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通知单
□增减合同价□不增减合同价回执单:□是□否
备注:
1、设计单位对本单的变更图纸或者文字性说明,经设计院盖章后,作为本单的附件。
2、本单原件一式四份,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施工单位执二份,项目工程部为复印件。
CP-08-01-A