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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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落实“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问题的自查报告

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中的具体事项,对照工作职责,梳理具体问题,重点针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和“市场准入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将全面整改落实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放管服”改革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制定工作措施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工作职能,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市场监管部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建立了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经营主体的名录库。内容包括: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住所、行业代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具体内容。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

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等。四是制定企业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紧扣工作实际,从法律依据、基本流程、实施检查中的有关事项等3大类7小项方面,细化了抽查工作,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一是履行“双告知”,确保互联互通。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窗口办理注册登记时,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初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今年以来,为400户企业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签署《承诺书》400份,向相关审批部门告知登记信息400条。

二是推行“双公示”,发挥监督作用。全面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数据采集录入,继续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抽查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等项工作,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地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用于判断企业信用状况与守法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企业登记注册、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双公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方,只要上网就可以查到企业相关信息,从而更好的发挥全方位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大网络体系。今年以来,公示企业登记信息400条,动产抵押信息20条,行政处罚信息160条。

三是强化“双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宁夏红盾信息网予以公示,2016年度,对全市2015年度未年报公示的532家个体工商户已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1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61家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对41家公司、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和企业法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并公示。2016年度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随机摇号确定的抽查对象分别对74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373户个体工商户开展

了“双随机”年报公示抽查工作,100%完成规定抽查任务;并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宁夏红盾信息网予以公示。其中:企业抽查结果正常的44户,占抽查总数的59.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共计30户,占抽查总数的40.5%。个体工商户抽查结果正常240户,占抽查总数的64.3%;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共计99户,占抽查总数的26.5%;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的34户,占抽查总数的9.2%。

四是推进年报信息公示,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在******电视台发布《2016年度年报公示公告》、给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彩页、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和知晓率;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经营者,耐心解答,现场指导操作;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具体工作,要求经营者按时完成年报公示;及时对全市年报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通报,组织执法人员对未进行年报的逐户打电话通知,无法联系的,按经营地址上门通知。截止2017年7月1日:全市个体工商户应公示11763户,已公示10899户,公示率99.74%;农专应公示672户,已公示499户,公示率76.30%;企业应公示3168户,已公示2613户,公示率85%。

(三)落实市场准入改革方面。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对涉及我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等行政审批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了权力清单范围内和权力清单范围外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意见汇总表,力求通过此次行政审批清理,进一步理清市场监管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经梳理我局现涉及行政审批类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类,其中权力清单范围内行政审批4个,无权力清单范围外的行政审批。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清理违规收费。按照******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和《******市深化“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抓好专项整治,对涉及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方面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此次摸底排查,我局不存在“红顶中介”现象,不存在挂靠部门帽子从事中介经营行为、不存在将减少的审批环节作为第三方事项交给有关联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变相强制收费、不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担任职务的现象,不存在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现象。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机构整合后,由于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面对新的监管模式和新的业务知识,造成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突出,导致基层适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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