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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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中水溶性铬(V 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水溶性铬(V 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它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 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 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 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 S O)

J C/T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 J G19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3.指标要求

水泥中水溶性铬(V I)的含量不大于10.00m g/k g。

4试验方法

4.1试样的制备

按G B12573方法取样,送往实验室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用缩分器或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000g 待测试样,放入一个密封、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充分混匀。所有操作尽可能迅速,以减少试样与周围空气的接触时间。

4.2试验方法

按附录A进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形式

5.1.1本标准所列指标要求为型式检验项目

5.1.2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水泥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溶性铬(V I)含量检验

5.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工艺,耐火材料及原材料有改变时

―――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2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第3章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测定方法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A.1试验原理

将水泥试样、标准砂和水搅拌成水泥胶砂,过滤。滤液中加入二苯碳酰二肼,调整酸度、显色,在540n m 处测定溶液的吸光度,在工作曲线上查得溶液中六价铬浓度。

A.2试验的基本要求

A.2.1试验次数

每个样品进行两次试验。

B.3.2重复性与再现性

重复性

重复条件下的精密度,是指测试结果由同一操作人员在较短的时间间隔内,在同一实验室中采用同一设备对同一试样用相同方法测得的。

再现性

再现条件下的精密度,是指测试结果由不同操作人员在不同实验室中采用不同设备对同一试样用相同方法测得的。

在本标准中,重复性和再现性用重复性标准偏差和再现性标准偏差表示。

A.2.3质量、体积和结果的表示

质量以克表示,溶出阶段精确至O.l g,分析阶段精确至O.O O O l g。除非另有规定,吸液管的体积用毫升表示,精确度按J J G196的规定执行。

测试结果以m g/k g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两个测试结果的差值超过重复性标准偏差的两倍,应在短时间内进行第三次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前两次或任一次分析结果之差值不超过重复性标准偏差的两倍,则取其平均值,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按上述规定进行分析。

A.2.4空白试验

A.2.4.1工作曲线的空白试验

不加入铬标准溶液,按照绘制工作曲线相同的步骤进行,对工作曲线进行校正。

A.2.4.2样品测定的空白试验

不加入水泥试样,使用相同量的试剂,按照样品测定相同的步骤进行,计算时对测定结果进行校正。

A.3试剂和材料

所用试剂不低于分析纯。所用水应符合G 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要求。

除非另有说明,“%”均为质量分数。

本标准使用的浓液体试剂的密度为20℃的密度(ρ),单位克每立方厘米(g/c m3)。

A.3.1盐酸(H C l),ρ=1.18~1.19,36%~38%

A.3.2丙酮,(C H3.C O.C H3),ρ=0.79

A.3.3盐酸,1.0m o l/L

量取8.33m L盐酸稀释至100m L,混匀。

A.3.4盐酸,0.04m o l/L

量取0.33m L盐酸稀释至100m L,混匀。

A.3.5二苯碳酰二肼((C6H5N H N H)2C O)溶液

称取0.125g二苯碳酰二肼,用25m L丙酮(A.3.2)溶解,转移至50m 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此溶液的使用期限为一周。

A.3.6铬标准溶液

A.3.6.1铬标准储备液

称取0.1414g已在(140±5)℃烘过2h的基准重铬酸钾(K2C r2O7),精确至0.0001g,溶于水中,转移至1000m 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此溶液铬(Ⅵ)的浓度为50m g/L。

A.3.6.2铬标准溶液

吸取50.00m l上述标准溶液(B.4.6.1)于500m 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此溶液铬(Ⅵ)浓度为5m g/L。此标准溶液保持一个月。

A.3.7中国I S O标准砂

满足G B/T17671要求的中国I S O标准砂。

A.4仪器装置

A.4.1.1天平

精确至1g。

A.4.1.2分析天平

精确至0.0001g。

A.4.2水泥胶砂搅拌机

应符合J C/T681的要求。

A.4.3分光光度计 或光电比色计

可在540n m处测量溶液的吸光度。

A.4.4比色皿

光程10m m。

A.4.5玻璃量具

50m L、250m L、500m L和1000m L容量瓶;1m L、2m L、5m L、10m L、15m L和50m L移液管。

A.4.6p H计

精度为±0.05p H。

A.4.7过滤装置

过滤装置由一个布氏漏斗(直径大于150m m),安装在一个2L的抽滤瓶上,瓶底装满砂子,瓶内有一个放于砂床上盛接滤液的小烧杯,抽滤瓶与真空泵相连,见图A-1。

1-布氏漏斗;2-滤纸;3-抽滤瓶;4-盛接滤液的小烧杯;5-砂子

图A-1过滤装置示意图

A.4.8滤纸

中速滤纸,直径应与选择的布氏漏斗配套。

A.5试验步骤

A.5.1样品的制备

A.5.1.1样品的组成

样品是由按质量计的一份水泥、三份中国I S O标准砂。用0.5的水灰比拌制的一组胶砂。制备一组样品需450±2g水泥,1350±5g中国I S O标准砂和225±1g水。

若待测水泥样品为快凝水泥,水灰比为0.50的砂浆在分析时可能不易充分过滤时。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提高水灰比,直至可以充分过滤(A.5.2)。水灰比应在报告中注明。

A.5.1.2样品的混合

使用精确至1g的天平(A.4.1.1)称取水泥和水,当水以体积计加入时,精确至1m L。将每份胶砂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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