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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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李斯,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家、思想家。

他极度推崇法家思想,为巩固秦国专制统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李斯性格矛盾多变,既是秦国一统天下平定六国的功臣,也是“沙丘之变”助纣为虐者;既是足智多谋、对时局变化有清晰判断的有谋之士,又是贪慕虚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功利者。

本文以其人生经历出发,对李斯的法律思想和影响进行评价。

一、求学成长
李斯二十岁时是上蔡一个郡的小吏,生活稳定安乐,过着牵黄犬逐野兔的生活;一日看到了厕鼠和仓鼠生存状态的巨大区别,深感贫穷之苦感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决定建功立业,首先拜战国著名大家荀子为师,书中记载为“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他十分赞同荀子的“裸虫三百人最为劣”的人性恶论,认为人需要被严厉惩罚才能被管教,但后期逐渐偏离了荀子主张的礼法结合,一味尊崇法家严刑峻法的主张。

荀子说政治清明、德治才能获民心,有民心才能国家昌盛,严刑峻法不是长久之计,不能本末倒置。

但李斯对老师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

以鼠喻人,已经凸显他注重利益而忽略精神和人格的一面,而后来对老师说的一番话则表明在他的心里,实现功名利禄是人生最大的目标和价值。

二、效力秦国
学成的李斯对当时的时局进行了准确的判断,战国七雄只有西方秦国最有可能一统天下,效力秦国是最明智的选择。

于是他先找到秦相吕不韦,吕不韦让他参与编撰《吕氏春秋》,在编书第六年时因才华过人被推荐给嬴政做郎官,李斯见时机已到就向嬴政说了统一六国的计划,正好与嬴政不谋而合。

于是积极出谋划策,先后采用间谍离间各国,从韩国开始逐一击破六国,最后帮助秦王一统天下,做了秦国的丞相,实现了从厕鼠到仓鼠的华丽脱变。

这整个过程中发生了两件大事,将李斯矛盾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

第一件事是针对秦王逐客令李斯写了《谏逐客书》,文笔流畅逻辑清晰,鲁迅评价极高:“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谏逐客书》包含三个层次:1、驱逐的客人中很多是对秦国忠心耿耿并有才华的贤士2、秦王喜欢外国的器物,那也应该喜欢外国的人3、排斥客,将使人才流失到别国壮大了他国力量。

这篇文章打动了嬴政使其放弃了逐客的念头,也是秦国变强大的一个关键转正点。

第二件事是谋害韩非子,韩非子是战国著名的法学家,同李斯是师从于荀子的同窗同学,也是李斯很敬佩的朋友,因为文章《孤愤》收到嬴政的极度赏识,但因为阵营不同,同时也忌惮日后韩非子地位超过自己,李斯出计离间韩非同嬴政的关系,最终派人送毒酒毒死了在狱中的韩非子,可见其为私利不顾情谊不择手段。

三、其法律思想对秦国的影响
李斯的帝王之术是拥护迎合君主的权术,主要表现在不多说不外显;在国家制度设计、法律制定方面,李斯为秦国巩固统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奠定了基础。

他的主要思想是遵从法家,严刑峻法。

新的法律继承了先秦的律令,保持着重刑法的特点,他认为法律是至高的,人性本恶需要重刑来控制;目标是将秦国筹建成一组高速运转的机器,整个机器的主导权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实现的手段是通过法令来控制民众,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能被挑战,必须被百姓严格的遵守和信奉;通过严厉的法令让百姓敬畏法的
权威最终达到的对君主的绝对地位的服从,这样的法律根本上是统治阶级奴役人民的工具。

李斯还主张禁书令、禁止同法家不同的学说,并推动了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对后世传承文化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基于周分封制度产生诸侯讨伐、战国纷争的局面,李斯建议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录用人才委以重任而非根据血亲关系继承职位,给予皇亲贵族相应的俸禄。

因此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西周沿袭的血亲制,有利于秦国的巩固和发展。

李斯还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为后世发展留下宝贵的经验。

总而言之,李斯在秦国统一六国后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都是其法家思想的充分体现,虽然长远来看不利于调动民众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秦国进一步壮大。

但是在当时战乱纷纷,时局变化多云的情况下,这样的制度却顺应潮流对维护国家稳定,防止动乱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局
担任丞相后的李斯走上人生巅峰,在宴席上感慨“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

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此后的李斯开始收敛锋芒,行为处事更加小心翼翼。

但是这也不能阻止其悲剧命运的发生。

秦王嬴政在去往大儿子扶苏营帐的途中驾崩,立下诏书传位于扶苏,在场的赵高李斯胡亥篡改遗诏,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沙丘之变”史记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赵高和李斯之间的对话,从最初坚决不同意谋反的忠诚,到最后答应帮助篡改遗诏,全因为赵高抓住了李斯的贪慕虚荣的弱点,对安全感的以及对私利的考虑,李斯最终被说服。

当挥霍无度的秦二世上台后,大肆修建阿房宫而加大对税负和劳力的征收,当其问李斯如何做时,李斯却因为儿子李由职务的疏忽忌惮二世的惩罚,于是向秦二世谄媚献书说明了督促的好处“严厉的刑法将使得群臣人人自危,自然就不会有反对的声音”本来就严苛的刑法更加变本加厉,一时间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秦国变成一个恐怖的国家。

而后因为始终得不到二世的信任加上赵高离间,李斯被诬陷狱中,此时李斯才后悔没有早点劝谏二世,太史公对其评价是早干嘛去了。

由于不耐酷刑承认了谋反,被具五刑腰斩灭三族。

他临死前感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可谓是史记中的一大悲剧人物。

五、评价
史上文人墨客对李斯的评价褒贬不一,其中以司马迁评价最为客观,总结起来四个字:死得其所。

李斯足智多谋审时度势,助他平步青云,但是贪慕虚荣、助纣为虐和不择手段也使得他落得悲惨的下场;他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帝国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但饮鸩止渴的方式也为秦帝国覆灭埋下隐藏火种,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是历史上一位颇具个人色彩的人物。

这表明功利主义虽然短期可以使得目标清晰容易实现,但是缺少精神和道德支撑并不能长远的发展,我们需要要学习他审时度势勇于抓住机会的能力,但更要以他的例子作为警钟时刻告诫自己。

六、参考文献:
[1] 史记.李斯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 史记.韩非子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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