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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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4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区别法:有应急照明控制器就是集中控制,有集中电源就是集中电源。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1.标志灯具
1)顶部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2)低位安装,应安装在距地(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平行,突出墙面的部位不应有尖
锐角,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
3)安装在地面上,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差不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大于
1mm。
4)箭头指示向应与疏散向一致。
2.照明灯具
1)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墙上。
2)在侧墙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不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凸出墙面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墙上。
3)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
3.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
1)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
2)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0m。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
5.应急照明控制器
1)在墙上安装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2)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禁使用电源插头;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3)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线路单独穿管。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6.疏散指示标志牌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三系统调试
应急照明配电箱在应急转换时,应保证灯具在5s 转入应急工作状态,高危险区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至少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四系统供配电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1)大于2000㎡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回路。
2)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配电箱供电围不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超过16层。
3)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地铁隧道不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不超过500m。
4)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
①在同一平面层,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放射式。
②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
5)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
2.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应急照明应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4.灯具配电回路
1)供电回路工作电流:AC220V或DC216V灯具不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不大于5A。
2)每个应急回路配接的灯具不超过64个。
5.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1)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
2)安全电压,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
3)非安全电压,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0A。
五系统维保
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不能转入应急状态,及时检查电池电压。每季度检查应急工作时间。每年联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