,如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备忘录等。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工程完工。
二、验收组织与人员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成立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人员。
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成,各单位应派出合适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确保验收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验收标准与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等方面。
在进行验收时,应严格按照标准和内容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验收程序与方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验收程序一般包括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筹备、实地检查、文件审查、试运行、验收结论等阶段;验收方法一般包括现场检查、测量测试、文件核查、模拟操作等方式。
通过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可以全面地评估工程质量。
五、验收结果与意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应形成一份验收报告和验收备忘录。
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等方面的评定,验收备忘录主要记录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验收结果和意见,可以确定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后续的处理措施。
六、验收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验收的公正和准确。
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应发挥监督作用,对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按照监理单位和验收组织的要求进行整改和修复。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建造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法合规、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文档资料。
竣工验收文件应该真实、完备、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所有情况。
第六条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质量检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和竣工验收结论等内容;其中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等单位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包含。
(二)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注明署名单位、日期、签章、备案号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分类存档,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文件的完备性、真实性、可查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查、检验、鉴定和结论等环节。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合规,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说明。
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评估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对于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出具结论。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所做的验收和审查,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安全评估和各项技术检测等。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法依规进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结果由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出具。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同时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后,及时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责任。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整理备案准备、技术材料准备、专家评审、现场检查、质量评定、安全评估、前期手续核查、验收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应当按照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的顺序和关键节点应当明确,涉及到相关责任方的合作和配合。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相关规范要求等。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和技术论证,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成果之一,应当详尽、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质量评定、安全评估、技术检测结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等。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由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出具,并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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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天雄锰业有限公司土城河水电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1 范围1.1 本办法明确了天雄公司土城河水电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验收与资料管理中的职责,以保证工程验收组织与验收程序规范、有效,保证相关验收资料整理归档满足规范性和完善性的要求。
1.2 本办法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验收,其他辅助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3 本办法验收内容包括:单元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4 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核定签证,由监理单位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
1.5 单元工程划分由承建单位根据有关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报监理单位认定。
有关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的划分,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承建单位根据设计和施工情况进行划分,并报绵阳天雄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公司”)备案。
1.6 工程截流前验收、水库蓄水前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等阶段验收以及整个枢纽工程竣工验收,除遵照本办法规定外,还应遵照公司其它相关规定。
1.7 单元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枢纽工程竣工验收需完成的文件见附录J、附录K。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23-2000)2.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4 《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 5113.1-2005)2.5 厂房屋顶、装修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按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永久交通桥工程及对外公路工程验收按道路与交通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行。
2.6 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2.7 监理单位在其权限范围内核发的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通知。
2.8 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其他相关工程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等。
2.9 天雄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
3 验收目的3.1 检查已完工程是否符合承建合同和监理单位核发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及现行规程规范。
3.2 检查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安装有无质量缺陷,并提出缺陷处理要求和方案。
3.3 检查工程投产、运行或运用条件。
3.4 完成各阶段合同项目工程验收。
3.5 批准单位工程竣工,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尽早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3.6 批准合同项目工程完工决算和完工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验收资料归档。
4 单元工程验收4.1 验收组织单元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
对基础等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天雄公司、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的代表进行四方联合验收。
4.2 验收程序4.2.1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根据各水电站工程项目划分表确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4.2.2 承建单位在单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对每道工序、工艺进行严格检查,规范填写验收资料。
自检合格后,方能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涉及四方联合验收的,由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后,再组织天雄公司、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四方联合验收。
4.2.3 监理单位或有关建设方在单元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后,方能验收合格,或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4.2.4 单元工程中涉及的相关试验、检测项目,必须按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并及时评定验收。
4.2.5 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监理单位应在各单元工程具备评定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检查、评定完毕。
4.3 资料准备4.3.1 单元工程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是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的根本,单元工程资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及完整。
4.3.2 监理单位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及天雄公司关于对验收资料表格格式的要求,编制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表格,验收表格以《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 5113.1-2005)等电力规范为主。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检查表、过程记录表,以及相关必备附件资料要求规范、齐全、无遗漏。
4.3.3 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质量等级签证。
4.3.4 厂房屋顶、装修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验收采用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表格。
永久交通桥工程及对外公路工程验收采用道路与交通工程验收规范和表格。
5 工程中间验收为加强对工程验收工作的管理,对一些范围较大、工期较长的分部工程,需要分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的项目进行专项验收(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专项验收”的概念不同)。
验收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提前规划验收范围。
此外,为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除进行正常的隐蔽工程单元工程验收外,还应根据需要,对一定阶段的隐蔽工程单元工程验收进行规划,验收层次按分部工程验收形式进行。
天雄公司梯级水电工程中间验收主要如:建筑物地基开挖、基础防渗或加固处理、房屋建筑基础、机电金结埋件等隐蔽工程,一般以单元工程进行验收,但如果验收小组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作为一个特殊分项按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层次进行。
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验收项目特点提前规划中间验收项目及范围,报监理单位批准。
跨标段的分部工程,每个标段均应进行该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
5.1 验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天雄公司、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验收小组组长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5.2 验收程序5.2.1 工程中间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为基础,在中间验收范围内所有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在进入下阶段项目施工前,由承建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5.2.2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建单位验收申请后,检查相关单元工程验收评定资料,在满足合同文件、设计要求及规程规范后,组织天雄公司、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进行验收。
5.2.3 验收小组的主要工作:5.2.3.1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现场查看实物工程施工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 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3) 建筑物是否还有遗漏之处、缺陷或隐患需要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2.3.2 内业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审查原材料检测资料、相关材质证明、进场报验文件是否齐备;2) 审查所有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是否完善、规范;3) 审查相关测量、物探及试验检测项目是否齐全,检测频次和成果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4) 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5.2.3.3 审议并签署工程中间验收签证书。
5.2.4 在检查中发现对质量有疑问的部位,经验收小组讨论决定,可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整体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5.2.5 为了保证后续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中间验收,确保在后续项目施工前完成。
5.3 资料准备5.3.1 中间验收签证使用表格及签证书要求详见附录A、附录A-1~附录A-3。
5.3.2 工程中间验收应提供的备查资料:5.3.2.1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文件;5.3.2.2 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检验资料,出厂材质证明;5.3.2.3 施工质量检测、试验、测量和检查等资料,包括自检原始资料和相应的报告;5.3.2.4 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5.3.2.5 设备产品出厂资料、测绘资料,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5.3.2.6 特殊问题(包括质量事故、不合格项整改闭合、质量整改、缺陷处理等)处理文件(内含处理说明、有关会议纪要等,质量事故应含设计文件、现场检查成果、有关技术会议纪要、处理后的各方验收签证等);5.3.2.7 重要的工程建设监理文件和施工文件;5.3.2.8 监理单位认为必须编报的其他资料。
6 分部工程验收6.1 验收组织6.1.1 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天雄公司、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分部工程验收小组组长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6.1.2 对关键项目的分部工程,由天雄公司主持验收,验收小组组长由天雄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6.2 验收程序6.2.1 分部工程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为基础,其主要目的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及对质量事故处理的结果作出评价。
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工程整体质量,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部位,必须做返工或按设计要求处理,使其达到合格标准。
6.2.2 承建单位应做好分部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在验收前整理好验收所需资料,保证验收资料真实完整。
监理单位应对资料进行检查核对。
6.2.3 验收准备工作结束后,由承建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6.2.4 监理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验收资料的审查工作,达到验收要求后,组织天雄公司、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进行验收。
6.2.5 现场检查:6.2.5.1 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查看实物工程施工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 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3) 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4) 建筑物是否还有遗漏之处、缺陷或隐患需要处理,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进行的处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2.5.2 内业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审查原材料检测及相关材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备;2) 审查所有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是否完善、规范;3) 审查相关测量、物探及试验检测项目是否齐全,检测频次、成果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4) 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6.2.5.3 审议并签署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6.2.6 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部位,经验收小组讨论决定,可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整体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对已进行过工程中间验收的单元工程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复检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6.3 资料准备6.3.1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使用表格及鉴定书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录B、附录B-1~附录B-4。
厂房屋顶、装修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验收采用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表格,永久交通桥工程及对外公路工程验收采用道路与交通工程验收规范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