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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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改革探析

我国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改革探析

我国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改革探析【摘要】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扩招弊端逐渐显现,法学教育发展进入瓶颈。

高职法律职业教育虽然进行了一些领域的改革,但从根本上还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本文在分析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改革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探析提升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水平的方法。

【关键词】法律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从恢复作为独立的学科到初步的繁荣,不管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升,法学人才开始呈现梯队化,法学教育大大发展。

但随着法学专业无限制大跃进式的扩招,法学教育进入瓶颈期,法学院培养出的“法学精英”无法适应社会的需求,走出校门的同时跌进了失业的悬崖。

这种形势对大学法学教育是严峻的考验,对职业院校的法律教育却是难得的机遇。

1 高职法律职业教育现状从目前国外通例来看,要培养出有一定文化素养又具有较高法律技能的人员,需要六年左右的时间,我国法学本科四年,高职教育只有短短的三年,要在相对短的时间里培养出社会需的人才,任务重难度大。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培养的毕业生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原因主要在于法学教育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脱节、教育结构不合理、培养目标过于盲目。

不同于高校法学教育的定位,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目标是培养辅助性的法律职业人才,法律知识的传授不是第一位的,主要是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因为高职法律教育培养的不是研究型的人才,而是应用型的人才,是辅助性法律职业人员。

相比于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务实性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育改革面临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2 高职法律教育改革面临的问题高职教育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掌握一定的专门知识、专门的技能,在一定的现实条件下能够熟练的解决问题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

不同种类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也应针对不同职业类型进行,法学教育职业化的目的,就在于培养一个具有共同法律信仰、职业伦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高职高专法律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

高职高专法律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

高职高专法律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摘要]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法律教学模式改革的核心。

传统的学科型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

针对高职院校法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强调要建立和完善高职高专法律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利用实验实训设施拓宽教育突进,强化法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做”一体化,为社会培养具有必备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高职高专法律教育实践教学方法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各行各业对不同层次法律类人才的需求都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城镇、乡村基层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需要补充大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突出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改革传统法律教学方法和手段,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已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也是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

笔者所在的项目组先后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在校生、毕业生、任课教师以及长期合作的用人单位发放问卷375份,回收有效问卷334份,有效率达89%,旨在通过问卷调查及其信息反馈等,结合相关信息资料,寻找高职法律教育的症结所在,提出高职教育法律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思路。

一、法律职业对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教学目标的定位要求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律职业成为一种专业素质高、应用性与操作性强的独立性职业,在其职业准入和职业要求上则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实务与操作。

多数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实务人员;二是主要指法律教学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主要指从事法律普及工作,及为法律职业者提供与法律专业有关的日常事务服务,以提高法律职业者工作效率的工作人员或辅助人员,包括书记员、律师助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司法助理、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文秘人员等辅助性法律职业人员。

基于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论文

基于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论文

基于新形势下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摘要: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要求劳动者具备良好的技能素质,而对于培养劳动者的高等职业学校也应当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

本文以高职教育课程体系的现状为视角,深入分析了当前社会发展与高职人才现实需求之间的冲突,从而对新形势下高职教程的改革作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教程体系;现实需求;教程改革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36-02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的素质要求也日益提高,国家甚至实施鼓励与扶持政策来支持高职教育的发展。

但高职教育的飞速发展与社会对技工人才的现实需要却极度的不相符,反而使高职教育的稳步推进受到限制。

因此针对高职教育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现状现行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仍然沿袭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践课的阶段式课程设置。

文化课服务于专业基础课,而专业基础课又服务于专业实践课。

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高等职教课程体系存在的弊端日益凸显。

(一)现行高职教程体系与当前社会需求的冲突高职教育尽管受到了国家的重视,但由于高职学校生源素质普遍较低,教学机制和教育方式又比较滞后,培育的学生难以与社会变化相适应,即使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使高职教育陷入了招生难的境地,造成发展缓慢。

究其根源,由现行高等职教课程体系与当前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所致。

1、专业型与多元化之间的冲突在市场经济变化的条件下,人们对职业的选择也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这就需要高职毕业生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但是,企业又倾向于某一工种和岗位具有熟练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才。

而现行的职教体系都是以学生职业定向培训为目标的,没有增加对学生职业应变能力培训的课程体系。

2、基础型和发展性之间的冲突职教体系中学生必须按照基础教育的要求掌握好系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现实社会则要求职业教育基于学生的性格特点选择适合的职业,有利于学生在各方面发挥自己的专长。

职业院校法制教育论文

职业院校法制教育论文

职业院校法制教育论文一、法制教育课程设置的革新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服务于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法制教育课的本质。

法制教育的理念要求将法制教育课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知识化教育中解放出来,设置成独立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技能的教育课。

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质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以培养其法律素质、传授法律技能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三者的合一。

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从注重学法转变为注重用法。

职业院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

通过一定量的法学理论教育,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与专业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

目前,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整齐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

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

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

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教材的改革除了《法律基础》主教材外,各职业院校还可以根据本系统、本校的专业和对应的职业的特点,结合与之相关的部门法的内容,简明扼要地编著对主课程具有辅助、补充作用的选修课教材。

配合学生就业和创业的需要,可加以《劳动法》、《合同法》或有关工商、金融、会计等部门规章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律基础》课的深化和延伸,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步入社会的用法能力,这才算是达到《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

高等教育法规论文修订稿

高等教育法规论文修订稿

高等教育法规论文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高校教育法规在高校管理中的运用摘要: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在法律体系、高等学校的权利、管理体制等方而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需要补充、修订和完善的问题.如法律体系缺乏完整性、法律中原则过多、权利义务规则少.“重实体、轻程序”等等.从而在较人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以及“依法治校”的进程。

因此.推进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必须更新观念,清理各类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创新法律制度,努力实现高等教育立法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高校教育立法治校一、我国大学依法治校的概念与法律关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校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而提高国民素质;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

在当代社会中,大学经受过一切时间历程中的考验,它存在的时间超过了任何传统法律的变革和科学的思想,大学现已成为现在社会最重要的组织机构之一,被誉为人类文明的“加油站”。

大学作为学术型组织与政府和企业存在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学一直把知识的创造和人才的培养作为基木的价值取向。

法国是世界上诞生大学较早的国家,“法国式”的高等教育模式,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被誉为“世界大学之母”的巴黎大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离不开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

大学正是高等教育的机关。

大学教育承载着培养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重要职能。

1.1 我国大学依法治校的概念大学是一个国家对其国民进行高等教育学府,是可综合性的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以及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关。

现在的大学一般包括一个能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院和数个专业学院,以及能授予学士学位的一个木科生院。

高职院校“三教”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

高职院校“三教”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

高职院校“三教”改革面临的问题与路径作者:龚玮来源:《河北职业教育》2021年第06期摘要: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是高职院校永恒的主题,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推行“三教”改革是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向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高职院校通过对教师、教材、教法的内涵认知,分析高职院校在“三教”改革面临的问题,并积极探索有效的改革路徑。

关键词:三教改革;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一、高职院校“三教”改革的背景2019年4月,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谢俐副司长撰文提出:“要推动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完善“双师型”特色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引领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师创新团队。

”这是职业教育领域首次出现“三教”改革的理念。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的文件颁布,是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线,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职教20条,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其目的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驱动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1]。

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提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必须从解决“双师型”数量、重启新一轮的教材建设、扭转教法“理论灌输多、实操实训少”的状况。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时代教育发展。

[2]二、高职院校“三教”改革的意义(一)提升教师素养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力量。

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校建设的一项基本而长期的任务。

在“三教”改革体制中,教师素质是核心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国师资队伍建设还没有完全适应。

新时期,一些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难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其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论高职法律教育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论高职法律教育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 教师 的素质 和技 能不符合法律职业教育 的要求 四) 首先 , 很多高职 院校 的法律教师缺乏职业方面 的实践经 验。从 目前 高职 院校专业教师 队伍 的来源分析看 , 很大一部
与法规 条文 , 缺乏实际的操作技巧 , 教与学都枯燥 无味 , 使学 生 对学 习失去兴趣 , 培养出来的学生 没有 独立思考和解 决实
( 转变教育方式和方法 , 二) 积极开展多元化教学
t .组织模拟法庭
帮助学生明确学习 目标 , 树立学 习 的信 心 , 把他们 的聪 明才
智引导到学习上来。另外还要加强管理 , 高职教育 很大一部 分工作是管理工作 , 全各项 规章制度 , 健 建立 良好 的监督 检 查机制 , 建设文 明的校 园环境 , 使学 生形成 自我约束 的良好
高职院校的学 生有着 自己的特点 , 和本科 院校 的学生有
着一定的差别 , 以本科院校法律专业的教学方法并不适合 所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 的学生 。由于各种原因 , 高职 院校 的学生 的缺点是很明显的 , 比如基 础 和理 论功底 比较差 , 学习积极 性不足 , 对学习 的兴趣也不大 , 自我控制的能力也 比较薄弱 , 容易受不 良风气的影响 , 组织纪律 性较 差 , 参与各 种活动 的
所 以在授课 的时候主要 内容都是基础理论知识 , 授课 内容相 对脱离实际 , 内容偏少 , 实务 实训方面的内容简化甚至没有 。
其次 , 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还需要进一步 提高。例 如教
理的案例。 案例 教学法 是指 由教 师选用 真实生 动的 、 ” 具
有一定代表意义 的司法 判例 , 在教 师的指导 下, 有步骤 地组
论 高 职 法 律 教 育 的 困境 及 解 决 对 策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设及发展论文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设及发展论文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立及开展论文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成为培养经济开展、产业构造调整、升级换代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主力军,成为高等教育开展不可替代的半壁江山,在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开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有必要在总结经历的根底上,对高职教育事业的改革、建立与开展进展认真思考。

教育观念是存在于教育工作者和其他人头脑中的对教育及其如何实施的看法。

人类社会自有教育活动开始,就有教育观念,而它的详细内涵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和丰富,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社会性特征。

在高职教育事业迅猛开展的今天,高职教育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完善。

对高职教育而言,我们应该特别强调教育的市场观念、平等观念、国际合作观念、依法办学的观念、人才观念、质量观念、教学观念。

1.关于教育市场的观念高校转变教育观念的动因于受教育者的选择权,也就是市场竞争机制。

存在选择,才会有竞争,高职院校才会有生存的压力和危机。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不断开展,高职院校数量不断增加,适龄就学人数锐减,院校之间招生和就业的竞争形势也日趋剧烈。

因此,作为高校的决策者和广阔教育工作者必须建立教育市场的观念,即为国民经济效劳的观念。

2.关于教育平等的观念教育平等不仅是指人人都有承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也包括在教育活动中师生平等的观念。

这一点,对于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者和广阔教师尤为重要。

我们要摒弃传统教育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价值观、高度尊重学生的伦理观和全面依靠学生的行为观。

3.关于国际合作的观念国际高职教育已经逐步成熟,我国高职院校应制定相应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战略,探索国际化办学之路。

教育部也提出,在未来十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的高职院校,这就要求我们,加大国内外合作力度,特别要注重专业合Oct.20,No.5作、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初步实现国际知名的目标。

[法律,职业,法学,其他论文文档]浅论法律职业与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法律,职业,法学,其他论文文档]浅论法律职业与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浅论法律职业与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实践教学;实践品格论文摘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定位模糊,传统的理论灌输型教学模式难以培养具有实践品格的法律人才。

因此,为保证法学教育健康发展,培养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富有时代创新精神和实践品格的高素质、综合型的法律人才,需要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在21世纪肩负着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做好人才储备的重大使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学教育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制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

而现阶段的法学教育的弊端不仅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而且最终也将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职业与医师、建筑师、会计师等职业相同,都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独立性职业,但其在职业准入和职业要求上更加的严格。

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法律职业为社会提供的不是一般的服务,而是维护一个正义的社会制度的运行,是将法治所包含的公平和公正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中。

因此,法律职业者不能仅仅是具有法律知识的人,也不能仅仅是熟悉掌握职业技能的人,他们必须具备法律信仰和良好的职业伦理,真正成为能够理解公平和正义的完整的人。

二是法律事务涉及人的各项权利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因此,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律人应该像医师那样,具有比从事其他职业更为丰富的学识与阅历。

三是在国家的管理活动中,法律职业者都是直接或间接运用国家权力的人员,并因其专业特点而居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位置,比其他一般职业和人们更易接近权力,更容易影响和运用权力。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维护社会公正、社会正义和防止腐败而言,法律是最后屏障和保障,其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神圣的职责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职业者必须是一支优秀的高度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

社会对法律职业提出的这些基本要求,在实质上决定了法律职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职业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论文

职业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论文

职业中学《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论文概要:《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有助于学生在当下和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养成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助于监督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帮助学生学会为人处世。

所以未来的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就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包括知识能力的发展和德育法制意识的进步,所以课堂教学一定要紧扣教材内容,充分的考虑到职业中学学生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在讲授知识的同时,强化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职业精神、法律意识的培养,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和爱岗敬业的工作者。

文明礼貌,尊师重教,遵规守纪这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也是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此,教师在开展授课的过程中要紧扣教材,从学情出发,在课程教学中渗透行为习惯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在职业中学教育教学中,实践已经证明,学生素质的高低也影响到教育的质量。

比如文明礼貌习惯的培养:智慧型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老师懂得管理学生要从细处着手。

文明礼貌是做人的基础,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培养需要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给予引导,并落到实处,这是促进学生进步的基石。

提升学生的德育质量,可以利用常规课、案例讨论课、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等。

教育的内容也是多方面的,比如遵规守纪、文明礼貌、道德法律等等。

在教学中,老师要尊重学生,团结同事,关心班级,爱护学生,这些都会感染到学生的所作所想,直观的德育情感教育比理论说教效果来的更好。

一、身正为范,发挥榜样的作用《职业道德与法律》讲授的内容无非就是引导学生在未来的社会工作中具备高尚的职业情操和社会道德情操,认同和遵守法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无论是到的的教育还是法律的学习,如果仅仅从教材中学习,其效果是非常不理想的,因为教材过于抽象和理论化。

为此,《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授课教师一定要明白,自己就是非常好的教学案例,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身正为范,发挥自身的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言行去感化和影响学生,耳濡目染的影响是可以深入到骨髓的,所以《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授课教师要严以律己,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团结同事,热爱自己的工作,讲究奉献,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同时做到遵纪守法。

试析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试析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试析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环境下,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快速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笔者从对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的观察和了解入手,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思想、课程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建设、建立完善的高职教育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思考,提出了改革的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改革;思考近十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高等职业院校更是得以快速发展。

2000年全国仅有高职院校199所,每所学校全日制学生在3000人上下。

到2010年,全国已有高职院校1000多所,每所学校全日制学生一般都在1万人以上,十年间,高职院校得以翻倍增长,给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学术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大力培养的同时,实用型人才严重短缺,国务院《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在高等教育中高职的招生规模应占一半以上。

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又发表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改革职业教育的许多指导意见,为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因此,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一、教育思想的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基础前提教育改革中教育体制改革是关键,教学内容改革是核心,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改革是先导,教育改革要成功,首先要使思想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和形势发展的要求。

培养完全的人格,越是著名的大学越要注重并做到这一点,一名学生如果缺少丰富而均衡的精神世界和完全人格,不仅无法成为世界级的大师,甚至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人。

高等职业院校要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

1.能力本位观念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培养实用型人才,而在如今物质纵横的时代,单纯的知识和技能的传递是远远不够的,不但要使高职学生能够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使他们具有获取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2.以人为本观念加强学生的人格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对学生进行诚实、真诚、公平、守信等的教育,才能使学生真正立足于社会,有光明的未来。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论文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论文

浅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显著成绩,但是,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

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质量不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1、进一步确立了职业教育的战略重点地位发展职业教育对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发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推进职业教育在新形势下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05年11月,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走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持续增长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在经历了政策调整期间(1999-2001年)出现的低谷之后,从2002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基本上扭转了招生呈现负增长的局面。

200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98万人,到2003年达到515万人,比2001年增长29.4%。

到2006年,我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4668所,比2005年增加202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731.4万人,比2005年增加75.8万人,增长11.6%,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为45.6%,比2005年提高2.9个百分点,在校生达到1764.4万人,比2005年增加164万多人,连续三年来的增幅都超过了10%。

政法类高职高专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探析

政法类高职高专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探析
专法 学专业归 为法律实务类 、 法律执 行类 与司法技
另外 , 随着国家 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 , 法学专 科毕业生 已不具备参加司法考试 的资格 , 似乎要 被逐 步挤 压 出法 律 职 业 市 场 , 学 专科 教育 面 临 法
着被 淘汰 出局 的命运 。 面 临就业 形势严 峻 和法 律职 业空 间被 挤压 这
高 职 高专 法 学教 育 的培养 目标 是 培 养适 应 法 律服 务一线需 要 的、 学基础 理论知 识适度 、 法 法
缺 乏 实习 实训基 地 等 , 因此 必须对 之进行 有针 对性 的 改革 , : 变教 育观 即 转 念, 明确培 养 目标 , 强 “ 师 型 ” 师 队伍 建设 , 学 内容 的确 定 注 重应 加 双 教 教
用性 , 改进教 学方 法、 强 实践 教 学 , 强 实 习实训 基 地建设 等 。 加 加 关键 词 : 法 类 高职 高专 ; 政 经济 法 ; 学改 革 教
培养。 二 、 法类 高职 高专 院校 经 济 法教 学 中现存 政
的 问题
教 师讲 授 为 主 , 现 为传 统 的 “ 表 一言 堂” ,老 师 和
同学之 间缺乏 必要 的沟 通 和交 流 , 即使 辅 以案 例 分 析 , 多是老 师 分析 , 生 听 , 也 学 把案 例 教学 上 成 了理 论讲授 的 翻版 , 无法 调动 学生学 习的积极 性 ,
术类, 更强调了高职高专法学教育培养 目 的应用 标 性。因此, 高职高专法学教育不同于本科法学教育 的特 色在于 : 高职高专 法学教 育不 同于本科 的学科 型教 育 , 其培养 目标 不是培养 学科 型 、 研究 型人才 ,
而是 培养适 应法律服 务一线需 要的 、 学基础 理论 法

商法学论文范文3篇

商法学论文范文3篇

商法学论文范文3篇高职法律专业商法课程教学改革论文论文摘要:商法是与现代经济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之一,商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必然提升,高职商法教学亦应当体现出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本文针对目前高职商法教学中出现的改革和创新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商法教学创新;实训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

但是,高职法律专业的现状却令人堪忧。

据(2021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21年高职高专法律类毕业生就业率为75%,在所有高职专业中排名倒数第一,工作与专业对口率为29%,排名倒数第一。

法学专业就业难,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但是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难以适应社会对高职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高职法律教育必须结合自身特点找准专业定位,切实强化实践环节教学,提升其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商法是法律专业的主干课程,商法教学改革是法律专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结合自己的商法教学实践,谈一谈商法的职业化教学问题。

一、高职商法教学存在的问题首先,高职法律专业以培养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高职商法教学与本科商法教学应当体现出差异性,如果说法学本科应偏重学术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尚存争议,对于高职法律专业是职业教育应当没有异议。

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教科书选择等方面的差异。

但实践中,高职商法教学成了本科商法教学的缩编版,除内容简单点,课时少了点外,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多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以讲解法律条文、法学理论为主,缺乏与实践的衔接。

学生只重视法学理论的掌握,却不知在实践中如何利用这些理论知识,面对个案不知如何着手。

而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模拟法庭、法律实训侧成了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是在课时上保障不了,就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教学效果低下。

其次,商法是一门与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密切相关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教学改革探析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教学改革探析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教学改革探析[摘要]法律职业教育以实践为目的、以职业考试为基础,但因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缺乏“互动”,导致学生难以受到相应训练。

只有将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互动机制与平台,才能实现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共同目标。

文章提出了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改革策略。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模式通过近年来公开发表的文献研究发现,有关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文章非常缺乏,这说明对两者互动研究的关注还不够,缺少较系统的研究。

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技能型人才的客观背景下,特别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日渐剥离的现实情况下,提倡彼此的互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内涵“互”是交替、相互,“动”是起作用或变化,“互动”是指互相作用,互相影响。

笔者认为,互动应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使彼此发生积极改变的过程。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内涵就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教育彼此相互交流、相互渗透,使双方产生积极影响的过程。

法学是法律科学知识的统称,法学教育一般指法律理论知识的教育。

法律职业指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法律职业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训练,因此法律职业教育亦称法律职业技术教育或实践教育。

我国大多数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学专业知识人才为使命的,在教育理念上侧重于提高法学人文素养,在教育内容上主要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常识,在教育方法上主要以讲授的方式为受教育者提供法律知识积累,培养法学律治意识。

当前高校传统科系教学理念与职称评审体系重视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并以此作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导致法律职业教育被排在了次要的位置。

同时,传统的法律文化将法律职业能力简单定义为一种工具化的应用,不被人们尊重。

二、缺少“互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1.法律职业教育以职业考试为基础,但学生专业基础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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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的改革
在现阶段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中存在了很多不足,本文从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的改革、考试考核制度改革、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以及建立教学与科研相长制度五个方面试分析了在高等
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的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案例教学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专科教育阶
段进行的职业教育,其定位是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人才多样性需求,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

但是,我国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现状并无完全体现出其本质,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过于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而忽视了职业技能的培养;重于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缺乏特色,没有明确的目标;忽视学习主体的客观实际,教学结构仍是以教师为中心等等,本文以法学专业教学视角分析在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中的改革。

一、教学内容改革
1.明确课程的培养目标。

结合培养模式,对本课程进行准确定位,即在打好学生理论基本功的基础上,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拓展课外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教案设计中,结合实际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实践环节,如开展社会调查、组织辩论赛、主题讲演、组织参观考察、聆听专题报告等,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努力实现讲(系统讲授)、读(读书笔记)、听(听专题报告)、谈(讨论交流)、看(看专题
录像)、走(参加社会实践)、写(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多途径的结合学生在生动、活泼、积极的环境下自觉掌握理论知识。

3.发挥学生主体性,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丰富校内实践教学内容。

通过让学生自己去接触实际问题并通过参与集体讨论,学会表达和交流个人观点,以修正提高自己的认识。

这些活动有利地促进了学生交往、协作、口头表达和活动组织的实际能力。

二、教学方法改革
1.课堂讲授,以学生为主,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根据学生对本课程教学方法和内容的心理需求,一是将学习内容整合,以专题讲座形式,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热点,引发学生对自身和社会实际问题的思考,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二是采用案例导入、理论分析的教学方法,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以课堂讨论为中心的“听、读、看、说、写”活动。

改变过去那种只是单纯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满堂灌”的灌输式教育,启发式教学,具体做法是把“听、读、看、说、写”(听,即听教师讲课;读,即读教材及其他参考资料;看,即观看教学影像资料、到实践教学基地学习;说,即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写,即写作业、小论文、调查报告等)五种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立体教学模式,使学生真正能够达到“动情、动心、动脑、动口、动手”的“五动”状态。

通过这些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从学生实际出发设计课程的学时和教学环节。

在课时分配上,既注重课堂理论教学,又突出实践教学环节,课外教学主要采用参观考察、专题讲座、主题活动、课程论文等寓教于乐的形式进行;在整个教学环节的安排上,我们尽可能从学生实际出发,设计教学方案,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达到课程应有的教学目标。

3.要利用多媒体技术,制作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教学课件,改变“黑板加粉笔”的传统教学模式,变老师单一教学为师生互动教学。

三、考试考核制度改革
1.考评制度与实践教学活动相结合,全面体现学生的素质。

将平时参与实践活动的表现列入考试成绩。

同时增大平常学习态度和课堂、生活表现的考核分值;改变了只重理论、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状况,把学生平时行为情况融入课程成绩中,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卷面考试、日常行为养成评定相结合的学生成绩全面考评制度。

2.建立试题库。

试题库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全面深入地领会大纲、全面细致地掌握教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试题库每学年都要进行充实。

四、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1.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收看影视资料。

充分利用课间和每周五时间组织学生收看《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教学影像资料。

使学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

2.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社会调查。

社会实践活动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除了由教师带队统一组织部分学生赴实践基地开展专门的活动外,走出校门的“面”上的实践活动一般集中安排在长假(寒、暑假或“十一”等假期)进行。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都要在教师指导下写出规范的调查报告,并评选出优秀调查报告进行奖励。

假期社会调查,丰富了学生的阅历,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使他们从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中了解国情民情,从感性体验中得到启迪,学到了许多在学校课堂里和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五、建立教学与科研相长制度
学校应强调教、研相长,以科研提升教学、以教学推动科研,使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日益提高。

教师应得益于教学中的启发、主持和参与省级、校级课题;申报具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且将科研内容和成果贯彻到教学中,提升课程品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了解了学科前沿知识,开拓了学生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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